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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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实施
方案
各科(室)、队组:
为了扎实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安发【2012】4 号)文件精神,为了深刻吸取善福煤业“4.13重大透水事故、玉泉煤业
“ 7.2戡大瓦斯燃烧事故、基安达煤业“ 8.较'大透水事故的教训,结合省、市、县及王煤集团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安发【2012】4号)文件精神,并遵照文件要求针对六项重点”煤矿工作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旨在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煤矿企业本质安全型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确实保障企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百日安全整顿活动,实现隐患发生大幅下降,质量标准化稳步提升、矿井安全高效发展的目标。

二、成立百日安全整顿活动领导组
为确实抓好安全集中整顿行动顺利有序进行,特成立专项整顿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只能科室正、副科长,各作业队组的正、畐U队长
为加强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专项行动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指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安指中心主任兼任。

三、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结合《晋安发【2012】4号》文件提出安全集中清理整顿六项重点内容具体分工如下:
一通三防方面:由总工程师和矿长通风助理负责按照晋安发【201 2】4号文件精神,开展全矿性自查自纠和专项整顿行动,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1、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的,追究矿总工程师的责任;
2、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和微风作业的,追究矿长通风助理的责任;
3、应建未建瓦斯抽采系统的,追究矿总工程师和矿长通风助理的责任;
4、矿井瓦斯超限作业的,追究矿井通风负责人和通风队长的责任;
5、瓦斯抽采未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追究通风负责人和矿长通风助理的责任;
6、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追究总工程师和矿长通风助理的责任;
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追究总工程师和监测监控负
责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方面:由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负责进行自查自纠集中整顿行动,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建设期内擅自组织生产的,追究生产矿长责任;
2、擅自变更安全措施井用途的,追究总工程师与安全矿长责任;
3、初步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追究总工程师责任;
4、废弃系统与新建系统未采取严密可靠隔离措施的,追究总工程师与安全矿长责任;
5、揭露地质情况与地质报告有变化但未补充调查的,追究总工程师责任;
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未停工整改的,追究安全矿长、生产矿长责任;
7、停工整顿后未履行复工手续擅自组织施工的,追究安全矿长、生产矿长责任。

水害治理方面:由总工程师、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负责进行自查自纠集中整顿行动,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未确定的,追究总工程师责任;
2、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不全不清的,总工程师和防治水科科长责任;
3、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不明的,追究总工程师责任;
4、探放水队伍不健全的,追究安指中心主任责任;
5、未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的,追究安指中心主任责任;
6、“先探后掘、先探后采”措施未落实的,追究安指主任和防治水科
科长责任;
7、未查清地质构造及其导水性盲目进行采掘活动的,追究总工程师和生产矿长责任。

劳动用工管理:由企管科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负责进行自查自纠集中整顿行动,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劳动用工管理未实现五个统一”的,追究企管科长责任;
2、从业人员未达到五个百分之百”的,追究企管科长责任;
3、“三项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或其他人员未培训入井的,追究安指
中心主任责任;
4、井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追究企管科长责任;
5、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实现三同时”的,追究矿长、总工程师责任;
6、建设项目施工人员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追究企管科长责任;
7、劳动组织管理混乱的,追究企管科长责任。

除以上重点”职责分工以外,安全指挥中心、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企管科、通风科、安监科、防治水科、监控室负责人及综采队、综掘一、二队、通风队、机电队、机运队、搬运队、巷修一、二队、探放水队、
监控维护队负责人,要在各分管领导的监督指导下,对照晋安发【2012】4号
文件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如在各级检查中发现责
任隐患的对相关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罚
五、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

8月10日一一8月25日,各职能科(室)、队组对照清理整顿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彻底整改。

2、安全指挥中心进行督查。

8月15日一一8月25日,安全指挥中心结合周五安全检查,对各科(室)、队组自查自纠进行督查,并对照整顿内容进行检查,对查出的一般性问题下达隐患通知单及时整改,查出的责任问题进行追究处罚,较大问题立即停工整改。

3、同步检查。

8月15日——安全集中整顿结束,安全检查与上级检查同步进行,重点是针对上级检查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对不积极整改的责任人,作出相应的责任追究,对存在问题的进行经济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就识,积极行动。

各科(室)、队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煤
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顿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在认识上重视、在行动上坚决、在整顿上规范,努力实现下半年安全目标,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

(二)狠抓擦,力求实效。

各科队组、要按照制定方案,按要求的时间和检查的内容,对照清理整顿内容,狠抓严处,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方案,米区确实可行措施,举一反三” 狠抓落实,力求通过此次行动取得实效。

(三)定期分析总结,及时反馈。

各科(室)、队组要按照1周1汇报、1周1汇总,及寸向指挥中心反馈本部门自查自纠集中整顿情况,由指挥
中心汇总上报上级部门
(四强化纪律,严格问责。

由安全指挥中心对各科(室)、队组自查自纠集中整顿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自查自纠,集中整顿活动不认真、不细致、不深入的,以及在各级检查中出现责任问题的要进行严格追究、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曝光。

《方案》下发之日起,矿属各科(室)、队及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顿活动,并严格按《方案》要求执行。

□ 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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