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 第4部分:RFID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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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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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 XXXXX—2010
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
第4部分:RFID设备
Customs Logistics Supervisor and Control System
Part 4:RFID de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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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讨论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0-12-21)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RFID电子标签 (2)
要求 (2)
封装要求 (2)
功能要求 (2)
性能要求 (2)
接口要求 (3)
与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空中接口 (3)
数据格式 (3)
兼容性要求 (5)
安全性要求 (5)
物理安全 (5)
数据安全 (5)
5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 (5)
ID号编码规则 (5)
要求 (7)
外观与结构 (7)
外观 (7)
结构 (7)
功能要求 (7)
多标签识别能力 (7)
动态识别能力 (7)
性能要求 (7)
接口要求 (8)
与上位机接口 (8)
与RFID电子标签接口 (8)
软件接口标准 (8)
安全性要求 (9)
设备状态自检 (9)
防止相邻干扰 (9)
设备认证 (9)
前言
HS/T XXXX-2010《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数据接口;
——第2部分卡口建设;
——第3部分油气采集换算系统集成和验收;
——第4部分 RFID设备;
——第5部分 IC卡设备;
——第6部分安全智能锁;
——第7部分前端设备准入;
——第8部分卡口前端工程验收。

本部分为HS/T XXXX-2010的第4部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海关总署监管司、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海关总署信息中心、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第4部分:RFID设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所述RFID电子标签(海关物流监控系统RFID电子标签)和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海关物流监控系统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卡口数据采集系统中用于承载监管运输工具、承运人信息所使用的电子标签和工作在频率为860~960MHz的电子车牌读写设备,以提供海关对产品进行采购,检验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 14916 识别卡物理特性
公路收费非接触式IC卡第一部分:物理特性
ISO18000-6 射频识别空中接口协议参数
GB/T 17554.1 测试方法第一部分:通用特性测试(IDT ISO/IEC 10373-1)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T 2829-2002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GB 4943-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GB/T 2421-199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则
GB 925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7618-1998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9175-1988 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试验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ISO/IEC 18000-6 信息技术-用于单品管理的射频识别技术-第6部分:频率为860-930MHz的空中接口通信参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标准。

3.1
无源被动式 passive
内部无电源,靠接收射频能量而工作。

3.2
读写距离 read and write range
在各种环境下,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能可靠地读取到预定标签的距离和写到预定标签的距离。

3.3
寿命 life
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

3.4
擦写次数 write/erase cycles
指产品连续读写工作正常的次数。

4 RFID电子标签
4.1 要求
4.1.1 封装要求
RFID电子标签不应有可以干扰性能的次要的缺陷或者视觉可观察到的转移,例如切割碎片、额外的尘埃、折叠、破损、折痕和厚的点。

其正面的海关标记,图形和文字符号应正确清晰。

外形尺寸的长度和宽度按照ID-1型卡的要求。

(长×宽53.98 mm)。

4.1.2 功能要求
RFID电子标签应具有以下功能:
——内置全球唯一ID,不可更改;
——内置数据存储器,具有可重复擦写功能,容量不小于256byte;
——在静止和运动状态下均应能够被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进行读和写功能;
——内置存储器数据可固化、具有防非法篡改功能。

4.1.3 性能要求
RFID性能参数表见表1。

表1 RFID电子标签性能参数表
4.1.4 接口要求
4.1.4.1 与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空中接口
RFID电子标签应符合ISO18000-6C标准;RFID车辆电子标签、RFID司机电子标签、RFID航空拖架电子标签应根据不同需求选择符合ISO18000-6B或T6标准。

4.1.4.2 数据格式
标签分类定义:
——0x00:车辆电子标签;
——0x01:集装箱电子标签;
——0x02:航空拖架电子标签;
——0x1F:车辆标签(广东地区已使用,逐步过渡到0x00);
——0x20:司机标签。

标签结构定义:
——RFID车辆电子标签结构定义见表2
表2 RFID车辆电子标签结构定义表
——RFID集装箱电子标签结构定义
RFID集装箱电子标签结构定义参考GB/T17894—2009和ISO/TS 10891 Freight containers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RFID) — Licence plate tag。

——RFID司机电子标签结构定义见表3。

表3 RFID司机电子标签结构定义表
——RFID航空拖架电子标签结构定义见表4。

表4 RFID航空电子标签结构定义表
4.1.5 兼容性要求
RFID集装箱电子标签符合ISO18000-6C标准;RFID车辆电子标签、RFID司机电子标签、RFID航空拖架电子标签根据不同需求选择符合ISO18000-6B或T6标准。

4.1.6 安全性要求
4.1.6.1 物理安全
RFID车辆电子标签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后,应能防止被拆卸。

4.1.6.2 数据安全
RFID电子标签使用前必须经过海关备案。

由海关对RFID电子标签内存储的备案数据进行固化。

5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
5.1 ID号编码规则
应用于海关物流监控系统的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应具有全球唯一的ID号并能够被海关物流系统读出。

ID号应含国别、生产厂商、序列号、阅读器类型、校验码等信息。

ID号编码规则见表5。

表5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ID号编码规则
数据内容详细说明见表6:
表6 数字编码字段说明
校验码计算方法:
a)由表7分别取国别和生产商ID的两个字符对应的等同数值(4个);把数字编码区域的4个
字节数据的高4位和低4位分开,除去校验码外每4位为一个单元(7个)在表7中找出对应的等同数值;
b)把第1步中取得的每个等同数值(共11个)从前到后依次乘以2n,第一个数值乘以20,第2
个乘以21,依次类推,最后一个乘以210;
c)对所有乘以2n幂的数值进行累加,累加值被11取余,保留余数;
d)由表8取出与余数相对应的数值作为校验码,把这个值的ASCII码减去0x30后与数字编码区
域中取出的校验码进行比对,若相同说明锁ID正确。

表7 等同数值
表8 余数与校验码对应关系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贴牌规则:例如一个在阅读器中读出该阅读器ID为 43 4E 43 41 00 23 AF 18,在阅读器表面应贴上CNCA0002338584的标签。

代表这个阅读器为中国CA生产商生产的阅读器类型为1的自然号为0023AF的读写器。

计算方法如下:
a)取等同值:依次为:13,25,13,10,0,0,2,3,10,16,1;
b)计算2n幂:13×20+25×21+13×22+10×23+0×24+0×25+2×26+3×27+10×28+16×29
+1×210=12394;
c)把12394对11取余为8;其ASCII码为0x38,减去0x30为0x08;
d)数字编码区域中的校验码为0x08,所以校验码相同,ID号无误。

e)把读写器中读出的ID前4字节转换成字符,把00 23 AF 18 转换成十进制,补齐10位数据,
两者拼在一起即为贴牌数据。

5.2 要求
5.2.1 外观与结构
5.2.1.1 外观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的表面应平整无划痕、毛刺及其他机械损伤,外露金属不应有锈蚀,文字符号应清晰。

5.2.1.2 结构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宜采用金属外壳,能够安装于室内机柜或室外通风防尘防雨条件良好的防护箱内以适应在户外条件下工作。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应具有指示其工作状态的明显指示装置。

5.2.2 功能要求
5.2.2.1 多标签识别能力
采用防冲突技术,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具有多标签读写能力,天线场范围内可读不超过30张电子标签。

5.2.2.2 动态识别能力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具有动态识别能力,可保证在电子标签相对读写设备天线在不高于15km/h速度运动时,正确读取ID号。

5.2.3 性能要求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性能见表9。

表9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性能参数表
5.2.4 接口要求
5.2.4.1 与上位机接口
接口标准应符合RS232、RS485或RJ45接口标准。

5.2.4.2 与RFID电子标签接口
RFID集装箱电子标签与读写设备接口应符合ISO18000-6C标准;RFID车辆电子标签、RFID司机电子标签、RFID航空拖架电子标签与读写设备接口应根据不同需求选择符合ISO18000-6B或T6标准。

5.2.4.3 软件接口标准
软件模块需编制以下接口:
——设备初始化;
——关闭设备;
——识别标签ID;
——读指定标签数据;
——写指定标签数据;
——设备自检。

5.2.5 安全性要求
5.2.5.1 设备状态自检
阅读器应具备状态自检功能,用状态灯显示自测的过程及状态,同时应能够将设备状态信息通过上位机上传。

自检结果应能准确反映读卡器自身所处的状态,包括设备断电、通讯异常、电子标签数据读取失败、电子标签数据写入失败等信息。

5.2.5.2 防止相邻干扰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功率应符合监管现场的需求,不应干扰邻道读写器的工作,不应误读邻车辆通道指定区域外车辆的RFID电子标签。

安装于海关卡口车道的电子标签阅读器应采用定向天线、调节天线角度等方式实现无相邻干扰状况。

5.2.5.3 设备认证
RFID电子标签阅读器使用的频率经过国家无线电委员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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