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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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
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07.10
•【字号】鄂府办发〔2017〕98号
•【施行日期】2017.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2017〕98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0日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打造良好城市形象,全面建成生态健康文明宜居宜业宜游的品质城市,以全新的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保障《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和库布齐国际沙漠论坛顺利召开,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认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7〕58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目的,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主干道、小街小巷沿线环境卫生,坚持重点整治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按照属地政府负责、市级部门督导的要求,坚持“集中整治、综合治理、完善机制、确保长效”的原则,采取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疏堵结合的办法,在全市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力实施洁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打造“绿色鄂尔多斯”“花园鄂尔多斯”“大美鄂尔多斯”,实现城市环境整洁、道路畅通、交通文明、风景优美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督导落实的重点任务
1.街景整治。

提升改造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建筑物外立面,整修美化围墙等附属建筑物,改造或清理破旧建筑物。

2.街景亮化。

提升改造主次干道两侧建筑景观,按照城市规划建成区的特点定位,扩面、增量、提质,形成整体和谐、特点突出的亮化布局。

3.道路维护。

维修改造主次干道、小街巷,提高道路使用性能,保证居民正常出行,美化城市中心区重点路段。

4.园林绿化。

完善提升主次干道、小街巷两侧绿化,对沿街面积较大的空地实
施园林绿化改造;充分利用建筑物与道路之间的空地,扩大沿街绿化面积。

5.环境卫生清理。

持续强化城区道路及小区环境卫生督查,做到垃圾当日清理,实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污水外溢。

6.餐厨垃圾整治。

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监管,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7.公共卫生间整治。

改造城区及城中村周边公厕,确保公厕指示牌、标志牌设置规范,内、外部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完好。

(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督导落实的重点任务
1.游商游贩清理整治。

加大对流动摊贩无证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疏堵结合,有效减少城区内的游商游贩。

2.店外经营整治。

从严整治商户店外经营行为,确保城区内主次干道无店外堆放、摆放商品物料的行为。

3.静态车辆管理。

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处罚力度。

4.建筑工地围挡和临建设施整治。

全面整修、美化施工围挡和各类临建设施(包括围挡喷绘XXX“土牛”等附属设施),保证施工围挡干净整洁、360度闭合。

5.小广告、横幅清理整治。

加大城区内小广告清理整治力度,及时清理、覆盖三乱小广告,及时清理影响市容整洁的条幅和违规设立的小型广告牌。

6.户外广告牌匾整治。

加强新增户外牌匾整治,严格取缔违规设立的户外广告牌匾,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

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立要做到造型美观、材质合理、结构安全、位置适当。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落实的重点任务
1.全市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严厉打击店外经营、路边作业、门前乱堆乱放以及乱停车辆的行为。

严格整治不符合“前店后厂”标准的维修经营店铺,对拒不
改造的坚决关闭取缔。

加快建设机动车维修经营服务园区及配套的大型重型机动车专用停车场,督促引导公路沿线的机动车维修经营户入园经营。

2.公路两侧垃圾废弃物清理。

全面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和废弃物,同时加大对公路两侧偷倒乱倒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负责督导落实的重点任务
1.公路沿线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整治。

加大公路沿线镇区、村落、维修经营店铺门前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整治力度。

2.运输车辆公路遗撒整治。

粉末状、颗粒状、块状物资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封闭,防止液态物资运输车辆泄露遗撒,加大对道路遗撒行为惩治力度,及时清理道路遗撒,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督导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
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小区环境整治力度,确保车辆停放有序,集中整治小区内居民住宅楼外立面乱贴乱挂、私设吊篮等行为,抓好小区内部绿化,确保小区内公共区域无乱堆乱放行为。

(六)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负责督导落实的重点任务
1.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镇区市场秩序、商户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整治,以及镇区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养护和监管。

2.加大对农村牧区建筑物料堆放、建筑垃圾清运的监管惩治力度,整治影响景观的棚舍、残破或倒塌的墙体,清除各类违规搭盖和超过审批时限的临建,美化影响村庄外观视觉的外墙、屋顶、窗户、栏杆等。

3.进一步推进嘎查村村道的硬化工作,提高村内道路硬化率,入户道路保持畅通,满足群众日常出行。

4.与村民签订“责任书”,让村民自发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

5.加强嘎查村垃圾清运力度,安排专门队伍配备专用设施负责嘎查村的垃圾清
运和处置。

6.加大嘎查村厕改力度,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使用水冲厕所,合理配置村庄内卫生公厕,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卫生公厕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三、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始,2017年7月25日前取得突出成效,此后巩固提升,到2017年年底结束。

四、组织领导
为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祁毕西勒图副市长
副组长:崔永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保荣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部长
王水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姬耕耘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建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千敖云达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成员:解怀君东胜区副区长
陈龙达拉特旗副旗长
贾广华准格尔旗副旗长
边子珍伊金霍洛旗副旗长
折占海乌审旗副旗长
王小平杭锦旗副旗长
云小平鄂托克旗副旗长
郝·都斯哈拉鄂托克前旗副旗长
宁海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秦挨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子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孙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民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整治责任。

此次综合整治以属地管理为主。

各旗区要细化责任、任务,将任务层层分解,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各有关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协调推进,专项整治结束后组成联合验收组,验收、评估整治结果。

(二)加强督查调度。

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旗区,并上报市人民政府。

必要时应组织召开现场调度会,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三)严格考核问责。

对于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滞后的旗区,特别是对举办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和第六届库布齐国际沙漠论坛和文明城市复查评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启动问责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综合整治工作,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

对整治效果突出的旗区要大力宣传,树立一批典型;对整治效果差、环境问题多的旗区,要增加曝光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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