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报应不得好死:盗墓者的几大最恐怖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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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报应不得好死:盗墓者的几大最恐怖结局
自古及今,盗墓都是“勇敢者的游戏”。

盗墓者既要胆大,还要心细,当然最基本的是不要怕掉脑袋。

盗墓是见不得阳光的勾当,还没有哪一位敢如街头小混混“我是流氓我怕谁”般地狂言——我就是盗墓者。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案发,盗墓者很难被严惩。

这时候,社会道德、人类伦理的威力便开始发挥作用了。

社会通过法律之外的各种形式和手段,对盗墓者进行谴责,甚至祭出“诅咒”的撒手锏,给盗墓者设计出了“遭报应”的人生结局——盗墓者多不得好死。

此即《易·坤·文言》(“上经”第二卦)里所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以此规劝盗墓者“回头”,不再做伤天害理逆人伦之事。

报应,应该是古代民间对盗墓者最为厉害的惩罚方式。

报应现象一:患上恶疾
“好发冢”广川王左足生疮
在中国古代盗墓传说中,这样的报应与“死复生”、“僵尸”一样,在民间广泛流传。

而“报应”存在的主观条件,则是古人意识鬼神概念。

刘义庆所著的《世说新语》里有一个故事,晋朝有个会看风水的人看过羊祜家的墓地后说:“以后能够出受命于天的君主。

”羊祜步害怕让皇帝知道了,遭灭门之灾,就让人掘断祖坟地脉,自坏风水。

见此情况,风水先生又称,“墓地的地势虽然被破坏了,还是要出摔断胳膊的三公。


不久,羊祜就坠马摔折了胳膊,后来果然官至三公的高位。

这件事里,报应与因果相连,虽然故事不足信,但说明古人是存在报应意识的。

《搜神记》(卷15)里记录了一个广川王盗墓故事:“汉广川王好发冢。

发栾书冢,其棺柩盟器,悉毁烂无余;唯有一白狐,见人惊走;左右逐之,不得,戟伤其左足。

是夕,王梦一丈夫,须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左足?’乃以杖叩王左足。

王觉,肿痛,即生疮,至死不差。


这个广川王叫刘去(亦称“刘去疾”),为汉武帝刘彻之兄刘越的孙子。

刘去盗墓时将墓中跑出的一白狐狸左足弄伤了,结果当晚回家就觉得自己的左脚不对劲,红肿了起来,生了烂疮,结果终生不愈。

刘去“好聚无赖少年,游猎毕弋无度,国内冢藏,一皆发掘。

”盗墓后患上了烂疮之恶疾,合了民间的所谓“报应”一说。

报应现象二:意外伤害
好奇掘墓的温放之“坠马而卒”
在报应现象中,得病生疮还是轻的,厉害的当是不得活。

刘义庆是南朝宋人,其所处时代盗墓现象频发,而类似的记录作品亦多。

《异苑》即为同一时期的刘敬叔编撰。

这也是一部类似于《搜神记》、《太平广记》的志怪类奇书。

书中第七卷专门记录了与盗墓有关的逸闻趣事。

其中“温放之开冢”条——“苍梧王士燮,汉末死于交趾,遂葬南境,而墓常蒙雾,灵异不恒。

屡经离乱,不复发掘。

晋兴宁中,太原温放之为刺史,躬乘骑往开之,还即坠马而卒。


王士燮的坟墓有怪异的现象,墓上常会有雾罩着,盗墓者不敢盗。

时为刺史的温放之不信邪,偏偏要掘开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鬼怪。

结果在回来的路上,从马上跌下来,活活摔死了。

温放之的死应该是一种意外“交通事故”,可能仅是一种巧合,但与“报应”附会到一块就怕人了。

报应现象三:上吊自杀
清西湖大盗掘冢遭奇报
《子不语》是乾隆、嘉庆时文人袁枚辑著的“奇闻集”,卷九中“掘冢奇报”的故事流传甚广——杭州有一位靠盗墓发家的朱某,用今天的话来说,朱某是圈内的大腕级人物,见识广,经验足,连令人汗毛竖起来的僵尸都能说出一套一套的,有紫僵、白僵、绿僵、毛僵之类,一生盗墓无数。

“最奇者在六和塔西边掘坟,有圈门石户,广数丈,中有铁索悬金饰朱棺,斧之,乃犀皮所为,非木也。

中一尸冕旒如王者,白须伟貌,见风悉化为灰。

侍卫甲裳似层层茧纸所为,非丝非绢。

又一陵中朱棺甚大,非绋索所悬,有四铜人如宦官状,跪而以首承棺,双手捧之,土花青绿,不知何代陵寝。


可能有人会认为,盗墓者都是无神论者,其实不是,盗墓者实际上也信鬼神。

虽然干着盗墓的营生,朱某却很迷信,盗墓前喜欢占卜问卦,以此向神灵咨询吉凶和将盗墓古冢陪葬品的丰厚与否。

当时西湖边上有一座供奉民族英雄岳飞牌位的“岳王庙”。

有一天,朱某问卦,岳王显灵说话了,你盗墓取死人之财,罪恶超过了一般盗贼,如果再不悔改,我将把你斩杀。

岳王神的原话是这样的,
“汝发冢取死人财,罪浮于盗贼,再不悛改,吾将斩汝。

”朱某听罢,吓得半死,从此洗手不干了。

一年多后,朱某的手又痒了,同伙劝他再占卜一卦看看。

西湖水仙告诉朱某,在某塔下有一口石井,井的西边有一大富人定的坟冢,可掘得千金。

朱某一听便动心了,不顾岳王的警告,与同伙前去盗墓。

朱某找了半天,经神灵指点才找到。

掘开后发现,下面有一副石质大棺材,很沉重,六七个人根本扛不出来。

后请来附近庙里一位有秘招的和尚帮忙,却因此出事,和尚竟然被墓穴中的怪物一块一块撕吃了。

寺庙寻人不者,以为是朱某谋害的,便去官府告发。

结果朱某因为这个官司弄得家破人亡,悔恨之下,于狱中上吊自杀。

“掘冢奇报”一事,从袁枚写书的角度分析,他觉得是报应。

报应里正好反映出中国古代官府对盗墓者两种传统的治裁手段:一是社会道德层面的惩罚,以借岳飞之口,警告盗墓者不得好死;二是官府例律的惩罚,被僧人告了官。

在这两种层面力量的重压下,朱某最后畏罪自杀。

袁枚的意思很明了——遭了报应。

刘邦
报应现象四:丢掉江山
楚汉相争刘邦胜有玄机
生病、死伤算什么的,最大的报应是当不上皇帝。

这种“报应”比较著名的是发生在楚霸王项羽身上的一起,最后导致江山都丢给了刘邦。

《汉书·楚元王传》(卷36)透露,“项籍燔其宫室营宇,往者咸见发掘……自古至今,葬未有盛如始皇者也,数年之间,外被项籍之灾,内离牧竖之祸,岂不哀哉”。

项羽是否真的盗掘了秦始皇陵,史学界一直有争议,真假难辩(详见本书《人物篇:最牛气的盗墓狂人项羽》)。

但这事确实害惨了项羽,让其战争对手刘邦抓住了机会。

自古视盗墓为恶行,属“奸事”之列,颇不得人心。

所以,刘邦借此恶搞项羽,将其掘秦陵行为列为“十大罪状”之一:“怀王约入秦无暴掠,羽烧秦宫室,掘始皇帝冢,收私其财,罪四也。

”大大抵损项羽的形象,笼络了人心。

前期,刘邦并不是项羽的对手,但经过这刘邦一番误导,社会民众对项羽的看法改变了,项营内部也出现了裂变。

多场战役之后,当初不可一世的西楚霸王最终无颜面见江东父老,自刎乌江。

楚汉相争,刘邦胜,刘姓得汉家天下。

当时有迷信者称,这是一种报应。

事实上,是刘邦及其一帮谋士善于利用人心,秦始皇的暴政再怎么遭人恨,但盗掘其陵在过去一般人心中都认为是大逆不道。

“不道”自然不得人心,即所谓失人心者失天下,刘邦占胜项羽的玄机大概在此。

刘邦借项羽盗掘秦陵一事大做文章,捡得一个“天大”的便宜。

在当了皇帝后,他便很注意这方面,加强了对秦陵的保护,“发冢者诛,窃盗者刑”,又置“与秦始皇帝守冢二十家”。

不只秦陵得到保护,包括农民起义军领袖陈胜在内的陵墓得都安排人看护,严禁盗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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