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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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除火患保平安冬
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2.31
•【字号】宝政办函[2012]199号
•【施行日期】2012.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2〕19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迅速行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
全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全市消防安全,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12月31日起至2013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特制定《全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以“确保今冬明春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火灾形势稳中有降”为目标,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督察等项工作。
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乔军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宝强、市公安局局长张安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县区主管消防工作的副县区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通报工作情况和布置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晓中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忠担任。
三、工作任务
(一)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治。
各县区政府要对本县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形成书面分析评估情况报告报市政府,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单位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
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
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
全面排查社区、村庄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3.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场所。
集中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等问题。
(二)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各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深入研判冬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着眼“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强化“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执勤备战要求,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1.制定完善预案。
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和“两会”涉会场所,着眼重点区域、部位和可能发生的复杂灾情,修订各级灭火救援预案,制定现场勤务保卫方案,明确任务职责,规范处置程序。
2013年1月底前,市消防支队、各县区消防大(中)队对辖区重点单位预案全部修订一遍,制定“两节”重大活动现场保卫和本地“两会”涉会场所应急处置预案。
2.强化熟悉演练。
市消防支队、各县区消防大(中)队官兵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两会”涉会场所和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逐一进行实地熟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市消防支队要组织开展不少于6次的实战演
练,各消防大队、中队要结合辖区实际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的实地演练,其中夜间演练不少于总数的30%。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得到进一步加强。
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1.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居民楼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2.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
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组织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
各县区政府、行业部门要逐级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行业系统要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
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要组织开展集中和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在元旦、除夕和元宵节当晚要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督促单位自查自改。
依托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各县区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
各县区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会议,部署“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各县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
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期间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销案;对冬春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区政府要挂牌督办,在全国“两会”开幕前整改销案。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和网络,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专题宣传;组织开展全民疏散演练、消防知识技能竞赛和消防文艺演出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等部门要依托有关农民工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利用已经建立的市、县两级“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
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在市、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频道黄金时段和户外视频滚动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五)开展冬季练兵,强化执勤备战。
市县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冬季练兵任务要求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官兵体能、技能和器材装备操作应用,强化执勤车辆装备配备,选拔业务素质过硬、指挥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基层大、中队,配齐配强攻坚班组人员。
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状态。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按照战备等级要求,市消防支队实行主、副班全勤指挥制度,加强值班备勤和现场驻点保卫,落实消防车辆和消防水源的防冻、保温、防滑措施,储备充足的灭火救援器材和保障物资,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一旦辖区重点单位发生较大火灾,全勤指挥人员要快速反应,遂行作战、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五、工作步骤
“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7日)。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攻坚阶段(2013年1月8日至全国“两会”闭幕)。
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春节前,各县区公安机关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进入等级战备,强化重点保卫目标现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
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市政府将通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的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区政府,市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元旦后、春节前、“两会”前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展三次联合督察。
市消防支队每月对所属部队进行不少于4次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执勤战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
市政府“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本方案制定考评办法,每月对各县区政府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排名。
专项行动结束后,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多种激励机制,鼓舞士气,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工作情况及时报市政府“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1月5日前报动员部署情况;从2013年1月起,每月12日和25日分别上报专项行动情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上报专项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