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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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规则》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8.06.08
【实施日期】2018.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县(市、双阳区、江源区、九台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规则》已经2018年6月8日厅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印发执行。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8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一、为切实加强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厅)机关建设,促进国土资源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全面正确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奋力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
三、遵循准则: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国土资源领域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转变部门职能,推进流程再造,明晰权责边界,推动工作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增强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全面依法行政。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明执法、模范守法,确保国土资源领域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规范决策行为,加强决策监督,防范决策风险。
尊重规律、广纳民意、科学论证、增强合力,提高决策的精准性、操作性和有效性。
坚持全面从严治政。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廉洁国土资源部门。
第二章坚持党的领导四、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爱戴核心、维护核心、服从核心、捍卫核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严格遵守党章,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七、全面增强本领。
围绕振兴发展全局和部门职能工作,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行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建设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
第三章职责分工八、实行厅长负责制,厅长领导厅的全面工作。
九、副厅长、土地监察专员及巡视员、副巡视员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厅长处理分管工作;受厅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
总规划师、总工程师协助厅领导开展相关工作。
十、厅长外出期间,由厅长指定一名厅领导代行其职责。
其他厅领导外出期间,由厅长或厅长指定的厅领导代行其职责。
十一、办公室主任协助厅领导处理厅机关日常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的工作,按照职能履行职责并承担责任。
各处室之间要密切联系,相互协助,全面贯彻落实厅的各项工作部署。
工作事项涉及多个处室的,主办处室要主动沟通协调,相关处室要积极配合。
十二、厅直属单位在厅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单位工作责任。
第四章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十三、根据既定职能,积极做好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等工作。
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十四、研究制定国土资源管理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加快转变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切实加强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建设。
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维护健康有序的国土资源利用环境。
十五、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监管,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整顿规范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体系。
十六、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依法管理和规范国土资源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
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七、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认真落实行政为民措施,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纠纷调处,推进优质便民服务。
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
共生,保护绿水青山黑土地。
第五章推进依法行政十八、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认真执行法规和规章,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体制、法治程序开展工作,建设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执法严明、守法诚信的政府部门。
十九、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废止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提出制定、修订、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及时制定、修订、废止厅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法规体系。
二十、提请制定、修订、废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法规处为主办处室,会同相关处室起草,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提交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后,报请省政府审议。
提请制定、修订、废止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主办处室会同相关处室起草,经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提交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后,报请省政府审议。
制定、修订、废止厅规范性文件的,主办处室会同相关处室起草,经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对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涉港澳台侨的厅规范性文件,应当事先请示省政府同意。
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须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并报请省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或由厅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联合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报请省政府批准。
厅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办处室应到法规处备案。
厅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由法规处负责。
二十一、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厅作为被申请人、被告(或代表省政府作为被申请人、被告)的,由法规处组织协调,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主办处室提出行政复议答复或者行政诉讼答辩及有关证据材料,送法规处审核后,共同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十二、加强与省级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保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群众利益和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二十三、国土资源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做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积极实践者。
法规处应组织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让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国土资源系统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