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国际私法真题(司考)
司法考试历年国际私法真题与解析
司法考试2002-2011年国际私法真题和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011年)35.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
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35题)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案】C【考点】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解析】选项A错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
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选项B错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九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据此可知,不能查明甲国法的,直接适用中国法律,而非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6.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2011年卷一单选第36题)A.甲国法B.乙国法C.中国法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答案】B【考点】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
本案中,“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因此,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乙国法。
37.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
四川延考区08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参考答案1
26.A.张某必须向公司提出书⾯申请 B.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账申请 C.若张某聘请专业机构⼈员帮助查阅账簿,公司不得拒绝 D.公司拒绝张某查阅时,张某只能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7.A.鉴于公司历年的法定公积⾦已达300万元,决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公积⾦ B.鉴于公司连年赢利,决定本年度税后利润依公司章程全部由股东按持股⽐例分配 C.为扩⼤⽣产,将该公司历年的法定公积⾦全部⽤于转增股本 D.公司合法转增部分的股本由各股东按原持股⽐例⽆偿取得28.A.⼄公司合并了甲公司,该债务应由⼄公司承担 B.甲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该债务应由甲公司股东承担 C.公司登记机关允许甲公司不经清算注销,应对周某承担赔偿责任 D.该债务应由甲公司股东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9.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审批部门批准之⽇起成⽴ B.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 C.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由中国境内的任何⼀家仲裁机构作为双⽅争议的解决机构 D.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不以出资⽐例分配企业利润30.A.因已⽆受益⼈,应归国家所有 B.应当⽀付给杜某的前妻陈某和⼥⼉ C.应当⽀付给杜某的⼥⼉ D.因已⽆受益⼈,应归保险公司所有31.A.保险公司应当⽀付保险⾦,保费由保险公司向张某索赔 B.李某应当向张某索赔车辆损失 C.李某向保险公司补缴保费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D.待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李某可以获得赔偿32.A.⼄应当先办理挂失⽌付,再在3⽇内向法院申请公⽰催告 B.若甲得知票据遗失的事实,其有权向法院申请公⽰催告 C.⽆论是否已经启动公⽰催告程序,若丁不知丙伪造签章的事实⽽受让该汇票,其构成善意取得 D.丙的⾏为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可以主张撤销33. A.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增加抚养费 B.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C.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增加抚养费 D.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增加抚养费34. A.仲裁庭制作完成裁决书后该裁决书即发⽣法律效⼒ B.裁决书需经双⽅当事⼈签收后才发⽣法律效⼒ C.甲⽅在签收裁决书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依法重新作出裁决 D.甲⽅在签收裁决书后反悔的,可以以裁决书是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35. A.甲诉⼄侵权纠纷⼀案,⼄提出反诉后,甲⾃觉理亏⽽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 B.某法院对⾃⼰作出的某案件的⼆审判决进⾏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起诉 C.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 D.戊诉⼰借款纠纷案,⼰在庭审中对戊提出⼈⾝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对此应当进⾏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起诉36. A.当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意味着当事⼈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 B.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权⼲涉当事⼈诉讼权利的⾏使 C.原告提起诉讼与被告进⾏答辩是辩论原则的表现 D.调解原则适⽤于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程序37. A.应由⼀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B.应由⼆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C.应由⼆审法院先对被告⼄关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由⼀审法院根据⼆审法院的裁定作出相应处理 D.若⼆审法院查明⼀审法院⽆管辖权,应直接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38.A.裁定追加甲、⼄、丙为被执⾏⼈ B.就合伙组织的财产依A、B、C三公司申请执⾏的先后顺序进⾏清偿 C.应当按A、B、C三公司的债权⽐例进⾏清偿 D.应当告知A、B、C三公司申请该合伙组织破产,按破产程序清偿39. A.专利侵权案件 B.海难救助费⽤案件 C.共同海损案件 D.遗产继承案件40. A.本案属于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法院应当受理陈某提起之诉,并作为另案处理 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某提起之诉,告知⽥某与陈某共同提起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陈某提起之诉,但应追加陈某为共同原告41. A.甲向法院提交的⼄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的银⾏卡转款的银⾏凭条 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钱的证词42. 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独⽴请求权的第三⼈ D.⽆独⽴请求权的第三⼈43. A.法院应当直接判决汇票权利归⼄公司享有 B.法院应当裁定将公⽰催告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C.因⼄公司未能在公⽰催告期间届满前申报权利,法院应当作出除权判决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催告程序44.A.各级检察机关均享有法律规定的抗诉权 B.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应当经当事⼈同意 C.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当再审 D.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进⾏再审的案件,法院应当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审理45. A.赵某 B.黄某 C.赵某和黄某 D.赵某和江某46. A.审判组织形式 B.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C.案件是否开庭审理 D.举证责任的分配47.A. 本案为合同纠纷,应适⽤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B. 本案情况特殊,应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 本案情况特殊,应适⽤移送管辖制度D. 本案涉及不动产,应适⽤专属管辖的规定48. A.民事诉讼权利能⼒都是以民事权利能⼒为基础的 B.民事诉讼权利能⼒都是以民事⾏为能⼒为基础的 C.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者在实体上就具有民事权利能⼒ D.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者在实体上不⼀定就具有民事权利能⼒49. A.违反了当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违反了辩论原则 C.违反了合议制度 D.违反了回避制度50. A.某银⾏应当优先受偿 B.朱某应当优先受偿,因其主张权利在先 C.某银⾏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例受偿 D.某银⾏应先⾏向法院起诉,取得执⾏依据后再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例受偿。
2008 司法考试真题 四川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
"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B.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C.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得到保护D.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的正确与错误2.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3.关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七条第三款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甲作为法定继承人,被乙告上法庭,声称甲虐待被继承人,不应享有继承权。
本案审理法官查明甲虐待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依法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本案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B."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规定是本案审理法官推理的大前提之一C."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这样的规定不是法律规范D.《继承法》第十条和第七条第三款均可作为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的支持性理由4.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成为可能,产生了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器官进行处理的权利。
美国统一州法律全国督查会议起草的《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任何超过18岁的个人可以捐献他的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研究、治疗或移植的目的";"如果个人在死前未作出捐献表示,他的近亲可以如此做";"如果个人已经作出这种捐献表示的,不能被亲属取消。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试卷(1-4全)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卷(1-4全)2008年司法考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
”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B.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C.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得到保护D.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的正确与错误答案:B解析:本题难度较小,B项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这句话,直接的意思就是说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因为某种错误的而获得利益。
所以错误是不能获得利益的,因此A 项说法显然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人们不能因为错误而获得利益,反之,没有错误其利益就不应当受到影响,所以人们的正确行为也应当受到保护。
是否取得利益或者利益是否得到保护要看行为是正确还是错误的,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可以受到保护;如果行为错误,就不应获得利益。
所以CD两项是正确的。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项。
2.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答案:C解析: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
其一般形式为:A事物有a、b、c、d属性B事物有a、b、c属性因此,B类事物也具有d属性。
类比推理得到的结论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归纳推理主张的是如果前提为真,结论就比较有可能为真或者不是假的。
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涵在前提之中的推论。
设证推理是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其一般形式是:C被观察到或待解释的现象待解释现象C如果H为真,那么C是当然结果如果H,则C因此,H 所以H根据上述四种推理的概念,结合本题,大前提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前提是“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结论是“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全国年月自考国际私法试题
全国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卷课程代码:00249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国际私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A.一个国家之内不同法规之间的法律的区际冲突B•一个国家之内适用于不同宗教或种族的人的法律的人际冲突C .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D •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时际冲突2.在法律中规定:限制外国人在内国从事某种民商事活动,不得享有某种民商事权利或者待遇。
该法律规范一般被称为()。
A .法律冲突规范B .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C.统一实体规范D .程序规范3.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历史上,英国的既得权说的创立者是()。
A .戚希尔B .诺思C •戴西D •莫里斯4.库克于1942 年在《冲突法的逻辑与法律基础》一书中提出了()。
A •优先选择原则B .政府利益分析说C .法院地法说D .本地法说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中规定的“当缔约的一方国民或公司的投资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由于战争、其他武装冲突、全国紧急状态或其他类似事件而遭受损失,它们所享受的待遇不应低于任何第三国国民或公司所享受的待遇”是一种()。
A •国民待遇B .最惠国待遇C .非歧视待遇D •歧视待遇6.在1932 年—1934 年间首先在国际私法领域里提出先决问题理论的法学家是()。
A •英国的戚希尔和诺思B •英国的戴西和莫里斯C •法国的尼波耶和杜摩兰D .德国的梅希奥和汪格尔7 •在反致问题上,英国有一个为其他国家都不采用的独特法律制度,这就是所谓的()。
A •转致B •反致C •双重反致D .部分反致8.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在当事人住所不明或不能确定时,其住所应当是()。
A .国籍国B .经常居住地C .营业所所在地D .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地方9.某专门生产化妆品的跨国公司,其股东大部分是以色列公民,该公司在美国注册登记,但其主要营业机构设在其最大的市场——法国。
《国际私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国际试题真题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历年真题
<国际私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1. 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
国际私法的渊源具有双重性,其国内法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和判例,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其中,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形式,也是现今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故选C。
2. 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A. 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因离婚而产生的有关法律关系B.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国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C. 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我国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就购销合同产生争议的法律关系D. 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一般认为,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本题中ABC三项均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范畴,但D项系政府间贷款,不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3. 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B. 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C. 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D.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统一实体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等在内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4.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哪些?A. 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B.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C. 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的D. 具有涉外因素的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
08四川司考真题及解析4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问题:从法律意识与法律职业的关系的角度,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
答题要求:1. 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 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0分)案情:瓜农王某在自家田地里种了5亩西瓜。
因在西瓜成熟季节经常被盗,王某便在全村喊话:“西瓜打了农药(其实没有打药),偷吃西瓜出了人命我不负责”,但此后西瓜仍然被盗。
于是,王某果真在西瓜上打了农药,并用注射器将农药注入瓜田中较大的5个西瓜内,并在西瓜地里插上写有“瓜内有毒,请勿食用”的白旗。
邻村李某路过瓜地,虽然看见了白旗,但以为是吓唬人的,仍然摘了一大一小两个西瓜,其中大的西瓜是注入了农药的。
回家后,李某先把小的西瓜吃了,然后出门干活。
当天,正好家里来了3位客人,李某的妻子赵某见桌子上放着一个大西瓜,以为是李某买的,就用来招待客人,结果导致2个客人死亡,1个重伤。
问题:1. 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还是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2. 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3. 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是否构成数罪?为什么?4. 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应当如何处理?5. 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三、(本题20分)案情: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单位小金库款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杨某(法定代表人)称所涉款项系单位招待费等,发票在其办公室抽屉中未及报销。
侦查人员在杨某办公室抽屉中搜查到付款单位为犯罪嫌疑人原单位的发票11张,价值5万元。
为了查明该发票是否已经从该单位报销,侦查人员传犯罪嫌疑人李某(原单位会计)、许某(出纳)同时对粘贴在一张纸上的11张发票进行辨认,二人指认该11张发票已从单位的小金库账上报销。
侦查人员遂让二人在粘贴被辨认发票的附页上签署辨认意见,次日持此发票到看守所让犯罪嫌疑人杨某辨认。
杨某否认已经从原单位报销,侦查人员指着粘贴附页上李某、许某书写的辨认意见及签名说“会计、出纳都证明了,你这样顽固下去没好处!”,杨某遂在李某与许某的辨认意见及签名下面签署了“此票据已从单位小金库账上报销”的意见。
2008年四川司考民真题
(2008年·四川)33. 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
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A.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增加抚养费B.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C.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增加抚养费D.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增加抚养费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故A 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
《仲裁法》第3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故C项说法错误。
民政部门并没有对此类案件的裁决权,D项说法错误。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34. 某仲裁委员会仲裁某一合同争议案件时,根据甲、乙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首先进行了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了裁决书。
根据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仲裁庭制作完成裁决书后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B.裁决书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C.甲方在签收裁决书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依法重新作出裁决D.甲方在签收裁决书后反悔的,可以以裁决书是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答案:A解析:《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故A项说法正确,B、C两项说法错误。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
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
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
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09—卷一—99,任)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住所的冲突问题。
住所指一个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
《民法通则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本案中,法院受诉案件为涉及丙国的纠纷,则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联系最紧密的丙国住所为其住所。
故C项正确,A、B、D 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C。
知识模块:国际私法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2011—卷一—38,单)A.单边冲突规范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冲突规范的类型。
冲突规范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实体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包括四个类型:(1)单边冲突规范,指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或外国法律的冲突规范。
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了一个明确的连结点,即它指向适用内国法时就不可能再指向适用外国法,或者在指向适用外国法时就不可能再指向适用内国法。
司法真题卷二2008年司法试题(含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
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2.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
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
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3.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
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4.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
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5.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
全国2008年7月自考国际私法题目和答案解析
全国200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2011-03-26 10:01:57| 分类:自考—国际私法 |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课程代码:00249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与一般法律规范相比较,国际私法的特有规范是( BA.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B.冲突规范C.国际统一实体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私法特有的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方法,而冲突规范仅指明适用哪一国法律以及何种法律,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故相比较于实体规范而言,冲突规范又是一种间接调整方法。
2.在国际私法的历史上,创立了国际礼让学说的著名法学家是( CA.美国的斯托雷B.英国的戴西C.荷兰的胡伯D.意大利的巴托鲁斯3.“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一条( D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D.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译文:离婚的请求,除非依照夫妻本国的法律以及当地法院的本地法中均有离婚的理由的人。
否则不得离婚。
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是指对“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必须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结点所指向国家的法律的冲突规范。
4.一国把不给予本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限制性规定专门适用特定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或者把给予本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某些优惠或权利不给予特定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这是( CA.国民待遇原则B.最惠国待遇原则C.歧视待遇原则D.非歧视待遇原则5.认为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决定应援用哪一种冲突规范时,最早提出必须首先对争讼问题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和概念作出定性或分类的法学家是( BA.意大利的巴托鲁斯B.德国的卡恩和法国的巴丁C.法国的德波涅和德国的沃尔夫D.德国的拉沛尔和英国的贝克特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国际私法2008年真题
2008年真题单项选择题35.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
“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
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36.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
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
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
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37.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
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
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38.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B.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C.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D.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39.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
全国2008年4月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和答案(纯文字)
2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
A.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B.可以外国律师
C.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D.必须委托外国律师
正确答案:C
24.在当今解决国际民商事争端的常设国际仲裁机构中,附属于国际商会的全球性仲裁机构是【】
B.在我国,婚姻缔结地法原则上适用于所有的涉外结婚,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是否在中国境内举行结婚都在所不问
C.如婚姻缔结地法原则导致外国法在我国适用时,其适用的结果不得对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D.婚姻缔结地法原则是我国目前解决涉外婚姻关系法律冲突的主要原则
正确答案:B
(注:民法通则》针对涉外婚姻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它宣告我国解决涉外结婚法律冲突采用婚姻缔结地法原则。婚姻缔结地法原则是我国目前解决涉外结婚法律冲突的唯一原则,依此原则,婚姻符合缔结地法即为有效,反之则无效。)
19.《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中规定,对儿童是否适于收养的条件适用【】
A.最密切联系原则B.法院地法
C.收养国的法律D.儿童原住国法律
正确答案:D
20.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在我国处理涉外婚姻关系法律冲突的过程中,婚姻缔结地法原则既解决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冲突,也解决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冲突
A.钩至钩原则B.收至交原则
C.舱至舱原则D.岸至岸原则
正确答案:A
(注:《海牙规则》采用的是“钩至钩”或“舷至舷”原则;《汉堡规则》采用的是“接到交”原则。)
18.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参考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 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2. 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3. A.价值位阶原则B.个案平衡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原则4. A.王某指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的活动属于执法行为,具有权威性B.刘某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仅要合法,还要强调公平合理,其执法方式应让一般社会公众能够接受C.赵某认为,如果老百姓认为执法不公,就有奋起反抗的权利D.陈某说,守法是公民的义务,如果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当,可以采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暴力抗法显然是不对的5. A.《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C.如果李某自愿支付超过10%的赔偿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加以确认,则李某不能反悔D.李某所承担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6. A.比较解释B.历史解释C.体系解释D.目的解释7. 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8. A.傅别B.质剂C.券书D.书券9.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10.A.不制定法律B.不规定刑罚种类C.不需要判例法D.不公布成文法11.A.公法和私法B.人法、物法和诉讼法C.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D.市民法与长官法12.A.这部宪法只有正文B.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C.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D.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13.A.《重大信条十九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4.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D.授权机关有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15.A.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B.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C.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D.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16.A.行政长官B.政府主要官员C.立法会议员D.法院法官17.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18.A.经五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议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提议,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B.经调查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可以作为调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调查工作C.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D.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19.A.内资企业B.外国企业C.合伙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20.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C.赞助支出D.职工教育经费21.A.责令李某在出境前提供担保B.李某是在延期期间出境,无须采取任何措施C.告知李某:欠税人在延期期间一律不得出境D.直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22.A.该省人民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B.国务院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C.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23.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B.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确定贷款利率C.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的规定D.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24.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25.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26.A.村民甲与村卫生所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协商不成可找乡政府处理,对乡政府处理决定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B.村民乙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应先向县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的,可以土地主管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村民丙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D.村民丁因擅自占地建房被县土地主管部门处罚,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7.A.出让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B.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C.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D.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8.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29.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30.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31.A.联合国人权委员会B.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C.联合国人权理事会D.联合国人权法院32.A.乙国使馆无权在丙国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B.克森公司在丙国应享有司法管辖豁免C.乙国使馆可以就该事项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D.甲国须对克森公司的上述行为承担国家责任33.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34.A.甲国必须停止排放,乙国可以继续排放,因为温室气体效应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多年排放积累造成的B.甲国可以继续排放,乙国必须停止排放,因为乙国生产效率较低,并且对于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水平远远低于甲国C.甲乙两国的排放必须同等地被限制,包括排放量、排放成份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各方面D.甲乙两国在此问题上都承担责任,包括进行合作,但在具体排量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方面承担的义务应有所区别35.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36.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37.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38.A.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B.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C.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D.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39.A.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B.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C.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D.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40.A.中国法院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决定是否承认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B.中国法院应依前项司法解释决定是否执行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之外的内容C.若张女士的申请被驳回,她就无权再提出承认该判决的申请,但可另行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D.中国法院不应受理王先生的离婚起诉41.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B.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C.卖方无义务自费订立运输合同D.该贸易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42.A.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43.A.必须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B.可以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C.不能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D.可以通过强制许可形式转让44.A.如代收行未执行托收行的指示,托收行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修帕公司承担责任B.当维塞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C.代收行应无延误地向托收行通知维塞公司拒绝付款的情况D.当维塞公司拒绝提货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45.A.该机构只承保货币汇兑险、征收险、战争内乱险和政府违约险B.任何投资均可列入该机构的投保范围,但间接投资除外C.该机构具有完全法律人格,有权缔结契约,取得并处理不动产和动产D.在任何情况下,该机构都不得接受东道国自然人、法人的投保46.A.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B.外国收养人应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C.前项证明材料须经该外国人所在国的外交机关或该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D.前项证明材料须经中国驻该外国使馆认证47.A.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B.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C.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D.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48.A.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B.律师服务机构一般采用公司形式,但在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地区仍可保留少数合作制律师事务所C.个人律师事务所实行无限责任,因此在成立条件上比合伙律师事务所要宽松D.律师事务所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当个别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外债务时,其他合伙人不承担对外责任49.A.马某拿着一份合同复印件到公证机关要求公证,经公证人员审查发现该合同有多处涂改痕迹B.女青年李某29岁,至今未婚,到公证机关办理处女公证C.张某与王某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各自都有些积蓄,为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婚前财产公证D.杨父因正在读初中的儿子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多次劝说无效,遂决定与儿子解除父子关系,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50.A.按号就坐,但装作与律师不认识,与其不说一句话B.按号就坐,可以与律师寒暄,但是不交谈案件事务C.仅与同桌的人调换座位,但桌号不变D.马上与会务人员联系调换座位,不与律师同坐一桌二、多项选择题。
国际私法_司法考试真题(2002-2008)
国际私法司法考试真题解析(2002-2008)一、单选题2002年19.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可以在英国诉讼B.必须在中国诉讼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D.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答案及解析:B20.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要为英国人。
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A.二级识别B.识别C.法律适用D.先决问题答案及解析:B21.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
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
丙国法院校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
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直接反致B.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答案及解析:B22.依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A.法院地法B.原告住所地法C.被告住所地法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答案及解析:B2003年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该条款属于下列选项中哪一类型的冲突规范?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答案及解析:A22.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印度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A.中国法律B.巴拿马法律C.印度法律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答案及解析:B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
2008年四川司法考试卷二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这一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A.补正解释B.当然解释C.反对解释D.缩小解释2.甲因为盗窃乙的自行车(价值460元)被抓获,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在被行政拘留期间,甲主动交代了盗窃丙的摩托车(价值2万元)的犯罪事实,该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对甲主动交代盗窃摩托车一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自首B.坦白C.立功D.重大立功3.①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人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
②由于特殊身份必须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所以,性别、国籍等不可能成为特殊身份,首要分子则属于特殊身份。
③挪用公款罪是真正身份犯,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但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④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从重处罚。
这种情形称为不真正身份犯。
关于上段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①句错误,其他正确B.第②句错误,其他正确C.第③句错误,其他正确D.第④句错误,其他正确4.甲意图勒死乙,将乙勒昏后,误以为乙已经死亡。
为毁灭证据,又用利刃将所谓的"尸体"分尸。
事实上,乙并非死于甲的勒杀行为,而是死于甲的分尸行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侮辱尸体罪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和侮辱尸体罪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5.关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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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川)78.甲、乙两国2006年发生边境武装冲突,随即先后宣布与对方进入战争状态。
此前,甲、乙两国先后缔结了《和平友好条约》(1960年)、《边界条约》(1966年)、《建立外交关系的协定》(1980年)、《引渡协定》(1982年)等一系列条约。
在此状态下,如果这些条约中不存在相关的特别约定,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两国间的《和平友好条约》自动废止B.两国间的《边界条约》暂停执行C.两国间《建立外交关系的协定》自动废止D.两国间的《引渡协定》暂停执行答案:AD79.2007年底,甲国驻乙国总领馆的一只邮袋在乙国入境时,被乙国有关部门怀疑内有违禁品,并试图拆开检查。
该邮袋上有领馆专用的明显标志。
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但相互间无其他相关协定。
根据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有关部门有权自行打开该邮袋检查B.乙国有关部门若打开该邮袋检查,须在甲国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C.若甲国拒绝打开该邮袋,则乙国可以对该邮袋采取没收或扣押措施D.若甲国拒绝打开该邮袋,则乙国应将该邮袋退回原发送地答案:BD80.关于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中的冲突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B.船舶所有权的取得适用船旗国法律C.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D.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和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答案:ABCD解析:《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因此,A项说法正确。
《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
因此,B项说法正确。
《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因此,C项说法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85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第186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因此,D项说法正确。
81.关于涉外婚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华结婚的,双方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B.双方为外国人在华结婚的,均可采取领事婚姻方式C.双方为外国人在华结婚的,可以采取民事登记方式D.审理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有效性的案件,我国法院依具体情况可以适用外国法律答案:ACD82.某律师在代理一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需要了解有关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
关于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境外当事人位于《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缔约国境内的,除该国与我国之间的双边条约另有规定的,应采用该公约规定的送达方式向该当事人送达B.对不符合前项情形的境外当事人,可以采用外交途径送达C.我国法院需要依《海牙送达公约》向居住在其他缔约国的被告送达司法文书的,应由司法部送交对方国家的中央机关D.若境外当事人为华侨,在其所在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委托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送达答案:ABCD83.2006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根据该文件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内地有关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B.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劳动民事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C.经裁定予以认可的判决,与被请求方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不承担提供相关法律资料的义务答案:ABC第13条规定,经裁定予以认可的判决,与被请求方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判决有给付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该方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23条第1款规定,为执行本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应当相互提供相关法律资料。
因此,D项说法错误。
84.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后发现的货物不符合同情形,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卖方应当承担责任?A.货物不符合同情形在风险转移时已经存在B.货物不符合同是因货物的包装不当所致C.货物不符合同是因承运人的过失造成的D.货物不符合同是因卖方违反了货物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特定质量的保证答案:ABD85.根据《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补贴属于有专向性的补贴?A.由出口国法律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获得的补贴B.环保组织以改善环保为条件对企业提供的赠款C.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D.世界银行对贫困地区提供的无息贷款答案:AC86.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中的上诉机构,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上诉机构为常设机构B.上诉机构审查被提起上诉的专家组报告中的法律问题C.上诉机构可以推翻专家组对有关事实的认定D.上诉机构做出的报告争端各方应无条件接受答案:AB87.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约定单价每件30美元/FOB青岛。
乙公司为该货物的运输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
对于航行途中发生的下列哪些损失,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A.在运输途中货轮与另一艘船舶相撞造成货损B.由于运输延迟造成的货物损失C.在运输途中遭遇飓风造成货物全部损失D.在装卸时由于一件或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部分损失答案:ACD解析: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整批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货物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6)运输工具遭受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措施,因而产生合理费用。
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
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不定项(2008年•四川)98.甲、乙、丙三国为邻国,于2005年5月缔结筑路条约,规定甲国提供资金500万美元,乙国提供人员、技术并施工,在丙国境内分两期修建连接丙国与甲、乙两国的公路。
条约规定,该公路归丙国所有,甲、乙、丙三国共同使用并分享50年收益。
2006年7月一期工程完成。
同年9月,因百年不遇的洪水和泥石流,竣工地段的地貌完全改变,二期工程已无法按约定继续进行。
对这种情况,筑路条约中没有相关约定。
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上述情况表明该筑路条约存在缔约错误,因而该条约自始无效B.甲、乙、丙三国仍然有继续履行条约的义务C.丙国须对甲、乙两国此前投入的资金予以补偿D.若该条约终止执行,已经竣工公路的所有权将处于不确定状态答案:ABCD99.为提高对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裁判的一致性,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相关的法院内部报告制度。
根据该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受诉法院如决定拒绝执行一项外国仲裁裁决,应在作出相关裁定前依该制度履行上报手续;拒绝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决定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B.受诉法院如决定执行一项外国仲裁裁决,则无需依该制度履行上报手续C.该制度适用于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重新仲裁的情形D.该制度适用于认定涉及港澳台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答案:ABCD100.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会涉及到货物风险的转移。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有关货物销售合同已经按照公约要求的方式被注明的前提下,关于风险转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如果双方对需要运输的货物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地点,则自货物按照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B.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风险自买方收到货物时转移到买方C.卖方经授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不影响风险的转移D.如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转移到买方答案:B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7条第(1)项规定,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
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
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
因此,ACD项说法正确。
第68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
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
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
因此,B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