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采区变电所断电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井下采区变电所断电事故应急预案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井下采区变电所断电事故的应急工作,保障人身安全与设备设施的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断电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井下采区变电所断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
第三条断电事故应急预案执行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属地负责、综合施策、科学救援、周密配合、合理利用、安全优先。
第四条断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目标是迅速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故扩大,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采区生产秩序,减少事故的次生危害,并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与水平。
第二章应急组织
第五条采区成立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井下采区变电所断电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采区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由采区领导担任指挥长,采区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其他相关部门、队伍和人员担任成员。
第七条采区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信息管理和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八条采区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通讯组、医疗组、物资保障组等专门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救援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警与通知
第九条井下采区变电所发生断电事故后,负责维护井下电力设备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第十条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发出预警信号,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通知系统,向井下所有采区人员发送断电事故的通知,并指导人员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自救、避险和疏散。
第十二条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协调相关部门提前做好缓冲电源的备用和储备,确保在断电时能够及时切换并供应电力。
第四章应急救援
第十三条断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为现场救援和远程救援两种形式。
第十四条现场救援工作由抢险救援组负责,该组应及时到达现场,对事故情况进行实时评估,制定救援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第十五条现场救援工作应按照先确保人员安全,然后抢修电力设备的原则进行。
抢修过程中,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抢险救援组在执行救援任务时,需密切协调与通信,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接受指挥中心的指导。
第十七条当现场救援工作无法独立完成时,应调取远程救援力量。
远程救援可以是外部专业救援队伍或者其他采区的救援队伍。
第五章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井下采区变电所断电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切断事故电源,并保证变电所的电压为零。
(二)组织人员有序撤离事故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三)启动备用电源,确保三相电能够正常供应。
(四)组织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研判,并制定救援方案。
(五)与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和专业救援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需求。
第六章应急处置
第十九条断电事故导致井下采区电力供应中断后,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制定断电事故处置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和工作进度。
(二)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评估,确定救援方案。
(三)组织救援队伍进行事故抢修,恢复电力供应。
(四)协调上级单位,调度专业救援队伍提供援助和技术支持。
(五)依据事故情况,制定事故处理和后续工作的方案,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第七章信息管理
第二十条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事故的信息,包括事故报告、救援进展、人员伤亡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并做好数据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二条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向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供工作报告,及时汇报救援进展和需求。
第八章实施与演练
第二十三条井下采区变电所应当制定断电事故应急预案质量评估表,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十四条井下采区变电所应组织断电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五条断电事故应急演练应包括实地演练和桌面演练两部分,演练中要着重考虑现场救援和信息管理等关键环节。
第九章风险防控
第二十六条断电事故应急预案应综合考虑井下采区变电所的特点和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十七条断电事故应急预案应对采取科学的防护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十八条断电事故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做好巡检和定期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断电事故应急预案的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证预案的执行和落实。
第三十条断电事故应急预案的负责人应对预案的编制、调整和培训等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第三十一条断电事故应急预案的负责人应对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预案由采区断电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断电事故应急预案修改记录
序号修订日期修订内容
1 ____-01-01 初稿拟定
2 ____-05-01 修订了应急组织的内容
3 ____-09-01 修订了预警与通知的内容
4 ____-03-01 修订了应急救援的内容
5 ____-07-01 修订了应急措施的内容
6 ____-01-01 修订了应急处置的内容
7 ____-05-01 修订了信息管理的内容
8 ____-09-01 修订了实施与演练的内容
9 2024-03-01 修订了风险防控的内容
10 2024-07-01 修订了法律责任的内容
11 2024-09-01 修订了附则的内容
以上为井下采区变电所断电事故应急预案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预案中的细节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