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十佳科技学术之星”评选规定(最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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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
“十佳科技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大力弘扬求是、拓新的科学精神,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发现和挖掘学生身边的榜样和人才,努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十佳科技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2年3月19日——2012年6月28日
二、评选对象:武汉理工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机构
组委会: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共青团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各学院研究生会。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我校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评工作。
四.评选条件
参赛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二)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
(三)具有勤于钻研、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四)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能够在院、系(所)的研究生群体中
有一定的代表性。
五、评选步骤
一、初评(2012年3月19日- 4月5日)
各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小组,组长: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评审成员:各学院相关学科专家、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辅导员。
各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至学院研究生会,各学院研究生会将材料整理后提交学院专家评审小组。
专家评审小组按初评评选办法评出两名候选人(硕士、博士各1名,无博士单位可只报1名硕士)进入复评。
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初评,初评在3月31日前完成,初评结果须由学院盖章,并将候选人材料在4月6日前报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事务管理科。
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初评结果在各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二、网络投票(2011年 4月 10日- 4月17日)
组委会将对初评公示的有效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地址为:/vote
三、复评(2011年 4月20日- 4月30日)
组委会将初评产生的候选人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按硕士、博士进行分类汇总,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评。
组委会按网络投票及复评结果计算后评出20位学术科技之星。
排名前十名为“十佳学术科技之星”(其中:博士5人、硕士5人)其余为“科技学术之星入围奖”。
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如无异议视为有效。
计算公式:总得分=复评*80%+网络投票*20%,
四、巡回报告(2011年 5月4日- 6月28日)
公示评选出的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十佳科技学术之星”将在各学院进行巡回报告演讲。
六、相关要求
1、所有报名者需向各学院研究生会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各学院研究生会需向组委会提交候选人的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
2、本次评比成果为申请人在武汉理工大学就读期间公开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理工大学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译著)和所获得的发明专利。
所有“学术成果”均以见刊为准(不计用稿通知)。
3、参评者递交成果时须注明是否为SCI等收录、影响因子和发表刊物级别。
被SC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
4、各参赛同学对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
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5、在评选过程中,初评结果需要候选人所在院系盖章,若要弃权,也需要候选人所在院系给出证明。
七、奖项与奖励
1、总分排名1-10名获得“十佳科技学术之星”称号, 11-20名获得“科技学术之星入围奖”;
2、获得“十佳科技学术之星”的选手每人将获得证书和奖金2000元,获得“科技学术之星入围奖”的10名选手将获得证书和奖金1000元。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弘扬我校研究生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促进自主创新,希望各学院研究生会能够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广泛宣传,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武汉理工大学“十佳科技学术之星”评选组委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一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十佳科技学术之星”
初评评选办法
一、学术论文
1、被SCI,EI,ISTP,ISR,以及SSCI收入的论文30分/篇,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
的论文20分/篇,在其他一般外文刊物上发表的论文10分/篇。
影响因子量化为倍乘因子,影响因子在1.0-5.0(含5.0不含1.0)原始分乘1.25,5.0-10.0(含10.0不含5.0)原始分乘1.5,影响因子超过10.0(不含10.0)直接进入复评。
2、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15分/篇,核心刊物认定以2008版北大核心目录为
准,刊物必须为公开出版刊物,有正式国内刊号。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刊登的学术论文30分/篇,在其他国家级报刊
的学术、科研、理论版发表的论文10分/篇。
4、以上是以参评者为第一作者的情况下的评分,其它作者不计入评分。
如导师
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下,学生视为第一作者。
二、学术著作
1、中文版学术专著30分/部。
(第一作者30分/部,其它作者按50%记分)
2、古籍校注、中文编译第一作者10分/部,其他作者5分/部。
3、参与编写4分/部。
三、科技发明,制作和论文等学术性比赛获奖情况
1、作为主要作者参加全国性比赛(挑战杯、数学建模等)获奖的,一等奖30分/
项,二等奖20分/项,三等奖15分/项,一般参与者按30%记分,以下类推。
2、省、市级比赛一等奖15分/项,二等奖10分/项,三等奖5分/项。
3、校级比赛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
4、国家发明专利,第一作者30分/项,第二、三作者20分/项,其他作者10分/
项。
(获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应有专利证书)
5、若发明专利成功转化,已有成熟产品并有相关企业证明的,第一作者35分/
项,第二、三作者25分/项,其他作者15分/项。
此项累计不超过90分。
(4、5两项只取最高分,不累加)
6、以上打分方式为原则性,有遇其他未列出情况时参照以上标准打分。
四、以下情况不予计分,但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1、会议论文;
2、书评,学术介绍性、综述性文章;
3、参与编写的教材类内容;
4、非学术性的编著、校译作品。
五、对于确实具有重大突破意义和成果突出的论文,专著,发明等可在征求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直接进入决赛。
六、参加终评的基本条件
1、人文、社科硕士生至少须有一篇在中文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博士生至少须
有两篇在中文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
2、理工硕士生至少须有一篇被SCI,EI,ISTP,ISR,或SSCI收入的论文,博士
生至少须有两篇被SCI,EI,ISTP,ISR,或SSCI收入的论文。
七、备注
1、在所提交作品中参赛选手所属单位须为武汉理工大学。
2、同一作品不能累计加分,取最高分计入。
3、初评结果将适当考虑院系类别差异。
八、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十佳科技学术之星”评选组委会
武汉理工大学“十佳科技学术之星”评选组委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十佳科技学术之星”复评
评选办法
1、组委会对初评产生的候选人的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发明专利认真审核,确
认完全属实后,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依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候选人进行打分。
2、按照初评和复评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如两名候选人的总分相同,组
委会将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并考虑各学科之间的差异,综合进行评定。
3、研究机构按照学科性质,并入到相应学院进行评选。
4、在入围的20强候选人中,硕士研究生应不少于10名。
武汉理工大学“十佳科技学术之星”评选组委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十佳科技学术之星”
的权利和义务
1、“十佳科技学术之星”和“学术之星入围奖”的获得者将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和相关奖励;
2、“十佳科技学术之星”和“学术之星入围奖”获得者的事迹材料在征询作者意
见基础上将被发表在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通讯》杂志“十佳科技学术之星”专栏中;
3、“十佳科技学术之星”和“学术之星入围奖”获得者应珍惜自己所获得的称号,
踏实求学,不弄虚作假,再接再厉,勇于攀登,创新学术;同时应牢记学校的培养和教育,积极参与校研究生会组织的巡回报告演讲活动,把“十佳科技学术之星”精神发扬光大。
4、“十佳科技学术之星”和“学术之星入围奖”获得者,有责任积极参加学校和
各培养单位举办的相关学术科技活动。
武汉理工大学“十佳科技学术之星”评选组委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十佳科技学术之星”评选
申报书
学生姓名:
所在培养单位:
专业方向:
导师姓名:
申报类别:□人文社科学类□理工学类
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照片所在院系专业学号
硕士/博士年级寝室
寝室电话手机E-mail
个人情况
简介(从本
科写起,
200字左
右)
培养单位
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二、科技成果统计表
类别一级
别
获奖等级作者排名获奖项目(作品、比赛等)
获奖
时间
申报
分
审评
分
获奖情况国家级
省部级
校市级
类别二刊物(著作或
会议)名称
作者排名作品名称
发表
时间
申报
分
审评
分
科研成果
类别三专利名称作者排名转化后成果名称
发明
时间
申报
分
审评
分
发
明
专
利
总分
审评人签名:导师
推荐
意见
导师签字:说明:1、必须由参评者本人按要求填写,科技成果较多者可另行附表。
2、代表作品复印件
应由导师签名院研工办盖章后附于此表后。
3、本表中相关部门签章视为对参评者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