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院系学生会考评条例(修改稿)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导读:本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修订)第一条为了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竞争力的人才,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考评内容:以班级创优内容为核心,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实践创新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第三条考评总分及计分方法。
考评总分为综合素质基础分以及加(减)奖(惩)分。
综合素质考评基础分为80分,奖惩分累计计算。
第四条考评时间和程序(一)考评时间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采取本学期评上学期的办法,毕业学年下学期不再考评;毕业学年下学期除对上学期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外,还应进行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总评;每学期初开始考评,考评工作应在开学后4-5周内完成。
(二)考评程序1、系指导班级成立考评小组,由班主任(辅导员)担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担任成员,其中普通学生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由各系指派监督员负责监督整个考评过程。
2、学生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考评表,并附依据材料上交班级。
3、班级考评小组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规定标准进行审核、初评,考评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在全班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上报所在系。
4、系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后,数据正式上报学工处。
第五条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将作为在校本专科学生评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就业推荐等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政治思想素质表现及党团建设(基础分16分)凡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者均可获得此项基础分。
学校学生会部门考核评分细则
学校学生会部门考核评分细则校团委组织部干事绩效考评评分细则一、本管理办法即日起开始实施。
二、介于我部门特殊的工作性质,部门成员考核由部长负责牵头工作。
三、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并根据日常考核分数每月对部员的等级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学期结束根据表现情况颁发聘书。
一、评比办法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年终民意测试和部长评分。
最终分数作50%, 20%, 30%加权;年终民意测试在学期末进行由投票结果决定(每人投两票),每张票折合分数为2分,分数作20%加权;三项相加为最终得分。
一、例会考评制度1.无故旷到一次-52.开会时迟到或早退一次-33.请假超过三次,从第四次开始一次(特殊惜况除外)-14.开会时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悄(玩手机等),发现一次-25.开会时手机铃声响起、聊天-26.不记笔记,思想走神-16.会议负责人+27.早到且积极布置会场(除会议负责人以外)+18.会议上主动发言或主动承担工作+29.能够高效的完成工作,并受到表扬+210.与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未准备-111.在会议上提出有创意的点子+2二、值班考评制度1.无故不到一次-52.值班迟到或早退一次-33.值班请假超过三次,第四次后一次-0.5,以此类推(特殊情况除外)-34.值班时未能保持办公室卫生-25.当天值班时的任务不能有效完成-26.未做好值班记录-27.值班过程中未带工作证,衣着不得体的等有影响社团形象的行为-28.值班态度不好遭同学投诉的视悄节严重情况-3到-59.一月内值班全勤者+3三、活动考评制度1.递交内部管理建议书且被采纳一次+32.提出创新型活动策划或建议一次+33.开展活动无故旷到一次-54.开展活动时迟到或早退一次-35.活动时不听从调配、指挥-36.能够很好的处理突发事件(3‘),紧急事件(3')+67.能出色完成布置的任务(受部长老师的表扬)+5四、日常考核办法1.每人基础分20分,累计计分剩5分时警告,警告后还置若罔闻者劝其退出;2.每月由考评小组成员对各成员该月的表现进行考核,成绩每一个月汇总一次,并公布于众;3.本成绩是优秀成员评比的重要依据;4.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必须向负责人当面或电话请假并说明原因。
学生会考核条例(1)
学生会考核条例
1、学生会干部学期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考勤占总分的30%(30分)部长、副部长评分占10%(10分),周计划、周总结及其他相关资料占10%(10分)其他工作态度、能力、业绩、学习成绩、团结协助能力等项目综合评定占50%(50分)。
学生会干部会议缺勤一次扣10分,迟到一次扣5分、周计划和周总结或其他文件图片资料过期尚无上交扣10分迟交扣5分
2、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分为会议考勤和周计划考勤,学生会干部考勤由部长负责,由教官负责监督(此条在新成员进入部门后生效)。
3、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负责,每月对全体干部综合考核一次,根据需要可增加考核次数,亦可根据需要不定时对部分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骨干会议中或者在全体会议中宣布
4、干部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的提职、降职、去留的重要依据,亦作为干部处分的直接依据。
考核等级优秀的可以优先考虑升职、等级为合格的要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等级为不合格的将酌情作撤职考虑
5、学生会成员对骨干的考核结果不服,可向教官提出正当的书面申诉,由教官负责调查并进行裁定。
学生会考核制度(5篇)
学生会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干事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整体素质,把好学生会干部质量关,真正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____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或做到的按规定扣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干部和干事。
3、具体考核办法:各部长、副部长的各项考核直接由学生会主席团执行;各部干事的各项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长协调执行。
主席团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4、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一学期考核成绩在____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____分以上的为合格,____分的将作降级使用,____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1、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学生科、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委工作计划和个人计划,重点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a.未写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扣____分b.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____分c.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扣____分2、认真参加学生科(团委)、学生会等召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
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____分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____分c.开会时任意喧哗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扣____分d.迟到、早退一次扣____分3、学生会干部触犯校规校纪被处分或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形象的视其情节轻重扣____分4、学生会各部委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____分5、学生会办公室值勤有缺勤或值勤敷衍了事或态度不好的成扣____分6、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____分7、各部每学期结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的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并未交给秘书处存档扣____分8、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先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后放入档案袋的扣____分9、学生会办公室卫生值勤人员一项(扫地、拖地、擦桌椅、倒垃圾)未做的或各部在学生会办公室开会结束后没有做好清理工作的扣____分10、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扣____分三、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1、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加____分2、团委、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完成的,主动参加布置整理会场、赛场的加____分3、本部工作开展有声有色的加____分4、向上级提合理建议和意见且被采纳的每次加____分5、敢于同学校不良行为作斗争的每次加____分6、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____分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学生会考核制度(2)是指为了规范学生会组织运作和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一套考核评价机制。
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Microsoft Word 文档
这是2009年9月20日上午,我代表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四届学生委员会在第25次学代会上所做的工作报告。
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全国一流学生会而努力奋斗——在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9年9月20日)陈英波各位代表、同学们: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学生会组织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次会议。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2004年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我校学生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明确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五届学生委员会,修改《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团结和带领全校同学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全体同学的切实需要,忠实服务广大同学成才成长,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推动我校学生会组织跨越式发展和把我校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现在,我代表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四届学生委员会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研究生代表和社团会员代表提出宝贵意见。
开拓奋进的五年振奋人心的成绩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以来的五年,是我校学生会组织拼搏进取,开拓创新的五年,是我校学生会组织不断适应广大同学成才成长需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的五年,是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学生干部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的五年。
五年来,学生会在校党委和省学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悉心指导和学校各职能部门、各院系的大力支持下,紧密团结全校同学,围绕全体同学的发展需要,以服务全体同学成才成长和建设全国一流学生会为目标,以培养学生会优秀人才为主线,通过积极开展“引领”、“维权”、“服务”、“沟通”、“繁荣校园文化”、“加强自身建设”六大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学生会的自身能力,不断维护和发展好广大同学的利益,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显著的成绩。
一、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文明道德规范五年来,学生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同学的头脑,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大学学生会量化考核标准(制度)
大学学生会量化考核标准(制度)
为提高学生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增加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并实现学生会评优制度透明化,现制定学生会考核制度如下:
一、自本学期起实行,对所有学生会干事、部长实行量化考核标准作为最终各项评定的有效依据之一。
二、部长考核由对应分管主席负责,部门干事由办公室委派负责会议记录干事协助该部门部长一同记录。
三、量化考核采用计分制,所有成员在学期初有50分基础分,根据一学期内表现进行加减分计算,期末进行核算得分。
第二学期重置初始分数,重新考核,得出第二学期分数,最终得分由两学期分数共同决定。
四、部长、干事分数变化进行公开,将分数表挂在办公室;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各自负责部门部长及干事分数变化,干事分数变化由办公室部长每周汇总向主席团汇报。
五、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聘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即分数低于60分将免去其职务。
考核成绩优秀者将由团委和主席团裁定予以适当奖励。
六、每学期末由办公室负责将个人分数变化及原因制作表格,发往各个部长、干事个人。
七、严格规范退部问题,干事退部需要向部长及主席团提交退部申请书,明确阐述退部原因经批准方可退部,部长将在部门内部会议上予以公布。
退部后,若之前保管整理部门资料文件,应主动上交部门相关资料,以便工作的接替。
八、优秀干事的产生由分数排名和部长根据平时表现决定,各占比50%o
九、详细量化标准见附表。
(得分可视情况酌情加减)。
华中师范大学院系学生会考评条例(修改稿)
积极同校会进行交流,就校会工作开展提出建议和意见。鼓励
和校会各部门进行交流合作。
每学期末,校会各部门根据院系部长工作完成及表现情况,组
与校会沟通交流( 4)
织召开评定会,由各院系部长评定“最佳部长”
3 名。每位获
评部长所在院系得 1 分。
满分 4 分
根据内容及完成认真度,由
每月定时上交院系工作简报,反映院系工作开展状况,取得的
符合三项标准为 A( 4 分) 符合两项标准为 B( 3 分) 其余为 C( 2 分)
以“低碳·规范·美观·统一”为前提,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 宣传渠道对学生会各项工作及成果进行宣传,并力求创新,扩 大学生会影响力。 满分 5 分
,切
在充分发挥本院系宣传特 色同时要遵守《规范宣传细 则》。对于违规操作将予以 扣分。(详见扣分项目,见 附件一)
分 由秘书处收 集,大型活 动组委会评 分
由秘书处负 责收集,主 席团及指导 老师审核完 成分
由活动组织 部门提供数 据,秘书处 负责收集整
理。
其他奖励
三等奖 0.5 分 优秀奖 0.2 分 华大特殊贡献奖 2 分 校会之星 0.1 分 / 人 大型晚会及活动选送节目
1 分/ 个
情况,将给予 2 分/ 次。 3. 按照细则 1 中标准进行
2 分;超出宣传期的项目,一项扣 1 分;未在规定宣传区域宣传的项目,一项扣 1 分。
备案表
活动名称 (含院系、时间、地点)
宣传品项目
横幅 喷绘 写真(海报) 展板 气模 其他
数 价格 量
展出时间 (例: 2011/4/13 —2011/4/18 )
展出位置 负责人及联
(详细)
系方式
Ps :凡是在校园公共空间展出的其他项目都列在其他项目下。建议宣传时有机结合各种宣传方式的特点,有节奏地 宣传。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最新版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最新版)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的全校学生群众组织。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接受来自其他各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全校同学的成才成长服务,培养和造就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一)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积极开展和组织全校同学开展学习、科研、文体、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繁荣校园文化。
(三)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全校同学服务。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合作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六)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三) 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华中师范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权推荐候选人或自荐承担本会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有权要求罢免本会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优秀学生会评分细则
附件1 优秀学生会评分细则基本要求(100分)加分项扣分项一、班子及制度建设(20分)学生会组织机构健全,定期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班子团结,干部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较高;工作勇于创新,踏实有效;积极向校学生会、校区学生会推荐和输送优秀学生干部;能认真学习、切实贯彻学生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完善、有效的管理条例和制度,能坚持制度,积极开展好各项工作。
严格遵守学生会纪律。
部门体系完善,设置合理;工作中有创新举措,能结合部门特点和性质主动积极开展各项学生活动;认真执行和贯彻校、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1、校学生会、校区学生会学生干部任职加分:主席团:考核分×3%;部长:考核分×2%;委员:考核分×1%。
2、积极向校学生会、校区学生会输送学生干部,每任满一届一人给所在学院加1分。
3、定期召开换届选举大会,会前有报告,会后有总结及干部任职情况报备加1分。
4、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条例齐备加1分(需提供书面材料)。
5、主动加强校院联系,并定期向校学生会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加1分。
6、对校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建议(书面形式,团总支盖章)并被采纳的,视情况及贡献大小给予每次0.5-1分的加分。
1、校学生会、校区学生会学生干部中由学院推荐未任满一届被免职者,每人(次)扣所在学院0.5分。
2、无完整的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条例的扣1分(以不能提供书面材料为准)。
3、违规开展学生活动的每项(次)扣1分。
4、无故不参加相关会议的,每人(次)扣0.5分;请假超过三次(含三次)的每人扣0.5分。
5、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校学生会所布置的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
二、思想道德教育(10分)学生会能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努力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作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分析问题、明辨是非的能力,把思想工作落实到日常各项工作中去。
1、校、院学生会成员有好人好事等受到校(市)表彰者每人加0.5分,省级以上加1分。
学生会量化考核规章制度
学生会量化考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学生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并落实学生会量化考核规章制度,旨在科学评价学生会工作成效,促进学生会建设和运行,提升学生会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二条学生会量化考核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学生会,包括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班级学生会等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会组织建设、学生会活动开展、学生会服务意识、学生会成员素质等方面。
第四条学生会量化考核将根据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结合学生会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以此评价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学生会量化考核的评分将作为学生会获得奖励和资金支持的依据,也将作为学生会干部继续任职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学生会量化考核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由学生会负责人和督导组织共同制定,经学生会全体成员通过后执行。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建设考核第七条学生会组织建设考核主要评价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是否健全和有效。
第八条学生会组织建设考核包括学生会领导班子组成情况、各职能部门设置情况、工作分工协调情况等方面。
第九条学生会组织建设考核的指标包括组织结构是否合理、人员配置是否充足、工作机制是否灵活等项目。
第十条学生会组织建设考核结果将影响学生会的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对完善学生会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十一条学生会组织建设考核由学生会负责人牵头,邀请其他学生会成员和指导老师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分。
第十二条学生会组织建设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评分结果公布并作为评估学生会建设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三章学生会活动开展考核第十三条学生会活动开展考核主要评价学生会开展的各类活动的数量、质量和影响力。
第十四条学生会活动开展考核包括学生会传统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等方面。
第十五条学生会活动开展考核的指标包括活动策划组织是否到位、活动执行效果是否良好、活动效益和社会反响情况等项目。
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开展考核结果将影响学生会的宣传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对提升学生会工作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评优评先考核标准
附件二: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评优暨博雅和树人奖学金综合考评方案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根据华中师范大学评优评先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第一条本方案是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各项评优、毕业鉴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
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院将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对本次评优评先的评选原则是自愿申请、奖励优秀、科学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本方案采取量化的方式,由学习考评成绩(A),道德与身体素质(B)以及民意测评分(C)三部分组成,综合分P=A+B+C。
第五条本方案是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评选各类先进的直接依据。
三好学生(获奖学金)的人选和获得奖学金的等次,根据评审总成绩排名产生。
第六条三好学生推选名额按照比例分配到各年级各小班,由各班评优评先小组进行评选;积极分子由学生自愿申请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标准选出最终人选。
各等次获奖学金的名额、奖学金数额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学年内专业课、公共必修、任选课成绩有不及格、严重违纪(考试作弊)的同学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
第八条所有加分项为该学年内所获得的荣誉,日期为本学年九月一日到第二年的八月三十一日。
第九条本方案旨在选择以专业素质为核心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考核综合能力,不做单方面的侧重。
第十条本方案由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制订,其他类型的社会奖学金评审参照本考评执行,解释权归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二、细则一.评选时间:每年的九月份中下旬二.评选原则:科学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申请、奖励优秀。
三.评选标准:P=A+B+C,按P分排名决定最终名单。
A:学生年终的平均学分绩(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B:道德与身体素质考评C:民意测评分A.学生年终的平均学分绩(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1、本学年内包括上下学期的平均学分绩,即年终平均学分绩。
学生会干部考评规定(全文)
学生会干部考评规定(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2、工作能力及效率3、制造性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5、团结情况6、纪律性7、学习成绩(二)、考核途径: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治理档案。
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一.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共30分)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
(8分)2.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
(8分)3.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
(4分)4.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
(5分)5.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
(5分)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1.处理问题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于组织协调以提高办事效率;在使用干部上有吸引力,调动积极性迅速,善于推举人才;所负责工作成绩显著。
(15—20分)2.处理问题需组织交待、催办、效率一般;能根据个人特点安排工作,推举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较快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所负责校级、班级工作成绩一般。
(9—14分)3.工作效率低,需催办几次才能完成,影响工作进度;在组织和推举人才方面不见成绩;所负工作成绩较差。
(0—8分)三.制造性(10分)1.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本部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较成熟的工作建议,在工作中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开展工作,工作当机立断,果断利索,有较强的果断性和决策能力。
(8—10分)2.基本满足于工作现状,但有时有合理的改进意见,能对一般问题作出决断。
(4—7分)3.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办事拖拉,不果断。
学生会工作评议细则模版
学生会工作评议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工作评议,提高学生会绩效,进一步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会工作评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全体学生代表的评议,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体学生代表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评议。
第二章评议程序第四条学生会工作评议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并根据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安排评议时间。
第五条学生会工作评议应当事先公告,至少提前一个星期告知全体学生代表,并提供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
第六条学生会工作评议应当采用匿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全体学生代表有权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评价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学生会工作评议的结果应当公示,并进行合理分类、汇总和分析。
第三章评议内容第八条学生会工作评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二)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三)学生会的工作成绩和突出贡献;(四)学生会的工作不足和不足之处;(五)学生会的绩效评估和问题解决;(六)学生会的工作整体效果评价;(七)其他与学生会工作相关的内容。
第四章评议标准第九条学生会工作评议的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生会的工作是否符合学校和学生会章程的要求;(二)学生会的工作是否取得了预期的结果;(三)学生会的工作是否具有创新性和持续性;(四)学生会的工作是否能够有效地解决学生关心的问题;(五)学生会的工作是否体现了全体学生代表的意愿。
第五章评议结果第十条学生会工作评议结果应当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统计和汇总,并形成评议报告。
第十一条评议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会工作的总体评价和得分;(二)学生会工作的优点和亮点;(三)学生会工作的不足和改进方向;(四)学生会工作的奖惩和表彰情况;(五)学生会工作的进一步改进计划。
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评议报告应当由学生会主席团进行反馈,并向全体学生代表公示。
第十三条评议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对学生会的工作产生指导和推动作用,并作为将来评议的参考依据。
华师行字2009535号
华中师范大学文件华师行字…2009‟535号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各院(系):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校学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激发广大政工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学校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华中师范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行学字…2006‟74号)。
经过认真研讨论证,现正式颁布《华中师范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本指标体系从本年度—1 —— 2 —开始实施,特此通知。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2009年11月18日印发主题词:学生工作 评估 体系 华中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共印5份)录入:黄河 校对:邵莉莉附件:华中师范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简要说明1、评估对象:评估年度内华中师范大学各院(系)学生工作;2、体系结构:评估体系由一、二级指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式所构成,其中一级指标5个(含“浮动指标”),二级指标18个;3、评估方式:主要采用集中评估和部门评估两个层面,具体包括查阅材料、听取汇报、满意度评估、参阅相关职能部门排名综合评定等方式;4、基础数据来源:(1)院(系)上报数据,(2)院(系)建档资料,(3)职能部门记载数据,(4)学生满意度测评数据;5、评估结果:按A、B、C等级计分办法的指标项目, 分别以该项评估内容满分的100%、85%、70%计分;按各职能部门综合排名计分的指标项目,以该项评估内容满分为基准进行等级计分(具体等级由各职能部门决定);基准分为100分,另加一项浮动指标,分为加分和减分项目。
— 3 ——4 —— 5 ——6 ——7 —。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2015年5月5日修订版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自治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高校改革发展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共青团十七大和全国学联二十五大精神,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相关要求,进一步响应中华全国学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认真分析、全面调研,制定《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
一、改革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高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梦”构筑思想基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个全面、四进四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具体工作。
二、改革总目标(一)以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紧密围绕学校发展建设大局,进一步引导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创建良好校园生活和学习氛围。
(三)进一步深化维权机制,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沟通党政部门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四级联动体系建设,加强学院与校会联系,搭建校院学生会共同合作的活动平台,充分调动学院学生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基层年级学生会、班委会开展面向全校的学生活动。
(五)打造学生会扁平化管理模式,精简、调整学生会机构设臵,培养学生会成员专业化素质,加强内部沟通,提高办事效率。
三、改革基本思路(一)全面铺开、强化重点、回归本职。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继续紧密围绕“引领”、“维权”、“沟通”、“服务”、“繁荣校园文化”、“加强自身建设”六大板块开展工作。
强化学生会的本职工作,重点突破“引领”、“维权”、“加强自身建设”板块建设,创新“沟通”、“服务”渠道和机制,保持“繁荣校园文化”特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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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院系学生会考评条例(修改稿)
维权服务20分满意度测评
10分
学生满意度测评采取进寝室随机调查的形式,在每学期期末进
行考察,主要测评院系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同学中的影响力,
其成果是否普遍覆盖了院系同学。
其中满意度达到:
80%以上为A级,10分
70%以上为B级,9分
50%以上为C级,8分
50%以下为D级,7分
由秘书处组
织调查,校
会主席团负
责监督。
维权工作
10分
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
同学的正当权益。
定时上交院系维权公告(每学期3份)。
得分分为基础分和完成分,其中基础分满分为5分。
根据每次维权公告完成的
情况以及内容的实际性进
行核实。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2分完成分。
完成分满分为5分
由权益处负
责收集维
权公告及
其核实工
作。
由主席
团予以审
核及评定。
维权行动取得成果,切实维护了同学们的权益,受到同学们普
遍好评。
效果显著者可以获得额外加分。
对院系在维权服务方
面进行了突出贡献。
将进行相应加分。
每次不多于2分。
额外加分的上限是
维权服务板块总
分不得多于20分。
精品活动15分活动现场评分
(10分)
1、切合“两节”主题,对同学们有正确引导作用(2分)
2、活动内容体现本院系的特色,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2分)
3、现场组织情况良好,调度情况良好,活动开展有序进行(3
分)
4、活动参与度高,同学普遍反映较好,现场氛围良好。
(3分)
由评分团现
场打分
材料上报
(5分)
各院系在开展完精品活动之后,应及时上交相关材料,主要包
括以下几类:
1、文字材料:活动策划,活动总结(2分)
2、宣传材料:包括相应的图片,视频,新闻资料(提供链接
由校会秘书
处负责收
集,考评委
员会负责打
由院系整理并于期
末上交。
三等奖0.5分优秀奖0.2分
情况,将给予2分/次。
3.按照细则1中标准进行
计分排名,其中:
1-5名:A级10分
6-10名:B级9分
11-15名:C级8分
16-21名:D级7分
其他奖励华大特殊贡献奖2分
校会之星0.1分/ 人
大型晚会及活动选送节目1分/ 个
扣分项1.本院学生被校会开除1人/ 0.5分。
2.违反《规范宣传细则》,将予以相应扣分,具体见附件一。
3.出席重大会议(全委会,部门会议,交流会等)原则上每年只有3次请假机会,
需直接向校会主席请假,且安排他人代为出席会议。
没有请假,找人代开的,每
次扣0.2分。
无辜缺席的,每次扣0.3分。
4.资料务必要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逾期未交者每次扣1分。
拒不提交者每次扣2分。
由秘书处收
集,主席团
审核。
附件一:《规范宣传细则》
1、院系学生会要加强对学生活动的横幅、海报、喷绘等宣传广告的管理,一般性活动不得张挂横幅。
2、宣传广告的印制内容审核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院系学生会加强内容审核。
3、院系活动使用宣传品(横幅,喷绘等)须提前3天向校学生会宣传部备案(见表)。
4、宣传广告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悬挂和张贴,严禁在任何建筑物外立面上张贴。
5、校园横幅悬挂及喷绘、海报张贴的周期原则上为5天,期满后由主办单位及时主动撤除。
6、院系活动如邀请校会主要学生干部,短信邀请或发电子邀请函即可。
7、要加强对刊物的管理,控制刊物种类,限制刊物发放范围。
8、在规定区域内宣传。
见宣传区域示意图(附件三)。
9、校学生会宣传部将不定期地在主席团授权下对院系学生会宣传活动进行突击检查。
未备案的项目,一项扣
2分;超出宣传期的项目,一项扣1分;未在规定宣传区域宣传的项目,一项扣1分。
备案表
宣传。
附件二:新闻计分表
媒体类别媒体名称新闻标题新闻链接单项数量单项分值总分计分国家级媒体
省级媒体
市级媒体
校内媒体华师主页华大青年师大在线华大桂声
注:1、总分为单项分值之和。
本项满分为5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分。
减分项,在“计分”项基础上进行减分。
2、本表统计院系新闻,年级班级活动等不计。
附件三:宣传区域示意图
附件四:本学期计入加分的校级比赛列表
(略)
奖励机制
对于在年度评比中取得优异成果的院系学生会将予以“红旗学生会”称号,并进行表彰。
另外在单项取得突出成就的院系学生会也将获得相应的奖励,主要有“创新型学生会”,“服务型学生会”,“引领型学生会”等奖项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