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印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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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
实施要点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
二○一三年九月
编制说明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推广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的要求,转变公路建设发展方式,适应现代工程管理要求,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提高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编制了《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以指导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施工标准化水平。

《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编制参考了《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及有关省建设经验,将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中需控制的要点内容进行了提炼,同时结合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主要内容包括工地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组织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

《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中采用的标准、规范,若使用期间发生更新,应执行新的标准、规范。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兼之时间仓促,难免有错误和疏漏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请反馈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便及时修改完善。

目录
1工地建设 (1)
1.1驻地建设 (1)
1.1.1一般规定 (1)
1.1.2办公区与生活区 (1)
1.1.3试验室建设 (2)
1.2场站建设 (3)
1.2.1一般规定 (3)
1.2.2拌和站 (4)
1.2.3钢筋加工场 (5)
1.2.4预制场 (5)
1.2.5施工材料存放 (7)
1.3人员管理 (8)
1.3.1一般规定 (8)
1.3.2建设单位 (8)
1.3.3监理单位 (8)
1.3.4施工单位 (9)
1.3.5试验室人员 (9)
1.4其他要求 (9)
1.5标志标牌 (10)
1.5.1一般规定 (10)
1.5.2标志标牌设置 (10)
1.5.3标志标牌管理 (11)
1.5.4标示、标牌标准化制作示意图 (14)
2路基工程 (23)
2.1一般路基施工 (23)
2.1.1挖方路基 (23)
2.1.2填方路基 (23)
2.1.3填挖交界处理 (23)
2.1.4结构物台背回填 (25)
2.1.5临时排水 (25)
2.2特殊路基施工 (25)
2.2.1软土路基 (25)
2.2.2膨胀土路基 (26)
2.2.3岩溶地区路基 (27)
2.2.4河塘湖(库)地区路基 (27)
2.2.5滑坡地段路基 (28)
2.3改扩建工程路基施工 (28)
2.3.1一般要求 (28)
2.3.3石方挖方路基拓宽 (30)
2.3.4涵洞及通道拼接 (31)
2.4排水工程 (32)
2.4.1一般要求 (32)
2.4.2地表排水 (32)
2.4.3地下排水 (33)
2.5防护与支挡工程 (33)
2.5.1一般规定 (33)
2.5.2边坡工程防护 (33)
2.5.3边坡植物防护 (35)
2.5.4支挡工程 (35)
2.5.5抗滑桩 (36)
2.6工程监测 (36)
2.6.1一般规定 (36)
2.6.2软土路基 (36)
2.6.3路堑髙边坡 (37)
2.6.4高路堤 (38)
2.6.5预应力锚固工程 (38)
2.6.6抗滑桩 (40)
3路面工程 (41)
3.1石料开采与集料加工 (41)
3.2底基层 (41)
3.2.1级配碎石 (41)
3.2.2石灰稳定土 (42)
3.2.3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42)
3.3基层 (42)
3.3.1密级配沥青碎石 (42)
3.3.2水泥稳定碎(砾)石 (43)
3.3.3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 (44)
3.4老路面病害处治 (45)
3.4.1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 (45)
3.4.2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 (46)
3.5水泥混凝土路面再利用 (47)
3.6沥青混凝土路面再利用 (47)
3.6.1材料 (47)
3.6.2厂拌热再生 (48)
3.6.3全深式厂拌冷再生 (49)
3.6.4全深式就地冷再生 (49)
3.7透层、下封层、粘层 (50)
3.7.1透层 (50)
3.7.3粘层 (51)
3.8热拌沥青混凝土面层 (51)
3.8.1新铺沥青混凝土面层 (51)
3.8.2加宽沥青混凝土路面 (53)
3.9水泥混凝土面层 (53)
3.9.1施工准备及混合料要求 (53)
3.9.2滑模施工 (54)
3.9.3三辊轴机组摊铺 (55)
3.9.4小型机具摊铺 (55)
3.9.5面层接缝 (55)
3.9.6混凝土养生 (56)
3.10水泥混凝土桥面沥青铺装 (57)
3.10.1一般规定 (57)
3.10.2桥面板处理 (57)
3.10.3桥面防水粘结层施工 (57)
3.10.4沥青铺装层施工 (58)
4桥梁工程 (59)
4.1施工准备 (59)
4.2通用技术 (60)
4.2.1钢筋保护层垫块 (60)
4.2.2模板、支架 (60)
4.2.3混凝土工程 (60)
4.2.4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61)
4.3桥梁基础 (61)
4.3.1灌注桩 (61)
4.3.2沉入桩 (63)
4.3.3扩大基础及承台 (63)
4.3.4围堰 (63)
4.4下部构造 (63)
4.4.1立柱与桥台 (63)
4.4.2盖梁 (64)
4.5支座 (64)
4.5.1支座 (64)
4.5.2支座垫石 (65)
4.6上部构造 (65)
4.6.1先张法预应力梁预制 (65)
4.6.2后张法预应力梁预制 (66)
4.6.3梁板堆放 (67)
4.6.4预制梁安装 (68)
4.6.5支架上现浇箱梁 (68)
4.6.6悬臂浇筑预应力连续箱梁(连续刚构) (69)
4.7桥面及附属设施 (71)
4.7.1桥面铺装及排水 (71)
4.7.2护栏 (72)
4.7.3伸缩装置 (72)
4.8老桥拓宽 (73)
4.8.1老桥加宽施工的一般原则 (73)
4.8.2老桥加宽的具体要求 (73)
4.9桥梁维修加固 (74)
4.9.1桥梁维修加固的一般步骤 (74)
4.9.2桥梁上部结构常用的加固方法及要求 (74)
4.9.3桥梁基础及下部结构常用的加固方法与要求 (76)
5隧道工程 (78)
5.1洞口与明洞工程 (78)
5.1.1一般规定 (78)
5.1.2洞口土石方开挖 (78)
5.1.3明洞工程 (78)
5.1.4洞口工程 (79)
5.2超前地质预报 (79)
5.3洞身开挖 (79)
5.3.1超欠挖控制 (79)
5.3.2钻爆设计 (80)
5.3.3钻爆作业 (80)
5.3.4开挖方法 (80)
5.3.5连拱隧道 (80)
5.3.6小净距隧道 (82)
5.4初期支护与辅助工程措施 (82)
5.4.1喷射混凝土 (82)
5.4.2锚杆 (82)
5.4.3钢架 (83)
5.4.4钢筋网 (83)
5.4.5超前锚杆支护 (83)
5.4.6超前小导管预注浆支护 (84)
5.4.7超前管棚支护 (84)
5.4.8超前预注浆 (84)
5.5仰拱与铺底 (85)
5.5.1开挖 (85)
5.5.2初期支护 (85)
5.5.3二衬钢筋 (85)
5.5.4混凝土施工 (85)
5.6防水与排水 (85)
5.7二次衬砌 (86)
5.8监控量测 (87)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89)
6.1总体要求 (89)
6.2安全生产 (89)
6.2.1一般规定 (89)
6.2.2路基工程 (90)
6.2.3路面工程 (90)
6.2.4桥涵工程 (90)
6.2.5隧道工程 (90)
6.3文明施工 (92)
6.3.1一般规定 (92)
6.3.2路基工程 (94)
6.3.3路面工程 (94)
6.3.4桥涵工程 (94)
6.3.5隧道工程 (95)
6.4环境保护 (95)
6.4.1一般规定 (95)
6.4.2路基工程 (96)
6.4.3路面工程 (96)
6.4.4桥梁工程 (96)
6.4.5隧道工程 (97)
6.5交通组织 (98)
6.5.1一般规定 (98)
6.5.2准备工作 (98)
6.5.3施工区安全管理 (98)
6.5.4施工安全设施的布设 (100)
6.5.5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管理注意因素 (101)
6.5.6分项工程交通组织原则 (102)
6.5.7通行路段养护管理 (104)
7编制依据 (105)
1工地建设
1.1驻地建设
1.1.1一般规定
驻地建设一般包括建设单位驻地、监理单位驻地、施工单位驻地及工地试验室、第三方检测工地试验室的建设。

1.1.2办公区与生活区
1.1.
2.1建设单位办公用房应按照管理需要设置,一般设项目办主任〔指挥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等。

1.1.
2.2各单位驻地办公用房面积应满足办公需要,一般不低于表1.1.2.2 的规定。

表1.1.2.2 各单位驻地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备注:以上标准按照平原地区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要求,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建设和山区公路建设等可适当降低标准。

1.1.
2.3各单位办公应具备计算机网络通信条件,满足项目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条件建立并应用覆盖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信息系统,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和试验检测等管理内容纳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工程现代化管理水平。

1.1.
2.4驻地生活用房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用、美观、隔热、通风、防潮。

1.1.
2.5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

各办公室应有标识,组织机构图、工程总体目标、质量管理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形象进度表等应在会议室上墙。

1.1.3试验室建设
1.1.3.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建设应满足《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12号)和《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皖交质监局2012年6号)的有关规定,由取得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授权设立。

1.1.3.2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推行建立第三方试验室,第三方试验室的母体机构资质按照安徽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水运重点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资质等级规定的同等要求进行设置(安徽省交通厅皖交质监[2009]167号文,内容见表1.1.3.2)。

除一级公路以外,其他等级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试验室,可根据建设单位需求考虑是否设置。

第三方检测工地试验室、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设立,且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得超出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行为及结果承担责任。

表1.1.3.2 公路重点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资质等级规定
1.1.3.3试验室面积及检测设备配置应满足投标文件承诺要求,并能够适应工程内容及规模相关要求。

各功能室面积及设施配置应满足试验检测需要,一般不低于表1.1.3.3规定。

表1.1.3.3 试验室各功能室面积标准
1.1.3.4试验室建设应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登记备案,并取得建设单位颁发的《工地试验室使用合格证书》后方可正式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1.1.3.5试验室应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1.1.3.6试验检测频率和数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或国家、行业有关检测规范规定的要求。

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备案,对备案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委托具有相应《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1.1.3.7橡胶支座、锚具、外加剂、交通工程材料及机电工程材料应按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外委送检,特殊材料由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1.2场站建设
1.2.1一般规定
1.2.1.1场站建设包括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施工材料存放场等建设。

1.2.1.2公路建设应推行集约化管理、工厂化生产,实现“三个集中”,
即: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集中加工,混凝土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

1.2.1.3项目招标时,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集约化施工生产的要求,统筹规划,将具备多个合同段集中生产的工程集中招标,对不具备多个合同段集中生产的工程应尽量要求在单个合同段实行集约化施工生产。

1.2.1.4路基排水工程的水沟盖板、防护工程预制块、隧道路基边沟盖板、里程碑及其他设计要求的小型预制构件应集中预制,集中管理,统一工艺。

1.2.2拌和站
1.2.2.1拌和站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封闭管理。

1.2.2.2拌和站场地面积、搅拌机组配置及产能应满足生产、施工需求和工程进度要求,一般不低于表1.2.2.2规定。

1.2.2.3对料场地面和设备安装部位的场地应使用C20 及以上标号混凝土进行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进、出拌和站便道采用20cm厚C20混凝土硬化,当基础强度不满足要求时须进行适当处理。

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

1.2.2.4凡用于工程的砂石料应按级配要求,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场存放,在醒目位置设置材料标识牌,并采用厚度不小于30cm的隔墙进行分隔,隔墙高度应确保不串料(一般不小于2.5m)。

1.2.2.5细集料堆放地应搭设防雨棚,禁止太阳直接照晒或雨淋,顶棚宜采用轻型钢结构,高度应满足机械设备操作空间〔一般不宜小于7m〕,并满足受力、防风、防雨、防雪等要求。

1.2.2.6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设备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2.3钢筋加工场
1.2.3.1钢筋加工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

1.2.3.2场地面积应根据钢筋(材)加工量的大小、工期等要求设置,一般不低于表1.2.3.2规定。

注:如受场地限制,可适当调整场地面积大小,但功能分区布局应科学、合理。

1.2.3.3场内路面应做硬化处理,顶部采用移动式拱形防雨棚,高度满足加工设备操作空间。

1.2.3.4在加工制作区应悬挂各种型号钢筋的大样设计图,标明尺寸,确保钢筋下料及加工准确。

1.2.3.5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和警示标志。

1.2.3.6特大桥、大桥应采用数控设备进行钢筋加工,保证钢筋加工满足设计要求。

1.2.3.7钢筋吊移宜采用龙门吊等专用吊装设备,设备应证照齐全、检验合格。

1.2.3.8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距地面1m以内方可靠近,支撑好后方可摘钩。

1.2.4预制场
1.2.4.1预制梁场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场地内应有临时办公区、构件加工区、制梁区和存梁区、废料处理区等,功能明确,标识清晰。

1.2.4.2各项目预制场应统筹设置,规模和设备配备应结合预制梁板的数量和生产工期来确定,一般不低于表1.2.4.2规定。

表1.2.4.2 预制场规模和相关设备配备表
1.2.4.3场内路面宜做硬化处理,主要运输道路应采用不小于20cm厚的C20 混凝土硬化,基础强度不满足要求时进行适当处理。

场内不允许积水,四周设置砖砌排水沟,并采用M7.5砂浆抹面。

1.2.4.4预制梁场应尽量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规划、建设,每个预制梁场预制的梁板数量不宜少于100片。

若受地形、运输条件限制的桥梁梁板需单独预制,规模可适当减小。

1.2.4.5设置自动喷淋养生设备,预制梁板采用土工布包裹喷淋养生〔北方地区应根据气候情况采用蒸汽保湿养生〕,养生水应循环使用。

喷淋水压加压泵应能保证提供足够的水压,确保梁板的每个部位均能养护到位,尤其是翼缘板底面及横隔板部位。

1.2.4.6预制梁板的台座强度应满足张拉要求,台座尽量设置于地质较好的地基上,在不良地基路段,应先进行地基处理,防止发生张拉台座不均匀沉降、开裂事故,影响预制梁板的质量。

1.2.4.7底模应采用通长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6mm,并确保钢板平整、光滑,防止粘结造成底模“蜂窝”、“麻面”。

1.2.4.8存梁区台座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0,台座尺寸应满足使用要求。

用于存梁的枕梁应设在离梁两端面各50~80cm处,且不影响梁片吊装,支垫材质应采用承载力足够的非刚性材料,且不污染梁底。

1.2.4.9梁板吊装作业区应进行封闭,设置安全警告标语牌,作业场所应有安全执勤人员负责看守,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1.2.4.10小型构件预制场可设在预制梁场内,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选址,要求集中预制,保证质量。

1.2.5施工材料存放
1.2.5.1应按规定对砂石料的质量检验状态进行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

1.2.5.2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类存放在仓库或防雨棚内,并挂牌标识。

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并垫高不小于30cm,严禁与潮湿地面接触,不得与酸、盐、油类等物堆放一起。

1.2.5.3袋装水泥、掺和料应在库房储存。

库房内地面应硬化、防潮处理,水泥应架空、离墙(地)均不小于30cm。

1.2.5.4袋装水泥应按品种、标号、生产日期分别堆放,并树立标识,做到先到先用,防止混掺使用。

1.2.5.5外加剂应按不同批次、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日期分开存放,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注明生产厂、品种、出厂日期、进库保管日期等。

1.2.5.6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施工现场、居民区和既有设施,附近应设有明显标志及围挡设施,并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1.2.5.7火工品库、危险品库、油库等存放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品管理条例》和《油库安全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的有关规定。

1.2.5.8火工品库房应设有专人管理,并制定火工品验收制度、发放制度、防火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交接班制度、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制度、废爆炸物品销毁制度等。

1.2.5.9火工品库存量不准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放置雷管时应铺设胶质皮垫。

1.2.5.10严禁在火工品库房内住宿和进行有碍安全的活动,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1.3人员管理
1.3.1一般规定
由于各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工地试验室在管理模式、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区别较大,本节内容主要是针对公路项目各参建单位的人员管理做一般规定,各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适当调整。

1.3.2建设单位
1.3.
2.1建设单位机构设置应满足项目管理要求,一般应设有合同、技术、安全、财务等职能部门。

1.3.
2.2管理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和专业技术要求确定,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应不少于管理人员总数的50%。

1.3.
2.3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职业道德,具备相应工程组织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熟悉、掌握公路建设规章、政策。

1.3.
2.4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1个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1.3.
2.5技术负责人:熟悉、掌握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中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备1个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1.3.
2.6财务负责人:熟悉、掌握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1个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1.3.
2.7关键岗位人员:计划、合同、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和任职资格,并分别具备1个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1.3.
2.8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派驻工程现场的管理机构、相应资格条件的管理人员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其审核。

1.3.3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管理机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满足招标文件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

1.3.4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管理机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1.3.5试验室人员
1.3.5.1试验室人员应根据投标承诺、项目规模及施工需求配备,一般不低于表1.3.5.1规定。

表1.3.5.1 工地试验检测人员数量人员配备要求
注:除主要检测人员外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若干名试验辅助人员,独立桥梁、隧道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3.5.2检测人员均应持有交通行业试验检测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

1.4其他要求
1.4.1.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强化政府监督检查力量,加大现场质量安全监督力度,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1.4.1.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健全信用评价体系,使之与施工标准化考核结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与信用评价结果挂钩的招投标办法,实现信誉等级与招投标行为挂钩。

1.4.1.3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施工标准化具体落实方案及考核机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抓好落实,制定“优质优价”、“优监优酬”激励措施,定期对参建单位进行考核,在项目上树立工程质量优良、管理规范的样板标段(样板工程),组织学习推广。

1.4.1.4设计单位应加强设计技术交底及后期服务,及时掌握现场情况,确保标准化施工的设计思路、方案能较好地落实。

1.4.1.5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理人员的现场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发挥监理工程师在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按标准化管理要求将监理工作进行分解,对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程序进行细化,并纳入监理人员工作手册和监理实施细则。

1.4.1.6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标准化要求和投标承诺,建立起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施工现场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物资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工法和考核标准。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作业程序,完善自检制度。

1.4.1.7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责任分工明确。

及时提供准确、真实的试验数据,为工程质量提供依据,据此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质量作出合理正确的评价。

促进全路段试验检测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1.5标志标牌
1.5.1一般规定
1.5.1.1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应当根据“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实用”的原则设置。

1.5.1.2标志标牌的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1.5.2标志标牌设置
1.5.
2.1标志标牌类型分为公示牌、施工状态牌、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明示标志。

1.5.
2.2矩形标志标牌尺寸(长×宽)基本设置为40cm×30cm、60cm×40cm、80cm×60cm、200cm×100cm、300cm×200cm;圆形标志标牌直径一般为30cm和50cm。

1.5.
2.3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明示标志的基本型式、颜色、图形、文字说明及制作材料应当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要求。

1.5.
2.4标志标牌应当完整清晰,材质质地坚固耐久,有触电危险的作业
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1.5.
2.5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阶段,结合作业条件、施工环境等因素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施工状态牌、禁止、警告、指令和警示等标志标牌,其中安全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5.
2.6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出入口、梯道口、沿线交叉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临空临边、作业场站,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爆破物和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事故易发生的危险部位设置足够、有效、明显的安全标志。

1.5.
2.7安全标志应当设置在醒目处,高度与视线尽量一致,基础稳定牢固,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多个安全标志同时设置时要求排序合理整齐。

1.5.3标志标牌管理
1.5.3.1各参建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设置相关标志标牌,施工前应当派相关管理人员对标志标牌的设置进行检查。

1.5.3.2各参建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和保养安全标志,对于严重损坏或影响使用功能的标志应及时更新。

1.5.3.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具体工程实际和特点进一步细化具体规定。

1.5.3.4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设置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见表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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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标示、标牌标准化制作示意图
1.5.4.1 禁止标志
编号图例制作要求(cm)设置范围和部位001 直径50 限宽位置
002 直径50 限高位置
003 直径50 限重位置
004 直径50 限速位置
005 直径50 解除限速位置
1.5.4.2 警告标志
编号图例制作要求(cm)设置范围和部位
006 尺寸为30×40易造成人员伤害的场所及设备
等处
007 尺寸为30×40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如配电箱(柜)、开关箱、变压器、用电设备处
008 尺寸为30×40易发生塌方危险的地段,如边坡及土方作业的深坑、深槽等
009 尺寸为30×40有吊装设备作业的场所010 尺寸为30×40易发生碰撞伤害的作业地点011 尺寸为30×40临水路段、取土坑、水塘等012 尺寸30×40 道路施工段落两端
编号图例制作要求(cm)设置范围和部位013 尺寸30×40 道路右侧变窄端014 尺寸30×40 道路左侧变窄端015 尺寸30×40 道路变窄端016 尺寸180×60 施工路段1km处017 尺寸180×60 施工路段300m处018 尺寸180×60 施工路段处019 尺寸180×60 道路封闭1km处020 尺寸180×60 道路封闭300m处021 尺寸180×60 道路封闭处022 尺寸180×60 右车道封闭1km处023 尺寸180×60 右车道封闭300m处
编号图例制作要求(cm)设置范围和部位
024 尺寸180×60 右车道封闭处
025 尺寸180×60 左车道封闭1km处
026 尺寸180×60 左车道封闭300m处
027 尺寸180×60 左车道封闭处
028 尺寸180×60 中间车道封闭1km处029 尺寸180×60 中间车道封闭300m处030 尺寸180×60 中间车道封闭处
031 尺寸180×60 施工路段临近路段车辆慢行032 尺寸180×60 向左改道处
033 尺寸180×60 向右改道处
034 尺寸180×60 左向诱导
035 尺寸180×60 右向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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