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进一步推动文化中心标志区商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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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进一步推动文化中心标志区商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2.27
•【字号】河西政办发〔2021〕8号
•【施行日期】2021.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进一步推动文化中心标志区商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河西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进一步推动文化中心标志区商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河西区进一步推动文化中心标志区商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

按照《天津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商业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中心标志区(以下简称“标志区”)商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消费能级,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发展定位
围绕河西五大城市品牌发展定位,以文化引领,品牌驱动,商旅融合,数字赋
能为着力点,聚焦文化,紧扣消费,突出体验,进一步提升供给质量,强化枢纽功能,优化消费环境,全面提升河西区消费繁荣度、商业活跃度,打造综合文化引领、数字智慧赋能、活力品牌聚集、民众喜闻乐见的文娱商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做法
(一)聚集国际消费品牌
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商业载体引进更多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和高端时尚品牌,完善双语消费标识,为标志区注入更多“国际化元素”,全面提升国际化消费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中心区域办)
(二)打造全球新品首发地
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打造集新品发布、展示于一体的消费链条。

出台支持政策,吸引高能级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落地,支持各类国际品牌、本土品牌、时尚潮牌利用公共空间举办各类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扩大高端文化消费
借助标志区内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大剧院、自然博物馆等文化资源,举办“海津讲坛”“音乐大讲堂”“数字图书馆”等特色活动,吸引更多国际级、国家级演出、展览项目落地。

鼓励各类文化场馆结合自身特点,与商业运营单位开展文化体验、文化消费等文商融合活动,与知名IP跨界合作,推出高水平文创衍生产品,扩展消费新边界,培育成长型、地标性文化阵地。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鼓励标志区内商业载体引入文旅类消费项目。

持续开发文化演出、展览、消费等精品旅游线路,并纳入天津精品旅游路线推荐。

举办“西岸文化惠民广场演出季”、“西洋器乐大赛”、“西岸艺术节”等市民文化活动,高水平推动全国文化
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天津市全域旅游示范区、示范街区等品牌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五)丰富体育消费供给
持续打造“哪吒体育嘉年华”“哪吒冰雪嘉年华”等特色品牌体育活动,助力建设“排球之城”。

积极鼓励各类商业载体引入保龄球、摔跤、冰球等多元化体育消费项目;支持开放标志区内公共空间举办迷你马拉松、亲子运动会等特色体育健身活动。

引入国内知名电竞俱乐部、运营商,举办“哪吒电竞嘉年华”系列活动,搭建沉浸式消费场景,打造高品质电竞活动集群。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体育局)
(六)加快商业数字化转型
推动建设一批智慧购物场景,鼓励线上平台与实体商业深度合作,打造智能化、定制化、体验化的商业新模式。

推动各类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活动落地标志区,打造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直播活动。

鼓励各类品牌设立直播旗舰店。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七)点亮城市夜间经济
丰富“海河国际消费季”活动内容,建设都市夜间经济核心活力圈。

积极推动各类商业综合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点亮夜景灯光,持续打造“深夜食堂”“音乐餐吧”“津津有味美食节”等夜间经济品牌。

鼓励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大剧院推出夜间特色活动,引导群众利用公共空间开展各类夜间康体活动,协调优化夜间停车、交通、治安、灯光等城市综合管理手段。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中心区域办等有关部门)
(八)打造网红餐饮聚集地
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落地更多网红品牌项目,丰富咖啡奶茶、小食甜品等网红轻食茶饮多元化消费场景。

科技赋能餐饮业数字化转型,鼓励美食直播、智
慧餐厅、云厨房等餐饮+互联网新模式发展,打造一批高品质美食体验店。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擦亮老字号商业品牌
充分挖掘我市及周边区域老字号品牌,推动老字号品牌升级,全面挖掘老字号品牌文化内涵,以老字号品牌效应带动理念输出,支持商业载体引进老字号品牌开设城市级旗舰店、体验店、概念店。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培育孵化新消费品牌
聚焦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在美妆、食品、休闲娱乐等领域着力引入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消费品牌企业,为各类新消费品牌提供更加多元的消费场景。

探索建设新消费品牌培育孵化基地,在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媒体宣传等方面提供相关扶持。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十一)打造数字消费生态
积极推动各类商业企业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利用AR、VR等前沿科技搭建各类虚拟购物等体验式消费场景。

推动各类便利店、餐饮店等拓展数字化营销手段。

在标志区结合交通站点、文化设施布局一批智慧e站、智慧书店、智慧超市等数字消费新场景。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提升载体联动便利化
完善标志区内部交通组织,探索通过设立内部接驳巴士等方式提升标志区内交通效率。

围绕文化、健身、亲子、餐饮等各类消费场景,打造不同商业载体、文化设施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

(责任单位:区文化中心区域办、区商务局)
(十三)建设智慧支付示范商圈
发挥我区金融机构集聚优势,针对标志区定制特色消费金融产品,推动数字人民币支付相关试点率先落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形成使用率高、效果好、群众
满意的智慧支付良好发展态势。

部署覆盖生活缴费、餐饮服务、购物消费等智慧支付应用场景,进一步提高支付效率,降低支付成本。

(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文化中心标志区建设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

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落实举措,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高质量推动文化中心标志区建设。

(二)加强政策引导
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加大对标志区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点品牌和重点企业的支持,释放政策落地效应,引导优质项目和企业向标志区集聚。

加强对入驻企业经营分析评估,强化本地结算、本地纳统机制。

(三)加强宣传推介
充分利用文化中心广播系统、宣传大屏、公众号、小程序等各类宣传媒介,设立标志区旅游集散中心,设计游购地图,推广宣传文化中心各载体主题活动、特色服务。

发挥地铁联动作用,利用轨道交通宣传载体,定制文化中心标志区主题宣传广告,扩大标志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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