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证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在发生人身伤亡突发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采取应急行动,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最大程度预防和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作业场所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和施救。

1.4 工作原则

1.4.1 本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1.4.2 事故状态下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响应,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影响,降低损失。

2 组织指挥及其职责

2.1 成立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公司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部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2 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2.2.1 负责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2.2.2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相关情况,负责对上级主管领导指示、批示的督办落实;

2.2.3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突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公司编制应急预案,协调管内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平台建设;

2.2.4 负责督促检查各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2.2.5 指导和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3.1 信息报告

凡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和生产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不论原因、责任及伤亡人员归属,都必须执行立即事故报告制度,由发生事故单位向总公司安全部(铁路电话、071-50257、071-24495,传真:071-24495)报告,并在1小时内形成事故概况(劳安监报-3)上报总公司安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告、谎报或隐瞒不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 先期处置

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防止事故升级扩大后果。

3.3 应急响应

3.3.1 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人身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后,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

3.3.2 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人身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后,会同有关专业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参加事故的指挥救援及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时提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3.3 根据事故救援需要调动救援队伍及设备、器材等。

事故处理结束后,本着“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4 救护和医疗

4.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有条件的地区拨打当地急救中心电话(号码:区号

+120),请求救助;

4.2 为避免受伤人员伤情加重恶化,在未送到医院前应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4.3 无生命危险的受伤人员送到指定医院治疗;

4.4 有生命危险的受伤人员送到就近医院,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待脱离危险后转送指定医院治疗;

4.5 要及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做好受伤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5 培训和演练

5.1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定期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救援技能;

5.2 各级应急领导组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预案的演练,不断总结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6 预案管理

6.1 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6.2 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6.3 本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6.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