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朔州市2011年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朔州市2011年推进实施“文明交
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朔政办发[2011]74号
【发布部门】朔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04
【实施日期】2011.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朔州市2011年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
知
(朔政办发〔2011〕7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和《2011年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指导意见》,切实增强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题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文明交通、礼仪朔州
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总体工作目标是“三个最大限度”,即:最大限度增加交通安全与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以解决影响文明交通建设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紧密结合保安全、保畅通,进一步发挥社会、道德、法治、科技和媒体的力量,不断深化“四个六”活动,着力解决酒后驾驶、闯红灯、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动实施工作从市区向县(区)、重点风景旅游区(名单附后)和农村地区全面铺开。
市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随意停放、随意变更车道、不系安全带等交通陋习进一步减少;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
县(区)和重点风景旅游区:交通参与者随意横穿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影响安全有序通行的交通陋习明显减少;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好齐备,交通标志标线完善;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文明执法形象不断提升。
乡镇及农村地区: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及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农村道路严重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重点
2011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工作重点是“四大活动”,即: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大宣传、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大排查、文明交通先进典型大评比。
(一)以“文明交通,礼仪朔州”为主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大宣传活动。
以
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打造新基地、拓展新优势、建设新朔州”为契机,以“文明交通,礼仪朔州”为主题,坚持常态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调动机关、企业、街道、社区、学校等力量,进一步构筑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大格局,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塑造文明朔州、礼仪之乡的良好形象。
(二)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活动。
持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持续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清理整治,提高驾驶员考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整顿驾驶人队伍;持续开展对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整治,整顿交通运输企业。
(三)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活动。
定期对城市、城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开展排查,完善安全设施;实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加强对城郊公路、山区公路、低等级公路,尤其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和安全设施的排查治理。
(四)以提升社会公共文明水平为目的,开展“文明交通十百千”大评比活动。
今年是全国和全省文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