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5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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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5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发改运行[2015]2877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07
【实施日期】2015.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5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5]2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目前北方地区陆续供暖,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全面启动。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障今冬明春天然气稳定供应,特别是确保民生重点需求具备一些有利条件,但部分地区储气调峰能力不足、局部管输瓶颈影响资源调度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切实做好今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供需形势
今年以来,天然气供需形势总体平稳。
前十个月,天然气产量1075亿立方米,增长
3.6%,较去年同期回落
4.6个百分点;天然气进口量482亿立方米,增长2.6%,较去年同期回落7.6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量1469亿立方米,增长2.7%,较去年同期回落4.4个百分点。
如不出现极端天气情况,今冬明春(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天然气总体供大于求,资源供应形势好于往年。
除此以外,今年迎峰度冬工作还具备LNG(液化天然气)调节手段继续增强、储气能力不断提高、需求增速有所放缓等有利条件,但管输能力不足对极端天气下用气峰值保障的不利影响依然存在。
有关各方要高度重视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确保完成供应计划
供气企业要落实既定产量指标,将任务层层分解,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合理安排检修,加大主力气田开发力度,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