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如何做好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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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如何做好会计处理
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
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一)科目借方发生额核算内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缴纳的增值税。
(二)科目贷方发生额核算内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
(三)科目期末余额核算内容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
值税。
2.“揽税金—揽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充分反映尚未减免的增值税。
(四)科目明细专栏核算内容
企业应当在“揽税金”科目下设置“揽增值税”明细表科目。
在“揽增值税”明细账中,应当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回出来”等专栏。
1.“进项税额”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得货物或拒绝接受增值税劳务而缴付的、准许从销项税额中减免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得货物或拒绝接受增值税劳务缴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备案;归还所售货物应当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备案。
2.“已交税金”专栏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备案;归还多缴纳的增值税额用红字备案。
3.“销项税额”专栏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更多增值税劳务应当缴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更多增值税劳务应当缴纳的销项税额,用蓝字备案;归还销售货物应当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备案。
4.“出口退税”专栏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于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检出口相关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接到的归还的税款。
出口货物归还的增值税额,用蓝字备案;出口货物办理增值税后出现退款或者退关而缴存已脱的税款,用红字备案。
5.“进项税额转出”专栏
“进项税额转回出来”专栏,记录企业的供货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出现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需从销项税额中减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进项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
企业应当在“揽税金—揽增值税”科目下加设“出口credit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排序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credit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企业在“揽税金—揽增值税”科
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五)科目核算账户格式
1.企业的“应交税金”科目所属“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按上述规定设置有关的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也可以将有关专栏的内容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分别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沿用三栏式账户,在月份终了时,再将有关明细账的余额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账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2.“揽税金—揽增值税”账户示范点格式:揽税金—揽增值税
借方合计进项税额已交税金
揽税金—揽增值税
借或贷余额:贷方合计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揽税金—未收增值税”科目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企业月终
时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三、“揽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
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
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一)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Verny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揽税金—揽增
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
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三)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揽税金—揽增值税”账户存有借方余额且等同于或大于
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揽税金—揽增值税”科目。
(四)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
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上述账务调整应当按纳税期逐期展开。
四、“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辅导期通常纳税人应当在“揽税金”科目下加设“等待减免进项税额”明细表科目,
用作核算辅导期通常纳税人获得尚未展开交叉稽查比对的已证书专用发票减免联及、海关
进口增值税专用到账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进项税额。
五、“应交税金”科目名称的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排序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包含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保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
用税、教育费额外、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揽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回
出来”、“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三)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订货物资等,按应当扣除订货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订货”、“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揽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缴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得物资出现退款搞恰好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出口产品按规定增值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揽增值税——出口退税)。
4.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