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飞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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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飞单”问题

银行“飞单”,顾名思义是针对银行的工作人员而言的,是指其利用与客户接触的机会、条件,以银行的名义,向客户私售各类非本行的理财产品,从这其中收取各类提成、计价费、手续费的行为。“银行的“飞单”简单说,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卖不属于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佣金提成。对于客户来说,资金失去了银行严格风控的保护就很容易“打水漂”。

2018年2月11日,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中所提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并提到,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也适用该规定。

该意见稿明确表示,从业人员不得销售或推介未经审批的产品,不得代销未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发行的产品,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非法利益,未经监管部门允许不得向社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监管工作秘密信息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承担主体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该意见并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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