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及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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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及打算
2019年以来,我们在区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新时期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一是低保工作不断规范。

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及时做好低保提标、审核工作,该工作已于7月完成。

截至11月底,全区共有低保对象773户,1157人,月发放保障金57.74万元,月人均发放保障金544.41元,累计发放保障金692.875万元。

2019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300多户,慰问资金118.92万元。

二是各类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全区今年1-10月份共办理低保特困对象大病医疗救助4人,共计82人;1-10月一次性临时救助141人,救助金额31.27万元.三是耐心做好信访、六十年代精简退工作。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把审批关,并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1-10月份共接待来信、来访71多人次,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化解了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1-10月累计发放精简退职66人次,补助款5.621万元。

四是进一步加强“一帮一,献爱心”的帮扶力度。

为达到真帮实助,我们对低保家庭帮扶过程中,积极与其建立了有效联系。

实现了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多方联络、及时沟通。

我们把坚持走访作为帮扶工作的一项制度,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走访慰问,通过走访慰问,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了低保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和就业再就业情况。

五是做好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患有白内障的“亮睛行动”,主动联系相关医院,做好宣传工作,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慈善医疗救助,帮助老年白内障患者重建光明。

六是防灾减灾力度加大。

结合全国第六个“5.12防灾减灾日”确定的“城镇化与减灾”主题,广泛开展“民生保险知识宣传进社区”专题宣传活动,邀请保险公司走进社区、街道进行宣传、讲解,使广大居民做到人人皆知。

街道、社区分别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了有关防灾减灾的演练,让更多的群众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高了自救互救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同时,也修改完善灾害信息员队伍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七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了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完成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的设置,及时受理、转办困难群众申请事项。

同时,根据我区实际,建立健全了区社会救助区级部门联席会议的制度,并相继出台《关于对困境儿童深度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八是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有序。

严格执行上级的财政纪律和政策,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主动向上级民政条线汇报,争取资金支持。

对各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上级条线下拨的各项资金都如实、足额拨付到位,无任何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各项报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送及时,说明清楚。

明年工作重点和工作打算
下半年,社救工作将继续着眼于整体和全局的发展,围绕全年的工作目标,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进一步抓好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

促进低保有劳动能力对象再就业,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努力做到细、实、准,及时做好低保提标、审核工作,同时按照文件要求补发到位;做好大病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突出救助实效。

2、加强临时救助力度。

根据低保、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程度和致贫原因,有效实施区、市二级救助,使符合条件各类低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做好兜底工作。

3、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困境儿童的心理咨询、生活救助活动,实时开展利于困境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使他们快乐健康成长。

4、完善民政业务系统,积极争取人员、经费到位。

到时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民
政信息与各有关部门信息的比对,做到全区低保对象各项信息基本准确,杜绝骗保行为发生。

5、加大自然灾害预防、减灾、救灾的工作力度。

健全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及时有效地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同时,做好辖区居民房屋财产保险,切实维护居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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