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咨询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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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费劳务费发放单

专家费劳务费发放单

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发放明细表
年月日
部门:
项目代码:
姓名(工号) 应发金额 扣税
实发金额
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本人签 字
2
3
4
5
6
7
8
合计
应发金额(大写):
说明:1.税法规定:每人/次领取劳务费 800 元以上计税(单位:元)。
2.发放现金,请务必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通过银行卡支付,本人不需签字。科研劳务费必须通过银行卡支付。
3.报销劳务费需要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审核:
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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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费用明细表模板

研发人员费用明细表模板

填写说明:一、有关项目填写说明(一)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项目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用于归集已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且属于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的研发费用。

对于单个研发项目涉及多种研发形式的,该研发项目只需建立一套辅助账,无需再按不同研发形式分别设置辅助账。

如:某一研发项目,其一部分采取自主研发形式,另一部分采取委托研发形式,企业不必分别设置自主研发和委托研发两套辅助账,对同时包括两种及两种以上研发形式的支出,统一在一套辅助账中归集。

(二)项目编号:企业可自行对本企业的研发项目进行编号,并据此填写本栏次。

(三)项目名称:根据企业研发项目计划书或立项决议文件等据实填写。

(四)完成情况:根据项目完成进度,选填“未结束”或“已结束”。

其中:对于跨年度的研发项目,截至所属期末尚未完成的项目,填写“未结束”;对于企业确认研发失败的项目,填写“已结束”。

(五)支出类型:根据会计处理情况,选填“费用化”或“资本化”。

其中:“费用化”是研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发生年度一次性扣除;“资本化”是指相关研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待其研发成功后,从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通过分期摊销的方式跨年度扣除。

需要说明:一是对于单个研发项目涉及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两个阶段的,应当按照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分别设置辅助账。

具体操作方法:当研发项目在研发初期采取费用化方式时,支出类型填写“费用化”,按规定设置辅助账。

当该项目进入资本化阶段后,费用化辅助账完成情况选择“已结束”;同时对该项目新设辅助账,将支出类型选择为“资本化”,按规定归集该项目的资本化支出。

二是对于支出类型为“资本化”的跨年度研发项目,可仅设置一套辅助账,在形成无形资产年度再将相关数据填写汇总表;若企业根据自身核算方式,选择每年新设辅助账的,可在辅助账中自行新增“期初余额”行次,实现每个年度资本化金额的结转,在形成无形资产年度再将相关数据填写到汇总表。

中山大学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表

中山大学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表
中山大学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表
经费卡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项目批准号
立项年度
单位(院系)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办公电话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邮箱
支 出 明 细 表
预算科目
原预算
实际支出数备购置费:
(2)设备试制费:
(3)设备升级改造与租赁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7、劳务费:
8、专家咨询费:
9、其他支出:
合计
注:请经费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加盖公章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新)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新)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一、设备购置、材料费及租赁费:(参考08政采目录及标准)1、购置设备或材料清单;这里所说的设备或材料,指专用类设备或耗材,不包括通用类设备,如: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录音笔、数码伴侣)、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空调及摄影摄像设备等;购置清单中要写明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内容。

2、采购设备或材料报价单:要求提供3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报价单(须有联系电话、厂家或商家印章),网上询价将网页打印并保存,勿需印章,但也至少询2-3家报价。

如采购设备及材料涉及专利产品、独家生产、独家代理、软件著作权或保密行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3家报价的,须在资料中进行说明,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认定。

如购置成套设备,要提供包含明细设备构成的报价单。

这种情况仅针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的项目,希望各位还是按照要求提供设备或材料的3方报价。

3、设备租赁意向书或报价单;需向外单位租赁设备来完成本项目的,要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报价单(1-2家)。

租赁意向书应包括:租赁设备的数量、名称,租赁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报价单须有租赁单位联系电话和印章。

4、在财政专网上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的“明细项目名称”时,须将所购设备金额、数量以及是否为政府采购等内容填列清楚;项目单位提供的设备购置明细材料清单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品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要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所填购置设备的金额、数量等内容对应、一致;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时,不要仅填写“设备购置”和一个总预算额,一定要写明每项设备的具体名称和相关内容(成套设备可不详写,但在报价单中需有明细)。

5、原则上不允许购置通用类设备,如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确需购置通用类设备的,还应提供购置此类设备的必要性及需求说明和现有通用类设备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校本级)公章。

二、会议费:1、会议费预算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2006〕2005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及京财预〔2007〕303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2、需提供召开会议的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数、地点、会期及会议费预算(附相关的测算依据及询价记录)。

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

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

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
注明:(请仔细阅读)
1.人员经费(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劳务费,非凭票报销的直接发放于人员的其他费用等)不能超过总经费的50%
2.不能列支奖励费(奖金)、奖品、通讯费,以及本单位在编教职工的劳务费、加班费等
3.表格单价中除有明确标准外,其他单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价。

4.所有费用具体用途需在备注中写明。

5.原则上不能用于信息化项目。

如确为信息化项目必须报经市经信委评审立项。

6.不能从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下拨经费中,给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工作人员发放劳务费、讲课费、咨询费等任何形式费用。

7.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执行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拨给其他单位,确需购买服务的,必须通过招投标等规范的购买服务程序。

8.委托协会、学会、企业等非教育系统单位实施的,必须通过招投标等规范的购买服务程序。

9.经费必须于当年度执行完毕。

研发费用明细科目设置

研发费用明细科目设置

研发费用明细科目设置Sheet1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下设明细科目一、新产品、新设备研究设计费二、工艺规程制定费(工法、规程)11>.专家咨询费2.其他三、设备调整费四、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一)、研发活动中消耗的直接材料费用1.材料2.低值易耗品(二)、半成品试费五、技术图书资料费1.技术图书资料费2.资料翻译费六、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七、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1.工资、薪金2.津贴、补贴3.奖金4.其他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费八、研究设备的折旧费1.仪器2.设备3.房屋九、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一)、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1.软件2.专利费3.非专利技术(二)、专门用于研发的有关租赁费1.仪器2.设备3.房屋(三)、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四)、为研发成果申请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1.手续费2.注册费3.律师费(五)、高科技研发保险费(六)、差旅费(七)、办公费(八)、其他十、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说明:这是在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下设的三级及以下明细科目,资本化支出下设三级明细科目即可。

Sheet2研发费用统计表与研发项目技术开发费费用发生情况表对应表研发费用统计表研发项目技术开发费费用发生情况表一、新产品、新设备研究设计费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二、工艺规程制定费(工法、规程)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专家咨询费 3.专家咨询费2.其他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三、设备调整费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四、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一)、研发活动中消耗的直接材料费用一、研发活动中消耗的直接材料费用1.材料 1.材料2.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二)、半成品试费 1.材料五、技术图书资料费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技术图书资料费 1.技术图书资料费2.资料翻译费 2.资料翻译费六、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七、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费用1.工资、薪金 1.工资、薪金2.津贴、补贴 2.津贴、补贴3.奖金 3.奖金4.其他劳动报酬 4.其他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费 5.社会保险费八、研究设备的折旧费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1.仪器 1.仪器2.设备 2.设备3.房屋 3.房屋九、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一)、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1.软件 1.软件2.专利费 2.专利费3.非专利技术 3.非专利技术(二)、专门用于研发的有关租赁费四、专门用于研发的有关租赁费1.仪器 1.仪器2.设备 2.设备3.房屋 3.房屋(三)、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六、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四)、为研发成果申请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七、为研发成果申请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1.手续费 1.手续费2.注册费 2.注册费3.律师费 3.律师费(五)、高科技研发保险费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4.高科技研发保险费(六)、差旅费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七)、办公费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八)、其他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十、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作者:所得税清算加计抵扣用Sheet3。

专家咨询费支付管理办法

专家咨询费支付管理办法

关于改进科技部机关、事业单位专家咨询费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财〔2008〕30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专家咨询费的发放方式和手续,减少单位现金结算业务,提高支付透明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改进单位专家咨询费支付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专家咨询费支付方式单位发放专家咨询费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将资金发放到咨询专家指定的本人在银行系统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银行卡),单位原则上不再采用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专家咨询费。

鉴于单位专家咨询费的来源主要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费,各单位应选择本单位财政零余额账户的开户银行作为专家咨询费发放的代理银行。

未开立零余额账户的单位,可以通过邮局办理专家咨询费的代发业务。

二、专家咨询费发放、报销手续单位在办理银行转账发放业务时,除向代理银行提供转账支票外,还应提供《***费用银行转账汇款明细表》(见附件1)和电汇单据等。

《***费用银行转账汇款明细表》应列明收款人姓名、汇款金额、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并提供纸质明细表2份,纸质明细表应加盖单位印章。

同时,提供汇款明细表电子版1份,并保证电子信息与纸质明细表内容相一致。

单位应按照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专家咨询费的财务报销手续。

在办理报销业务时,应提供《***费用银行转账发放情况表》(见附表2)作为原始会计凭证存入会计档案。

《***费用银行转账发放情况表》主要包括专家姓名、技术职称或职务、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银行卡或存折账号、承担咨询任务的内容及时间、应发数、税款、实发数、专家签字以及单位内部经办人员签字等。

单位应建立专家咨询费的支付审核机制,核实《***费用银行转账发放情况表》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并按照《***费用银行转账发放情况表》所提供的内容,及时向代理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软件-填报说明文件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软件-填报说明文件

中小企业获取国家资金补助轻松申报几十到几千万政府资金的信息服务平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编报说明财政部教科文司二〇一四年目录1.定义 (2)1.1. 填报级次的定义 (2)1.2. 单位类型的定义 (3)2.预算填报流程 (4)2.1. 编码规范 (4)2.2. 预算填报流程 (4)3.填报说明 (7)3.1. 报表清单 (7)3.2. 填报内容说明 (9)4.报表平衡关系 (21)4.1. 表4-1-1设备费——购置设备预算明细表 (21)4.2. 表4-1-2设备费——试制改造设备预算明细表 (21)4.3. 表4-1-3设备费——租赁设备预算明细表 (21)4.4. 表4-2材料费预算明细表 (22)4.5. 表4-3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 (22)4.6. 表4-4燃料动力费预算明细表 (23)4.7. 表4-5差旅费预算明细表 (23)4.8. 表4-6会议费预算明细表 (23)4.9. 表4-7国际合作与交流预算明细表 (24)4.10. 表4-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预算明细表 (24)4.11. 表4-9劳务费预算明细表 (25)4.12. 表4-10专家咨询费预算明细表 (25)4.13. 表4-11基本建设费预算明细表 (26)4.14. 表4-12其他费用预算明细表 (26)4.15. 表4-13间接费用预算明细表 (26)4.16. 项目(课题)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 (27)1.定义1.1.填报级次的定义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预算填报级次规定为专项、项目、课题、子课题、任务,如下图。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是项目(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和执行所承担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按规定使用和管理重大专项资金;落实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检查和验收;编报重大专项资金决算,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等。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开支明细归集填写参考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开支明细归集填写参考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开支明细归集填写参考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开支范围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具体开支范围如下:(一)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5-专家咨询费-国科发财字[2005]484号

5-专家咨询费-国科发财字[2005]484号

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费(以下简称“计划管理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四部委《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国办发[2002]2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划管理费是指为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科技计划及其经费而支出的费用,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根据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按照财政预算和国库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核定、拨付。

第三条计划管理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核算、规范使用、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由科技部各有关司局组织实施,根据计划管理工作需要,可委托部属事业单位和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具体实施。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计划管理费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和各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预算。

第六条计划管理费预算编制的原则:(一)年度预算,滚动管理的原则。

计划管理费预算应当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并将上一年度结余经费纳入本年度资金来源滚动管理。

(二)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

计划管理费预算应当根据科技计划管理职能和业务工作需要,按照各支出科目的开支标准编制。

第七条计划管理费预算编制的程序:(一)各司局根据计划管理工作任务认真测算,按照计划类别提出需求报条件财务司。

(二)条件财务司汇总计划管理费需求,结合各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情况,提出计划管理费年度预算安排,报经部务会同意后报财政部核批。

(三)条件财务司根据财政部核批的计划管理费预算,提出计划管理费年度预算具体安排方案,报经部务会同意后通知各司局执行。

第八条核定的计划管理费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程序重新报批。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核定后的计划管理费预算,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相关要求办理拨付手续。

计划管理费直接拨付到部机关专门账户,实行统一管理和核算。

第十条条件财务司负责计划管理费的预算管理和审核工作。

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

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

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
注明:(请仔细阅读)
1.人员经费(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劳务费,非凭票报销的直接发放于人员的其他费用等)不能超过总经费的50%
2.不能列支奖励费(奖金)、奖品、通讯费,以及本单位在编教职工的劳务费、加班费等
3.表格单价中除有明确标准外,其他单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价。

4.所有费用具体用途需在备注中写明。

5.原则上不能用于信息化项目。

如确为信息化项目必须报经市经信委评审立项。

6.不能从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下拨经费中,给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工作人员发放劳务费、讲课费、咨询费等任何形式费用。

7.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执行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拨给其他单位,确需购买服务的,必须通过招投标等规范的购买服务程序。

8.委托协会、学会、企业等非教育系统单位实施的,必须通过招投标等规范的购买服务程序。

9.经费必须于当年度执行完毕。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一、设备购置、材料费及租赁费:(参考08政采目录及标准)1、购置设备或材料清单;这里所说的设备或材料,指专用类设备或耗材,不包括通用类设备,如: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录音笔、数码伴侣)、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空调及摄影摄像设备等;购置清单中要写明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内容。

2、采购设备或材料报价单:要求提供3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报价单(须有联系电话、厂家或商家印章),网上询价将网页打印并保存,勿需印章,但也至少询2-3家报价。

如采购设备及材料涉及专利产品、独家生产、独家代理、软件著作权或保密行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3家报价的,须在资料中进行说明,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认定。

如购置成套设备,要提供包含明细设备构成的报价单。

这种情况仅针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的项目,希望各位还是按照要求提供设备或材料的3方报价。

3、设备租赁意向书或报价单;需向外单位租赁设备来完成本项目的,要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报价单(1-2家)。

租赁意向书应包括:租赁设备的数量、名称,租赁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报价单须有租赁单位联系电话和印章。

4、在财政专网上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的“明细项目名称”时,须将所购设备金额、数量以及是否为政府采购等内容填列清楚;项目单位提供的设备购置明细材料清单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品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要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所填购置设备的金额、数量等内容对应、一致;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时,不要仅填写“设备购置”和一个总预算额,一定要写明每项设备的具体名称和相关内容(成套设备可不详写,但在报价单中需有明细)。

5、原则上不允许购置通用类设备,如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确需购置通用类设备的,还应提供购置此类设备的必要性及需求说明和现有通用类设备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校本级)公章。

二、会议费:1、会议费预算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2006〕2005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及京财预〔2007〕303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2、需提供召开会议的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数、地点、会期及会议费预算(附相关的测算依据及询价记录)。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一、设备购置、材料费及租赁费:(参考08政采目录及标准)1、购置设备或材料清单;这里所说的设备或材料,指专用类设备或耗材,不包括通用类设备,如: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录音笔、数码伴侣)、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空调及摄影摄像设备等;购置清单中要写明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内容。

2、采购设备或材料报价单:要求提供3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报价单(须有联系电话、厂家或商家印章),网上询价将网页打印并保存,勿需印章,但也至少询2-3家报价。

如采购设备及材料涉及专利产品、独家生产、独家代理、软件著作权或保密行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3家报价的,须在资料中进行说明,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认定。

如购置成套设备,要提供包含明细设备构成的报价单。

这种情况仅针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的项目,希望各位还是按照要求提供设备或材料的3方报价。

3、设备租赁意向书或报价单;需向外单位租赁设备来完成本项目的,要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报价单(1-2家)。

租赁意向书应包括:租赁设备的数量、名称,租赁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报价单须有租赁单位联系电话和印章。

4、在财政专网上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的“明细项目名称”时,须将所购设备金额、数量以及是否为政府采购等内容填列清楚;项目单位提供的设备购置明细材料清单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品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要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所填购置设备的金额、数量等内容对应、一致;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时,不要仅填写“设备购置”和一个总预算额,一定要写明每项设备的具体名称和相关内容(成套设备可不详写,但在报价单中需有明细)。

5、原则上不允许购置通用类设备,如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确需购置通用类设备的,还应提供购置此类设备的必要性及需求说明和现有通用类设备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校本级)公章。

二、会议费:1、会议费预算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2006〕2005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及京财预〔2007〕303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2、需提供召开会议的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数、地点、会期及会议费预算(附相关的测算依据及询价记录)。

横向课题预算明细表

横向课题预算明细表

总经费
科技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备注:1、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用后的一定比例进行核定: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 过3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2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20%。
2、横向科研项目中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合作与协作费、间接费用总 计经费不超过项目经费的70%。
东华理工大学科研经费预算分配表
项目名称: 经费性质:横向科研
科目名称 一、经费支出 (一)直接费用 1、设备费 (1)购置设备费 (2)试制设备费 2、固定资产使用费 3、修缮改造费 4、材料费 5、测试化验加工费 6、燃料动力费 7、差旅费 8、会议费 9、国际合作交流费 10、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11、专家咨询费(≦10%) 12、劳务费(≦40%) 13、合作与协作费(≦40%) 14、其他费用(≦10%) (二)间接费用 1、管理费 2、绩效支出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一、设备购置、材料费及租赁费:(参考08政采目录及标准)1、购置设备或材料清单;这里所说的设备或材料,指专用类设备或耗材,不包括通用类设备,如: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录音笔、数码伴侣)、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空调及摄影摄像设备等;购置清单中要写明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内容。

2、采购设备或材料报价单:要求提供3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报价单(须有联系电话、厂家或商家印章),网上询价将网页打印并保存,勿需印章,但也至少询2-3家报价。

如采购设备及材料涉及专利产品、独家生产、独家代理、软件著作权或保密行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3家报价的,须在资料中进行说明,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认定。

如购置成套设备,要提供包含明细设备构成的报价单。

这种情况仅针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的项目,希望各位还是按照要求提供设备或材料的3方报价。

3、设备租赁意向书或报价单;需向外单位租赁设备来完成本项目的,要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报价单(1-2家)。

租赁意向书应包括:租赁设备的数量、名称,租赁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报价单须有租赁单位联系电话和印章。

4、在财政专网上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的“明细项目名称”时,须将所购设备金额、数量以及是否为政府采购等内容填列清楚;项目单位提供的设备购置明细材料清单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品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要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所填购置设备的金额、数量等内容对应、一致;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时,不要仅填写“设备购置”和一个总预算额,一定要写明每项设备的具体名称和相关内容(成套设备可不详写,但在报价单中需有明细)。

5、原则上不允许购置通用类设备,如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确需购置通用类设备的,还应提供购置此类设备的必要性及需求说明和现有通用类设备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校本级)公章。

二、会议费:1、会议费预算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2006〕2005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及京财预〔2007〕303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2、需提供召开会议的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数、地点、会期及会议费预算(附相关的测算依据及询价记录)。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管理细则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管理细则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管理细则一、借款1、各单位借款要填写《借款单》。

现金借款只限3种情况①差旅费;②备用金:监测站和环科院限额50000元;其它单位限额5000元③经主管局长批准的应急需要。

其余一律使用支票。

2、现金借款超过20000元的要提前1天提出申请,以便财务中心预备充足的现金或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3、各种借款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除备用金外,借款原则上要在一周内核销。

二、报销1、财务报销日:星期二、星期四。

2、机关车队和各事业单位应指定一名报账员,负责借款和报销业务。

3、原始凭证要求:①真实。

原始凭证要反映业务活动的真实内容。

②合法。

原始凭证一般为有税务检印的正式发票或有财政检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非经营性收据仅限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代收的资料费、培训费或会议费等适用。

③完整。

原始凭证上要注明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写人,接受单位名称,开据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④准确。

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一致,没有涂改、挖补痕迹。

三、有关费用支出的具体规定1、办公费。

购置办公用品发票应注明具体商品名称、单价、数量。

发票未注明的,要另附商品明细表,并由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车辆费。

各单位的车辆实行“单车核定,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奖励”的管理办法。

年初各单位根据车况和任务提出单车预算,由车队队长、办公室主任、各单位领导、财务中心、规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室、主管财务副局长组成评议组,对车辆的各种费用进行核定,制定车辆的全年费用总额。

车辆费用预算执行的总责任人是机关车队队长和各单位领导,机关车队和各单位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驾驶员,并制定奖惩措施。

车辆集中加油、维修和保险的定点单位要经招标确定并报纪检监察室备案。

结算维修费用时,要附车辆维修明细。

3、会议费。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优先在省局安排,并在机关食堂就餐,在局外举办会议的,要事先经主管财务副局长同意。

会议费核销实行预决算制度,并经主管局长审定(附表1:《会议费预算审批表》)。

专家咨询费

专家咨询费

专家咨询费篇(1):专家咨询费编报“专家咨询费”有哪些注意事项?字体显示大中小(1)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计划及项目、课题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专家咨询费标准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专家咨询费篇(2):【重磅】专家咨询费调整标准提高180%有关单位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级科研项目专家咨询活动的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政部2017年9月4日附件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专家咨询费的管理,根据《预算法》以及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等国家有关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咨询费是指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列支的专家咨询费。

第四条本办法的专家是指精通某一领域业务,或对相关科技业务的某一方面有独到见解,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被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认可的其他专业人员。

第五条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统一、合理、规范的咨询专家遴选办法,并在单位内部公开。

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多领域、多学科的咨询专家库。

第六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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