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请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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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请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
XXXXXX公司
考勤、请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公司着力给员工提供一个劳逸结合的工作生活环境,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的管理工作,结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请休假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也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为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归口部门
请休假由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行政专员负责。

第二部分工作时间
第4条周工作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公司执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

第5条日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时间9:00-12:00、13:00-18:00。

第6条弹性工作时间
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及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某些特殊工作岗位的员工,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批后,可以有条件地自行选择固定的工作作息时间,来代替统一的标准上下班时间。

第三部分考勤办法
第7条考勤人员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第8条考勤人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第9条汇总
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考勤人员统计汇总当月考勤情况,员工有义务配合考勤人员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四部分迟到、早退及旷工
第10条迟到
员工在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1. 员工当月累计迟到4次者,按半天事假计算;累计迟到5次者,按一天
事假计算;累计迟到6次者,按一天旷工计算;一个月迟到累计超过7
次(含)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 一次迟到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3. 由于天气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的,情况属实者可不记迟到。

第11条早退
员工在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1. 员工当月累计早退3次者,按一天旷工计算;一个月早退累计超过5次
(含)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 一次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第12条旷工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

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

3.工作调派中,在规定的时间未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5.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6. 其他等同于旷工的行为。

第13条相关惩罚
1.当月迟到及早退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全勤奖100%;累计达6次及以上者,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2. 旷工半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5%;旷工一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10%;
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罚当月工资50%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
行政处罚处理。

3.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旷工超过
五天者,公司直接辞退。

4.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连续六个月全勤者,再奖励200元。

第五部分请假办法
第14条填写申请
员工请假(事、病、婚、丧、产、年假及出差)需填写《请假申请表》,按程序经审批后报考勤人员存档。

1.请假不满2天(含)的,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逐级报批,《请假
申请表》交公司办公室的考勤人员;
2.请假2天以上的,需提前1周申请,逐级报批,交总经理审批,审批通
过方可视为准假。

第15条其它申请方式
因病或遇紧急事务需请假但无法提前申请时,需在当日上班时间前以电话形式向其直接上级或部门主管级人员申请,该上级同意后,由其代为逐级报批;或由请假当事人返回公司后补报。

第16条审批流程和权限
公司职员请休假审批流程及权限如下:
第17条请假天数计算
请假以半天为单位,请假单上注明请假时间,具体到上午或下午,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算。

第18条年假抵消
有享受年假资格的员工在请事假、病假时可以优先用未休年假或调休抵消,在《请假申请单》上注明。

第19条外出
1.出差:请参阅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申报。

2.外出:员工因公于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按权限审批后,交人事部登记。

若员工超过公司下班时间尚未完成公出任务时,可不必返回公司。

第20条提前结束或延长
提前结束请休假的,须主动到办公室或电话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销假,否则将以原请休假申请单为准。

员工请假届满后,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续假,且需按权限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并在假期结束后补签《请假申请书》,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计算。

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第21条不予批准
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上级可酌情不予批准,或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

第22条作弊处理
职员隐瞒实情骗休病假、婚假、丧假等带薪类休假,其所休天数按旷工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

第六部分休假管理
第23条事假
员工有私人事务需要办理者,可申请事假。

1.请事假时,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办公室备
案存档。

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事假时,需事先安排好员工的工作后方可审
批。

2.事假半日扣除半日薪金,事假一日扣除当日薪金。

(日薪=月标准薪资÷当月天数)
3.事假可用年假冲抵,但不可透支,超过部分按日全额工资扣发。

4.员工每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期限又未履行任何手续者,一律
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示。

第24条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者,可申请病假。

1.请病假时,需及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人事部备
案存档。

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事假时,需事先安排好员工的工作后方可审
批。

2.如因病情紧急无法事先进行书面请假的,可即时电话申请,并于病假届
满后当日补齐请假手续。

3.三天以上的病假,需提供医院的医疗证明,否则按事假计算。

4.员工每月可有一天的带薪病假,短期病假从第二天开始以每日30%的基
本工资核发。

5.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一年以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从
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

6.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先行试复工2个月。

在试工期,
又患病累计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
费。

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2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
新计算。

第25条婚假
员工结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请办理婚假手续。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
定婚假)。

3.婚假期限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包括休息日。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5.婚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但不发奖金和全勤奖。

6.婚假应在结婚登记日起1年内一次性休完。

7.申请婚假需带结婚证原件,并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第26条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可向公司申请办理丧假手续。

1.丧假假期一般为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适
当延长,但不应超过7天。

2.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和全勤奖。

第27条产假
公司女职工生产时,可向公司申请办理产假手续。

1.产假假期一般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
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员工申请产假,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相应的诊断证明,逐级上报,经
部门经理级人员认可,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已婚女员工流产的,可按医疗部门的建议享有
12天以内的假期。

4.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和全勤奖。

第28条年假
连续为公司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职员、中高级职称(技术、财务等)人员及处级(含)以上管理人员(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其他非本公司正式员工的人员)可以享受年休假。

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由企业高层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

1.休假时间:连续工作满三年(含)未满五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5
天;连续工作满五年(含)未满八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10天;连续工作满八年及以上者,每多一年其年休假增加一天,但每年休假时间以15天为限。

2.享受年假原则上是在不影响公司或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

各部
门人员享受年假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审批。

3.按国家有关规定当年享受婚丧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假。

4.享受产假的员工,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工伤假超过90天的员工,旷
工3天及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若产假期限跨年度,不享受期限较长的年度的年假。

5.受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年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
察看期间不享受年假;对个别表现较差或未完成生产任务的员工,
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假待遇,上报办公室备案。

6.年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7.年休假当年有效,不作跨年度累计。

8.年休假期间,只发工资,不发奖金。

9.员工提出辞职时,在辞职通知期内,员工不得申请事假、带薪年假、婚假
等休假申请,离职时公司将按日工资对未休完的假期进行折算。

第七部分加班管理
第29条加班的原则
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按权限审批后方可计算加班。

《加班申请单》经审单位领导批后交人事部,作为统计加班的依据。

第30条加班的界定
公司工作人员加班行为的界定:
1.员工经批准在超出正常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二小时以上的,及经批
准在休息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2.公司或部门统一安排员工在非正常时间的周末上班,属于公司统一调整,
不属加班。

3.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4.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
上班的,不属于加班。

5.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第29条审批权限
日常的加班,由部门主管审批,节假日的加班,需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总
经理审批。

第30条加班的其它规定
1.员工在填写《加班申请单》时可自主选择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

选择以补
休方式冲抵的,应安排在加班日起半年内补休完毕,半年内未补休完毕的,视为自动放弃补休。

2.加班人员申请调休,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在备注中写明调休,由
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并交办公室考勤,加班调休不可以连休。

3.部门主管及以上的员工加班,因已领有职务薪酬,故不再计算加班工资。

4.员工在平日加班,每小时发给本人日薪的30%;公休期间加班,按平日
加班计算方法两倍付给加班薪酬;法定节假日加班,除基本薪酬外,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两倍付给加班薪酬。

5.在员工加班次日,由其部门主管对加班情况进行核查,若有敷衍未达到预
期加班效果的,其加班工时不计、扣发加班薪酬。

6.加班时间以每班不超过12小时,全月不超过48小时为原则。

7.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薪酬以考勤纪录为准。

如有加班考
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100元的处罚。

第九部分附则
第31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32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33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部分附件
附件1 《请休假申请表》
附件2 《加班申请表》
附件3 《加班统计表》
附件4 《外出申请单》
附件1 《请休假申请表》
请休假申请表
说明:申请表审批后送人事部门备案。

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加班统计表
部门统计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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