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操作指南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 O七年十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省编委《关于在全省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苏编(2006)21号)、市编委《关于印发<镇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镇编委[2007]23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操作指南》。
本书阐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含义、内容及配套机制,介绍了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采集的过程和方式,以及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操作流程,明确了实施实名制管理后机构编制业务办理程序和操作方法,因此本书既可以作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业务培训教材,也可以作为实名制管理正常运行后各机关、事业单位办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指南,希望各有关单位妥善保存。
由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刚刚起步,加之时间仓促,本书在编写过程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敬请谅解。
涉及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仍以正式文件为准。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 O七年十月
目录
第三章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
一、机构编制职数变动………………………………………
二、使用空编调入人员………………………………………
三、核销编制…………………………………………………
第四章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与维护……………………
一、系统登录……………………………………………………
二、人员入编操作流程…………………………………………
三、人员调整操作流程…………………………………………
四、修改人员信息操作流程……………………………………
五、人员出编操作流程…………………………………………
六、查看业务操作流程…………………………………………
七、常见问题解答…………………………………………………附录
1、封面…………………………………………………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基本信息采集表…………………………
3、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基本信息采集表……………………………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5、补充信息采集表…………………………………………………
6、人员增减花名册…………………………………………………
第三章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
一、机构编制职数变动
《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自领取《机构编制管理证》之日起,机构、编制、职数经批准发生变动的,应当自接到批准文件10日内,携《机构编制管理证》到同级编办办理变更手续。
其具体操作程序分下列四种情况:
(一)新建机构
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机构成立批文,在“信息库”中创建新成立单位,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发放《管理证》。
(二)合并机构
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机构合并批文,在“信息库”中进行机构合并信息调整,并为有关部门或单位换发《管理证》,同时收回被合并单位的《管理证》。
(三)撤销机构
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机构撤销批文,在“信息库”中删除被撤销的单位,并收回被撤销单位的《管理证》。
(四) 内设机构、编制、职数变动
机构编制部门依据调整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内设机构、编制、职数批文,在“信息库”中进行相关信息调整,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变更《管理证》的相关内容,领取批文。
以上机构编制变动手续的办理期限为自接到批准文件或通知后10内。
二、使用空编调入人员
《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后,机关、事业单位确需使用空缺编制补充工作人员的,提前一个月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用编申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
机构编制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用编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单位下达人员编制使用通知。
机关、事业单位依据《管理证》和编制使用通知,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招考、录用等手续。
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后,调入单位凭《管理证》、
编制使用通知及其他调动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进编手续,然后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工资审核、保险关系衔接等手续。
具体操作程序依次可细分为申请、核准、入编。
(一)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事前一个月从镇江市人事局网站()一一“相关表格下载”一一“用编申请”下载并填写《编制使用申请表》一式一份,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送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填报)。
(二)核准。
机构编制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经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调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持《管理证》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领取《编制使用通知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还需携带加盖印章后的《编制使用申请表》),调入单位凭《编制使用通知单》及其他材料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招考、录用等手续。
(三)入编。
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后,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人员入编业务申请(详见第四章第二项“人员入编操作流程”),机构编制部门在网上审核并反馈信息。
单位在提交业务申请后,及时上网查看受理情况,看到“审核通过”的信息后,即可持《管理证》、《编制使用通知单》和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的有关人员录(聘)用或调动材料,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入编手续,机构编制部门录入调入人员信息,并将盖章后的《编制使用通知单》交调入单位存档,作为确定人员进编的凭证。
进编手续办结后,调入单位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工资审核、保险关系衔接等手续。
市委管理的干部,调入单位在接到领导干部任命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携《管理证》、《干部介绍信》、任命文件等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使用编制备案手续,然后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工资审核、保险关系衔接等手续。
政策性安置人员,在安置前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直接出具用编通知给相关部门。
调入单位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凭《管理证》、《编制使用通知单》、《干部行政介绍信》等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进编手续,然后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工资审核、保险关系衔接等手续。
三、核销编制
《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调动、退休、参军、上学、辞职、辞退、死亡、判刑等原因退出编制的,单位在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携《管理证》及相关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出编手续,然后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干部行政介绍信领取、退休审批、一次性抚恤金领取、开除、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具体操作程序可分为申报、销编。
(一)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在出现应当核销人员编制的情况后,通过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主动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人员出编业务申请(详见第四章“人员出编操作流程”),机构编制部门在网上审核并反馈信息。
(二)销编。
单位在提交业务申请后,及时上网查看受理情况,看到“审核通过”的信息后,即可持《管理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出编手续,并变更《管理证》的相关内容。
申报期限:自出现应当核销人员编制情况10日内。
关于入编、出编申请,如果人员符合进编要求,手续齐全,则可以在输入信息、提交申请后直接携带相关手续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出编手续。
除教育、公安、国土、交通、卫生部门和镇江高专每月20-25日集中办理外,其余部门、单位均正常办理。
入编、出编手续一般均在最后一道程序之前办理。
第四章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与维护
一、系统登录
(一)系统运行环境
1、操作系统:win98、win2000、winxp、win2003。
2、网页浏览器:IE6.0。
3、网络环境:联入互联网。
4、浏览器缓存设置正确(见第七项“常见问题解答”)。
(二)登录方式
1、登录地址
(1)启动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control/main。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江苏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
2 密码修改
(1)登录信息系统首页后,点击修改密码,输入用户名、原密码和新密码,即可修改密码。
(2)各单位用户名及权限由编办设置,不可修改。
(三)系统基本结构
1、机构名称目录树
(1)登录信息系统后,通过左侧的目录树可以对单位进行定位。
每个用户名能操作的目录树与其在信息系统上的权限一致。
(2)各项业务浏览和操作,需点击目录树进行操作。
(3)点击目录树右侧的三角箭头可以隐藏或显示目录树。
2、功能模块
(1)登录信息系统后,上侧是管理模块,包括:基本信息、工作职责、机构管理、在职人员、人员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证六项内容。
(2)各管理模块可以用相应用户名进行浏览。
通过人员管理模块可以进行业务操作。
注意:各单位应当经常通过用户名和密码校对各管理模块中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发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请及时与编办联系。
二、人员入编操作流程
(一)入编业务适用范围
1、从本单位以外新进人员。
2、人员在本系统内不同单位之间调动的,也适用本业务。
(二)操作步骤
1、进入人员管理模块
(1)登录江苏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
(2)在模块选项中选取人员管理模块。
2、提交业务申请
(1)进入人员管理模块后,有四项具体的业务分类,分别为:核增人员、核减人员、调整人员和修改信息。
入编业务选取核增人员。
(2)点击核增人员,在对话框中填写新进人员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
注意事项:
◆湖蓝色的部分为鼠标双击后以下拉框形式出现的可选项,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白色部分由手工输入。
◆“单位"由“隶属处(科、室、股)"定位后自动生成。
“参加工作时间”可以按格式手工输入,也可以用鼠标双击选取。
◆手工输入的部分如果未填写或填写内容有误将可能无法提交业务。
(3)提交业务申请后,系统在未办理业务中增加一条业务记录。
◆业务编号是系统自动赋予的本次业务的编号,点击业务编号可以查看已提交业务的具体内容。
◆点击状态标记(颜色圈)可以查看业务状态和编办留言,不同颜色圈含义如下:
◎黄色圈表示业务提交成功,编办尚未受理。
在此状态下单位可以对已经提交的业务进行修改。
◎蓝色圈表示已经受理,单位不能修改业务内容。
◎黑色圈表示审核通过,单位可到编办办结。
◎红色圈表示审核未通过。
◎绿色圈表示业务已办结。
◆类型表示的含义如下:
+表示提交的业务是入编业务。
编办受理后,可能改为+/*。
-表示提交的业务是出编业务。
*表示提交的业务是调整业务。
请与本次提交的业务类型进行确认,防止提交错误。
◆修改业务的操作方法是:
在业务成功提交,编办受理前(即状态为黄色圈的情况下),点击
本条业务的操作标志,即可重新进入提交业务界面,对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
(4)提交业务申请后,单位应当将相关手续(人员录用或调动手续传真至编办(传真号码:84437895),并将业务编号注明在相关手续的右上角。
如果人员符合进编要求,手续齐全,则可以在输入信息、提交申请后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出编手续。
3、业务办理
(1)业务提交后,单位应当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受理情况。
可以通过状态的颜色查看业务办理情况。
点击状态后,可以查看编办的反馈信息(如业务办理进度、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等)。
(2)状态转为黑色后,单位应当携带《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相关手续的原件(传真至编办的文件)。
(3)单位到编办变更《机构编制管理证》相关内容后,本次业务状态转为绿色,并由未办理业务转为已办理业务。
三、人员调整操作流程
(一)调整业务适用范围
1、本单位人员编制类别、领导职数的使用。
2、本单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变更的,参照本流程办理。
(二)操作步骤
1、登录人员管理模块
同人员入编操作流程的登录方式。
2、提交业务申请
(1)点击调整人员,在弹出窗口中输入待调整人员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查找进行搜索。
(2)在搜索出的人员中点击选取需要调整的人员,系统弹出确认信息的对话框。
点击确定,选中人员。
注意:因重名等原因,符合查找条件的人员可能不止一个,请谨慎选取需要调整信息的人员。
(3)选取人员后,系统跳出选中人员的基本信息,各项基本信息中有方框的部分是可以通过调整业务进行调整的选项,可以参照人员入编的填写方式调整人员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
系统在未办理业务中增加一条业务记录。
已提交业务的查看和修改、相关手续的提交和业务办理的操作流程请参见本章“人员入编操作流程”。
四、修改人员信息操作流程
(一)修改业务适用范围
本单位人员的隶属处(科、室、股)、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称,未新增领导职数)、人员身份或结构、学历、财政供养状况、统发工资
状况、养老保险状况、医疗保险状况发生变化。
(二)操作步骤
1、登录人员管理模块
同人员入编操作流程的登录方式。
2、业务办理
(1)点击修改信息,在弹出窗口中输入需要修改信息人员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查找进行搜索。
(2)在搜索出的人员中点击选取需要调整的人员,系统弹出确认信息的对话框。
点击确定,选中人员。
注意:因重名等原因,符合查找条件的人员可能不止一个,请谨慎选取需要修改信息的人员。
(3)选取人员后,系统自动将选中人员的基本信息列出,各项基本信息中有方框的部分是可以通过修改业务进行调整的选项,可以参照人员入编的填写方式修改人员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
(4)业务提交后,各项修改立即生效。
系统不产生业务编号,单位也不需到编办变更《机构编制管理证》的相关内容。
注意:为保证信息系统内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当信息修改业务各项内容发生变动的,各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改。
五、人员出编操作流程
(一) 出编业务适用范围
因调离、退休等原因单位实有人员减少的。
注意:使用领导职数的人员出编,自动退出领导职数,此类情况单位不必另外提交退出领导职数的调整业务。
(二)操作步骤
1、登录人员管理模块
同人员入编操作流程的登录方式。
2、提交业务申请
(1)、点击核减人员,在弹出窗口中输入需要出编人员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点击查找进行搜索。
(2)、在搜索出的人员中点击选取需要出编的人员,系统弹出确认信息的对话框。
点击确定,选中人员。
注意:因重名等原因,符合查找条件的人员可能不止一个,请谨慎选取需要出编的人员。
(3)、选中人员后,根据系统自动跳出的对话框,双击选取对应的出编途径,填写经办人员、联系电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
业务提交后,系统在未办理业务中增加一条业务记录。
已提交业务的查看和修改、相关手续的提交和业务办理的操作流程请参见本章“人员入编操作流程”。
六、查看业务操作流程
(一)查看未办理业务
1、点击未办理业务,列出全部未办理业务。
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找,列出符合条件的未办理业务。
(二)查看已办理业务
1、点击已办理业务,列出全部已办理业务。
2、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找,列出符合条件的已办理业务。
七、常见问题解答
(一)登陆系统后看不到页面左边目录树怎么办?
答:查看IE版本,确保IE版本是6.0。
(二)如何正确设置工E浏览器缓存?
答:打开IE浏览器一工具一Internet选项(O)…一常规一设置(S)…,选择“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E),使用的磁盘空间(D):拖至最左端,点击确定。
(三)如何确定提交业务和办理业务的时间?
答:单位通过系统提交业务及传真相关手续,应当在人员变动发生后尽快办理,并可在任意时间进行。
人员入编、调整、出编业务及各单位机构编制审批信息变化到编办更换或变更《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时间,除教育、公安、国土、交通、卫生部门和镇江高专每月20-25日集中办理外,其余部门、单位均正常办理。
(四)如何撤销已经提交的业务?
答:人员入编、调整和出编业务,一经提交,即无法撤销。
如遇
特殊情况需要撤销业务的,请与编办联系。
(五)如何设置当前单位?
答:共分3步:
第一步,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主界面。
第二步,点击右上角设置。
第三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左边点击设置当前单位,右边选择目录树上第一个颜色为蓝色的单位,点击确定保存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