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高职会计学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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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会计学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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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考
一、税法课程的重要地位
(一)在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
税法课程是高职会计学专业中一门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税务登记能力、各税种的计算能力、各税种纳税申报能力、发票
能力及应对各种税务检查、稽查的能力。
在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会计模拟
、会计综合实训等专业核心课程内容中,涉及到很多
方面的业务。
因此,学习好税法课程可以为上述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在学习顶岗实习和就业中的地位
根据历年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高职层次会计学专业毕业生,大部分都进入了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因业务量不多,一般都不配备专门的办税人员,而是由企业财务部门中的会计人员来兼任这项工作,所以会计专业毕业生除具备基本的记账能力外,还应该熟悉税款的计算、申报纳税等方面的技能。
(三)
资格
的需要
我国《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方面的工作,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另外,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和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执业资格考试中,均包括税法内容。
考虑到学生以后的专业发展,税法课程的作用不可小视。
二、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很多高职层次学生认识到《税法》课程学习的重要,但在学习过程中,仍然学习兴趣不高,对相关知识一知半解,根本无法满足企业的用人要求。
这些问题与税法课程本身的特点、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及相关资源库存的建设、实训条件建设、教师自身素质等都有一定的关系。
(一)税法课程的特点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课程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内容十分丰富,涉及范围非常广泛,这样,也决定了税法这门课程的复杂性。
学生学习时感觉抓不到重点,理不出思路,时间长了,就失去了对这门课程学习的积极性。
(二)税法课程教学方法的单一、教学手段相对落后
高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税法课程的学时数一般为60-70学时,相对于琐碎复杂的课程内容来讲,课时略显不足。
另本文由
联盟
收集整理外,高职院校教师需要承担教学、科研、
服务等多项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所以教师为完成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中规定的教学内容,往往采用单一的讲授方法,学生在课堂上只能被动地接受,不能进行充分有效地训练,不能与教师进行互动,出现了毫无活力的“结晶课堂”现象。
为迎合学校的教改任务,大部分教师也会采用多媒体教学,但仅仅是把课程内容制作成PPT,以此来替代板书,根本调动不起学生学习的兴趣。
(三)教材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水平落后
廖明等学者在
效果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中指出,教科书质量高低是影响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主要因素。
[1]首先,市场上税法教材编写体例几乎是千篇一律,按税种来设置章节,每个章节围绕该税种的征税范围、课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税款计算、纳税地点和期限等要素阐述,每个内容基本上都是对税法法条的简单罗列,缺少一些实际工作中案例及易混易误读的内容,导致学生对相关内容只是去
记忆。
其次,高职高专层次税法教材结构也有欠缺,几乎所有税法教材都是仅仅介绍各税种税法和税收征管法,对各税种之间的
的介绍则是穿插在各税种内容中,并且内容非常少,这对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能力体系非常不利。
很多学生反映税法知识非常零碎,学习完成后不清楚税法这门课究竟有什么用。
再次,税法教材时效性较差。
受
发展、宏观政策调整、地区差异等因素影响,我国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每年都要进行调整和补充,而教材从筹划编写到出版发行一般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所以学生使用的教材大多数程度上有内容老化的现象,在学生自学时分不清楚是否有变化,影响了学习效果。
最后,教材配套的学习资源不够精细化。
大部分税法教材配套了习题集、PPT等,但更精细的教学资源非常匮乏。
(四)税法课程实训教学体系不够完善
税法课程兼有理论性和
操作性的特点,决定了税法课程课堂理论教学和实训场所的实训教学是不可偏废的两个环节。
但是,长期以来,高职学校仍然偏重理论教学,轻实训教学,税款的计算与申报、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等实训项目要么是放到理论课堂教学里,要么与财务会计实训、综合训练等课程放到一起教学,训练强度根本达不到办税岗位工作需要的程度。
这与近些年高职大幅扩招,校内实训设施设备投入跟不上有一定的关系。
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方面,会计专业普遍存在着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的问题。
这主要是由于每个中小企业的会计工作业务简单,中介机构(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对客户关键资料负有保密等方面的责任,所以,学生在实习时只能做一些填写支票、记日记账等一些简单的工作,办税方面的工作接触非常少,起不到应有的实训效果。
(五)“双师”教师队伍结构不太合理
学校内的双师素质教师不多,大部分教师都是从课堂走向讲堂,没有真正到企业去工作过,即使有的学校“拉郎配”式送专业教师去企业挂职实习,但最终结果是“老师”的身份与企业的“员工”身份根本融合不到一起去,最后还是得不到真正的锻炼。
校外聘请的“能工巧匠”型兼职教师由于本职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到学校授课,只能成为名义的兼职教师。
鉴于以上两个原因,高职院校很难组建一支真正的“双师素质”的教师队伍。
三、改进税法教学的措施
针对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系列问题和市场对涉税业务岗位的能力需求,应该从如下方面着手,具体措施如下:
(一)分类归纳
和原景回放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