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利比亚事件看国际法走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从利比亚事件看国际法走势
国际政治是国际社会事实层面的内容,国际法属于价值层面的内容。
两者之间既有张力又有反作用。
始于2月的利比亚事件暴露了中国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一些不足。
在各种反思中,从国际法角度思考在人类社会日益组织化和制度化的今天特别有价值。
国际社会对利比亚危机的干预并未脱离现代国际法的总体框架,尽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
2月26日,安理会第1970号决议禁止卡扎菲和其他相关人员离开该国,并冻结他们的资产。
安全理事会在其3月17日第1973号决议中承认利比亚局势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启动了联合国集体安全程序,授权会员国采取行动执行该决议。
3月19日,法国在巴黎峰会当晚率先发动军事打击;30日,在联合国、北约、阿拉伯联盟等国际组织和近40个国家代表参加的利比亚问题伦敦国际会议之后,北约开始接管军事行动。
这是安全理事会历史上第七次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授权使用武力,也是安理会第一次仅出于人道主义原因授权使用武力。
由于联合国的权威,安全理事会作为其集体安全体系的唯一决策机构,已成为最终裁决机构。
重要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决议已被中外国际法界接受为国际法渊源之一。
安全理事会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和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建议(也可被视为一种“软法律”)构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即时国际法。
与国内法不同,国际法是一种横向法,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力及其在国际法中的权利是一体化的。
国际法也被
定义为“软法”或“弱法”。
已故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亚指出,研究国际法必须研究国际关系,否则国际法就会脱离现实。
从利比亚事件的早期发展来看,不仅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大多数阿拉伯国家和一些非洲国家都主动寻求并支持对利比亚平民人权的国际保护。
国际社会正在经历“第四波”。
保护人权需要通过主权在国际和国内两级实施,主权是当前国际秩序的基石。
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和完善正日益确认在主权无法或不愿保护人权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渠道对人权进行国际保护的合法性。
在这一过程中,西方国家对利比亚军事干预的热情不仅是其实力的体现,也对国际法中人权与主权关系的未来走向产生了深刻影响。
回顾国际法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国际法的发展具有从区域法到全球法、从战争法到和平法、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国家间法到人权法的演变特征。
“习惯国际法”是国际法最早和最重要的渊源之一,其形成是国家实践的缓慢积累过程。
安全理事会第1973号决议将成为建立“国际保护人权习惯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国际惯例的确立包括“国际惯例”和“法律确定性”。
国际法学家德维舍生动地描述了这一过程,可以用鲁迅先生的话来概括,“世界上没有路,走的人越多,就有路”。
西方国家之所以热衷于以人道主义为由干涉别国事务,不仅是因为它们的价值观不同,而且是基于国际法形成的长期计算。
如果北约介入前南斯拉夫只是西方社会价值的反映,那么安全理事会对利比亚事件的授权无疑将成为未来建立相关习惯法所需的普遍承认的重要证据。
利比亚事件给中国的启示之一是重视国际法在国际政治斗争决策中的意义,善于利用甚至有意创造国际法来开展和约束国际斗争。
一要特别注意保持与发展中国家的认知一致性,明确非西方世界的人权理念和对人权的不懈追求;二是推动完善国际人权法,明确国际人权保护的条件、机构、渠道、程序和责任,最大限度减少西方国家干涉主权与人权的法律模糊性;三是将安理会改革建议引导向规范授权方向,加强安理会军事参谋委员会对授权强制行动的指挥,建立责任制,避免授权后安理会边缘化,同时限制分辨率解释的随机性。
参考文献
[1]杨泽伟. 国际法发展的历史分期[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0 2-24(004).DOI:10.28131/ki.ncshk.2021.001029.
[2]莫盛凯.从利比亚事件看国际法走势[J].南风窗,2011(18):92. DOI:10.19351/ki.44-1019/g2.2011.18.035.
致谢
本篇论文的完成也离不开学院其他诸位导师的帮助,在论文答辩中,老师们的指导意见对于我拓宽行文思路有很大的帮助,在此我向各位老师表示由衷地感谢。
最后,感谢大学这座蕴涵无穷智慧与活力的学术殿堂,教会了我知识和为人的道理,必将在我人生旅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