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6]15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
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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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工信厅科[2016]152号
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通信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完成了2016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
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技术组织、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集团公司(企业)等主管单位要尽早安排,将文件及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部内相关司局应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质量。
四、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16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17日
——结束——。
绿色工厂趋势及分布情况汇总
绿色工厂趋势及分布情况汇总绿色工厂是绿色制造体系的一部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还包括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绿色工厂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绿色产品是侧重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绿色园区侧重于园区内工厂之间的统筹管理和协同链接,而绿色供应链侧重于供应链节点上企业的协调与协作。
绿色工厂建设的目标是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创建范围是优先在机械、汽车、电子信息、轻工、纺织、食品、医药、造纸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建设途径包括:◆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日前,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公布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入选了共计602家绿色工厂,分布各地区各行业,以下是这602家绿色工厂的分布情况。
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除西藏和特殊地区外,都有企业获批了第四批绿色工厂:第四批各省市绿色工厂分布图从行业分布来看,第四批绿色工厂排在前五名的分别是机械、电子、食品、轻工、建材,除去只入选了1家的船舶外,排在后五名的分别是综合利用、石化、钢铁、造纸、纺织:第四批绿色示范工厂行业分布截止目前,工信部共批准了四批绿色工厂,四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如下:第一批:2017年3月——关于请推荐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2017年9月——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第二批:2017年10月——关于推荐2017年第二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2018年2月——关于公布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第三批:2018年8月——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2018年11月——关于公布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第四批:2019年3月——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2019年9月——关于公布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由下表可见,四批共1402家企业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第一批申报了约260家,评审通过201家,第二批申报了约430家,评审通过208家,第三批申报了约800家,评审通过391家,第四批申报了1035家,评审通过602家。
福华通达、京博农化入榜工信部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
22/860要闻聚焦17市282家农药经营单位。
经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检测,抽取的463个农药产品中,合格产品439个,合格率为94.8%。
不合格产品24个,不合格率为5.2%,其中检出假农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18个,占产品总数的3.9%,占不合格产品的75%。
陕西首家农药实时追溯监管平台启动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农药追溯监管大数据平台正式启动,标志着该区农药监管工作在陕西省率先步入信息化、数据化阶段。
据了解,平台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社交软件等渠道与经营户实现了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第一时间将监管信息、预警处理信息、执法通知、技术信息、产品召回信息等下行数据推送给经营者,变过去的事后静态监管为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管,实现了全区执法监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数据化。
吡唑醚菌酯实现高效负载、可控释放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药化学与应用创新团队农药剂型与分析组创新发现了碳量子点修饰的双壳层介孔二氧化硅,可实现农药吡唑醚菌酯的高效负载、可控释放以及在病原菌体内的可视化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纳米尺度(Nanoscale)》上。
根据有害生物发生规律、危害特点及环境条件,设计可合理调控活性成分释放速率的农药控制释放技术,是目前提高农药利用率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
本研究通过选择性蚀刻、模板去除和高温煅烧,制备了碳量子点修饰的双壳层中空介孔二氧化硅。
双壳层中空结构有利于提高农药的载药量和调控其释放速率,碳量子作为荧光源可克服传统荧光染料在生物体的光漂白局限性,室温下放置6个月,荧光强度无明显减弱。
以此为农药载体,可高效负载杀菌剂吡唑醚菌酯,并对芦笋茎枯病原菌展示出良好的生物活性。
同时,碳量子点修饰也为进行载药体系在生物体内传输的可视化追踪研究提供重要途径。
福华通达、京博农化入榜工信部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257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拟入选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公示。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6.11.16•【文号】财建〔2016〕797号•【施行日期】2016.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制造业绿色升级,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16-2018年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2016-2018年,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重点解决机械、电子、食品、纺织、化工、家电等行业绿色设计能力不强、工艺流程绿色化覆盖度不高、上下游协作不充分等问题,支持企业组成联合体实施覆盖全部工艺流程和供需环节系统集成改造。
通过几年持续推进,建设100个左右绿色设计平台和200个左右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150家左右绿色制造水平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绿色工厂,建立100项左右绿色制造行业标准,形成绿色增长、参与国际竞争和实现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领军力量,带动制造业绿色升级。
支持重点领域及方式将结合中央有关要求和部署适时作出调整。
二、重点任务(一)绿色设计平台建设。
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形成联合体,共同建设绿色设计信息数据库、绿色设计评价工具和平台等,在联合体内实现绿色设计资源共建共享,制定一批绿色设计标准。
以产品绿色设计升级拉动绿色设计和绿色工艺技术一体化提升,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创建一批绿色设计示范线,提高绿色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绿色关键工艺突破。
支持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生产制造单位、中介机构、科研机构等形成联合体,重点聚焦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高附加值特性的关键工艺装备,通过绿色制造关键工艺和装备的创新应用,解决关键工艺流程或工序环节绿色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制定一批绿色关键工艺标准,提升重大装备自主保障能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
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14.03.31
•【文号】工信部科[2014]131号
•【施行日期】2014.03.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
价实验室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科[2014]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部属各单位:
为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促进工业产品实物质量提升,依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10]93号)及《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工信厅科[2010]143号),经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审议,现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58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通过核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应继续加强自身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应进一步加大对通过核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支持力度,为实验室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特此通告。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第三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3月31日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号)
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审核、现场核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八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以及变更、撤销相关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八批).pdf2.变更《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名称的企业名单.pdf 3.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的企业名单.pdf 4.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pdf 5.撤销《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的企业名单.pdf 6.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pdf7.撤销《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的企业名单.pdf 8.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pdf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1月20日附件员:附件2:2重庆重庆协钢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商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批第5号附件4:附件5:1浙江浙江永兴塑料有限公司第一批第12号2东莞市盈丰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批第17号3东莞市源丰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批第18号4广东丰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批第12号5里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第二批第14号附件6:广东襍2021Vol.14.No.2简讯2湖北湖北华亿通橡胶有限公司橡胶粉第四批第7号3揭阳市大力士轮胎科技有限公司轮胎翻新第三批第14号4东莞市贝司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轮胎翻新第四批第9号5四川四川省眉山交通翻胎厂轮胎翻新第二批第9号6青岛裕盛源橡胶有限公司轮胎翻新第三批第11号7青岛铭隆工贸有限公司轮胎翻新第二批第8号附件8:广东青岛。
惠州新添6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台积电供应链论坛聚焦5奈米
惠州新添6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台积电供应链论坛聚
焦5奈米
惠州新添6家国家级绿色工厂
惠州再添6家国家级绿色工厂。
日前从市经信局获悉,在大陆国家工信部办公厅公布的第三批绿色工厂名单中,惠州6家企业榜上有名。
加上前两批入选企业,惠州目前共有11家企业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
此次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是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华显光电技术(惠州)有限公司、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通电脑(惠州)有限公司、惠阳联想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惠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高质量的发展不能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发展,更不能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
目前,惠州正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打造国际影响力逐渐显现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实现高质量发展。
(新闻来源:惠州日报)
全球要闻
台积电供应链论坛聚焦5奈米。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和做好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和做好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3.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和做好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行绿色制造,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就2024年河北省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和《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等有关标准,聚焦传统优势产业绿色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选择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制造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以汽车、航空航天、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纺织服装、建材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为申报重点。
企业申报省级绿色工厂,近三年内应至少接受过一次工业节能诊断。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一)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二)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四)在省级及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主要内容(一)绿色工厂。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4.06.18•【字号】•【施行日期】2024.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园区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采取自评价方式的,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可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1)。
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评价结果基础上遴选推荐,推荐的企业或园区应为省级绿色制造单位。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具体要求(一)绿色工厂应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开展评价,其他行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进行评价。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12.01•【字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国家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暨遴选第三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赣工信节能字〔2020〕94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遴选工作。
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场评价、地市评估确认、专家评审论证、公示等环节,确定了江西省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其中绿色工厂40家、绿色园区9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当地绿色制造名单的监管,及时总结推广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要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尤其是在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薄弱环节持续发力,争取新突破。
要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创建的政策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扶持先进绿色典型,提升绿色水平。
二、列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应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在工信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上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更新),积极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列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和园区,要在每年4月底前通过公开渠道展示宣传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经验做法,积极发挥绿色制造典型示范作用。
三、我厅将继续加强对我省绿色制造名单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复核,对复核中发现不再符合绿色制造示范评价要求的,特别是存在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问题的,将从绿色制造名单中除名并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命名第三批河南省“绿色企业”的决定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命名第三批河南省“绿色企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1.03.10•【字号】豫环文[2011]44号•【施行日期】201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命名第三批河南省“绿色企业”的决定(豫环文〔2011〕44号)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局: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绿色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豫环文〔2010〕271号)要求,全省组织开展了第三批河南省“绿色企业”的创建工作,并对2003年、2005年两批命名的“绿色企业”进行了复查。
经企业申报和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共同推荐,省“绿色企业”创建活动指导委员会严格审查和现场考核验收,决定命名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为第三批河南省“绿色企业”,命名复查合格的郑州天方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河南省“绿色企业”。
希望被命名的企业积极发挥“绿色企业”的示范与带动作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持续开展清洁生产,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同时号召全省工业企业积极学习“绿色企业”的环保先进经验和技术,大力推行节能减排,加大环保工作力度,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第三批河南省“绿色企业”名单2、复查合格的河南省“绿色企业”名单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附件1:第三批河南省“绿色企业”名单(31家)1、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2、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3、开封市西污水处理厂4、开封市东污水处理厂5、河南省前进科技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7、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中平能化集团坑口电厂9、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平高集团有限公司11、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田庄选煤厂12、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13、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14、新乡好运农牧股份有限公司15、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16、孟州市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17、河南天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8、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19、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1、河南中烟漯河卷烟厂22、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23、三门峡湖滨果汁饮品有限责任公司24、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25、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6、信阳市上天梯恒源矿业有限公司27、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28、周口金丝猴食品有限公司29、河南金丹乳酸科技有限公司30、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31、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济源市金马焦化有限公司附件2:复查合格的河南省“绿色企业”名单(30家)1、郑州天方集团有限公司2、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运输部3、河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4、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5、中国南车集团洛阳机床厂6、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7、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8、金星集团安阳啤酒有限公司9、安阳供电公司10、安阳市源首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1、安阳卷烟厂12、河南绿佳牧业有限公司13、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中国铝业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15、河南平原光电有限公司16、焦作市飞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17、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二公司18、河南豫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9、双汇集团20、河南省龙云集团有限公司21、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2、河南省豫源清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3、南阳普光电力有限公司浦山电厂24、睢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5、中央储备粮商丘直属库26、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7、河南维雪啤酒集团有限公司28、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9、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30、驻马店市古城电厂。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国家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国家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正文:----------------------------------------------------------------------------------------------------------------------------------------------------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国家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有关企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2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落实:一、请各镇街经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指导辖区企业、园区做好绿色制造名单的推荐工作。
近年来入围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企业应积极申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示范,获得国家或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应积极申报绿色园区。
二、本批绿色设计产品只能申报“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2018年7月12日更新)”(可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阅)中的47类产品,同类但不同型号的产品应分别申报。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应积极履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在省内外开展的评价项目总计不得超过15项。
四、企业、园区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光盘),统一提交到各自所属园区、镇(街)经信部门进行初审;由园区、镇(街)经信部门在申报材料封面和骑缝加盖公章,以及填写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一并于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下班前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8月21日——结束——。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22•【字号】皖经信节能函〔2018〕1112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8〕1112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2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8〕852号),我委将重点从2018年省级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由我委根据已开展的评审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第三方机构(按要求不超过15家)等因素,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后另行通知。
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培育计划,如当地有特别突出企业完全符合申报要求,各市可再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企业作为候选入库。
二、除绿色工厂外,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不限名额,所有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已申报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申报材料需按照国家最新要求重新编制提供,内容应根据最新时间、情况进行更新,材料编制不符合要求不予推荐),并由各市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
三、请各地按照要求,组织绿色制造名单初审推荐工作,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纸质材料双面印刷,附电子光盘两份),于9月10日前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逾期纳入下一批推荐。
我委将对各市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通知》相关附件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42/n3057545/c6 290977/content.html)下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7〕10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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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工信厅科〔2017〕106号
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我部编制完成了2017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
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技术组织、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集团公司(企业)等主管单位要尽早安排,将文件及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部机关相关司局应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质量。
四、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17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21日
——结束——。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1.23
•【字号】津工信节能〔2018〕39号
•【施行日期】2018.1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
通知
津工信节能〔2018〕39号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341号),我市有9家工厂和1个园区入选。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请登录工信部节能司网站下载。
请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列入绿色制造名单中的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上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并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
理,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报送有关情况。
附件:天津市纳入国家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工厂和园区名单
2018年11月23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3.08.17•【字号】•【施行日期】2023.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地)工信局: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规划》(黑工信节规〔2021〕10号)和《黑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黑工信联发〔2022〕385号),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省级绿色工厂。
结合各地区产业结构特点选择一批绿色制造基础条件好、行业代表性强、能效水平优秀的制造业企业开展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优先支持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对应企业。
参照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黑工信节函〔2023〕461号)有关要求,申报企业所属行业有对应评价标准或指标体系的,务必参照对应行业标准和指标体系开展第三方评价。
申报企业所属行业暂无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的,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
重点用能行业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发改产业〔2023〕723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标杆水平的企业,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企业。
(二)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组织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符合《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2019.7砖瓦界世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2016-2020年)》,加继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根据《工业和〔2016〕586号,以下简称《通知》)并按照《通参照前三批绿色制造名单推组织企业(含央企,下同)、园区等认真抓紧确定本地区第四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2019年4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项目参见附件1-5)报送我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随附电监督和管理,对及时向我部报我部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根据实际情鼓励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水平的行业中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通知》中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
请各地区按照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计划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二)绿色设计产品本批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
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以纸质申报材料为准,为提高评价工作规范性,鼓励利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同步报送相关材料。
(三)绿色园区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请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进行申报(参照《通知》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园区建设工作。
每个地区推荐的绿色园区不超过3个。
(四)绿色供应链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申报范围涵盖汽车、航空航天、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纺织、建材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参照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9〕45号2019.7综合报道C O M 《通知》中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公布日期】2018.11.01
•【文号】工信部联产业函〔2018〕397号
•【施行日期】2018.1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关于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的
通告
工信部联产业函〔2018〕397号为培育制造业全球单项冠军,提升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突破制造业关键领域短板,推动产业整体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促进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央企业推荐,行业协会限定性条件论证、专家组论证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现予公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经济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引导企业专注细分产品领域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附件: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2018年11月1日。
2022年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审结果公示
2022年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审结果
公示
11月7日,河南省工信厅官方网站公示2022年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审结果,评选出省级和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的绿色工厂106家、绿色园区7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1家、绿色设计产品21项,完整名单如下:关于2022年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审结果的公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35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对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复核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2〕177号)工作安排,经企业和园区自主申报、地方工信部门审核推荐,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了评审,评选出省级和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的绿色工厂106家、绿色园区7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1家、绿色设计产品21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请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绿色工厂名单绿色园区名单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绿色设计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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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工信厅节函[2018]257号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8.07.31
【实施日期】2018.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18〕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展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请依据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充分结合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等相关工作,按照《通知》明确的推荐程序,参照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要求,组织企业(含央企,下同)、园区等认真开展申报工作,抓紧确定本地区第三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
请于2018年9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项目汇总表、单项申请材料等,参见附件1-5)报送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随附电子版材料。
逾期报送的,将纳入下一批进行论证。
同时,要切实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及时向我部报送有关情况,我部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
二、相关要求
(一)绿色工厂
优先鼓励各地区在机械、汽车、电子信息、轻工、纺织、食品、医药、造纸等行业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及《通知》中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
请各地区按照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计划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