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车改后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做到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可派车范围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大部分干部职工已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干部职工如因公务需要乘坐交通工具时,原则上在公车补贴范围内自行解决。

同时,有直达的原则性乘坐公共交通。

本着节约、便利的原则,以下情形可申请使用公车:
1.主要领导因公务出差、下乡需要的情形;
2.其他科级领导因紧急、临时公务需外出或下乡而无公共交通工具可使用的情形;
3.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科级领导需共同外出且出差时间不超过两天的情形;
4.有一名(含)以上科级领导及一名(含)以上干部需共同外出且出差时间不超过两天的情形;
5.业务股队两名或两名以上领导干部需下乡检查工作的情形;
6.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两名或两名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形;
7.其他经主要领导同意派车的情形。

二、公务用车派车程序
用车人必须提前半天向秘书股提出用车申请,由秘书股
初审是否可安排派车,如符合派车范围,秘书股及时向有关平台申请用车。

如平台反馈有车,用车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由分管秘书股领导签字后交由秘书股递交给用车平台。

三、公务用车使用要求
1.秘书股在接到用车申请时,按照用车范围第一时间向对口平台申请用车,并及时将申请结果反馈至用车人。

秘书股每月接收平台用车结算单并核对用车明细无误后签字递交给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报销。

2.用车人需在上、下车时向司机询问使用前、后里程数,核对里程无误后方可在派车单上签字。

用车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