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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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排水、降水设施和施工工艺实施监督和检查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提纲:
1. 监理责任和职责:
- 确定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 确保监理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

2. 设计文件的审查:
- 对施工排水、降水设施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等;
- 确保设计文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 提出设计优化建议。

3. 施工过程监督:
- 对施工现场的排水、降水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 检查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
- 监督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确保排水、降水设施的质量。

4. 安全管理:
-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排水、降水活动不会对工程安全造成影响;
- 检查施工人员的防护设备使用情况,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5. 报告和记录:
- 撰写监理报告,记录施工排水、降水设施及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
- 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 归档相关监理文件,以备日后查阅和管理。

6. 风险评估与控制:
- 对施工排水、降水设施及施工工艺进行风险评估;
-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排水、降水活动安全可控。

以上仅是一个示例,实际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还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制定。

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1安全监理规定1.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排降水进行施工设计,选择排降水方法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2对临近建(构)筑物的排降水方案必须进行安全论证,确认能保证建(构)筑物、道路和地下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稳定,方可进行排降水施工。

1.3现场施工排水,宜排入已建排水管道内。

排水口宜设在远离建(构)筑物的低洼地点并应保证排水畅通。

1.4施工排水不得在沟槽、基坑外漫流回渗,危及边坡稳定。

1.5施工降水期间,应设专人对临近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与变位进行监测,遇异常征兆,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1.6施工现场应备有充足的排降水设备,并宜设备用电源。

1.7采用轻型井点、管井井点降水时,应进行降水检验,确认降水效果符合要求。

降水后,通过观测井水位观测,确认水位符合施工设计规定,方可开挖沟槽或基坑。

1.8施工期间施工排降水应连续进行,不得间断。

构筑物、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不得停止排降水。

1.9排降水机械设备的电气接线、拆卸、维护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1.10排降水结束后,集水井、管井和井点孔应及时填实,恢复地原貌或达到设计要求。

2.2地表水排除安全控制要求2.1施工现场水域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2.2进入水深超过1.2m水域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措施。

2.3离心式水泵吸水口应设网罩,且距动水位不得小于50㎝;潜水泵泵体距动水位不得小于50cm。

严禁潜水泵陷入污泥中运行。

2.4离心泵运转中严禁人员从机上越过。

2.5潜水泵运转中30m水域内,人、畜不得入内。

2.6离心泵和潜水泵安装和使用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3排水井排水安全控制要求
3.1采用明沟排水,不得扰动地基,并应保证沟槽、基坑边坡的稳定。

3.2排水井应在沟槽、基坑土方开挖至地下水位以下前建成。

3.3排水沟应随沟槽基坑的开挖及时超前开挖,其深度不宜小于30cm,并保持排水通畅。

3.4排水沟开挖过程中,遇土质不良,应采取护坡技术措施,保持排水沟和沟槽、基坑的边坡稳定。

3.5采用明沟排水,排水井宜布置在管道和构筑物基础的范围以外,并不得扰动地基。

当构筑物基坑面积较大或基坑底部呈倒锥形时,可在基坑范围内设置,但应使排水井井筒与基础紧密连接,并在终止排水时,便于采取封堵的安全措施。

3.6修建排水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排水井应设安全梯。

(2)排水井井底高程,应保证水泵吸水口距动水位以下不小于
50cm。

(3)排水井处于细砂、粉砂等砂土层时,井底应采取过滤或封闭措施。

(4)排水井应根据土质、井深情况对井壁采取支护措施。

(5)排水井进水口处土质不稳定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6)安装预制井筒时,井内严禁有人。

3.7排水井内掏挖土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井内环境恶劣时,人工掏挖应轮换作业,每次下井时间不宜大于1h;掏挖作业时,井上应设专人监护。

(2)上、下排水井应走安全梯。

(3)掏挖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土壁和支护的变形、稳定情况,发现土壁有坍塌征兆和支护位移、井筒裂缝和歪斜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撤至地面安全地带,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4)在孔口lm范围内不得堆土(泥)。

4轻型井点降水安全控制要求4.1高压水冲孔成型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架空线路下方及其附近进行冲孔作业;在电力架空线路一侧冲孔时,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00220距离(m)垂直方向1.53456水平方向11.5246
(2)冲孔时应设专人指挥,并划定作业区。

非操作人员不得人内。

(3)冲孔水压应从0.2MPa开始,逐步调试至控制压力值。

冲孔过程中,不得超过控制压力,且不宜大于1.0MPa。

(4)现场应设泥水沉淀池,冲孔排出的泥水,不得任意漫流。

(5)作业中,严禁高压水枪对向人、设备、建(构)筑物。

(6)吊管时,吊点位置应正确,吊索栓系必须牢固,保持吊装稳定;吊管下方禁止有人。

4.2井点管、干管、机、泵接头安装应严密。

真空度应满足降水要求;滤管的顶部高程应在设计动水位以下且不得小于50㎝。

4.3降水过程中,应按技术要求观测其真空度和井水位,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技术措施,保持正常降水。

____多层井点拆除,必须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

当拆除下层井点时,上层井点不得中断抽水。

5管井井点降水安全控制要求5.1管井井点成孔后,应及时安装井管。

由于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安装时,必须安设围挡、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5.2井管安装时,吊点位置应正确,吊绳必须拴系牢固,并用控制绳保持井管平衡。

5.3管井井口必须高出地面,不得小于50cm。

井口必须封闭,并设安全标志。

当环境限制不允许井口高出地面时,井口应设在防护井内;防护井井盖应与地面同高;防护井必须盖牢。

5.4向井管内吊装水泵时,应对准井管,严禁用电缆做吊绳。

5.5使用潜水泵电缆不得与井壁或其他尖利物摩擦遭受损伤。

5.6使用深井泵应遵守下列规定:
(1)深井泵抽水的含砂量应低于____%。

(2)水泵的1-2级叶轮应浸入动水位1m以下。

6砂井降水安全控制要求砂井中滤料回填后,道路范围内的砂井上端,应恢复原道路结构;道路以外的砂井上端应夯填厚度不小于50㎝的非渗透性材料,并与地面同高。

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是为了保证施工工程的排水和降水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的细则。

下面是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的一般实施细则:
1. 监理人员要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参加监理培训和考试。

2. 在施工前,监理人员要参与相关方案和图纸的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监理人员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巡查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进行。

4. 对于施工中的排水设施的安装和调试,监理人员要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出具相关报告。

5. 对于施工中的降水设施的安装和调试,监理人员要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出具相关报告。

6. 监理人员要定期向项目负责人和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7. 监理人员要参与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的排水和降水安全符合相关要求。

8.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监理人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过程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9. 监理人员要及时记录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节点,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10. 监理人员要与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纠纷。

以上是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般要求,具体的细则还需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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