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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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惩罚
4.2.1在招录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全额退还医院发放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等,之前所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一律不予承认。
4.2.2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登记、考试、考核、签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每次扣200-1000元,并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终止培训。
4.2.3整个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事假,病、事假超过两周者,应延长该科室轮转一个月。如病假三个月以上或怀孕生产而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按省毕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4.2.4科教科和人事科每月将以不同的方式不定期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扣罚按《浙江衢化医院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和考核办法》执行。
4.2.5未按规定轮转(包括不按科教科轮转通知转科或未办理轮转科室变更手续的等),扣500元。
4.2.6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病人有效投诉),工作责任心差,或不遵守劳动纪律者,视为考核不合格,扣500元,必须在原轮转科室继续培训一个周期,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文件标题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QHYY-DZ-ZD-2021-014-02
适用范围
全院
制定部门/
科室
科教科
拟稿人
审核人
1目的
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管理工作,激发规培学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2参考文献
2.1《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卫生厅第214号2011年制订)
4.2.10三基考试、考核补考不合格者(理论考试60分,技能考核90分合格)扣300元,无故缺考扣300元,考试及补考均无故缺考者加扣1000元。
4.2.11无故不参加科教科或有关职能科室组织的教学活动,每次扣300元,无故中途离开者,每次扣200元。
4.2.12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所书写的病案、出科相关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等,每推迟一天,扣10元。不按量完成病案、出科相关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每缺少一份扣50元,上报病历、综述或读书报告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一份扣500元。
2.2《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卫生厅第238号2011年制订)
3名词定义
无
4内容
4.1奖励
4.1.1在医院举行的三基考试、考核前三名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4.1.2年度参加规培教学活动到课率100%者,年底奖励300元。
4.1.3每年进行一次“优秀住院医师规培学员”评选活动,对按规定完成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经考核成绩优且医德医风良好者,授予“优秀住院医师奖”,奖励1000元。有优先选择定科权。
4.2.7培训过程中,因严重违反规定出现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终止培训。
4.2.8出科考核不合格,扣500元,须重新轮转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轮转期间两个科室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其培训。
4.2.9未通过年度或结业考核,扣800元,培训时间顺延一年,延期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参加结业考试三年未通过考核,自动终止培训。
4.1.6规培期间,参加市级以上知识和操作比赛、比武、竞赛获奖者,按《浙江衢化医院科教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4.1.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享有同本院职工相同的奖励其他待遇,如:文章奖励、科研奖励、先进评选等。具体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4.1.8杜绝重大医疗事件或2.16规培学员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结业考核者,取消当年考核资格,次年重新进行报名审核。未通过结业笔试或临床技能考核者,次年可再次报考,累计两次未通过者,经省毕教委审查后,停止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签发人:签发时间:20XX年4月16日
4.1.4规培结束且已经取得执业医生资格的人员,结合平时工作态度和表现,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前3名者,优先选择定科。另外,送往省内三甲医院(浙一、浙二、邵逸夫)培训3—6个月,并且优先送往台湾短期培训。
4.1.5参加省级考核、考试成绩获省前6名者分别奖励2000元、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1000元。参加市级考核、考试成绩获市级前3名者,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
4.2.13未按规定时间完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上信息填报,每推迟一天,扣50元。
4.2.14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应及时在本院申请登记注册,不按时注册者将终止培训。两次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终止培训,并解除劳动合同。
4.2.15规培学员未通过过程考核,由住院医师本人提出申请,培训基地审核同意后,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一年。延期培训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4.2.1在招录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全额退还医院发放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等,之前所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一律不予承认。
4.2.2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登记、考试、考核、签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每次扣200-1000元,并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终止培训。
4.2.3整个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事假,病、事假超过两周者,应延长该科室轮转一个月。如病假三个月以上或怀孕生产而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按省毕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4.2.4科教科和人事科每月将以不同的方式不定期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扣罚按《浙江衢化医院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和考核办法》执行。
4.2.5未按规定轮转(包括不按科教科轮转通知转科或未办理轮转科室变更手续的等),扣500元。
4.2.6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病人有效投诉),工作责任心差,或不遵守劳动纪律者,视为考核不合格,扣500元,必须在原轮转科室继续培训一个周期,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文件标题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QHYY-DZ-ZD-2021-014-02
适用范围
全院
制定部门/
科室
科教科
拟稿人
审核人
1目的
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管理工作,激发规培学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2参考文献
2.1《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卫生厅第214号2011年制订)
4.2.10三基考试、考核补考不合格者(理论考试60分,技能考核90分合格)扣300元,无故缺考扣300元,考试及补考均无故缺考者加扣1000元。
4.2.11无故不参加科教科或有关职能科室组织的教学活动,每次扣300元,无故中途离开者,每次扣200元。
4.2.12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所书写的病案、出科相关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等,每推迟一天,扣10元。不按量完成病案、出科相关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每缺少一份扣50元,上报病历、综述或读书报告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一份扣500元。
2.2《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卫生厅第238号2011年制订)
3名词定义
无
4内容
4.1奖励
4.1.1在医院举行的三基考试、考核前三名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4.1.2年度参加规培教学活动到课率100%者,年底奖励300元。
4.1.3每年进行一次“优秀住院医师规培学员”评选活动,对按规定完成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经考核成绩优且医德医风良好者,授予“优秀住院医师奖”,奖励1000元。有优先选择定科权。
4.2.7培训过程中,因严重违反规定出现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终止培训。
4.2.8出科考核不合格,扣500元,须重新轮转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轮转期间两个科室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其培训。
4.2.9未通过年度或结业考核,扣800元,培训时间顺延一年,延期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参加结业考试三年未通过考核,自动终止培训。
4.1.6规培期间,参加市级以上知识和操作比赛、比武、竞赛获奖者,按《浙江衢化医院科教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4.1.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享有同本院职工相同的奖励其他待遇,如:文章奖励、科研奖励、先进评选等。具体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4.1.8杜绝重大医疗事件或2.16规培学员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结业考核者,取消当年考核资格,次年重新进行报名审核。未通过结业笔试或临床技能考核者,次年可再次报考,累计两次未通过者,经省毕教委审查后,停止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签发人:签发时间:20XX年4月16日
4.1.4规培结束且已经取得执业医生资格的人员,结合平时工作态度和表现,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前3名者,优先选择定科。另外,送往省内三甲医院(浙一、浙二、邵逸夫)培训3—6个月,并且优先送往台湾短期培训。
4.1.5参加省级考核、考试成绩获省前6名者分别奖励2000元、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1000元。参加市级考核、考试成绩获市级前3名者,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
4.2.13未按规定时间完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上信息填报,每推迟一天,扣50元。
4.2.14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应及时在本院申请登记注册,不按时注册者将终止培训。两次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终止培训,并解除劳动合同。
4.2.15规培学员未通过过程考核,由住院医师本人提出申请,培训基地审核同意后,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一年。延期培训的费用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