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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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案例分析
哺乳假是国建规定的假期,主要是为了使新⽣⼉的母亲可以更好的为新⽣⼉哺乳,从⽽使得新⽣⼉能够更好地成长。
对于哺乳假,我们现在来通过⼀个实际的哺乳假案例来详细的解析⼀下。
案情介绍:
⼩张是某公司的⽂员,2004年2⽉1⽇⼩张根据医⽣诊断的⽣产⽇期,向单位请了90天产假,8⽉底她⽣了⼀对双胞胎,于是⼩张决定请哺乳假6个⽉,产假期满后继续留在家⾥照顾孩⼦。
由于经济⽐较宽裕,所以⼩张⼀直没有去公司领取⼯资,直到哺乳期完毕回公司上班后才发现,公司对⼯资进⾏过调整,所有员⼯都涨了220元,只有⾃⼰还是原来的⼯资,并且只发了她实际⼯资的50%,但⼩张从律师处得知,哺乳假期的⼯资待遇为80%.于是⼩张决定进⾏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个国家⼥性权利受到尊重和受保护的程度体现⼀个国家的⽂明进化程度,法律对⼥⼯的特殊保护不是对男性的歧视。
在本案中,⽤⼈单位制订的有关⼥职⼯产假,哺乳假的待遇明显违反了上海市〈⼥职⼯劳动保护办法〉,这可能是由于公司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的规章制度不清楚导致的,也可能是公司明知故犯,由于劳动⼒供过于求,所以劳动者是处在弱者的地位的,因⽽该公司制定的有关⼥职⼯产假、哺乳假的待遇的规章制度,因违反了法律法规⽽⽆效。
由于我国⼤多数⼈的法律意识薄弱,加上制度的不完善,当权益被侵犯时,⼈们往往不知道利⽤法律的武器保护⾃⼰,以致使“⽣活中的法”和“国家的法”不同,本案中,张某作为新时代的⼥⼯,敢于拿法律的武器的保护⾃⼰,这是值得提倡的,但由于她对⼥⼯特有的权利知道的不够周全,在仲裁时未提出延长产假期限的相应请求,⽽仲裁庭的裁决只能居于当事⼈的请求做出,致使张某未能享受到“每多⽣育⼀个婴⼉,增加产假15天”的权利,这表明,要更好的捍卫⾃⼰的权益,作为当事⼈必须要了解⾃⼰享受哪些权利。
单位⽆权⽤内部规章制度剥夺⼥⼯应享有的权利。
通过对本哺乳假案例的阅读,我们应该可以更加清楚的认识到,哺乳假的法律效⼒,对于哺乳假期间的⼥职⼯⼯资计算也应该有了⼀个清晰的⽅法。
希望通过本⽂的阅读,新⽣⼉的母亲能够更好地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