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某与某大学人事争议案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关 某与某 大学人 事争 议案
◎马 千里
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 :. 1 某大 学向 时间里没有实 际履行聘用合同的
案情回放
关某 原 系某省 体 工 队事业
编制 内的工作人员 ,9 5 月应 19 年6
其支付拖欠 的工资及赔偿金4 万 0 元 ;. 2某大学依 法为其办理 、 补缴 各项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某 大学亦不 服仲裁裁决 , 向 人 民法院提起 了诉讼。 该校诉称 , 19 年 l月某 行业 体协为迎接第 95 2 八届全 运会组 建 了现 代五项 队 , 北京某专科学校受该行业体协之 托向关某所在单位 出具 了商调手 续。 此后 , 关某并未到北京某专科 学校报到 ,也没有办理档案及工 资关系的调入手续 ,而是 直接 去
案未调入该校 ,现 由某行业体协 保管。 0 8 , 2 0 年 关某 向人事争议仲 裁委员会提 出申诉 ,要求某大学 向其支付拖欠 的工资及赔 偿金4 0
了现代 五项 队从 事教 练工作 , 工
资一直由该行业体协 发放 。关某 没有 为我校工作过 ,双方之间不 存在人事关系 。现我校亦不服仲 裁裁决 , 故起诉要 求 :. 1 判令 我校 无需 向关某支 付2 0 年5 0 8 月至 1 2 月的待 岗工资 ;. 令我校无需 2判 为关某 办理2 0 年 5 0 8 月至 1 月 的 2 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
规定 .当事人对人 事争议仲裁机 构作 出的裁决不服 .可 自收到仲
裁 裁 决 之 日起 十 五 日 内向 人 民 法
法律 若干 问题 的解释 》第九条规
定 :当事人 双 方不服 劳动争议仲
裁 委 员会作 出的同一仲 裁 裁 决 .
均 向 同 一人 民法 院起 诉 的 .先 起
情况 下.北京 某专科 学校 与 某行
第一 百四十条第一款第 ( 项 , 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民事诉 讼法> 干问题 若 的意见》第 一百三 十九条 ,最高 《 人 民法院关 于人 民法 院审理事业 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 定》 第三条 , 裁定如下 : 、 回关 一 驳 某 的起诉 ;二 、驳回某 大学 的起
某 的起 诉
单位人事争议 案件在程序上 适用 《 劳动法》 的有关规 定。 最 高人 民 《 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 用
工作 .则是 该校具体行 使人 事管 理权 的体现 。 来征得 关 某同意 . 在
未履 行 新 的人 事 关 系变 更 手 续 的
依 据《 高院规 定》 最 第二条 的
诉。
万元 、补缴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 仲 裁委 员 会经 审 理认 定 :
2 0 年5 1 《 0 8 月 日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施行前 , 双 方的争议不属于人事争议 仲裁 委
员会 的受理范围 , 本委不予审查 。
一
裁判后 , 关某不服一审裁定
行为 ,亦不存在某大学将关某 辞 退或关某提出辞职的情形 ,故关 某对某大学提起的诉讼不符合人
事争议案件的受理条件 ,对其起
北京某专科学校的邀请到某行业 体协现代 五项 队从事教练员的工
作。 97 月 1 日,北京市人事 19 年7 3 局向北京某专科学 校开具 了干部 介绍信 ,介绍关 某到该校 工作 。 19 年1 99 月起 , 关某未再从事教练 员的工作 ,相关单位也未再 向其
诉法院依法予以驳 回。某大学亦 不服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所作出 的仲裁裁 决 向法 院提起 了诉讼 ,
如前所述 ,鉴于该裁 决所裁判 的 内容不属于人民法院人事争议案 件 的受理范围 ,故对某大学的起
诉亦依法予以驳 回。 综上所述 , 依 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支付过工资 。0 0 月 ,北京某 20 年4 电力专科学校与其 他院校合并组 建成立 了某大学。关某 的人事档
也 没有 办理档 案及 工 资 关 系的
调 入 手 续 . 而 是 直 接 去 了 现 代
大学待岗职工 ,该校应根据单 位
内部规章制度 向关某 支付 待岗工 资和办理社会保险。裁决 内容如 下 :. 1 某大学 向关某支付2 0 年 5 08
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人事 “
争议是指事业 单位 与其工作人员 之问因辞职、辞退及履 行聘用合 同所发 生的争议 。本 案中 , ” 关某 与原北京某专科学校或某大学均
月至 1月 的待 岗工资 ;. 大学 2 2某 按照 国家规定为关某办理2 0 年 08 5 月至 1月 的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 2
积金 。
五项 队从 事教 练工作 .工 资一
直 由 该 行 业 体 协 发 放 .但 根 据
未 签 订 过聘 用合 同 ,关某 自述
19 年 1 起便 没有再 为原北京 99 月 某专科学校工作 ,此后亦未在某 大学 工作 ,双方在 长达 近十年 的
审理结果
审法 院经 审理 认 为 , 最 《
提起上诉 , 二审法院作出 了“ 驳回
上诉 , 维持原裁定 ” 的终 审裁定。 I
高人 民法 院关于人 民法 院审理事 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 ,关某系某
案例评析
本案 中。某大学 虽辩称 关 某 未到 北 京 某 专科 学校 报 到 .
19 年7 9 7 月北京 市人 事局 向北京
某专科学校 开具干部介绍信的事
关 某 不 服 仲 裁 裁 决 向 人 民
实可见 。 接收 关某人事关 系的主
2 工 博 21 年7 2 会 览. 0 闫 0
j|瀚
说 法
0
体应是 北京某 专科 学校 .至于北
京 某 专科 学校 安 排 关 某 从 事 何 种 议 ” 人 民 法 院 对 该 案 进 行 实体 审 . 理 缺 乏 法 律 依 据 . 因裁 定 驳 回 关
关 某与某 大学人 事争 议案
◎马 千里
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 :. 1 某大 学向 时间里没有实 际履行聘用合同的
案情回放
关某 原 系某省 体 工 队事业
编制 内的工作人员 ,9 5 月应 19 年6
其支付拖欠 的工资及赔偿金4 万 0 元 ;. 2某大学依 法为其办理 、 补缴 各项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某 大学亦不 服仲裁裁决 , 向 人 民法院提起 了诉讼。 该校诉称 , 19 年 l月某 行业 体协为迎接第 95 2 八届全 运会组 建 了现 代五项 队 , 北京某专科学校受该行业体协之 托向关某所在单位 出具 了商调手 续。 此后 , 关某并未到北京某专科 学校报到 ,也没有办理档案及工 资关系的调入手续 ,而是 直接 去
案未调入该校 ,现 由某行业体协 保管。 0 8 , 2 0 年 关某 向人事争议仲 裁委员会提 出申诉 ,要求某大学 向其支付拖欠 的工资及赔 偿金4 0
了现代 五项 队从 事教 练工作 , 工
资一直由该行业体协 发放 。关某 没有 为我校工作过 ,双方之间不 存在人事关系 。现我校亦不服仲 裁裁决 , 故起诉要 求 :. 1 判令 我校 无需 向关某支 付2 0 年5 0 8 月至 1 2 月的待 岗工资 ;. 令我校无需 2判 为关某 办理2 0 年 5 0 8 月至 1 月 的 2 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
规定 .当事人对人 事争议仲裁机 构作 出的裁决不服 .可 自收到仲
裁 裁 决 之 日起 十 五 日 内向 人 民 法
法律 若干 问题 的解释 》第九条规
定 :当事人 双 方不服 劳动争议仲
裁 委 员会作 出的同一仲 裁 裁 决 .
均 向 同 一人 民法 院起 诉 的 .先 起
情况 下.北京 某专科 学校 与 某行
第一 百四十条第一款第 ( 项 , 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民事诉 讼法> 干问题 若 的意见》第 一百三 十九条 ,最高 《 人 民法院关 于人 民法 院审理事业 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 定》 第三条 , 裁定如下 : 、 回关 一 驳 某 的起诉 ;二 、驳回某 大学 的起
某 的起 诉
单位人事争议 案件在程序上 适用 《 劳动法》 的有关规 定。 最 高人 民 《 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 用
工作 .则是 该校具体行 使人 事管 理权 的体现 。 来征得 关 某同意 . 在
未履 行 新 的人 事 关 系变 更 手 续 的
依 据《 高院规 定》 最 第二条 的
诉。
万元 、补缴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 仲 裁委 员 会经 审 理认 定 :
2 0 年5 1 《 0 8 月 日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施行前 , 双 方的争议不属于人事争议 仲裁 委
员会 的受理范围 , 本委不予审查 。
一
裁判后 , 关某不服一审裁定
行为 ,亦不存在某大学将关某 辞 退或关某提出辞职的情形 ,故关 某对某大学提起的诉讼不符合人
事争议案件的受理条件 ,对其起
北京某专科学校的邀请到某行业 体协现代 五项 队从事教练员的工
作。 97 月 1 日,北京市人事 19 年7 3 局向北京某专科学 校开具 了干部 介绍信 ,介绍关 某到该校 工作 。 19 年1 99 月起 , 关某未再从事教练 员的工作 ,相关单位也未再 向其
诉法院依法予以驳 回。某大学亦 不服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所作出 的仲裁裁 决 向法 院提起 了诉讼 ,
如前所述 ,鉴于该裁 决所裁判 的 内容不属于人民法院人事争议案 件 的受理范围 ,故对某大学的起
诉亦依法予以驳 回。 综上所述 , 依 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支付过工资 。0 0 月 ,北京某 20 年4 电力专科学校与其 他院校合并组 建成立 了某大学。关某 的人事档
也 没有 办理档 案及 工 资 关 系的
调 入 手 续 . 而 是 直 接 去 了 现 代
大学待岗职工 ,该校应根据单 位
内部规章制度 向关某 支付 待岗工 资和办理社会保险。裁决 内容如 下 :. 1 某大学 向关某支付2 0 年 5 08
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人事 “
争议是指事业 单位 与其工作人员 之问因辞职、辞退及履 行聘用合 同所发 生的争议 。本 案中 , ” 关某 与原北京某专科学校或某大学均
月至 1月 的待 岗工资 ;. 大学 2 2某 按照 国家规定为关某办理2 0 年 08 5 月至 1月 的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 2
积金 。
五项 队从 事教 练工作 .工 资一
直 由 该 行 业 体 协 发 放 .但 根 据
未 签 订 过聘 用合 同 ,关某 自述
19 年 1 起便 没有再 为原北京 99 月 某专科学校工作 ,此后亦未在某 大学 工作 ,双方在 长达 近十年 的
审理结果
审法 院经 审理 认 为 , 最 《
提起上诉 , 二审法院作出 了“ 驳回
上诉 , 维持原裁定 ” 的终 审裁定。 I
高人 民法 院关于人 民法 院审理事 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 ,关某系某
案例评析
本案 中。某大学 虽辩称 关 某 未到 北 京 某 专科 学校 报 到 .
19 年7 9 7 月北京 市人 事局 向北京
某专科学校 开具干部介绍信的事
关 某 不 服 仲 裁 裁 决 向 人 民
实可见 。 接收 关某人事关 系的主
2 工 博 21 年7 2 会 览. 0 闫 0
j|瀚
说 法
0
体应是 北京某 专科 学校 .至于北
京 某 专科 学校 安 排 关 某 从 事 何 种 议 ” 人 民 法 院 对 该 案 进 行 实体 审 . 理 缺 乏 法 律 依 据 . 因裁 定 驳 回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