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区停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吗很多小区的停车位是比较紧张的,而小区的业主可以购买小区内的车位,方便灾业主停放车辆,住宅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应该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

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小区停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吗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住宅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
位应该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如何处理小区车位归属
1、确定车位性质,明确产权所有
如何处理小区车位归属?针对开发商独立拥有车库所有权的情况,购房者应当尽力争取让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地下车库的性质,比如“小区自用”或者“在保障小区业主使用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对外开放”等。

同时应当明确,这些车位或者车库的使
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2、不信空话,见了真佛再烧香
无论地上还是地下车库或者车位,是否可销售的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者预售许可证)。

车位的产权证可以单独核发,也可以与购房合同一并核发。

小区车位归谁?购房者还应对地面车位和地下车库的性质做一个简单清晰的了解,才能够避免落入开发商设置的车库(或车位)出售或出租的各种陷阱之中。

3、依法维权,积极争取业主利益
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地面车位的所有权也归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该类地面车位。

此种状态下,小区车位属于谁呢?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租赁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纳入小区维修基金。

4、车位租赁,不宜时限过长
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并且不告诉业主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

此时,购房者租赁车位最长期限是20年。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住宅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应该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去进行学习,有专业的为你解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