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应用指南

2018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

目录

一、总体要求 (1)

二、关于金融工具的相关定义 (1)

(一)金融资产 (2)

(二)金融负债 (3)

(三)衍生工具 (4)

三、关于适用范围 (5)

(一)涉及其他准则规范的情况 (6)

(二)属于本准则范围的买卖非金融项目的合同 (7)

(三)属于本准则范围的贷款承诺 (9)

四、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9)

五、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12)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 (12)

(二)关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 (13)

(三)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4)

(四)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4)

六、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6)

(一)关于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6)

(二)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20)

(三)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27)

(四)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29)

(五)金融资产分类流程图 (31)

七、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 (31)

(一)金融负债的分类 (31)

(二)公允价值选择权 (32)

八、关于嵌入衍生工具 (33)

(一)嵌入衍生工具的概念 (33)

(二)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关系 (34)

(三)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38)

九、关于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40)

(一)金融工具重分类的原则 (40)

(二)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计量 (41)

十、关于金融工具的计量 (44)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44)

(二)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45)

(三)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60)

十一、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67)

(一)概述 (67)

(二)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68)

(三)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84)

(四)金融资产减值与利息收入的计算 (93)

(五)金融工具减值处理流程图 (94)

(六)金融工具减值的账务处理 (94)

十二、关于衔接规定 (100)

(一)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00)

(二)相关指定或撤销指定 (101)

(三)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102)

(四)衔接调整与计量 (102)

附录二 (103)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说明 (103)

一、本准则修订的必要性 (103)

二、本准则修订的过程 (104)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106)

(一)减少金融资产分类 (106)

(二)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处理 (107)

(三)强化金融工具减值要求 (107)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本准则)主要规范了各类企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的减值,以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产生的相关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

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分别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范。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的区分等,由《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范。

企业所取得的金融资产和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并且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有关要求进行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是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合理的分类。同时,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对金融负债进行合理的分类。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对金融负债的分类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应当根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确认和终止确认条件,对其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时,通常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与分类密切相关。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和信贷承诺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企业应当考虑金融资产和信贷承诺等的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及时、足额地计提减值准备,更加有效反映和防控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二、关于金融工具的相关定义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实务中的金融工具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非合同的资产和负债不属于金融工具。例

如,应交所得税是企业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承担的义务,不是以合同为基础的义

务,因此不符合金融工具定义。一般来说,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

权益工具,也可能包括一些尚未确认的项目。

(一)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资产:

1.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例如,企业的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发放的贷款等均属于金融资产。而预付账款不是金融资

产,因其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是商品或服务,不是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

利。

2.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例

如,企业购入的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等衍生工具。

【例 1】2×17 年 1 月 31 日,丙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为 113 元。甲企业

与乙企业签订 6 个月后结算的期权合同。合同规定:甲企业以每股 4 元的期权

费买入

6 个月后执行价格为 115 元的丙公司股票的看涨期权。2×1

7 年 7 月 31 日,如果丙公司股票的价格高于 115 元,则行权对甲企业有利,甲企业将选择执行该期权。

本例中,甲企业享有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乙企业交换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应当确认一项衍生金融资产。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

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例 2】2×18 年 2 月 1 日,甲企业为上市公司,为回购其普通股股份,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并向其支付 100 万现金。根据合同,乙企业将于2×18 年6 月 30 日向甲企业交付与 100 万元等值的甲企业普通股。甲企业可获取的普通股的具体数量以2×18 年 6 月 30 日甲企业的股价确定。

本例中,甲企业收到的自身普通股的数量随着其普通股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在这种情况下,甲企业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