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学副校长岗位职责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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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学副校长岗位职责考评办法
根据《伯延镇校长工作评价细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学学副校长考核细则,考核总分为100分,由校长和全体教师共同评议。
60分为合格,80分为良好,90分为优。
考核评定完成以后按等级给予奖惩。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协助校长领导学校教学工作,保证完成学校教学任务,(5)
2、领导教导处、科研室制定、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有记录。
并能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出改进措施。
(20)
3、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谈话等形式,了解师生教与学情况,从实际出发,提出要求,引导教师不断改进教学。
(20))
4、领导教师开展教材及教学法改革的研究,组织校际间及校内的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开展教学观摩,不断积累经验,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20)
5、负责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培养骨干教师,提高青年教师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10)
6、认真贯彻部颁《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领导好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及学校运动队的工作,领导好保健工作,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保护增进学生的健康。
(5)
7、组织召开教研组长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教育及教研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推动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
(5)
8、领导教导处搞好质量检测和期末教学考核工作,并组织教导处进行统计分析,不断积累经验为以后教学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5)
9 校长根据实际给予10分的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