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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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摘要:“三调”是“二调”的继承和发展,即“三调”是以“二调”的成果为基础,“三调”细化了已有的内容、更新变化的内容、增加了缺少的内容。
本文主要就“二调”与“三调”展开比对分析,以便我们更深入的了解认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三调”)。
关键词:“二调”;“三调”;国土调查
引言
全面普查我国的土地资源使用情况,有利于国家更加完整准确地掌握土地资
源的使用现状,为规划土地资源的分配使用给予数据支持,进而更好地促进国家
经济的发展。
全国国土调查是目前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内容,如何提高全
国国土调查工作的准确性、确保调查质量,是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者需要重点
研究的问题。
1概述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已有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
成果已不能满足各方新需求和适应管理新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调
查条例》的要求,2017年下半年我们迎来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同时将在2020年形成新分类体系下的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三调”是“二调”的继承和发展,即“三调”是以“二调”的成果为基础,“三调”细化了已有的内容、
更新变化的内容、增加了缺少的内容。
“三调”较“二调”在数学基础、遥感影像精度、成图比例尺、最小上图图斑面积、土地分类、核心技术、调绘方式、工作路
径等诸多方面发生了具体的变化,同时增加了部分内容。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工作要点
2.1土地资源现状的调查
对全国土地资源的现状进行调查,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
调查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内容,在调查工作中,需要调查人员在遵照相关规定的基
础上,对国内土地资源的使用情况、不同地质环境所占的面积等信息进行完整调查。
2.2土地所有权的调查
在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中,需要借助相关部门的土地所有权凭证进行数据记录,完整清晰地掌握目前建筑用地、农业用地之外的土地所有情况,以及集体土地的
具体面积。
2.3对各类用地进行专项调查与评估
根据现有国土资源数据信息以及国土调查结果,对各类用地进行用地评价,
并且通过精细化管理加以分类整理。
通过对各类用地的深入调查与评估,可以对
土地使用效率进行准确统计,了解通过了审批但并未真正使用的土地资源面积,
进而为下一步土地资源分配提供数据支持。
2.4建立完整的土地调查数据档案
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可以更好的管理各项土地
调查数据信息,不仅可以保障数据信息的存储安全,还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相关数
据信息的调取效率,进而实现对农业用地及其他用地实际情况的全面调查及管理。
2.5实现土地调查结果的更新
由于土地调查结果是具有时效性的,因此为保证对国土资源相关信息掌握的
准确性,必须通过定期进行全国国土调查来完成对相关土地资源信息的更新。
同
时,在完成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后,需要及时的将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汇总、整理,
进而更新土地资源数据,并对更新后的数据设置时间点。
3“三调”较“二调”更新变化的内容
3.1数学基础坐标系统
“二调”采用的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基于参考椭球的国家大地坐标系(参心
坐标系)即1980西安坐标系。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化、国土规划和多规合一
的全面实施,以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用途管制工作的推进,国土资源数据
在跨部门共享中的本底作用日益突出。
为推进国土资源数据应用与共享,提高国
土资源数据服务水平,需要在国土资源系统全面开展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转
换和使用工作。
故“三调”采用我国自主建立、适应现代空间技术发展趋势的地心
坐标系即2000国家大地坐标。
3.2成图比例尺
“二调”农村地区以1∶10000比例尺为主,荒漠、沙漠、高寒等地区可采用
1∶50000比例尺,城镇地区1∶2000或1∶5000的比例尺,土地利用数据较为宏观。
随着土地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快速增长,小比例尺已经无法适应土地
调查深化的要求。
“三调”农村地区比例尺采用不低于1∶5000,城镇地区比例尺
采用1∶2000或更大比例尺。
“三调”中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
地利用现状调查各比例尺标准分幅及编号及分带方式执行新版的《国家基本比例
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标准》(GB/T13989-2012)。
分幅图的编号均以1∶1000000
地形图编号为基础采用行列编号的方法。
其中比例尺为1∶2000、1∶1000、
1∶500图幅分幅标准增加了经、纬度分幅。
3.3土地分类
三调”采用新版分类标准即《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B/T21010-2017)。
与“二调”采用的旧版相比,新版综合考虑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资源
管理需要,并兼顾农、林、水、交通、城市、环保等有关部门对涉土管理工作的
需求,能够与住建部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建立“一对一”或“多对一”对应关系。
“二调”和“三调”均采用一级、二级分类体系,“二调”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三调”一级类13个,二级类77个(含
23个扩展地类)。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相关建议
4.1合理使用现有调查资料
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工作量较大,调查工作的耗时较久,为了节省时间资源,降低调查成本。
调查队伍应该懂得合理地利用现有调查资料,提高数据信息的利
用效率,从而缩短调查工作的耗时,另外也可以通过与历史记录的对比分析,提
高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调查人员可以将地方政府在以往调查工作中的获得的调查
结果合理应用到本次调查之中,并且也可以参考一些地产承包商的先关土地信息,进而达到减少调查工作量的目的。
4.2加强政府的参与性
政府应该积极参与到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之中,建立功能完善、系统稳定的网
络数据平台,通过引入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提高数据的存储能力及深度分析能力,进而采集更加准确的数据,同时也能将调查结果更好的整理归纳。
调查团队发现
土地使用状态、所有权及所属权出现重大变动的区域时,应该及时与辖区内的地
方政府及时沟通,通过地方政府与土地资源调查部门的紧密协作,保证调查结果
的准确性,提高调查效率,进而使地方经济效益最大化。
4.3全面提高思想认识
应该不断提升国土调查工作的政治地位,并且对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
作的重要意义有全面的认识。
通过全面掌握不同省份国土调查的数据以及质量分
布情况,清楚地掌握城镇、农村、工矿以及其他类型开发区中的土地最新使用量
以及使用状况,明确集体以及国有土地的权属情况,清楚土地的归属权,并且掌
握草地、林地以及湿地等生态用地的使用情况,以此来强化耕地保护工作,并且
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结语
“三调”是在“二调”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
家地方可以更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
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
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