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基本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清洁手术(I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其中,乳腺疾病手术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3)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管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2、清洁污染手术(II类切口):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药物。
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In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三)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1、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抗菌药物三级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抗菌药物三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确保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
三、组织机构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监督和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处理抗菌药物使用中的问题。
四、三级管理制度1. 一级管理: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科室负责人应组织全科医务人员学习抗菌药物相关知识,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
(2)科室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药原因、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用药效果等。
(3)科室应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二级管理: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小组(1)制定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并监督执行。
(2)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组织抗菌药物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3. 三级管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1)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政策,指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对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五、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 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2.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药,以确保手术部位达到有效药物浓度。
3. 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ml,应追加一次抗菌药物。
4. 清洁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24-48小时。
5. 特殊患者(如老年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等)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调整用药剂量和用药时间。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为了加强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原则1. 合理用药: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抗菌药物药效学及药动学特点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应用。
2. 最小剂量:在达到预防感染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抗菌药物的剂量和使用时间。
3. 最佳时机: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药,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可追加一次。
4. 短期用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1. 首选药物:一代头孢菌素类,如头孢唑啉、头孢呋辛等。
2. 替代药物:二代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替安、头孢曲松等。
3. 特殊情况下可选择:青霉素类(如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克林霉素等。
三、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适应症1.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的手术。
2. 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的手术,如头、颈、胸、腹部手术等。
3.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关节置换、人工心脏瓣膜植入等。
4. 高龄、免疫缺陷或严重基础疾病等高危人群的手术。
四、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1. 术前评估: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手术类型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2. 用药申请:如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由主管医师填写用药申请单,注明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信息,经科室主任审批后执行。
3. 用药执行:按照用药申请单的要求,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首次剂量,术中如需追加,由手术室护士执行。
4. 用药监测:术后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出现感染迹象,及时调整抗菌药物方案。
5. 用药记录:详细记录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停药时间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绵竹市第二中医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定义Ⅰ类切口手术:指手术部位无菌条件好,手术过程不易受到污染的手术。
主要包括头、颈、胸、腹、四肢等部位的手术。
抗菌药物:指用于预防、治疗细菌性感染或抑制细菌生长的药物。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预防用药。
2. 严格控制: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等因素,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
3. 规范操作: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
4. 全程监控: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其合理、安全、有效。
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1. 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机会多。
2.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大血管手术等。
3.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 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大于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者等。
四、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1. 首选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如头孢唑林、头孢呋辛等。
2. 尽量避免联合用药,如需联合用药,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3. 用药起始时间: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时,术中可追加一次。
4. 用药持续时间:一般手术后24小时内停药,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程序1. 术前评估:术前对患者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2. 医嘱开具:根据评估结果,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医嘱。
3. 用药执行:护士按照医嘱执行用药,并做好用药记录。
4. 术后评估:术后对患者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继续使用抗菌药物。
5. 用药调整:根据术后评估结果,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调整用药。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I类切口手术的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二)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抗菌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判断;(三)预防为主,合理用药;(四)加强监测,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药剂科负责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供应保障和用药咨询工作。
第七条医院各临床科室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第八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首选头孢一代或二代;(二)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三)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和三代头孢菌素;(四)不推荐使用糖肽类、四环素类等特殊类型抗菌药物。
第九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术中可追加一次;(三)手术后无需继续用药的患者,应在手术后24小时内停药;(四)对于需继续用药的患者,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抗菌药物特点,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第四章监测与评估第十条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定期对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一条监测内容包括:(一)抗菌药物使用品种、数量、费用等;(二)手术部位感染发生率;(三)患者用药安全性和耐药性。
第十二条评估内容包括:(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二)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效果;(三)患者用药满意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的产生,保证手术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手术科室,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病房等。
三、定义1.围手术期:指手术预约的时间,手术开始的时间到手术结束后24小时的时间段。
2.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在手术前、手术中或者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应用。
四、抗菌药物选择1.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手术切口分类和感染危险度进行,遵循抗菌药物应用指南。
2.应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尽量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在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时,需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并在手术后继续应用24小时。
2.抗菌药物使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年龄、体重等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3.应用抗菌药物的方法可以是口服、静脉注射或外用,具体方法根据患者情况和手术需要决定。
4.应遵循使用规范,避免超量或者错误使用抗菌药物。
5.应监测患者的临床症状、体温、感染标志物等指标,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
六、抗菌药物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2.医生应严格按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开展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及时报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3.抗菌药物应由医院药房统一采购,不得由医生私自购买和使用。
4.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库,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出库和使用流程。
5.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应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疗效等信息。
七、教育和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的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2.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
八、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人员档案。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前言在现代医学中,手术是治疗和诊断很多疾病的一种重要方法。
随着手术技术和软硬件设施的逐步提高,手术操作越来越复杂,手术创面污染和感染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为了确保患者手术后的健康和安全,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就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就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展开讨论,以期提高该领域的卫生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
二、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定义预防性抗菌药物是指在无感染现状下,有选择性地使用某些抗菌药物,预防性地干预手术、操作等医疗过程中的潜在感染。
三、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意义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能够有效地预防手术感染的发生,改善手术效果,降低住院时间和治疗费用,减少患者的痛苦和病情恶化的发生率。
但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也会带来潜在的问题,如过度使用会导致细菌易感性降低,影响临床治疗效果,甚至可能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
四、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制度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有一定的风险性和复杂性,因此需要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明确适应症预防性抗菌药物应在符合标准操作流程下,根据手术部位、类型、复杂度、手术环境和患者的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有计划、合理的应用。
此外,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当根据病原菌的分布情况、敏感性、耐药性等要素来综合考虑。
(二)限制使用范围因为预防性抗菌药物是有选择性的使用,所以应该严格限制使用范围,避免过度使用。
应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支持、完善医院药品管理和医生诊断密码管理等措施,明确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和限制,规范抗菌药物适应症和使用时间。
(三)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使用,以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还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医师的处方行为、护士的护理操作,提高医疗人员的科学知识水平和职业素养。
(四)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包括对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及时调整使用方案,确保患者的健康安全。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医学指南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及药物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循证医学原则。
第六条首选药物应当是疗效确切、安全性好、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的首选药物。
第七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半小时至一小时开始给药,确保药物在手术开始前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时,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抗菌药物;(三)手术后根据患者病情和病原菌情况,必要时给予第三剂抗菌药物。
第八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不得超出以下范围:(一)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第一代头孢菌素、第二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二)呼吸道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三)泌尿系统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四)消化系统感染:第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五)其他部位感染:根据病原菌情况和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是指在手术前作为预防措施使用的抗菌药物,目的是减少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
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正确使用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至关重要,可以提高患者的安全性和手术的成功率。
以下是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的主要内容。
首先,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应明确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指征和禁忌。
需要明确哪些手术需要使用抗菌药物以及哪些情况下禁止使用。
这样可以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仅限于必要的情况下,避免滥用和不必要的耐药菌的产生。
其次,制定详细的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应包括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时间和疗程等具体要求。
要根据手术的特点和患者的情况进行个体化的调整,避免使用不当或过量的情况发生。
第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应根据手术部位和手术类型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以保证其对目标菌种的覆盖范围和敏感性。
要遵循细菌学和药理学的原则,选用有效、安全、经济的抗菌药物。
第四,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估机制。
定期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使用率、耐药情况和感染发生率等指标。
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的问题,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
第五,加强抗菌药物的知识培训和宣传。
医务人员应接受系统的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能力。
同时,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教育,提高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正确理解和合理期望。
最后,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机构和工作团队。
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职责,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与管理过程的规范和有效性。
同时,建立专门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制度、培训医务人员、监测使用情况等工作。
总之,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患者的安全性、减少手术感染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指征和禁忌、制定详细使用方案、严格选择原则、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加强知识培训和宣传以及建立管理机构和工作团队等措施,可以有效地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医疗质量。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为规范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开展的所有Ⅰ类切口手术的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在充分了解患者病情、手术类型及手术风险的基础上,合理选择抗菌药物进行预防。
2. 科学用药: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年龄、免疫状态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3. 规范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药物选择、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
4. 监测与评估:定期对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策略,以降低细菌耐药风险。
三、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1. 首选药物:头孢唑林、头孢呋辛等第一代头孢菌素类药物。
2. 特殊情况下,可选择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大环内酯类等药物。
3. 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糖肽类、碳青霉烯类等高级别抗菌药物。
四、用药时机与剂量1. 用药时机: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2. 用药剂量:根据患者体重、手术类型及药物特性确定。
一般剂量为:头孢唑林1-2g,头孢呋辛2-3g。
五、用药疗程1. 手术时间小于2小时:术后无需继续给药。
2. 手术时间在2-3小时:术后24小时内停药。
3. 手术时间大于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后48小时内停药。
六、用药管理1. 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手术类型、患者病情及药物特性,遵循本制度相关规定。
2. 药师负责审核抗菌药物处方,确保用药合理、安全。
3. 护士负责执行抗菌药物给药,确保用药及时、准确。
4.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
七、监测与评估1. 定期对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包括药物品种、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提高手术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包括药物的选择、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
三、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进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2. 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3. 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根据患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调整用药剂量。
4. 严格控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使用。
5. 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策略。
四、管理措施1. 医院药剂科负责提供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相关信息,包括药物特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等,为临床医生选择药物提供参考。
2. 医务科负责制定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临床实践及时更新。
3. 各临床科室根据指南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并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4. 医生在开具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
5. 护士负责监督患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情况,确保用药正确、及时。
6. 医院设立抗菌药物监测小组,定期检查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7. 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认识和技能。
8. 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数据库,收集和分析用药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五、考核与评价1. 医院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用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将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对合理用药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用药比例不跨越30%,用药时间不跨越24小时,平日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孕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形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规模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形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岁跨越70岁、糖尿病掌握不佳、免疫功用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形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及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保障患者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四、基本原则1.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根据手术类型、创伤程度、可能污染的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风险和后果严重程度、预防效果等循证医学证据,以及药物对细菌耐药性的潜在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
3.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规定。
五、管理措施1. 医院应建立健全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务人员在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2. 医院应加强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分发、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3. 医院应建立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记录制度,记录包括手术名称、患者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时间、用药效果等,以备查询和追溯。
4. 医院应定期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临床应用规范1. 清洁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a)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b)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c)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d) 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手术预防用药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二)优先选择具有良好预防效果、副作用较小、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三)避免使用耐药菌株广泛存在的抗菌药物;(四)不推荐使用广谱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应用。
第六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预防用药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给药时间;(三)手术后如需继续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类型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四)抗菌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应根据药物特点和患者病情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用药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二)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及抗菌药物特点选择适宜的药物;(三)严格控制预防用药的适应症、用药时机、用药剂量和疗程;(四)注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第三条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由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I类切口手术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第五条 I类切口手术是指手术部位为非感染区,手术过程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及泌尿生殖道,以及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第六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务人员和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意识。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预防用药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第四章预防用药原则第十条 I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颈、心脏、眼内等手术;(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人工关节置换等;(四)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第十一条符合上述原则的I类切口手术,可考虑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第五章预防用药管理第十二条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可术中追加一次。
第十三条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疗程一般为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第十四条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应选择一代头孢菌素类药物,如头孢唑啉、头孢拉定等。
[资料]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资料]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提高手术治疗效果,确保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
三、基本原则(一)严格遵循循证医学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感染风险、患者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合理选择预防性抗菌药物。
(二)严格遵循药物经济学原则,合理制定给药方案,确保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既有效又经济。
(三)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和管理,防范抗菌药物滥用和细菌耐药问题的发生。
四、抗菌药物的选择(一)选择抗菌药物应综合考虑手术类型、污染细菌种类、药物敏感性、患者状况等因素,优先选择针对性强、疗效确切、副作用小的抗菌药物。
(二)对于一类切口手术,原则上不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对于二类及以上切口手术,根据感染风险评估,决定是否应用抗菌药物。
(三)对于多重耐药菌感染高风险的患者,应选择针对多重耐药菌具有较好疗效的抗菌药物。
五、给药方案(一)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给药时间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前静脉滴注。
(二)给药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年龄、肝肾功能等因素合理确定。
(三)对于手术时间较长或术中可能污染严重的手术,可根据医生判断适当延长给药时间,但不应超过24小时。
六、监督管理(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本机构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和监督。
(二)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生进行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生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能力。
(三)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应用监测制度,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违规处理(一)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督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抗菌药物滥用、细菌耐药等问题严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降低手术感染风险,提高手术成功率。
第三条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细菌耐药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二)预防用药应限于必要时使用,避免滥用;(三)选用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四)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抗菌药物使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监督、指导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部、药学部、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医务部负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指导工作,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七条药学部负责抗菌药物的供应、管理和指导工作,提供抗菌药物信息,协助制定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第八条感染性疾病科负责抗菌药物的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感染控制建议。
第九条手术室负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配制、给药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第十条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细菌耐药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十一条预防用药应限于必要时使用,避免滥用。
一般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可术中追加一次。
第十二条选用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优先选用国家及地方推荐使用的抗菌药物。
第十三条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抗菌药物使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四章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评估与改进第十四条医务部应定期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切口手术是一种常见的外科手术方式,也是最容易导致感染的手术方式之一、为了预防切口感染的发生,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下面将对Ⅰ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是指对医院内临床使用抗菌药物的范围、用药原则、剂量、给药途径、联合用药、停药及不良反应的监测、药物敏感性监测、专项抗菌药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
首先,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范围应明确,明确规定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并对各种类型的切口手术明确适应症和非适应症。
通过严格规范抗菌药物使用范围,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降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第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应规定合理的用药原则。
手术医生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手术类型、切口类别、感染风险及患者情况综合考虑。
应根据手术特点和导致感染的病原体特点,选择具有广谱抗菌活性的药物,同时避免使用不必要的强力抗菌药物,以免增加耐药菌的产生。
第三,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应规定合理的剂量和给药途径。
医院应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情况确定合理的药物剂量,并明确给药途径。
合理的剂量和给药途径可以提高药物的疗效,并减少不必要的药物浪费。
第四,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应规定联合用药的原则。
对于高风险患者,应合理选择联合用药,以增强抗菌活性,并尽可能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五,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应规定停药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
治疗末期,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停药,以避免长期使用抗菌药物导致的不良反应。
同时,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抗菌药物不良反应。
第六,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应加强药物敏感性监测。
定期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进行监测,及时调整用药方案,防止出现多药耐药的情况。
综上所述,Ⅰ类切口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有效预防切口感染的发生。
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抗菌药物的使用,以提高手术疗效,降低感染率。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使用流程
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使用流程为加强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试行)》和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I类切口手术定义手术野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二、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征由于I类切口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③异物植入手术;④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三、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1.I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一代或二代头孢,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啉,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2.I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1~2g;头孢呋辛1.5g。
3.头孢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阳性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4.MRSA感染高发医疗机构的高危患者,如心血管手术(腹主动脉重建、下肢手术切口涉及腹股沟、任何血管手术植入人工假体或异物,心脏手术、安装永久性心脏起搏器),脑外科手术(清洁,无植入物),脑脊液分流术,关节置换成形术,截骨、骨内固定术,腔隙植骨术、脊柱术(应用或不用植入物、内固定物),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四、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法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污染细菌的药物浓度。
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输注时间较长,应在手110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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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新东仁医院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各级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根据手术野是否有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是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椎间盘植入术、人工关节臵换等。
(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生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道、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要预防用抗菌药物。
4.严重污染的感染: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三、预防用药的选择及给药方法
(一)用药选择
1.选择抗生素时要根据手术种类的常见病原菌、切口类别和病人有无易感因素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杀菌剂而非抑菌剂,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头孢菌素是最符合上述条件的。
头颈、胸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唑啉、头孢拉定。
进入腹腔、空腔脏器的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氏杆菌,则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复杂、易引起感染的大手术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如头孢曲松、头孢噻肟。
下消化道手术,涉及阴到得妇产科手术及经口咽部粘膜的头颈部,手术多有厌氧菌污染,须同时合用抗厌氧菌药物。
一般是在第二、三代头孢菌素基础上加用针对厌氧菌的甲硝唑。
肝、胆系统手术,可选用能在肝、胆组织和胆汁中形成较高浓度的头孢曲松、头孢哌酮舒巴坦或哌拉西林。
2.病人对青霉素过敏不宜使用头孢菌素时,针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可用克林霉素,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大多二者联合应用。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耳、肾毒性,不少理想的预防药物。
但其低廉易得,在我国的耐药情况不严重的基层医院,在密切监控防止不良反应的情况下,仍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万古霉素一般不作为预防用药,除非有特殊适应症,例如已证明有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菌)所致的手术切口感染流行时,喹诺酮类在国内滥用造成恶果,革兰氏阴性杆菌耐药率高,一般不宜用作预防药物敏感试验证明有效。
(二)给药方法
1.给药的时机极为关键,应在切开皮肤(粘膜)前30分钟—2小时内开始给药,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不应在病房给药,而应在手术室给药。
2.应静脉给药,30分钟内滴完,不宜放在大瓶液体内慢性滴入,否则达不到有效浓度。
3.血清和组织内抗菌药物有效浓度必须能覆盖手术全过程,常用的头孢菌素血清中半衰期为1-2小时,因此,如手术延长到3小时以上或失血量超过1500ml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
如果选用半衰期长达7-8小时的头孢曲松,则无须追加剂量。
4.一般应全程使用,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
若病人有明显感染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或术前已发生细菌感染(如开放性创伤)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到24小时,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48h。
连续用药多日甚至用到拆线是没有必要的,并不能进一步降低切口感染的发生率。
手术中发现已存在细菌性感染,手术后应继续用药直至感染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