2012年沈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
大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大连市2012年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大连市2012年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2.03.20•【字号】大环发[2012]44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大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大连市2012年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环发〔2012〕44号)各相关单位:2012年,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将成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为此,制定了《大连市2012年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大连市2012年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加强我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固废环境污染,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对固体废物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强化环境监管,全面推进固废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降低环境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2012年底,重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8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90%。
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区化管理,逐步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一)规范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1、整治范围:年产危险废物1吨以上(含1吨)的重点产废单位。
(重点产废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2、整治内容:按照《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附件2)开展规范化整治,建立管理档案,实现规范化管理合格率80%。
规范化管理主要标准:及时准确进行年度申报登记和年度转移备案;建立规范的固废管理台账;贮存场所达到规范标准;危废转移办理转移联单;执行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定期实施污染监测。
(二)规范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1、整治范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沈阳市工业固废现状及“十二五”防治对策
巨大。2 1年初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管 0 1
理 处 和沈 阳环境 科学 研究 院共 同开 展 了沈 阳市工 业 企业 固体 废物 申报登 记 工作 ,统计 ,2 1年沈 00
阳 市 工 业 固体 废 物 产 生 总 量 为5 31 5 1万 t 。工 / a
曾 理 ,才 兴 ,郑 江宁
( 阳环境科 学研 究院 ,辽 宁 沈
摘
沈 阳 10 1 106)
要 :通过 对 沈 阳 市 工业 固体 废 物 的现 状 调 研 和 分 析 ,确 定 沈 阳 市 典 型 工 业 固体 废 物 , 并根 据 对 近 几 年 沈 阳市
- 5 1  ̄产总值与工业 固体废物 产生量的数据相 关性分析 ,科 学预 测未来5 t 固体废物对环境 的压力 ,提 出 “ - , 十二五” 期 间工业固体废物 管理的控制 目标和污染防治对策。
沈 阳市 是我 国重要 的重工业 城 市 ,也 是 东北 地 区的政 治 、金 融 、文化 、交 通 、信息 和旅 游 中 心 ,人 口 多 ,工业发达 ,工业固体 废物 的产 生量 众
44 3 ,综合利用率为8. %;处置9.  ̄t 4. 万t 7 01 4 2 4j , 1r -
处 置 率 为 1.6 6 %;贮 存 l.l t 占23 %;排 6 3 万 , 0 . 5
t p c lid sra oi se h n a gR e ie t i d Me whl , c o d n ed t o r lt n a ay i o ev u f r s y i a n u tils l wa t si S e y n F ni e . a d n d f n i a c r i gt t a ac re ai n lss f h a eo o s e oh o t l g o tu n e a u t f n u t a oi se r d c d i h n a gi c n e r , n i n n a r s u e c u e yt ef t r u p t d t mo n d sr l l wa t sp o u e S e y n r e t as e vr me t p e s r a s d b u e a h oi i s d n n e y o l h u
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手册 文档
一、总论1、编制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1.3辽宁省及沈阳市关于固体废物排放的部门规章及文件2、编制范围2.1环境控制目标2。
1.1 沈阳美称在线印刷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2。
2环境保护目标2。
2。
1避免或减小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实现清洁生产3、执行标准3.1固体废物分类标准3。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执行。
3.2固体废物监测标准3。
2.1按照《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3。
3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3。
3。
1 按照《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限值》执行。
3。
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3。
4。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二、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生产规模沈阳美程在线印刷有限公司位于沈阳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科街9号,总投资650万人民币,占地面积13786㎡,总建筑面积为12000㎡,企业主要从事广告宣传印刷品的印刷工作,年印刷量约为1500万张。
2、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3、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4、公辅设施4。
1供水:项目供水由浑南供水管网提供。
4.2排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过排水管网排入浑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4.3供电:由市政管网统一提供。
4.4供暖:采用空调供暖。
4。
5食堂:设置食堂一间,可同时容纳100人就餐。
设置标准炉灶2个,每日供应1餐。
4.6人员配置及工作制度:企业共有员工110人,其中管理人员约30人,工人约80人。
实行8小时工作制生产,年生产300天。
三、企业工艺流程及固废产生工序 1、工艺流程及产节节点(见下图)碱液、水(1:52、固体废物主要产生工序2。
1在印刷过程中,会产生废PS 版、废无纺布、废纸张,油墨使用完毕后会产生油墨盛装器皿.2。
2裁切装订过程中,会产生废纸张、废纸毛、废纸皮、废纸粉等固体废物.2.3设备维护、保养、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抹布(含油及沾有油墨)、废手套(含油及沾有油墨)、废机械零部件等固体废物。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1号――关于发布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1号――关于发布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12.21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1号
•【施行日期】2012.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71号)
关于发布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并通过《中国环境报》及环境保护部门户网站公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批准66个项目获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34项。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2月21日附件: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沈阳环科院
实习时间:2011年08月22日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Ⅰ简介研究院成立于1963年,先后经历“沈阳市煤气化研究所”、“综合利用研究所”等,最后于2003年更名为“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它的功能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流域、河道水质净化,污染水体(河流、湖泊、水库等)的生物修复与生态修复,雨水处理与净化工业有机污水净化处理生物多样性建设与恢复等。
它拥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和科研体系,成为集环境科学研究与高新技术发展、环境咨询服务与环保设施运营、环境工程设计与工程承包的综合性环保科研机构。
荣获多种国家级、省级荣誉证书,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等。
部门结构:Ⅱ工程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排放的污染物与本地污染物叠加后,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
概况:包含11个专业,其中主要可分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价、电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等。
自建厂以来,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始终立足沈阳服务全国的工作定位,为各类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了优质服务,现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范围除辽宁省内各市外,已覆盖到北京、天津、河南、河北、山西、山东、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甘肃、宁夏、吉宁、黑龙江、内蒙古、新疆等16省市。
ⅱ环境影响规划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环境影响规划工程立足于为环保局规划,具体的成果型规划有《沈阳市大气环境保护规划》,《沈阳市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与二0一0年规划》等。
ⅲ交流合作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方针政策,在长期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分别与世界银行、联合国工发组织等多家国际机构及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20多个环保组织、公司建立了业务联系,并分别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环科院等多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拓展了研发领域,提升了核心竞争力。
ⅳ信息平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自主创办了省级刊物《环境保护科学》,它是面向国内外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属国家科技核心期刊,是进行国内外科技成果展示与技术推介的重要窗口。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辽环发〔2017〕47号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辽环发〔2017〕47号各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和《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按照同级审批、同步放权、各负其责、就近服务的原则,省环境保护厅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现印发全省执行。
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本通知,及时确定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及本通知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并发布实施。
其中,煤炭类、电力类、石油天然气类、石化化工类、医药类、公路类、水运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项目,造纸(含废纸造纸)项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风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为目标,严格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落实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置要求,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和集体决策机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监管,全面提高环评审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联动, 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区域风电规划等影响较广泛的规划环评应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审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照本通知目录执行,目录以外已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沈阳市“十一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同时建 立 了危 险废 物 和 医 疗 垃圾 安 全 焚烧 处 置 中 心, 以及 工业 固体 废 物 资源 化 处 置利 用 设 施 , 基本 形 成 了固体 废物 污染 防治有 效 的处置利用 设施 , 为
“ 十一 五” 间 固体 废物 污染 防治 打下 了 良好 的基 期
关键词 固体废物
污染 防治
A s r c Po l t n p e e t n a d c r f s l se i n i o t n r b e , ih t e e v r n n a r t c i n b t t a lu i r v n i n u e o o i wa t s a mp ra t p o lm wh c h n i me t lp e t o o d o o o
年, 全市 已达 到拥 有 年产 1 O万 m。 煤 灰 建 筑 砌 粉
块 或空心砖 生产 线 4条 ,O万 m 色地 面砖 生 产 1 彩
集、 输 、 运 处置利 用 产业化 , 实现环 境 和经济效 益双
赢。
线 2 、0 条 10万 片 彩 瓦 生 产线 l 、O万 m3 渣 条 l 熔 剂 生产线 1 。粉煤 灰 的利用 主要生 产空 心砖 、 条 砌 块 或其 它新型 建筑材 料 和熔 渣 剂 、 泥等 产 品。 电 水 石 渣 、 石膏 渣等工 业 固体 废物 主要 利用 于水泥 生 磷
量的 6 , 3 生活 垃圾产 生量 为 7 . 9 9万 ta 占总 量 /,
圾简 易填 埋污 染环 境为 目的 , 重点解 决 了危 险废物
和城 市生 活 垃圾安 全填埋 基础设 施 的建设 和运行 .
2012年固废处理行业研究报告
2012年中国固废处理行业市场研究与预测报告目 录第一章固废处理行业发展概述 (1)第一节固废处理行业定义 (1)第二节固废处理行业细分 (1)第三节固废处理行业特点分析 (2)第四节固废处理行业发展背景 (3)第五节固废处理行业投资概况 (4)一、我国固废处置投资严重不足 (4)二、我国固废处置行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8)第六节固废处理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分析 (11)第二章我国固废处理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14)第一节固废处理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14)一、固废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和体制 (14)二、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管理体制和日常监管机制 (15)三、市政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管理体制和日常监管机制 (16)四、固废处理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6)五、固废处理行业政策 (19)第二节固废处理行业发展其他影响因素分析 (20)一、经济环境分析 (20)二、技术环境分析 (21)三、其他因素分析 (21)第三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运营状况分析 (22)第一节生活垃圾处理概述 (22)一、生活垃圾的分类 (22)二、垃圾处理方式分类 (22)第二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运营现状 (24)一、生活垃圾产生量统计 (24)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 (27)三、生活垃圾处理区域分析 (28)四、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29)第三节餐厨垃圾垃圾处理市场分析 (33)一、餐厨垃圾处理相关政策法规 (33)二、餐厨垃圾处理市场现状分析 (35)三、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分析 (37)四、餐厨垃圾资源化前景展望 (37)第四节垃圾渗滤液处理市场分析 (38)一、垃圾渗滤液的定义及分类 (38)二、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理排放标准 (39)三、垃圾渗滤液主要处理工艺分析 (40)四、垃圾渗滤液处理市场现状分析 (41)五、垃圾渗滤液处理市场前景预测 (42)第五节垃圾发电市场分析 (43)一、垃圾发电相关政策法规 (43)二、垃圾发电市场区域分布 (45)三、垃圾发电企业运营分析 (46)四、垃圾发电行业竞争状况 (47)五、垃圾发电市场前景预测 (48)第六节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解读 (49)一、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历程 (49)二、垃圾处理收费相关政策法规 (49)三、垃圾处理费定价机制分析 (49)四、城市垃圾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50)第四章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市场运营状况分析 (52)第一节工业固废处理市场分析 (52)一、工业固废的分类 (52)二、工业固废产生量统计 (53)三、工业固废处理量统计 (54)四、工业固废处理下游行业分析 (54)第二节电子废弃物处理市场分析 (56)一、电子废弃物处理市场概况 (56)二、电子废弃物产生量统计 (56)三、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情况分析 (57)四、电子废弃物处理相关政策规范 (58)第三节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市场分析 (58)一、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价值分析 (58)二、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市场发展驱动因素 (58)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59)四、大宗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市场竞争现状分析 (60)五、大宗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市场发展前景预测 (60)第五章危险固废处理市场运营状况分析 (62)第一节危险废弃物处理概述 (62)一、危险废弃物的分类 (62)二、危险废弃物特征分析 (62)三、我国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实践 (62)第二节危险废弃物处理市场分析 (62)一、危险废弃物产生量统计 (62)二、危险废弃物处理量统计 (63)三、我国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启示 (64)第三节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理市场分析 (64)一、医疗垃圾的特征分析 (64)二、医疗废弃物处理相关政策 (64)三、医疗废弃物产生量统计 (65)四、医疗废弃物处理现状分析 (65)五、医疗废弃物处理技术路线 (65)第四节核废料处理市场分析 (66)第六章固废处理设备行业分析 (68)第一节中国固废处理设备产量分析 (68)第二节中国固废处理设备产量区域分析 (68)第三节中国固废处理设备行业竞争状况分析 (69)第四节中国固废处理设备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69)第七章固废处理行业重点企业分析 (71)第一节桑德环境 (71)一、公司简介 (71)二、相关经营状况 (71)三、竞争优势 (75)四、公司发展前景及规划 (76)第二节盛运股份 (76)一、公司简介 (76)二、相关经营状况 (76)三、竞争优势 (77)四、公司发展前景及规划 (77)第三节泰达股份 (78)一、公司简介 (78)二、相关经营状况 (78)三、竞争优势 (79)四、公司发展前景及规划 (79)第四节南海发展 (79)一、公司简介 (79)二、相关经营状况 (79)三、竞争优势 (80)四、公司发展前景及规划 (80)第五节东江环保 (81)一、公司简介 (81)二、相关经营状况 (82)三、竞争优势 (84)四、公司发展前景及规划 (84)第六节华光股份 (84)一、公司简介 (84)二、相关经营状况 (85)三、竞争优势 (85)四、公司发展前景及规划 (85)第七节中宜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86)一、公司简介 (86)二、相关经营状况 (86)三、竞争优势 (86)第八节金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87)一、公司简介 (87)二、相关经营状况 (87)三、竞争优势 (87)第八章2012-2016年中国固废处理行业发展趋势及前景分析 (89)第一节固废处理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89)一、工业固废处理趋势分析 (89)二、生活垃圾处理趋势分析 (89)三、危险废弃物处理趋势分析 (90)第二节固废处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 (90)一、固废处理行业发展驱动因素 (90)二、固废处理行业市场前景预测 (90)三、进入固废处理行业的主要障碍 (91)第三节固废处理行业发展问题及投资建议 (92)一、固废处理行业发展问题分析 (92)二、固废处理行业发展及投资建议 (93)三、固废处理行业发展风险提示 (93)第一章固废处理行业发展概述第一节固废处理行业定义固体废弃物(也称“固废”或“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和半固态废物质,包括城市生活垃圾(也称“城市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农村固体废物3类。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7•【字号】辽政发[2012]48号•【施行日期】2012.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2〕4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7日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辽宁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显著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十一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把环境保护摆上了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团结和带领全省人民,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以辽河治理和污染减排两大攻坚战为着力点,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显著进展和历史性突(二)当前及未来环境形势分析。
“十一五”期间,虽然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环境形势总体依然严峻,一方面经济发展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结构型、压缩型污染仍面临较大压力;另一方面,随着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沈阳经济区被确定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省经济总量快速增加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对资源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
同时,“十二五”时期,我省环境问题将变得更加复杂,污染介质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源由原来的工业点源、城市生活面源向工业点源、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类型从常规污染向常规污染和新型污染的复合型转变;污染防治范围从以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向涵盖全省城乡范围转变,在常规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环境问题的复杂化将使改善环境质量的难度持续增加。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12月2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所应遵守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运输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3015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HJ/T177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228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229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276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421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519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JT617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19号,2011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04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年]206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2005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环发[2006]50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2008年)《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令[1996年]第10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2006]79号)3.术语和定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界定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筹术语的含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0.03.15•【字号】沈环保[2010]30号•【施行日期】2010.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沈环保〔2010〕30号)各县(市)环保局、环保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会议提出的“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重点任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市“两个5000亿”目标,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小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切实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水平,经过调研讨论,特制定《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试行)(以下简称《沈阳市补充名录》),现印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一、各区、县(市)在审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沈阳市补充名录》(试行)执行,严禁降档审批。
二、各区、县(市)针对《沈阳市补充名录》(试行)规范审批程序和文本,并在审批工作中注意总结积累经验。
附件:1.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略)2.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编制说明3.建设项目环保核查意见4.企业(单位)变更环保登记表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附件2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分类管理名录编制说明1、为了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补充名录。
2、本补充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内容及格式.doc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内容及格式一、综述本市固体废物,特别是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综述,包括防治规划或计划、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一)所有设区市必须发布下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信息:1、工业固体废物本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贮存等情况;2012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万吨)2012年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2、工业危险废物将本市(区)2012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及综合利用量与2011年度的相关情况进行对比,并列出本市2012年主要产生危险废物的前5位企业的企业名称及废物类型。
以及2012年度危险废物转移情况及转移联单使用情况。
2012年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3、电子废物拆解名录信息截止至2013年6月前,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名录的企业名单。
4、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产生数量、流向、处置方式,集中处置单位基本情况。
2012年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吨)5、城市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及处置情况,包括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有关信息。
2012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情况(万吨)6、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情况2012年污泥产生处置情况7、铅酸蓄电池(渭南、宝鸡两市必须发布,其他地市可选择性发布)2012年铅酸蓄电池产生及利用情况(吨)三、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信息(必须发布的内容)(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信息截止至2013年6月前,本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及经营方式。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布情况四、附属其他内容:1.信息发布城市;2.信息发布机构;3.信息发布日期;4.信息发布周期;5.信息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关于发布〈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以下简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固体废物的定义和分类 废纸的清洁生产与污染控制措施
固体废物的定义和分类关键字:•产品介绍•固体废物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总工程师刘振山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把固体废物分为三大类: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由于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排入大气的废物除外)的污染防治适用于《固废法》,所以有时也把这些废物称为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其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危害性较小,如钢渣、锅炉渣、粉煤灰、煤矸石、工业粉尘等。
通过污染源调查、环境统计、申报登记等方式可以得到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信息,沈阳市每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170多万吨,其中95%以上为粉煤灰、电石渣、炉灰渣、煤矸石、冶炼废渣和石膏渣等。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通过调查研究、城建统计等方式可以得到城市生活垃圾的各种信息。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即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浸出毒性等特性之一,由于其数量、浓度、物理化学性质或易传播性引起死亡率增加,无法治愈的疾病发病率增高或者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半固体、液体废物等。
在一些报刊、杂志、图书、论文、文件中常见到“有毒有害废物”、“有害废物”等术语,实际上就是危险废物(HAZARDOUSWASTE)。
《固废法》实施后,不再称有害废物,而一律称危险废物。
通过污染源调查、环境统计、申报登记等方式,可以得到危险废物的环境信息,2000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30万吨。
废纸的清洁生产与污染控制措施关键字:•再生应用•处理方法•美废•清洁生产1.加强废纸回收的分类与管理,提高回收质量与效率并减少污染排放科学合理地对废纸进行分类回收,不仅对废纸的收集、处理有直接影响,而且可达到分级处理、物尽其用的目的,从而提高效益、减少污染。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9〕35号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A3:20各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719号)和《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落实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辽安委办〔2019〕45号)要求,防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各环节环境风险,2019年9月至12月集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制定了《辽宁省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落实。
联系人:霍爱兵来克立电话:************、62788759传真:************邮箱:*****************附件:1、《辽宁省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719号)3、《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落实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辽安委办〔2019〕45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9月6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印发附件1辽宁省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719号)和《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落实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辽安委办〔2019〕45号)要求,防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各环节环境风险,在今年以来深度整治工作基础上,2019年9月至12月集中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保障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保障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2.07•【字号】辽环函〔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保障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的通知辽环函〔2018〕44号各市环境保护局:为落实《省安委办、省审改办关于公布辽宁省省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辽安委办〔2017〕98号),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的监管,保障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安全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危险废物环境敏感性强,贮存及利用处置安全要求高,如有不慎,易引发安全事故并造成环境污染问题。
各市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安全问题,认真落实辽安委办〔2017〕98号文件规定的权责事项,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固废管理和执法监管部门具体落实的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安监部门沟通协作,定期进行研究和部署,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安全。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责的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和保障体系。
企业要以有效防控风险保障危险废物安全为核心,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和保障体系,将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岗位、每名员工,建立层层负责的监督管理制度。
企业要优先采用技术先进性强、安全生产系数高、污染物排放水平低的技术路线和装备,及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切实保障设备完好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风险。
要认真落实国家及地方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明确操作规程,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一线生产人员的防护,保障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过程的安全。
要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要求,编制并定期修订应急预案,备齐备足应急物资,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和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紧急情况和事故的能力。
64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合理利用资源,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以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以上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并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六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利用固体废物为原料的生产和建设活动,制定有利于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经济、技术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固体废物的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第七条•省环保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技术规范,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条建设可能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计划,并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固体废物的数量、种类和产生源,提高固体废物的利用率。
对废旧电池、废旧电子产品、废塑料制品和其他可以利用的固体废物,能回收利用而不回收利用,或者没有回收利用能力又不提供给他人利用的,县以上环保部门应当责令其回收利用或者提供给有利用能力的单位利用。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承担固体废物回收处置费用。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30•【字号】沈政办发[2006]21号•【施行日期】200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06]2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沈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突发环境事件分类1.5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1.6 适用范围2.应急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部2.2 应急办2.3 专家咨询组2.4 应急监测组2.5 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2.6 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的职责2.7 应急处理组2.8 各有关部门职责3.预防和预警3.1 信息监控3.2 预防工作3.3 预警分级3.4 预警措施3.5 应急资料库3.6 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4.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制4.2 应急响应程序4.3 信息报送与处理4.4 应急处置4.5 安全防护4.6 应急终止4.7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5.应急保障5.1 资金保障5.2 人员保障5.3 装备保障6.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2 保险7.附则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7.2 奖励责任追究7.3 制定与解释7.4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标准
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以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内所有生产、储存、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事业单位。
2. 总则- 所有固体废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废物的排放应尽量减少和控制,采取合适的环保措施,以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固体废物处理管理体系,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3. 排放限值根据废物种类和处理方式的不同,以下为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限值要求:3.1 有害废物有害废物的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中重金属污染物(如铅、汞、镉等)的排放限值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 建筑垃圾中有害物质(如石棉、甲醛等)的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3.3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中有机物排放限值应控制在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以内。
- 生活垃圾中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3.4 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限值应根据具体废物种类进行规定,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4. 监督管理辽宁省环境保护部门将对固体废物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依法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处罚。
5.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产整顿等。
6. 附则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相关标准。
辽宁省环境保护部门有权对本标准进行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内容。
企事业单位应严格遵守该标准,共同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沈阳市环保局对污染环境行为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权——新《环境保护法》深入解读之八
沈阳市环保局对污染环境行为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权——新《环境保护法》深入解读之八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沈阳市政府•【公布日期】•【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沈阳市环保局对污染环境行为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权——新《环境保护法》深入解读之八阅读提示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
这部几易其稿的新《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对污染环境行为的举报作了明确规定,不仅使保护环境、爱护环境成为一种社会责任,而且将举报污染环境行为入法,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者进行保护,以切实保护公民和法人的环境权益,将环境违法行为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新《环境保护法》对举报污染环境行为是如何规定的?主要可以举报哪些违法行为?举报者需具备什么样的资格?就此,本报请市环保局的有关专家进行了权威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原文摘录】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专家解读】本条是关于环境违法举报的规定。
举报是社会公众自发对违法乱纪行为向有权机关反映的制度。
《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基础性地位的法律,本次《环境保护法》修改增加了举报制度,赋予公民举报权利,并明确了举报对象和对举报人的保护。
公民有权举报。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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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沈阳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
一、综述
2012年我们本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原则,结合污染减排、生态市建设等工作任务,以危废规范化管理为重点,扎实推进我市的固体废物管理各项工作。
历史遗留的3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全面完成。
污泥无害化工程项目竣工;我市污泥处置设施得到长足发展。
全面规范并加强我市固废管理工作、实现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监管,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安全有效运行。
安全解决原炼焦煤气厂、机车车辆厂污染土壤修复问题,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危险废物得到有效控制。
环境统计结果表明:2012年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10.66万吨,综合利用量为672.12万吨,处置量为140.89万吨,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为94.3%。
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6.91万吨,综合利用量为4.25万吨,处置量为2.62万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9.42%。
医疗废物产生量为4918吨,处置量为4918吨,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产生量256万吨,全部由老虎冲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大辛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1、本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贮存等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二)工业危险废物
1、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贮存等情况;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三)医疗废物
2012年沈阳市医疗废物由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
医疗废物的基本情况是:
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四)城市生活垃圾
沈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由城建局环卫管理处负责收运及填埋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及处置情况:我市已建两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
一座为设计日平均处理能力1500吨的老虎冲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座落于沈阳市南部。
另一座设计日平均处理能力2000吨的大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座落于沈阳市北部。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六)沈阳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主要以生物干化处理,污泥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
(七)本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都已制定应急预案及有关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
三、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沈阳市
2.信息发布机构:沈阳市环保局
3.信息发布日期:2013年6月
4.信息发布周期:一年
5.信息来源:沈阳市环境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