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层空间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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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空间站的法律问题
(一)空间站的法律问题 1.目前还缺乏权威性的法律定义,一般指 以探测、研究和开发空间为目的的永久性 载人和不载人的空间物体群或系统 2.虽目前尚无专门适用于空间站的国际公 约,但依然适用于1967年《外空条约》所 确立的各项基本原则
(二)外层空间的商业化利用
1.空间活动商业化是空间技术不断发展的必 然趋势 2.空间活动商业化和私营化的法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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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
(一)安全使用的准则和标准。 (二)安全评价。 (三)重返时的通知。 (四)对各国提供的协助。 (五)国际责任、赔偿责任和赔偿
第四节 外层空间法的新领域和新发 展
(一)国际空间站 (二)外层空间的商业化利用 (三)空间环境保护
一 国际空间站
(一)人类已进入空间站的新时代 1.1971年4月苏联发射世界上第一个空间站-: “礼炮一号” 2.1988年9月29号美国、欧洲航天局、日本和 加拿大决定建造“自由号”空间站 3.1998年1月29号美、俄、日、加以及欧空局 各成员国决定建造“阿尔法空间站”
(二)《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 办法》 1.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制度 必须取得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 2.许可证申请人 产权的最终左右人 3.许可证的颁发及相关规定 申请人应当在项目预定发射月的9个月前, 向国防科工委提交相关文件,国防科工委 在收到申请材料30日内,进行审查 4.强制保险
5.1971年11月20日《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赔偿 责任公约》 阶段二:1976~至今 1.1979年12月5日 《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 2.1982年12月10日《关于各国利用人造地球卫星进 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所应遵守的原则》。 3.1986年12月3日《关于从空间遥感地球的原则》。 4.1992年11月12日《关于在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 的原则》。
张标林 桑条龙 徐小龙 郑睿
第一节 概述
一.外层空间的概念 二.外层空间法的产生与发展
外层空间的概念
空间物理学上,空间大体上可以分为空 气空间和外层空间。大气层即空气空间, 大气层之外就是外层空间。 目前关于外层空间和空气空间的界限如 何划分的问题,理论上还存在分歧。20世 纪80年代前后,多数国家倾向于接受离地 面100公里左右为外层空间和空气空间的界 限。
三 空间物体损害赔偿制度
1.责任主体。 (1)国家对其在外层空间从事的活动,无 论是政府从事的,还是非政府从事的,都 要承担国际责任。 (2)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者是发 射国。当两国或数国共同参与一项发射活 动时,一个空间物体有几个发射国,这些 发射国对该外空物体造成的损害负共同和 分别的责任。
二 外层空间营救制度
1.通知。 各国获悉或发现宇航员在其管辖的区域、公海 或不属任何国家管辖的任何地方,发生意外、处 于灾难状态、进行紧急或非预定降落时,应立即 通知发射当局和联合国秘书长。 2.营救、寻找。 宇航员降落在一国领土内,该国应立即采取一 切可能的措施营救,并给他们一切必要的帮助。
3.归还。 无论在何地发现了发生意外的宇航员, 都应立即把他们安全地交还给发射当局的 代表。 4.费用担负问题 缔约国应发射当局的要求,为寻获和归 还空间物体和其组成部分所花费的费用, 应由发射当局支付
5.1996年12月13日《关于开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 国际合作,促进所有国家的福利和利益,并特别要考 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的宣言》。 6.1999年10月18日《空间千年:关于空间和人的发展 的维也纳宣言》
第二节 外层空间法的原则和制度
一、外空活动的法律原则 (一)共同利益原则。 (二)自由探索和利用则。 (三)不得据为己有原则。
登记国二国家登记册三联合国登记册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原则一月球的非军事化二国际合作与互助三科学研究和探索四月球的环境保护五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和国际开发制度六协商制度与和平解决争端第三节有关空间技术及其应用原则一卫星国际直接电视广播的原则一尊重国家主权与自由传播消息二从事卫星直播活动应遵照国际法
外层空间法
外层空间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外层空间法发展的两个阶段 阶段一:1957~1976 1.1959年12月12日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 2.1963年12月13日《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 的法律原则宣言》 3.1967年1月27日《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 包括月球与其他天体活动所应遵循原则的条约》 4.1967年12月19日《营救宇航员、送回宇航员和归 还、身体受伤或健康的其他损 害,国家、自然人、法人、国际组织的财 产的损失和损害。 3.求偿的途径。 (1)使用国内程序。 (2)通过外交途径,由有关国家谈判协商 求得赔偿。 (3)成立求偿委员会。
4.决定赔偿额适用的法律 发射国根据《责任公约》负责赔偿的损害 赔偿额,应按照国际法和公正合理的原则 来确定,以便对损害所作的赔偿,能使提 出赔偿要求的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或国际 组织把损害恢复到未发生前的原有状态。 5.赔款限额问题 赔偿总额应根据实际的损害情况来确定, 赔偿额没有上限
长 征 二 号
神 舟 五 号
杨 利 伟
二 中国的空间立法
(一)《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 1.需要登记的空间物体 进入外层空间的人造地球卫星、载人航天 空间探测器、空间站、运载工具、及其部 件、以及其他人造物体 2.登记者 一般由其所有者进行国内登记,有多个所 有者的由主要所有者登记
3.登记以及变更和国际登记 空间物体登记者应在空间物体进入空间轨道 60天内,向国防科工委提交登记资料,履 行登记手续,若登记的空间物体有重大改 变,登记者应在空间物体状态改变60天后 内进行变更登记。 4.空间物体国家登记册 登记编号登记者空间物体所有者空间物体名 册空间物体基本特征发射者运载器名册发 射日期发射场名册基本轨道参数,发射及 入轨情况
四 空间物体登记制度
(一)需要登记的外空物体 1.空间物体 2.登记国 (二)国家登记册 (三)联合国登记册
五 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原则
(一)月球的非军事化 (二)国际合作与互助 (三)科学研究和探索 (四)月球的环境保护 (五)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和国际开发制度 (六)协商制度与和平解决争端
第三节 有关空间技术及其应用原则
(三) 空间环境保护
1.空间活动的威胁 空间碎片、空间垃圾 2.保护空间活动的组织和规划 联合国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IADC) 2000年底我国“十五”期间“空间碎片行动 计划”
第五节 中国航天政策和空间立法
(一)中国航天政策概述 (二)中国的空间立法
中国航天政策、事业的发展概述
1.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的技术日趋成熟 2.卫星回收、一箭多星、低温燃料火箭技术、 捆绑火箭技术、静止轨道卫星发射与监控 等技术已经处于世界顶尖行列 3.1992年开始实施载人飞船航天工程 4.1999年成功发射并收回第一艘“神舟”号 无人试验飞船 5.2003年10月16号“神舟”五号载人飞船安 然着陆,我国首次载人航天圆满成功
一、卫星国际直接电视广播 的原则 (一)尊重国家主权与自由传播消息 (二)从事卫星直播活动应遵照国际法。 (三)国家及其授权的个人或实体从事卫星 直播活动,权利一律平等。
(四)国际合作 (五)国家责任 (六)通知联合国
二 卫星遥感
(一)遥感活动应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和利益, 进行遥感活动应遵守国际法。 (二)从事外层空间遥感地球的国家经请求 应同领土被感测的国家举行协商。 (三)被感测国有权在有关其领土的原始数 据和处理过的数据一经制就即取得。 (四)参加遥感活动的国家有义务促进地球 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促进人类免受自然灾害 的侵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