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的员工和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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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作为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均衡价格是连接雇主与雇 员两者的桥梁。
劳动关系所反映的是一种特定的经济关系,劳动给付与 工资的交换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
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 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
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 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在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之间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规定劳动合同双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的基本特点: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 方的意志。
集体合同
•概念: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 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 议。
呢个、变更和消灭,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活动。
包括合法行为、违约行为、行政行为、仲裁行为和司法行 为等。
行为人作出意思表示是劳动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即 事实要素),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包含建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法 律关系的意图,即包含追求一定法律效果的意图;
2)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地表达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和 终止的必须内容,残缺不全的,通常不能使法律行为成立;
案例
某造船厂的厂房漏雨,请来两名瓦工修补 屋顶,修好后付给报酬。双方形成的是不是劳 动关系?
1、没有劳动关系。虽然双方形式上都具有劳动关 系的主体资格,但瓦工修补屋顶这种劳动并不是造 船厂的生产劳动过程,因而不能以为造船厂和瓦工 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应是由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 2、如果造船厂请来两名工人完成的是造船工作的 某道工序,则应认定双方形成了劳动关系。 3、有劳动关系,因为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企业改制和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导致了劳动争议的产 生
一些企业知法犯法造成劳动争议
微观原因——个人层次 贪图私利,钻企业政策空子的心理 法制观念淡薄 习惯观念制约
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双方依据一定的程序,以共同的规则 协调双方的矛盾,从而保证劳动关系的和谐运行。 •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运行的前提有二: 1.不同群体在力量上维持均衡,雇主与雇员在经 济关系上维持均势; 2.各群体应将各自的利益追求限定在双方继续合 作的程度之内。
1、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2、非单位指派或者安排,应当与组织者有劳动关 系。 3、非职业的劳动、没有报酬的劳动,不属于劳 动关系的范畴。
劳动法律关系事实:
劳动法律事实 依法(劳动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
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就是劳动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劳动法律行为 是指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
劳动关系管理
李欣
பைடு நூலகம் 劳动关系管理的原则:
•合法:劳动关系管理要符合劳动法的要求,这是劳动关
系管理的基础。
•合理:劳动关系管理要符合企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规律,
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劳动关系管理。
•合情:劳动关系管理的任务是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员工关
系,营造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要有浓厚的人情味。
第一部分 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我国劳动关系现状
劳动关系最为突出的现状特征:
劳动关系的主体初步确立 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动态 化 劳动争议日渐显性化
劳动争议的特点
劳动争议案件数高速增长 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不再居首位 劳动者申诉率高,胜诉率也高 劳动争议案件与经济发达成正比 裁决的比重加大
劳动争议案件数高速增长
•当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确认、调整和保护时,劳动关系也 就不完全取决于雇主与雇员双方的意志。
•劳动关系经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合保护后,即转变为劳 动法律关系,雇主与雇员双方有明确的权利义务。
•这种受到国家法律规范、调整和保护的雇主与雇员之间 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劳动关系即为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劳动关系体 现了“国家意志”!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概念:是一种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经劳动关系当 事人的请求,由依法建立的处理机构、调解机构、仲裁 机构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责任依法进行调查、 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性规范,是为保证劳动实体法的实现 而制定的有关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仲裁程序和诉 讼程序的规范。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基本特点: 1.群众性 2.自治性 3.非强制性
一、劳动关系的含义*
劳动关系的内涵:指劳动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之间因劳动 给付与工资给付而产生的关系。
一般而言,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 (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 发生的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 用者之间因就业或雇用而产生的关系,即忽略个体间的具体 差异的雇主与雇员的关系。
物质利益原则是建立协调型劳动关系的基础, 该原则的主要内容: •物质利益激励机制 •物质利益平衡机制 •物质利益调节机制 •物质利益约束机制
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的中国特色:
•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仍然占重要地位,国有企业产权的 最终所有者是全体劳动者,因而劳动者的总体利益仍然 是一致的,在肯定利益差别的前提下,坚持利益一致的 价值取向。
1、秘书交付的是著作成果,与出版社形成的是 出版关系。 2、秘书的著作成果如同为本单位撰写工作总结, 交付的是物化的劳动,与单位是劳动关系。 3、为劳动者支付的是劳动力的使用过程而不是 劳动产品成果,双方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
案例
某单位小王响应团委号召向雷锋学习, 自愿参加市团委组织的“五四”义务劳动 和社区组织的慈善事业的义务劳动等,是 否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 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协商的必要因素: 1.由于企业内的分工、协作和资本使用的统一性和社会 性,使得企业中很多事务属于“公共事务”,这些事务 对每一个雇员都有影响。
2.工作于企业组织内的雇员个人,由于劳动力的本质特 征以及劳动力市场的状况不可能与雇主保持力量上的均 衡。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劳动者、

劳动者的组织(工会、职代会)和用人
单位


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是指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务,即劳动法律

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 ,如劳动时间、

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福利保险、
教育培训、劳动环境等
案例
某单位秘书将自己的著作交由出版社 出版,双方形成的是不是劳动关系?
600,000 500,000 400,000 300,000 200,000 100,000
0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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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原因——企业层次
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不合理、不健全或不依合理 程序制定
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缺少在劳动 争议管理方面的专业训练
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互为对价关系。
3.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劳动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 的社会关系。
国家强制力是否立即发挥作用,取决于劳动法 律关系主体行为的性质;
强行性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受国家 法律强制力的直接保障;
任意性规范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当其 受到危害时,则需经权利主体请求后,国家强制 力才会出现。
3)行为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示于外 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
劳动法律事件
是指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一定劳动法 律关系后果的客观现象。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转变*
经济体制改革,使劳动关系从计划经济体 制相适应利益一体型的劳动关系转换为与市场经 济体制匹配的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 •劳动关系多元化 •劳动关系利益复杂化 •劳动关系动态多变化 •劳动关系的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
劳动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主体: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 门、各级工会 •目的:是为了保证劳动法的贯彻执行 •功能:具有保证劳动法体系全面实施的功能
五、改善劳动关系的途径
立法 发挥工会及企业党组织的作用 培训主管人员 提高职工的恶工作生活质量,是改善劳动关系 的根本途径 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 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订合同。 •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 容,涉及面广;劳动合同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功能不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 是为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设定具体标准;劳动合同的目 的是确立劳动者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3.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雇 员可以多种形式参与。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是 企业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 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以经营权为基础 行使用工权的形式和手段。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以企业为制定的主体,以企业公 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只在本企业范围内 适用。 •制定内部劳动规则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法律行为,制 定程序虽然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参与,但最终由单位行 政决定和公布。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是基本特点:是企业或者说是雇 主意志的体现。
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制度
•是工会和雇员参与企业管理的具体方式。
•《劳动法》对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
1.雇员参与是雇员以与雇主相对的一方当事人的 身份,即以被管理者的身份对企业管理的参与, 而不是作为企业管理人员执行管理职务。
2.参与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管理事务,而不是其他 社会事务。
集体合同的作用和意义
•订立集体合同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 •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足
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四、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通过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 劳动合同规范的调整; 集体合同规范的调整; 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 调整;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的调整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调整; 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的调整
劳动法律法规
•由国家制定,体现国家意志—基本特点 •覆盖所有劳动关系 •是调整劳动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性规范和最低 标准
•劳动关系的转型具有过渡性,体制转换,利益主体的分 化和独立需要一个过程,工会职能的转变,工会工作方 式、活动形式的转变也需要一个过程。
•集体主义的观念、“和谐”的文化传统与西方国家自由 主义、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的文化传统有巨大的差别, 劳动关系属于社会关系,而任何社会关系无不受到该国 文化传统的影响。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第一次调整:运用劳动法 的各种调整方式将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第二次调整:劳动关系转 化为劳动法律关系后,若其运行出现障碍,如违 约行为,侵权行为出现,则劳动法将对劳动法律 关系继续进行调整。
2.劳动法律关系是双务关系 雇主、雇员在劳动法律关系之中既是权利
集体合同分类:
•基层集体合同 •行业集体合同 •地区集体合同
我国是以基层集体合同为主导体制,即集 体合同由基层工会组织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的特征:
•集体合同是规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需经特定 程序
同时集体合同还具有一般协议的主体平等 性、意思表示一致性、合法性和法律约束性等特 征。
第二部分 集体合同制度
[知识要求]
集体合同概述*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合同报酬、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 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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