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教研室教师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老师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老师规章制度一、工作守则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1.2 遵守校内规定,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调整课程或时间;1.3 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不文明行为;1.4 课程要认真备课,按照教学大纲教学,不能擅自添加或删除内容;1.5 不得擅自变动学生考核方式,不能随意给学生打分。
二、教学要求2.1 班级管理要严格,确保学习秩序,不得影响其他学生学习;2.2 确保教学质量,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学习;2.3 对学生进行及时的作业批改和评价,鼓励学生,帮助他们提高;2.4 在授课过程中,要耐心细致地解答学生问题,不得压制学生提问。
三、师生关系3.1 师生之间要相互尊重,不得有歧视行为;3.2 师生关系要保持适当距离,不得有过分亲密的行为;3.3 对学生的批评要适度,不能有过激言论,伤害学生自尊;3.4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公开学生的个人信息。
四、安全管理4.1 教师要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保证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安全;4.2 发现学生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不能忽视;4.3 教室、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学生安全;4.4 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组织救援,并向领导做好报告。
五、职业道德5.1 教师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5.2 不得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违背师德师风;5.3 不得散布谣言,损害中心声誉,不得参与不良竞争行为;5.4 对待同事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共同为艺术培训中心的发展努力。
六、奖惩机制6.1 奖励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激励他们进一步提高;6.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处罚;6.3 严重违规的教师将予以开除处理。
七、其他事项7.1 教师要定期参加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7.2 教师要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7.3 遇到疑问或困难要及时和领导沟通,共同解决问题;7.4 积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为艺术培训中心的发展做出贡献。
艺术室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艺术室的规章制度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艺术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艺术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艺术室的全体师生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规章执行期限为自颁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第四条艺术室规章违反规定者,经认定后,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条本规章解释权属于艺术室主管领导。
第二章艺术室管理第六条艺术室按照学校上下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设置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等管理人员。
第七条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艺术室的各项工作,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工作。
第八条艺术室各项事务由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实施,由艺术室全体教师共同参与。
第九条艺术室工作人员应服从主任和副主任的领导,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条艺术室工作人员应保守艺术室的商业秘密,维护艺术室声誉。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批阅作业,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不得有不端行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认真学习,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作弊行为,守纪律,尊敬师长。
第十四条学生应爱护艺术器材、设施,禁止擅自改变或损坏设备,应按照规定操作使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艺术室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加强消防常识的宣传和教育。
第十六条艺术室人员应认真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艺术室内外环境的安全。
第十七条艺术室人员应定期检查器材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易燃物品远离火源。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九条艺术室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学校纪律管理要求,不得违反学校规定。
第二十条严禁在艺术室内吸烟,饮酒,使用毒品,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艺术室内进行赌博活动,影响艺术室正常秩序。
第二十二条严禁在艺术室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第六章奖惩管理第二十三条对于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师生员工,将进行表彰奖励。
艺术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3篇)
第1篇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艺术教育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审美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提高艺术教研室的教学质量和教研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特制定本教研活动计划。
二、活动目标1. 提高艺术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加强艺术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适合我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新途径。
3. 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艺术教育专家。
4.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
三、活动时间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四、活动内容1. 教师业务培训(1)开展艺术教育理论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升教师的理论素养。
(2)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和研讨会,了解艺术教育领域的前沿动态。
(3)开展教学观摩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
2. 教研课题研究(1)围绕艺术教育热点问题,组织教师申报教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
(2)对已立项的教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果。
(3)定期举办课题研究研讨会,交流研究成果,推动课题研究的深入发展。
3. 教学改革与实践(1)开展教学设计比赛,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组织教师参加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
(3)开展教学案例分享活动,推广优秀教学经验。
4. 校本课程开发(1)组织教师开展校本课程开发研究,丰富课程体系。
(2)对已开发的校本课程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课程质量。
(3)举办校本课程展示活动,推广优秀校本课程。
5. 教学成果展示(1)定期举办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展示教师的教学成果和学生的学习成果。
(2)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学比赛,争取优异成绩。
(3)开展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表彰优秀教学成果。
五、活动组织1. 成立艺术教研室教研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设立教研活动专项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教研室工作制度(6篇)
教研室工作制度教研室是基层教学单位,其工作的优劣直接关乎教学质量的高低,为规范、完善教研室工作,特制定教研室工作制度。
1.规范化制度。
教研室各项工作开展应坚持以有序高效开展课程建设及教学研讨活动为主题,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材料按时归档,确保工作的规范化。
2.集体备课制度。
(1)教研室应参照时序进度并提前一周安排和组织实施集体备课活动。
(2)集体备课活动的形式,事先指定主讲人主讲、其他人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讨论,倡导创造性思考和实施集体备课活动。
(3)集体备课的内容,除参照时序进度研讨教学内容外,还应包括教材、大纲和教学指导文件的学习、学生学习情况的交流研讨,以及课堂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内容形式的研讨等。
3.听评课制度。
(1)全体教师都必须不定期自主安排相互听课,并根据要求参加院(系)两级听评课活动,教师每学期参与院(系)公开课活动的听课次数由部门统一安排。
(2)教研室应积极组织实施听评课活动,注意加强对教师听课情况的督查,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专项评课活动。
(3)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评课记录,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和审阅本教研室教师的听评课记录并收存、归档。
教研室工作制度(二)一、科研工作的管理由教研室任总体负责,教研室秘书,协助工作。
二、科研工作的内容____组织审查教师每年申报的各类基金课题,提出申报书中存在的问题,把握初级审查质量关。
2.负责在研课题的进度,阶段性研究工作结果等内容的考核,协助解决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配合学院对在研课题工作的检查管理工作。
3.负责教研室下一年度的科研工作规划。
三、在研课题的管理协助学院对正在实施的各类基金课题进行年度考核,协助解决课题负责人在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科研基金的申报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申报各类科研课题,特别支持和鼓励申报省厅级以上基金课题,力争在重点课题方面有所突破。
五、学生科研工作指导学生的科研课题是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教研室将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严格的管理。
艺培机构教师规章制度内容
艺培机构教师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约束艺术培训机构教师的工作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机构的所有教师,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艺术培训机构教师应当恪尽职守,尊重学生,勤奋敬业,积极研究教学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师招聘与管理第四条艺术培训机构教师的招聘应遵守择优录用原则,严格审核教师的相关证件和学历,并进行岗位培训。
第五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师管理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对教学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培训或调整。
第六条教师管理应当尊重教师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公布教师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教学行为规范第七条艺术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不得有歧视、侮辱或者虐待学生的行为。
第八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计划,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
第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审美观念和个性发展,不能强加自己的观点和要求。
第十条教师应当耐心细致地指导学生,教学内容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需求。
第四章教师工作规范第十一条教师应当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不得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注重自身形象和素质,不得有涉黄、暴力等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熟悉教材内容,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准确地解答。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接受学生礼物或收受贿赂。
第五章教师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可以给予表扬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六条对于教学表现不佳的教师,学校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教师在工作中有过错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的,学校有权对其进行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教师,学校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给予停职等处罚。
第六章教师培训与发展第十九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二十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为教师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
美术机构美术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美术机构美术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美术机构美术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与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美术机构的所有美术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以及临时教师。
第三条美术机构美术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学任务,维护学校的声誉。
第四条美术机构应加强对美术教师的管理与培训,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五条美术机构应制定美术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教师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第六条美术教师在教学中应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激发学生的艺术潜能。
第七条美术机构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对美术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奖励表彰。
第八条美术机构应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的尊严。
第九条美术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美术教师进行处理,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二章美术教师的聘用与考核第十条美术机构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聘用美术教师,建立相应的评选、考核机制。
第十一条美术机构应对美术教师进行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考核,评估其是否符合招聘要求。
第十二条美术机构应建立美术教师的档案,记录其教学经历、绩效评价等信息,作为聘用和考核的依据。
第十三条美术机构应定期对美术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评估,在任教期间进行绩效考核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美术机构应根据美术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和晋升,鼓励其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美术机构应建立美术教师的离职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美术教师进行解聘处理。
第三章美术教师的教学管理第十六条美术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工作,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美术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教学手段的多样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八条美术教师应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教育,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差异化教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艺术工作制度
学校艺术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一项战略任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素质,推动学校的艺术教育,特制定本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与政策法规,按上级有关规定开齐上足艺术课程,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设立艺术教育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
教研组长具体负责学科教研活动及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
三、在学年初制定好艺术教育活动计划,认真落实,学年结束做好活动小结。
四、艺术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并参预教研活动,做出成绩,形成特色。
五、积极开展校内外艺术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艺术教育氛围。
六、培养学生广泛的艺术兴趣,组建舞蹈队、合唱队、美术活动小组、书法活动小组等课外活动兴趣小组,选派有艺术特长的教师进行指导,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和有专人检查。
要求每周进行一次活动。
七、每学年举办一次艺术节活动,开展各类艺术活动或者竞赛。
每次活动要求有文艺、美术、书法及朗诵演讲等内容。
八、认真、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和竞赛,并争取获得优异成绩。
九、深化改革、坚持创新,促进艺术教育的发展。
学校艺术教育环绕素质教育的实施,转变艺术教育观念,深化艺术教育改革,坚持艺术教育创新,促进艺术教育发展。
十、更新教育观念,改革艺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促使艺术教育的知识积累向能力转化。
注重以人文素质为核心的学习过程,哺育民族精神,加深对民族文化价值的认识和对世界多元文化的理解。
让学生在学习中更加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热爱祖国,促进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十一、充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辟社会艺术教育信息资源,发展网上艺术教学,制作和运用多媒体教学课件,拓展学生艺术视野和思维空间。
十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设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校园的广播、黑板报、讲座、演出、展示、环境布置等整体设计应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文化艺术氛围。
艺术与设计学院规章制度
艺术与设计学院规章制度一、学生管理规定1. 学生行为规范学生应遵守学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不得有违纪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违规用药、违规打架斗殴等。
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学院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2. 学生考勤管理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考勤记录将作为学生绩点考核的重要依据。
若有违规行为,将影响学生成绩。
3. 学生活动管理学院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但凡组织校内外活动,需提前向学院申请并得到批准。
个人或团体不得擅自在校园内进行商业活动。
二、教职员工管理规定1. 教师教学管理教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不得违规调换或取消课程。
教学过程中要尊重学生,对待学生平等,不得存在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行为。
2. 教师考勤管理教师应按时到校,不得擅自请假。
请假需提前向学院请假并得到批准。
3. 教职员工奖惩管理对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将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
对违规违纪的教职员工将作出相应处罚。
三、设备管理规定1. 设备使用管理学院的各类设备需经过培训后方可使用,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学院设备。
对于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使用过程中的故障,学院会有专人负责。
2. 设备损坏管理如发生设备损坏的情况,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属于学院设备自身问题,学院将负责修复或更换设备。
四、校园纪律管理1. 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为学生提供休息和学习的场所,不得有吵闹、违规烹饪等行为。
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吸烟等行为。
2. 校园环境管理学生应爱护校园环境,不得随意乱丢垃圾,保持校园整洁。
不得私自在校园内植物上写字画画等行为,遵守校园环境管理规定。
五、安全管理规定1. 火灾安全管理学院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
一旦发生火灾,学生应保持冷静,按照消防人员指示撤离。
2. 校园安全管理学生应遵守校园安全规定,禁止在校园内随意攀爬栏杆、护栏等,不得从楼上跳楼等危险行为。
艺术设计学院各岗位工作职责
艺术设计学院各岗位工作职责艺术设计学院行政和教学岗位主要包括党支部书记、院长助理、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教研室主任、学术带头人、教学秘书、辅导员、教辅(实验管理员)、教师、班主任等。
参照校人事处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工作具体职责.一.党支部书记职责: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本院党支部日常工作,抓好师生党员发展与学生管理工作。
1.党团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并监督党的教育方针的正确贯彻、执行.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党员发展与培养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2.学生工作:指导辅导员队伍,开展各项学生工作。
对本院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加强德育工作,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3.制定和执行学风建设方案,评估学风建设成果。
4.指导学生会、青协等组织开展运动会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活动。
5.建设与管理好辅导员队伍,同行政协调配合,保证各项行政任务的完成。
6.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经常听取职工对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关心群众,协调有关方面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7.完成学院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院长助理工作职责:院长助理协助院长搞好日常教学、管理和产学研等工作的执行。
1.协助院长负责全院教学、科研工作;组织、贯彻和执行校、院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2.协助院长做好年度和学期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3.组织管理学院教学运转中各教学环节,监督教学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化。
4.协调并督促各教研室主任做好教学及科研工作。
5.协助院长做好招生宣传和管理工作.6.组织好期初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调查学生对教学情况的反映,经常听课,检查实践教学,掌握教学质量情况.7.协助院长及有关领导做好人才的引进、使用、考核、晋级等工作。
8.在院长的指导下,做好我院对外宣传工作。
9.完成自身岗位所要求的教学与科研任务。
10.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学术委员会职责:学术委员会是学院科研、学术工作的评议机构,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有:待定1.指导学院的科研活动。
美术教师规章制度规定内容
美术教师规章制度规定内容第一条为规范美术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术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以身作则,起到楷模作用。
第三条美术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文化活动。
第四条美术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关心学生的成长,热爱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第五条美术教师应教学科学、用心辅导,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教学水平,不断创新教学方法,积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
第六条美术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扬长避短,因材施教,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第七条美术教师应热情对待学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倾听学生的心声,关心学生的成长,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第八条美术教师应认真备课,授课生动有趣,注重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第九条美术教师应提倡文明礼貌,言行得体,举止优雅,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
第十条美术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耐心对待学生的问题,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第十一条美术教师应热爱集体,团结师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第十二条美术教师应保持学习状态,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自身的修养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美术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美术教师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使美术教育事业蒸蒸日上。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美术教师,学校将依法纠正,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对美术教师有约束力。
以上为美术教师规章制度,希望广大美术教师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和谐的教育氛围。
艺术设计专业教师素质要求
艺术设计专业教师素质要求
1.软件:熟练掌握Photoshop、Illustrator、Indesign的应用与操作。
2.每学期至少一篇教学研论文。
3.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本专业相关教学讲座。
4.每学期举办一次讲课比赛与一次说课比赛。
5.每学期举办一次公开课,讲授内容与本学期授课课程相关。
6.每学期至少学习5本以上本专业相关前沿书籍的学习。
例如:(1)《超越平凡的平面设计:版式设计原理与应用》麦克韦德著(2)《平面设计基础教程》加文·安布罗斯、保罗·哈里斯著(3)《平面设计原理》 Alexander W. White著
(4)《世界平面设计史》王受之著
(5)《艺术设计的平面构成》朝仓直已著
(6)《艺术与视知觉》 [美]鲁道夫·阿思海姆著
(7)《设计心理学》 Donald Norman著
(8)《平面设计原理》阿历克斯﹒伍﹒怀特著
(9)《超越平凡的平面设计》麦克韦德著
(10)《标志字体设计圣经》莱斯利·凯巴加著
(11)《设计中的设计》原研哉著
7.每周举办一次教研室座谈会。
8.上课标准:
到课率:每节课到课率不低于90%
教学标准:掌握本专业相关知识并能熟练应用到课堂教学中,把本课
程前沿信息及时融入到学生的专业学习中;能够带领学生进行实训并熟练进行实训操作展示;不仅能够教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同时能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
环境:为学生提供最新的专业软件,并把相关新颖专业带给学生,拓宽学生的视野。
艺术教研工作计划8篇
艺术教研工作计划8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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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艺术设计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教研室主任由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责任感,思想作风正派,胸怀开阔,热爱集体,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学骨干担任。
二、教研室主任由学院领导聘任,报校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
三、教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需要参与讨论研究涉及学院重大问题;
2.组织本室教学和研究活动的开展,制定并实施每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
每学期学院下达给本室教学计划的落实,教学任务的实施,下达课程任
务的教师安排,对各科教学进度表进行检查审核;
3.在学院大的学科背景下进行自身的专业建设,提出本室教师队伍建设
规划,做好师资培训工作。
4.在学院领导的领导下与院办相关人员制定和修订教学计划;
5.组织编写所属本教研室的课程教学大纲,选订(选编)教材;
6.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室教材的征订工作;
7.协助本学院书记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活动,督导教学纪律工
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院系活动,做好对本室教师的评估、考核;
8.组织本室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书育人活动;
9.承担由院办交办的其他事务。
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中心全职老师规章制度
艺术中心全职老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中心全职老师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中心全职老师,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也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全职老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教育背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第四条全职老师应当维护艺术中心的声誉,遵守职业操守,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五条全职老师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
第六条全职老师应当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关心学生成长,建立良好师生关系。
第七条全职老师应当积极参与艺术中心的各项教学活动,不得擅自离校或私自请假。
第八条全职老师应当遵守学校教学计划安排,不得私自替换或取消课时。
第九条全职老师应当遵守教学纪律,不得利用教学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条全职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权和隐私权,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全职老师应当勇于创新,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第十二条艺术中心全职老师应当密切关注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全职老师应当保守学生的家庭隐私,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十四条艺术中心全职老师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专业教学,辅导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等。
第十五条全职老师有权利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提升教学效果。
第十六条全职老师有权利要求学生遵守学校教学纪律,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等。
第十七条全职老师有权利向学校领导反映教学问题和学生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八条全职老师有权利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九条全职老师有权利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如有学生严重违纪,可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条全职老师有权利接受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的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工作方向。
第二十一条全职老师有义务关心学生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艺术类教研工作制度
艺术类教研工作制度一、总则教研组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提高教师艺术教育水平的重要组织。
为了加强教研组的建设,规范教研组的工作,提高教研组的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教研组的工作目标1. 深入学习艺术教育理论,不断提高教研组成员的艺术教育素养。
2. 研究艺术教育规律,探索符合学校特点的艺术教育模式。
3. 提高教研组成员的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教研组的工作内容1. 组织艺术教育理论学习,定期开展艺术教育理论研讨会,提高教研组成员的艺术教育理论水平。
2. 开展艺术教育研究,鼓励教研组成员参与艺术教育科研项目,推广艺术教育科研成果。
3. 制定艺术教育课程标准,编写艺术教育教材,提高教研组成员的课程开发能力。
4. 组织艺术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艺术教育竞赛,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
5. 开展艺术教育评价研究,完善艺术教育评价体系,提高教研组成员的评价能力。
6. 组织教研组成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教研组成员的业务水平。
四、教研组的工作程序1. 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明确教研工作的目标、内容、时间安排等。
2. 开展教研活动,按照工作计划进行理论学习、研究讨论、实践活动等。
3. 总结教研工作,对教研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教研组的管理1. 教研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负责教研组的工作。
2. 教研组成员要认真履行教研工作职责,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与教研工作。
3. 学校要对教研组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提供教研工作的条件。
六、教研组的考核与评价1. 教研组的考核与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激励发展的原则。
2. 考核与评价的内容包括教研组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教研组的工作程序执行情况、教研组的管理情况等。
3. 考核与评价的结果作为评价教研组成员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艺术类教研工作制度的制定,旨在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提高教师的艺术教育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艺术教育环境。
美术教研室规章制度
美术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美术教研室的管理,提高美术教学水平,促进教研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术教研室是学校美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体美术教师进行教研活动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美术教研室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协调的原则,确保教师的权益和学校的利益。
第四条美术教研室负责制定和实施美术教研计划,组织评课、备课和教学研讨等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美术教研室对外沟通和合作,积极参与教学比赛、展览等活动,推广学校的美术教育成果。
第六条美术教研室的管理由主任负责,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全体教师共同参与。
第七条美术教研室每学年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
第八条美术教研室应保持良好的教风和工作作风,督促教师遵守规章制度,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美术教研室在进行工作时应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学生的姓名、成绩等信息。
第十条美术教研室应加强学科建设,培养教师的教研能力,提高美术教学品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美术教研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教师若干名,具体人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二条美术教研室主任由学校领导任命,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第十三条美术教研室副主任由主任推荐并学校领导任命,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美术教研室教师按照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教研任务,提高美术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美术教研室定期开展教研会议,交流教学心得,总结教学经验,讨论教学问题。
第十六条美术教研室可以设立若干个研究小组,针对某一个教学内容或教学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第十七条美术教研室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研计划,合理分配教研任务,确保教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美术教研室应保证教研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教研成果进行及时总结和评估。
第十九条美术教研室应定期对教研成果进行汇报和展示,提高教研成果的传播和应用价值。
第二十条美术教研室可以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学术讲座和交流,提高师生对美术教育的认识和了解。
音乐教研室规章制度
音乐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音乐教研室的管理,提高音乐教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音乐教研室是学校音乐教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音乐教学、研究和实践工作。
第三条音乐教研室的宗旨是推动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专业技能。
第四条音乐教研室的工作原则是科学、严谨、务实、高效。
第五条音乐教研室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第六条音乐教研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任务。
第七条音乐教研室规章制度适用于音乐教研室的全体教职员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音乐教研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教研员、讲师、助教若干名。
第九条音乐教研室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教研室工作。
第十条音乐教研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并负责具体的教研和教学任务。
第十一条音乐教研室教研员、讲师、助教分工合作,推动教研和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音乐教研室每学年设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音乐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定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组织召开教研室会议,协调教研室内部事务。
第十四条音乐教研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教研和教学任务,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音乐教研员负责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撰写教研论文,指导学生参加教学实践活动。
第十六条音乐讲师负责承担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和演出活动。
第十七条音乐助教负责协助教研员和讲师完成教学和研究工作,承担辅助性工作。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八条音乐教研室全体教职员工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九条音乐教研室工作人员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和教学安排。
第二十条音乐教研室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参与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活动。
第二十一条音乐教研室工作人员要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共同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
第五章考核评价第二十二条音乐教研室根据教职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扬奖励,对差异较大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
美术老师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美术老师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美术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美术教师,并对学校美术工作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
第三条美术教师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提高教学水平,实现教育教学目标。
第四条学校美术教师必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美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健康向上的学生思想道德风貌,传播美术文化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第六条学校美术教师应当保密学生个人信息,尊重学生人格和隐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学生信息。
第七条学校美术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考核、评比活动,不得擅自拒绝或者逃避。
第八条学校美术教师应当具备专业素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教学行为规范第九条学校美术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注重学生个体发展,做到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活动。
第十条学校美术教师应当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书中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美术教师应当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学方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式,做到因材施教,差异化教学。
第十二条学校美术教师应当注重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提高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创造性。
第十三条学校美术教师应当热爱教学事业,关心学生发展,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第十四条学校美术教师应当教书育人,言传身教,正确引导学生,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格培养。
第十五条学校美术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权利和隐私权,不得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第十六条学校美术教师应当尊重学校领导和同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研、评比等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逃避。
小学艺术教室管理制度(二篇)
小学艺术教室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教室使用规定:- 教室使用时间:规定教室的开放时间和关闭时间。
- 教室使用顺序:规定使用教室的先后顺序或轮流使用制度。
- 教室使用范围:规定教室的使用范围,例如仅限于艺术教学和创作,禁止其他活动。
2. 教室设备维护:- 设备使用规范:规定使用教室设备时的操作规范,禁止损坏设备或进行不当操作。
- 设备维护责任:明确设备维护的责任人,如教室管理员或教师。
- 设备保养管理:规定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教室安全管理:- 安全巡视:定期进行教室安全巡视,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安全设施:确保教室内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必要的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 紧急处理措施: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如火灾、意外伤害等,保障师生的安全。
4. 教室纪律要求:- 上课纪律:规定上课时的纪律要求,包括按时到课、不迟到早退、不随意离座、保持安静等。
- 教室整洁:要求师生保持教室的整洁和卫生,不乱丢垃圾,保持桌椅的整齐摆放。
- 遵守规则:规定师生需遵守学校和教室管理规定,如禁止吸烟、禁止带食物进入教室等。
5. 教室秩序管理:- 学生组织管理:规定学生在教室内的自律和组织管理,保持学习和创作秩序。
- 噪音控制:要求师生保持安静,不得发出噪音干扰他人学习或创作。
- 遵守时间规定:规定教室使用的时间限制,学生需按时离开教室并确保教室整洁。
以上是小学艺术教室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可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小学艺术教室管理制度(二)1.美术教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
2.规范管理,及时记录,账册齐全。
加强对美术器材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3.学生进入室内不大声喧哗、嬉戏。
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室。
4.爱护室内公物,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搬动。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做好相关记录。
5.师生作品要张贴、摆放整齐。
美术老师上班规章制度范本
美术老师上班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美术老师的岗位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创造良好的教学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美术老师指在美术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从事美术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美术老师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诚实守信,为学生成长和校园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条学校应当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对美术老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五条美术老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完成教学任务,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美术老师应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当为美术老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设施,保障其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条件。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美术老师的考核机制,根据其教学水平和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做出奖励或惩罚措施。
第九条美术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和创造能力,做到因材施教,注重教学质量。
第十条美术老师应当关爱学生,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注重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二章教学规定第十一条美术老师应当按时到达教学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做到准时上课,认真负责。
第十二条美术老师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教学安排,不得私自调课或改变教学内容。
第十三条美术老师应当备好教材和教具,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学习方案,做到教学内容丰富、课堂生动。
第十四条美术老师应当重视学生的基础学习和技能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绘画能力和审美情趣。
第十五条美术老师应当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能力。
第十六条美术老师应当注重学生的实践训练,鼓励学生参加美术比赛和展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美术老师应当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思想动向,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第十八条美术老师应当善于发现学生的特长和优点,培养学生的特长和兴趣爱好,做好学生的素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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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教研室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为此,我教研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以及《焦作师范专科学校教师管理规定》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
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美术系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美术系和现代艺术设计教研室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美术系和现代艺术设计教研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美术系和教研室组织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
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教研室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本教研室科的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业余时间应主要用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每学期在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撰写教、科研论文或调查研究总结报告,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教研室的负责人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职称相应的职责,并按照美术系和教研室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二、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1、在美术系的领导下,我教研室教师实行系、教研室的双重管理制度。
教研室要热情支持教师的教学工作,为他们参加培训、备课、授课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教师也要积极配合所属教研室的管理,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2、教学基本规范
(一编制授课计划:
每学期教师的教学任务,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结合专业实际,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对课堂讲演、习题课、多媒体课、复习、考试等,做精心的安排,填写学期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表以及学期授课计划说明,一式三份,给教务处审核、批准。
批准后的授课计划不能随意改变,如须作局部调整时,需经教研室相关负责人同意,如有较大调整,必须报由教研室、美术系签署意见后,经批准后才能执行。
教务处、美术系有权随时检查教研室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师应认真汇报。
教材的选用和讲义的审定,经教研室与美术系相关负责人讨论后,美术系批准报教务处。
(二备课与编写教案:
1、备课是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上好课的前提。
教师备课除研究教学大纲,钻研教材外,还应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
教师备课必须熟练掌握几个基本环节:
(1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掌握好教学内容。
(2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和重点难点。
(3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
(4编写教案,熟悉教案和教具。
2、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教师在自备的基础上,应参加教研室定期组织的集体研究活动(每月一次,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抓住关键讲清重点,突破难点,交流经验。
3、在备课的基础上,教师必须写出教案才能上课,严禁无教案上课,教案要反映出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课的类型、实施的步骤和方法等。
教
案根据教学经验和熟练程度不同可详可略,但要教研室统、明确、实用。
4、教师要提前二周写好教案。
教师教案必须随时接受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
5、中、高级职称教师有责任指导新教师备课,新教师要虚心向有经验的老教师学习。
(三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
教师应按下列要求精心组织课堂教学,确保每堂课的教学质量。
2、教师必须按课程表的安排上课,并按时上、下课。
因故需要调课时,必须经教务处同意,提前将课程协调妥当。
3、上课前要求教师熟练地掌握教案内容,并提前做检查工作,准时进入教室。
4、教师要按预定的教案授课,保证落实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
教师上课不得拖课或提前下课,不应随意变更进度、改变教学内容。
5、教师上课应做到仪表庄重、教态自然、语言文明。
教师应检查学生人数,做好考勤记录,然后才开始讲授。
6、课堂教学可采用讲授课、习题课、多媒体课等各种形式。
教师要认真组织课
堂教学,精心设计好每一堂课,要坚持课堂教学环节即复习旧课与引入新课,讲授新课, 巩固新课,布置作业等,教师要根据现代教育学的观点,勇于改进和采用新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7、教师授课必须力求条理清楚,逻辑严密,语言生动,板书整齐,概念明确,重点突出,不要照本宣科;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要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能力,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努力提高讲课效果。
要提倡教学相长,教师要虚心听取学生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8、教师要坚持互相听课制度,按教务处的规定互相观摩和上公开课,并通过评议, 交流经验,共同进步。
教师应欢迎其他教师和各级教学管理部门人员的听课。
听课后必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评价表并交教务处存档。
9、多媒体课教师在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房上课时,课前以及课后注意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向教研室和系汇报。
10、要注意抓好实习教学的四个环节,即:组织教学、入门指导、巡回指导、
结束指导等,不断提高学生技术、技能和操作水平。
(四课外作业与辅导:
1、任课教师必须按大纲和教科书的要求,合理、恰当地给学生布置一定数量的
课外作业(应在授课计划内注明以便审查,布置作业时应把作业的目的、要求、完成的时间向学生交代清楚。
2、作业题要注意选择典型性和代表性;份量要适当,难易要适中。
3、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准确、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并对批改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 进行必要的讲评。
没有特殊的理由,应全批全改,评定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4、任课教师要负起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的责任,要做到满腔热忱,认真负责;承认差别,区别对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耐心启发,积极引导。
特别要加强对后进生的辅导。
5、教师辅导要有计划,可以利用课余或由系教科研办公室安排在自修课进行,辅导形式可以多样,可以全班参加,也可以个别或部分同学参加。
考试复习时要按课表对学生进行辅导。
(五教师期末要按时上缴本学期教学总结和班主任管理手册。
三、奖励与处分
1、对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学生指导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和教学任务重、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经评定,给予相应奖励。
具体奖励措施见美术系的教师奖励制度。
2、教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美术系及教研室规章制度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并
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中。
(1凡在教学过程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等违法乱纪、影响教师形象,经教育后不改的,参考焦作师专的相关制度给予相应惩罚。
(2经教学检查或学生与同行教师反映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必须在限期内改进,否则暂停任课资格直至调离教学岗位。
(3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作业批改不认真或随意不批改,均以教学事故论处。
凡在教学过程中旷教,以严重教学事故论处。
(4凡由于主观原因,教师不能按时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相应扣其教学
工作量。
3、对教师的鉴定、业务考核、奖励、处分等均归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艺术设计教研室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