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8〕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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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工作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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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办函〔2018〕4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重大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创新主体建设,完善创新体系构建,按照省领导工作要求,落实好国家、省、市三级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本区域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平台,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加强跟踪指导,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对中心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和自查总结,如有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按程序及时上报完成相关手续。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进行一次运行评价,对评价不合格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我委将按照《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发文予以撤销。

二、已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市(州),要及时完善、修订相关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市级企业
技术中心的培育和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中心良好运行。

未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市(州),要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制定相关认定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市级企业中心,为我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和认定提供支撑。

各扩权试点县要积极配合市(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积极推荐具有市级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三、对属于我省行业优势领域和重点发展方向,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和高水平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要进行重点跟踪培育,促进其设立研发机构,成立企业技术中心。

四、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激励政策措施,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的支持力度,对研发投入大、发展前景好、行业领域示范引领强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重点支持。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市级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推动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和创新体系建设,确保重大政策法规落实。

联系人:张春霞、史忠霖
联系电话:************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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