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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多媒体在法学教育的应用
一、法学素质教育与多媒体教学法学教育不仅仅是职业教育,同时还是一种素质教育,即法学教育不仅教授法律的知识、理论、制度,而且还要教授相关的人文科学知识、培养深厚的人文精神,还要教授必备的技能、素质,特别是法律职业者独有的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人格。
法学素质教育既是一种培养目标与模式,更是一种教育思想与观念。
法学教育不再以培养法官、检察官或律师作为单一目标,而是旨在培养在任何一个法律职业领域都有能力开展工作的专业人才。
新世纪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应当是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完善的人文知识背景、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品质,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和治国人才。
[1]法学素质教育的本质应当是培养学生理解法的真谛,拥有先进的法律意识,掌握法律运行的内在规律,学会如何学习和运用法律,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和法学素质教育的要求,传统教学方式已越来越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信息社会要求人们的知识、智力、能力高度发展,因而教育、教学工作也需从以掌握知识、发展人类的记忆力为主要目标走向以发展人的智力、创造力为主要目标。
在这样的背景下,发挥高科技优势,充分利用多媒体进行法学素质教育,十分必要。
二、多媒体手段在法学素质教育中的作用一可以激发学生主动参与的兴趣,促使被动性学习转变为主动型传统法学教育模式是以课堂教育为主,课堂教育又是以老师为中心,老师是主动传授者,学生则是被动接受者。
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片面强调了老师的作用,忽视了学生在教学中所起的作用。
教育的目的就是使学生真正地学到知识,提高能力。
这就要求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注重学生在教学中的作用,这样的教学效果才会好。
法学素质教育要求把过去比较注重对知识的继承、传授和掌握转变到知识、
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由传统教育的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应以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指导思想,选择适当的教学方式,让学生成为学习主人。
这样的转变有利于学生根据自身素质和学习能力,有目的主动学习。
而多媒体辅助教学能够充分调节学生的视觉、听觉,激发学生的多种感官功能,实现了多种感官的有机结合,从而使知识能打破空间时间的限制,多层次、多角度、直观形象地展示于学生面前,最大限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大大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人们认识事物最先都是通过直观体验,多媒体正好顺应了这个认识规律。
多媒体制作课件减轻了学生抄写的负担,老师可以用更多的时间来考虑如何给学生创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如何进行激发、引导、启迪、组织、交往、评价的环节,而学生自主思考自主学习的余地空间更大,从单纯被动接受知识的客体变为自觉主动学习探究的主体,变机械学习、他主学习变为意义学习、自主学习。
老师不得不改变以前的教学观念和模式,来应对新课程新设施下的教学。
二可以促使单向性转变为互动性教学在传统教育中,案例教学模式的教学信息的流动是单向的,教与学以及学与学各方难以及时获得对方反馈,不利于学生自己动手解决实际问题。
而多媒体教学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组织学生探索学习、讨论学习和协作学习,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选择不同的案例,通过不同的途径进行分析,针对学生在分析过程中出现的不同在网上案例讨论教学信息是双向的,甚至是多向的。
教与学以及学与学各方均可及时获得对方反馈,学生在完成作业或课题中,不仅掌握了有关知识,还培养他们的应用因特网获取信息能力和自己动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在多媒体案例教学中,学生参与度之高、学习兴趣之浓厚,学习主动性之强烈,是有目共睹的。
学生由过去的要我学,变为现在的我要学;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由严肃学习变为快乐学习。
让我们体会到这种教学模式带来的教育观念上的转变,即以学生为主,以学
生为本、教学互动,教学互补,教学相长、平等参与、平等教学。
三多媒体方便进行个案分析教学,可以促使理论型转变为复合型在传统法学教育中,灌输知识的理论教学占据了很多教学时间。
这种以传授知识为价值取向的教育观限制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传统的教育观强调传道、授业、解惑,在教育实践中则只侧重于传播知识而忽视了对学生的能力及个性方面的培养。
教师在教学中具有绝对的主导地位,而学生只是被迫地学,并不注重学的效果。
而现代法学教育所具有的创新理念,强调学生学习主体的地位,要引导激发他们发挥积极主动性,使他们成为教学的主角。
[2]案例教学法则是法学教育创新的体现。
案例教学法可以让学生从分析真实个别案中发掘及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可以启发学生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司法实践和诉讼代理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还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所学知识直接转化为处理问题的能量,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而多媒体手段方便案例介绍,方便查找法条。
方便形成互动。
案例教学法的运用离不开多媒体的支撑。
一个案例动辄数百字,靠传统的板书效率极低,且缺乏生动性、直观性,另外也很难组织学生进行课前预习和课后延伸学习。
而通过多媒体课件、电影、电视节目录制等多媒体方式展示案例,可以使学生对案件的实际审理过程产生直观生动的认识,使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够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能够调动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学习效率。
四可以促使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多媒体教学不仅仅意味着制作多媒体课件,而是使传统的封闭性教学有了革命性的转变。
针对传统课堂封闭性教学的缺陷,许多高校纷纷引进美国的诊所式法律教学方法[3],课堂中出现了许多专兼职律师、校外专家参与课堂案例的讨论,极大扩展了学生的视野。
但这种方法也存在问题,集中体现在诊所课所聘请的校外专家、律师、法官
等很难准时到达授课现场。
但现在多媒体教学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多媒体网络通话软件如、,兼课专家可在约定时间不用到现场也可就课堂讨论的案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从而使封闭性的教学真正成为开放性的教学,第三者完全可以充分的介入到课堂教学中。
三、多媒体在法学课堂教学中的具体运用一课前准备首先,确定教学中的主次知识点。
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节课为例,其主知识点为非法证据的排除情形,次知识点为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
在教学中,应围绕主知识点展开教学。
其次,确定教学程序。
通过分析一个刑讯逼供案的庭审片断,组织学生进行分析讨论,使学生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意义及我国存在的缺陷有一个鲜明而深刻的认识,并通过观看庭审录像,对庭审程序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最后,确定教学目的。
法律专业与社会实际联系紧密,实用性较强。
教师通过自己收集各种案例或者让学生从日常生活中寻找案例,精心编成教案,供学生在辅导课上或小组学习中进行讨论,展现其中的矛盾,启发学生分析研究或从实际出发将经验条理化、系统化、使之上升为理论。
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前一定时间提前初步拟订一个教学方案,然后和学生共同探讨方案的可行性,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修改。
当然也可以指导学生寻找、提取学习信息,准备案例。
给学生两周的时间,在教师的指导下,寻找、筛选案例,确定本课程所需要的案例。
把案例发给学生人手一份。
使学生在课下进行预习。
二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活动首先要提出论题,对教学基础内容进行讲授,然后组织学生进行根据理论知识结合通过多媒体展现的案例进行分组讨论,也可以分成小组组织正反两方大辩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