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嫌疑人信息采集规范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违法犯罪嫌疑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
规定
各单位:
根据省厅、市局有关违法犯罪嫌疑人信息采集率必须达到100%的工作要求,县局强调:
一、采集原则:进所必录、录入必采、采集必报
二、采集对象:录入执法办案场所系统的以下三种人员
①未录入案件违法犯罪嫌疑人
②已录入案件违法犯罪嫌疑人
③抓获的在逃人员
三、信息采集流程严格按照县局执法办案场所《信息采集操作
规范》进行。
四、对应该采集而没有采集的,法制大队将不予案件审批,
县局将严格按照综合考评要求予以扣分;对漏采重要犯罪嫌疑人信息以及在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办案单位和承办人员的责任。
华容县公安局
二○一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