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意见-甘政办发[2006]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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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意见
正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意见
(甘政办发〔2006〕62号)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努力把草畜产业培育成我省的战略性主导产业,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草业大省、畜牧强省。
现就进一步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加快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步伐,推动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养殖小区,努力转变传统的粗放饲养方式。
养殖小区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畜牧业生产形式。
各地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科学规划、统一标准、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统一规划养殖区域,大力推行以“五统一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圈舍建设、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疫病防治、统一管理、分户经营)为基本内容的规范化养殖小区建设。
要根据农户宅院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分散养殖农户入驻养殖小区,重点将“人畜同院”和“畜禽混养”等落后的饲养方式改造成“前院后圈”等具备一定防疫卫生条件的设施养殖生产模式。
要帮助和指导农户加强饲养管理,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实行标准化生产。
要突出动物防疫和环保设施建设,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推行“沼气”等的综合利用,
防止养殖小区成为新的污染源。
(二)加快科技推广应用,努力转变增长方式。
突出抓好品种改良工作,广泛应用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先进生物技术。
加快建设和完善良种繁育体系,改扩建一批种畜禽场、冻精站和液氮站、人工授精站(点),提高畜禽育种、繁育和冻配改良能力。
加强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建设一批种质资源保护场和基因库,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稳定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和队伍,落实推广经费,鼓励畜牧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服务,加快畜牧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畜禽品种培育、选育和扩繁工作,发挥地方品种的性能优势,坚持国内培育与国外引进相结合、常规育种技术和高新育种技术相结合、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相结合,培育自主育种能力,逐步形成相对完整的畜禽育种体系。
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提高农牧民接受和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
重点推广养殖小区规模生产技术、瘦肉型猪规模生产技术、高产奶牛繁育与规范化饲养技术、优质牛羊肉生产技术、水禽生产技术、全株玉米青贮及秸秆利用技术、配合饲料生产应用技术、退牧还草舍饲半舍饲养畜技术、草原综合治理技术等九大技术。
(三)加快产业化发展,努力转变经营方式。
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培育,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调整饲养品种和养殖结构。
大力发展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使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建立起更加紧密的联系,实现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有效结合;促进养殖户稳定增收。
加快推行畜牧标准化,制定和完善地方标准,建立符合我省畜牧业发展需要,并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畜牧生产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加快推广应用畜牧业标准,引导养殖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快畜牧业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认真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各地要注重配套建设养殖小区和养殖场的防疫、消毒、隔离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指导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制定严格的动物防疫制度,把防疫要求贯穿到养殖生产的各个环节,提高疫病的控制和预防能力;加强养殖者疫病防治常识和技能培训,增强畜禽养殖人员的防疫意识;加强动物疫病监测,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动物疫病流行动态,引导养殖户及时防范疫情。
积极探索建立降低养殖业风险的长效机制,推行政策性保险,建立畜禽养殖风险基金,完善疫病扑杀专项补贴制度。
(五)稳步推进牧区科学养殖,保护草原生态环境。
牧区和半农半牧区要加快实施退牧还草工程,落实禁牧、休牧、轮牧制度,恢复天然草原植被,提高天然草原生产能力,通过改良牲畜品种,推广应用先进的饲养管理技术,提高商品率和畜牧业生产效益等措施,引导牧民逐步从传统粗放的自由放牧向舍饲、半舍饲圈养养殖模式和以草定畜、划区轮牧、季节休牧相结合的科学饲养方式转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要调整结构,新增养殖小区建设专项资金,
并不断扩大资金规模,进一步加大对畜牧业的扶持力度。
农牧部门要积极调整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结构,重点支持牛羊人工授精改良,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进一步加大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畜牧业的比重,提高畜牧业产业化水平。
(二)加快信贷资金利用步伐。
各地要坚持用市场经济的思维,结合地方经济资源的实际,综合运用资金、项目、技术、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发展畜牧业。
要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有效利用银行信贷资金,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和个人资金发展畜牧业。
创建高效、绿色、守信的产业链。
同时,要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向规范化养殖场方向发展。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养殖小区建设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要积极引导农民利用荒山、荒地和未利用土地发展规模养殖。
要将养殖小区和养殖场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环保建设扶持范围,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和引导养殖小区和企业投资建设粪便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适当减免畜牧养殖农民合作组织社团登记费,支持其规范化发展。
(四)加强市场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网络,把服务由产中向产前和产后延伸,解除农牧民的后顾之忧。
建立完善的产业预警机制,加强对产业趋势、市场信息、供求变化和成本效益的分析预测,指导农民发展优势畜产品和高效畜牧业,防止出现畜产品卖难问超。
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宣传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不断提高农牧民对转变生产方式的认识,为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积极推进。
要成立由农牧、发改、财政、民政、扶贫、国土、环保、工商、金融等部门参加的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领导小组,完善相应的扶持政策,把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并与农村小城镇建设、农民住宅建设和农村土地使用规划相结合,为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同时,要加快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典型,及时发现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探索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2006年5月20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