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行政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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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校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行政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中层领导、办公室人员等。
三、职责与分工
1. 校长
(1)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对学校各项工作负责。
(2)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人事、财务、资产、安全等工作。
2. 副校长
(1)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分管领域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3. 中层领导
(1)负责本部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2)参与学校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3)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4. 办公室人员
(1)负责学校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
(2)协助校长、副校长、中层领导开展工作。
(3)负责学校文件的收发、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严谨作风,勤奋敬业,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形象。
2. 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3.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
4. 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考核与奖惩
1. 学校设立考核小组,对行政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3. 对表现优秀的行政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行政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具体职责
1. 校长
(1)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对学校各项工作负责。
(2)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人事、财务、资产、安全等工作。
2. 副校长
(1)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分管领域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3. 中层领导
(1)负责本部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2)参与学校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3)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4. 办公室人员
(1)负责学校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
(2)协助校长、副校长、中层领导开展工作。
(3)负责学校文件的收发、整理、归档等工作。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