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碎、密封包装液体物品封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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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碎、液体物品的密封方法
为满足市场寄递易碎、密封包装液体物品需求,提供安全、快捷、专业的易碎、液体物品包装和寄递服务,制定《易碎、液体物品的密
封方法(暂行)》(以下简称《封装办法》)。
第一章、易碎、密封液体物品的分类
第1条易碎品禁止交付、液体物品
遵照国务院第344号令,下列物品禁止寄递:爆炸品、压缩气体
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性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腐蚀性产品、药品和物品,
及对标明需在在特定环境下储存和运输的化工产品,如遇湿、遇潮、
高温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的,或不能倒置、挤压、重力碰撞等可能导
致爆炸、泄露或腐蚀的物品。
第2条易碎、液体物品的分类
按邮件属性,它可以分为易碎物品和密封液体物品。
一、易碎物品分为:商品本身很脆弱,容器易碎物品两类。
二、液体物品分为:密封包装不易碎、内件呈液体(含膏状)物品,密封包装易碎、内部是液体物体。
分类目录见附录一《易碎、密封液体物品的分类目录》。
第二章、易碎、液体物品的密封方法基本概念定义
第一节、商品包装的定义
第3条销售包装
《包装办法》销售包装是指商品生产者提供的直接接触商品、与
商品一起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外观包装,具有便于陈列展销、识别、
携带等特点,是商品的组成部分。
第4条裸露零件
《包装办法》所称的裸露零件是指没有销售包装的商品,包括单
件商品及其配件。
第二节、易碎、液体物品密封材料的定义
第5条气垫膜
缓冲材料,由聚乙烯树脂制成,具有良好的减震、抗冲击、热合
作用。
第6条聚氨酯泡沫
缓冲、填充材料,由发泡设备,根据不同体积、产品形状和重量,现场制作完成,具有良好的缓冲、高速空隙填充、高强度支撑作用。
第7条缓冲气囊
缓冲气囊未缓冲、填充材料,安全气囊设备应根据要求的规范在
现场制造,或有气囊生产成家提供,具有良好的缓冲、空隙填充、覆
裹物品作用。
第8条 EPS板(聚苯乙烯泡沫板)
填充材料,通过加热、预发泡和在模具中加热来制备可膨胀聚苯
乙烯微珠,具有良好的空隙填充作用。
第9条瓦楞纸箱
外封装材料,将挂纸和瓦楞条加工形成的瓦楞纸粘合在一起、模切、压痕、钉箱制成,具有良好的抗挤压、抗摔、抗冲击、抗弯及缓
冲作用。
第10条蜂窝纸板
防挤压、冲击材料,瓦楞原纸通过粘接方法连接成无数的空心三
维规则六边形,形成一个整体的受力纸芯,并在其两面粘合面纸制成,具有良好的抗挤压、抗摔、抗冲击、抗弯及缓冲作用。
第11条吸油棉
吸附材料,由亲油性细纤维不织布制作,不含化学药剂,不造成
二次公害,它能迅速吸收比它重十倍多的油渍、有机溶剂、碳氢化合物、植物油等液体作用。
第三节、易碎、液体货物密封作用的定义
第12条包装前的操作
检查销售包装的质量和可靠性。
易碎、密封包装液体物品在产品
销售包装内应经过生产、经销商有效处理,内件不可摇晃、内件相互
碰触及内件与销售包装碰触。
对不允许对销售包装内件商品进行封装
保护处理、在正常交付条件下,仅依靠销售包装外的防护处理无法确
保安全交付,应拒绝受理其寄递要求。
第13条非机械包装作用
一、包裹的内部构件
1. 对无销售包装或销售包装安全的,应按照其裸露零件或商品销
售规格,按照邮寄物品规格选择软质封装品,使用封装品对每个商品(或每个经检查合格的销售包装体)完全缠绕覆盖,紧密包裹,形成
茧状覆裹件。
如内件为密封包装液体物品时,应先截取与密封包装内
液体体积1.2倍体积吸附棉,包裹的内部构件;再按照邮寄物品规格
选择并裁剪封装品,使用包装将用吸油棉包裹的邮件完全包裹起来,
紧密包裹,形成茧状覆裹件。
二、密封处理。
根据已包装的茧状包装件或商品销售包装(内含
商品)规格,选取适宜尺寸的防潮、防泄露塑封袋;将待密封物置入
塑封袋中,排空塑封袋空气,进行塑封。
三、封合。
使用胶带压盖茧状覆裹件、已密封的茧状包裹件或商
品销售包装应包裹在缝隙周围。
缠贴时,对待缠贴物窄截面三分点内
两点处,分别进行一周缠贴;对缠贴物宽截面进行一周缠贴。
如截面
无宽、窄区别,则对缠贴物两对边正中位置,进行一周缠贴。
周缠贴时,胶带应覆盖初始缠贴点。
四、填充内封装盒。
当客户要求将产品的内包装密封在内盒中时,应按照茧状覆裹件成茧规格或商品销售包装规格,选取适宜尺寸的内
封装盒,并进行内封装盒填充。
填充时,先在内封装盒底面铺衬合适
厚度的缓冲、填充材料;置入待封装物,选取封装品,在商品与箱壁
和顶部填入适宜厚度的缓冲、填充材料,严实填充待封装物与内封装
盒间隙;填充完毕,闭合内封装盒。
五、封合内封装盒。
使用胶带,压盖且完全缠贴内封装盒各叠盖
外观接缝处。
内包装箱中缝和长端段周围的两点,应使用胶带缠贴四
面一周。
对内封装盒长度超过29cm、宽度超过170cm或高度超过
190cm的,应另于超长横截面正中处缠贴一周。
缠贴时,胶带应覆盖初始缠贴点。
六、外包装箱内壁封栏。
按照茧状覆裹件成茧规格、内封装盒规
格或商品销售包装规格,选取适宜尺寸的外包装箱;选择封装材料,
将包装材料切成与外包装箱六个壁尺寸相同的完整木板,将衬板粘贴
在外包装箱的内壁。
粘贴时,应以宽端板包裹长端板、底部板包裹四
周板,顶部板紧密、无障碍闭合。
七、填充外包装箱。
在外包装箱已封栏底面,铺衬适宜厚度的缓冲、填充材料;置入茧状覆裹件、内封装盒或商品销售包装,选取封
装品,在待封装物与外包装箱箱壁和顶部,填入适宜厚度的缓冲、填
充材料,严实填充待封装物与外包装箱间隙;填充完毕,闭合外包装箱。
填充材料应均匀填充外包装箱中的所有空间。
如外包装箱内置多
个待封装物,其间(包括商品的底部和顶部)应使用瓦楞纸板或EPS
板隔断,防止商品相互碰撞。
八、封合外包装箱。
使用胶带,压盖且完全缠贴外包装箱各叠盖外观接缝处。
对外包装箱中缝和长端截面三分点左右两点处,应使用胶带缠贴四面一周。
对外封装箱长度超过29cm、宽度超过170cm或高度超过190cm的,应另于超长横截面正中处缠贴一周。
缠贴时,胶带应覆盖初始缠贴点;缠贴后,特快专递服务单粘贴在外包装箱侧壁中间,形成邮件。
第14条机械包装动作
一、捆扎邮件。
重量超过5kg的邮件,应使用捆扎设备捆扎。
捆扎时,将邮件正向置于捆扎设备上,紧贴捆扎设备边角,使用塑料打包带进行捆扎。
捆扎时,应对邮件的长端、宽端段应在第三分钟左右的两点捆扎,形成“井字形”捆扎外观。
邮件最长截面超过50cm长度的,应在最长截面正中处进行一次捆扎。
二、发泡包装。
对价值较高、形状奇异、极易损坏的商品,货物应以现场发泡的形式包装。
1.现场发泡塑型。
对不因发泡温度影响品质的商品,可直接以商品为“模具”进行发泡包装。
将发泡机械设备连接发泡原料罐,开启设备;用高强度EPS薄膜覆盖外包装箱或内包装箱的底部和四边;注入适宜体积发泡液,向内折好PE薄膜,将待封装物品置于正在发泡的薄膜上,形成底部聚氨酯泡沫套膜;发泡停止膨胀后,在封装物品上层铺覆PE薄膜,注入适宜体积发泡液,形成顶部聚氨酯泡沫套膜;发泡停止膨胀后,使用裁纸刀将溢出的聚氨酯泡沫清除,使其保持与包装箱高度一致,向内折好PE薄膜,封闭包装箱。
2.制作套膜。
对因发泡温度将影响品质的内装商品,可用相似物品作为“模具”制成有一定容积的套膜,将待包裹物置入其中,用填充材料填充待包裹物体和护套之间的间隙,封闭套膜。
三、现场制作气柱(气泡)状气囊。
按照待包装物品的易碎程度,设定气柱(气泡)状气囊规格,开启设备制作气囊。
现场制作气囊时,对气囊厚度大于、等于3cm的,充气饱和度应以90%为准;对气囊厚度小于3cm的,充气饱和度应以95%为准。
利用气囊填充空隙时,包裹气囊的厚度应略大于填充空间。
第三章、易碎、密封液体物品的密封和处理规定
第一节、商品本身很脆弱封装处理规定
第15条商品本身很脆弱封装目的
商品本身很脆弱封装应达到抗压、防撞击、防戳穿、防潮、缓冲
保护等目的。
第16条商品本身很脆弱封装效果要求
商品本身很脆弱封装后至投递完成,应达到内装商品不损坏,商
品销售包装完好。
第17条商品本身很脆弱封装步骤
一、检查销售包装的质量和可靠性。
对有销售包装的,要检查销售包装的质量和可靠性。
商品在销售
包装内不可晃动;商品之间应有安全隔断;商品和销售包装之间应填
充安全缓冲材料。
带有电池的商品,主机与随机电池应分别封装。
1.商品未固定在销售包装中、缓冲保护的,内装多个商品、商品
间未作安全隔断防护的、主机与随机电池未分别封装的,应重新进行
封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