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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江苏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命名首批“江苏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少数民族事务综合
【发布部门】江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江苏省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2.04.20
【实施日期】2012.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江苏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命名首批“江苏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
范单位”的通知
各省辖市民宗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民宗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认真做好<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有关要求,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力求实效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推进“江苏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单
位”、“江苏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江苏省民族团结和谐小康示范村”、“江苏省清真拉面示范店”、“江苏省民族团结示范社团”等“五个示范”创建工作。

各地结合具体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将我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经各地宣传、统战、教育、民族工作部门推荐上报并经我委研究同意,现决定命名达浦生纪念馆等74个单位为首批“江苏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并颁发铜牌。

希望各地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各示范单位典型引路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积极打造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平台和品牌,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特此通知。

关于命名首批“江苏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单位”的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附件:
首批“江苏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示范单位”名单
一、南京市(3)
1、达浦生纪念馆
2、南京云锦研究所
3、六合区竹镇民族中学
二、无锡市(5)
4、江南晚报社
5、青山高级中学
6、无锡市伊斯兰教协会
7、滨湖区河埒街道水秀社区
8、江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徐州市(11)
9、江苏省瑞丰盐业公司
10、徐州市科技小学
11、徐州市湖滨中心小学
12、云龙区文化教育体育局
13、贾汪区实验小学
14、铜山区徐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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