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和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邯教〔2016〕265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和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正文:
----------------------------------------------------------------------------------------------------------------------------------------------------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和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邯教〔2016〕26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连降暴雨,多地受灾,部分学校也受到重大损失。
目前,正值“七下八上”主汛期,强降雨随时可能发生,防灾减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积极参与到全市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中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就做好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和秋季开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做好学校受灾情况统计报告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学校受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倒塌、损坏校舍以及附属设施的底数,摸清学校遭受经济损失。
2.做好受灾学校校舍安全鉴定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积极配合专业部门,及时对各学校特别是受灾学校校舍进行安全等级鉴定,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依据。
3.做好水毁设施的谋划重建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灾后恢复重建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全力以赴,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落实资金,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加快重建项目的谋划、审批、建设进程。
同时,要结合校安工程、“全面改薄”工程等,争取省、市项目资金,加快重建项目实施进度。
4.做好受灾学校秋季开学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学期不让一名学
生因灾失学。
对于受灾较轻、简单修复即可在短时间内能恢复正常使用的校舍和设施,利用暑假抓紧施工,保证新学期开学前投入使用;对于受灾较重、校舍暂时不能使用需要加固或重建的学校,采取就近安排或周转教室或临时教室等方式,妥善安置学生,确保所有学生按时开学。
5.做好校园安全、清洁、消毒等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学校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基础生活、教学设施的检查和防护。
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认真做好清淤、清洁和消毒工作,消除卫生死角,做到校园干净卫生。
6.做好开学安全教育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做好学校安全课堂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加广大师生有关自然灾害尤其是汛期容易发生的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的防灾避灾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防灾避灾能力。
7.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领导带班,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联络畅通,随时掌握汛期安全动态,一旦发生灾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同时,要落实专门责任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防汛抗洪救灾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
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在防汛救灾期间,联络不畅通,反应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或玩忽职守,贻误抢险时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有关领导责任。
邯郸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