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动保障年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劳动保障年检
【篇一:2014年度天河区劳动保障年审指南】
2014年度天河区劳动保障年审指南
发布日期: 2015-02-28 发布科室:管理员1
2014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
劳动保障年审制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措施。

根据国家
关于用人单位均要实行劳动保障年审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行
政区域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穗单位、私营企业、个体
经济组织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含财政拨款)、社会团体中有招
收工人的用人单位均需进行年审。

2015年3月至7月份为用人单位
报送材料审查阶段,请各区属单位到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一站式
服务大厅一号窗口办理。

(中山三院、岗顶地铁站、岗顶brt站、公
交国防大厦站等附近)
一、劳动保障年审对象(今年不需要网上提交资料)
(二)营业执照盖章机关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各类企业、个
体经济组织以及市属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
单位中有招用工的单位和外地驻穗单位,到市劳动保障年审机构
(越秀区文德西路青云直街41号,电话:83304168,或越秀区梅
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电话:87656739)进行劳动保障年审。

(三)省属驻穗用人单位到市劳动保障年审机构进行劳动保障年审
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副证)》年检。

其中,省直属及中央、部队
所属及省国资控股的单位,只在市劳动保障年审机构进行《社会保
险登记证(副证)》年检。

(四)有分支机构的单位或代理单位如一次性年审10户以上(含)请到越秀区文德西路青云直街41号办理。

(五)2015年1月1日后办理营业执照的无需参加上年度年审(六)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请从速办理缴费登记和社会
保险登记并按要求办理劳动保障年审。

二、办理劳动年审所需资料(以下材料全部需加盖单位公章)
1、打印好的《2014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两份,盖
单位公章,填表人、法人签名;
2、《营业执照》副本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已发的《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未发劳动保障年审证的现场年审通过后发放);
5、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
6、就业管理机构盖章通过的《广州市用人单位资料登记表》和《广州市就业登记表》(指2014年至年审前到用工备案窗口办理好的劳动用工备案材料)(在各区、街道办事处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均可办理,咨询电话:87580766);
8、年审时上个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为1895元)。

更多信息请登陆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查阅。

天河区区属单位如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应先行办理劳动保障年审,再携带劳动年审审结材料,前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37号7楼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经办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咨询电话:87568311,8758996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邮编:510630
【篇二:办理2013年度广州市劳动保障年审指南】劳动保障年审制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项措施。

根据国家关于用人单位均要实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穗单位、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含财政拨款)、社会团体中有招收工人的用人单位均需进行年审。

一、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方式
(一)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市属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中有招用工的单位和外地驻穗单位,到市劳动保障年审机构进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二)在区、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区属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中有招用工的单位,到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年审机构进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三)省属驻穗用人单位到市劳动保障年审机构进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副证)》年检。

其中,省直属及中央、部队
所属及省国资控股的单位,只在市劳动保障年审机构进行《社会保
险登记证(副证)》年检。

(四)新建用人单位,应自领取法人登记证之日起30日内,到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并在次日起30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到各级劳动保
障监察部门办理劳动保障年审申报,核发《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证》。

在年审期间领取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本年度无需再进行年检。

(五)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请从速办理缴费登记和社会
保险登记并按上述要求办理劳动保障年审。

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时间及安排
1月份为单位自查阶段,2月至7月底为报送材料审查阶段,8月至12月为督办查处阶段。

为方便办理,避免拥堵,特按《劳动保障年
审登记证》编号尾数安排年审进行分流,编号尾数为:2的单位,请
于当年2月份参加年审;3和0的单位,请于当年3月份参加年审;
4和1的单位,请于当年4月份参加年审;5和8的单位,请于当年
5月份参加年审;6和9的单位,请于当年6月份参加年审;7的单位,请于当年7月份参加年审。

三、办理劳动年审和社保登记证年检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
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并
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二)备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及《社会
保险登记证》;3、2014年4月9日后签订合同的所有单位,必须
携带《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用人单
位打印简化版);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5、年审时上月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地税局网站可打印,地址
6、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
7、办理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和不定时工时审批表;
8、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9、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三)在本市参加失业、医疗保险的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应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年审时上月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

四、程序
1、自查。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保障年审的内容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先行整改。

用人单位对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必须提交书面说明。

2、申报。

用人单位自查后,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申报年审。

3、审查。

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对其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核。

必要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其他有关资料,或实地核查。

申报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所有资料退回。

4、发证。

年审合格的,发给《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证》。

五、劳动年审流程
1、现场办理流程
2、网上办理流程
网办地址:
/gzlss_web/business/authentication/l ogin.xhtml;
六、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地点
有分支机构的单位或代理单位如一次性年审10户以上(含)请到越秀区文德西路青云直街41号办理。

【top】【内容纠错】【打印本页】【收藏本页】【关闭窗口】【篇三: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保障年审系统操作指南】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保障年审系统操作指南
办事程序:
一、企业先自行登录天河区劳动保障信息网录入资料
1、登录网址 。

2、点击【办事大厅】下面的【劳动年审】,点击【注册】录入企业信息,如果可以查询到企业信息则无需注册;录入单位年审信息,必须正确录入手机号码,以便接收验证码。

3、录入完提交后并再输入系统验证码(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发一个验证码到填表人的手机上),确认后打印《2011年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填表人、法人签名。

所需资料:
1、打印好的《2011年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填表人、法人签名。

2、《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6、带已发的《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7、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
8、带《录用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和《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9、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外国人《就业许可凭证》;
10、年审时上月的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在地税网站上打印);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
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11、年审时上个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
12、办理综合计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
13、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14、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办理时限:每年3月1日-7月3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