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大型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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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大型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
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为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优创业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造就一支梯队合理、能力卓越的人才队伍,推动××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要求。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以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动力,以选拔培养急需适用人才和强化人才激励为重点,紧紧抓住选拔、培养、激励、用好人才四个环节,全面提升各类人才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发挥其潜力,为集团公司做大做强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二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通过3—5年的努力,力争形成适应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层级结构分明、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结构配套的党政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各类实用人才队伍;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集团公司特点的人才选拔、培养、任用、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条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人才领导小组)。集团公司董事长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党委工作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人才工作办公室,与人力资源部门合署办公。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集团公司人才选拔、培养、激励方面的重大政策;
2.研究制订集团公司人才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
3.研究确定集团公司人才人选;
4.研究、会办属于集团公司层面管理的人才激励等人才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就人才选拔、培养、激励、使用、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适用于权属单位,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人才选拔培养
第五条人才选拔培养范围。人才选拔培养的范围包括权属单位和集体企业在职员工,以及在职员工在外上学或已经工作的子女、从外部招聘或引进的人员。
第六条人才选拔培养方向。人才选拔培养依据集团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推进等情况确定。人才选拔培养方向,由人才领导小组根据新建项目需要、生产经营需求、核心岗位人员供求等情况确定,并适时公布。
第七条人才选拔培养规划。人才领导小组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情况,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每三年编制公布一次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划,明确所需人才的专业、领域、层次、数量等。2009—2011年计划选拔培养以下专门人才(根据企业需求编制)。各类实用人才主要选拔生产
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包括技师),在集团公司工作满一年且业绩考核达到一般以上水平,可直接进入后备层次。
(三)入围层次人才选拔条件
进入入围层次的人才,一般应具有3年及以上期限在集团公司的工作经验且工作业绩考核一贯良好;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别术职称人员(包括高级技师),在集团公司工作满一年可直接进入入围层次。进入入围层次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任职资格。
(四)入选层次人才选拔条件
入选层次人才的选拔,除达到基本的政治条件外,按照“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总原则,以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业绩评定为主的方法实施。集团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人才资源市场稀缺等情况,每隔2年公布一次入选人才选拔条件和标准,主要选拔专业技术骨干、管理骨干、生产骨干。其中对技术骨干主要根据其执行技术规程、解决技术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确定;对管理岗位人员主要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工作创新情况、业务能力情况确定;对生产岗位人员,依据技能掌握使用、为企业贡献等情况确定。
进入该层次的人才,除具备入围层次的人才选拔条件外,必须是领导认可、群众公认、为企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同时要具
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业绩考核达到过优秀;
2.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3. 近5年内被集团公司表彰奖励过;
4.近5年内被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奖励过。
第九条在集团公司重大项目建设上取得突出业绩的、或者在组织富余员工自主创业,为企业减轻负担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制,可按程序破格选拔为入选人才。
第十条入选人才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最高等级为一级,按等级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
第十一条人才选拔方式与程序。
1.选拔渠道:人才选拔分内部选拔和外聘人才。内部选拔将通过公开招募、主管推荐和查询档案等方式进行;外聘人才通过企业内员工推荐介绍、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到大中专院校现场招聘、委托代理招聘等方式进行。
2.选拔方式:人才选拔由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可将自荐材料直接报人才工作办公室。
3.凡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才选拔储备层次条件的人员,填写和申报《集团公司人才选拔培养申报表》,并在《申报表》如实准确反映本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岗位要求、政治经济待遇要求、就业意向、培训要求、职务晋升意向等情况。经所在单位初步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人才工作办公室。没有主管单位的,可直接向人才办公室申报。
4.集团公司人才工作办公室将根据个人《申报表》和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核实后对照人才选拔的分类标准,确定储备人才、
后备人才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入围人才名单。
5.人才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工作办公室提出的入围人才名单,研究确定入选层次人才建议名单,并由人才工作办公室将名单在一定的场合公示7日。在7日内没有疑义的,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一定的方式予以公布明确。入选人才在入选后的两年期内享受相应的人才奖励政策。两年期满,重新参加评定,评定上的继续享受人才奖励政策,落选的不再享受。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
(一)人才培养突出能力培养。对党政管理人才重点培养政治理论素养、决策指挥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对经营管理人才重点培养在某一专门领域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对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在某一专门领域的科研攻关能力、技术掌握和运用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对各类实用人才重点培养在相关工作岗位上的技能、工艺革新、解决生产实践中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集团公司和权属单位对不同层次的人才,按照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工作需要、个人成长需要和注重在实践中培养人才的原则,采取以下不同的培养方式。
1.组织多形式、多层次继续教育。
(1)开展在职继续教育。每年选送技术人员到对口院校或有业务关联的大型企业培训深造;以集团公司党校为内部人才培训基地,外聘专家对不同层次的人才进行专题培训;对少数优秀人才选送到国外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在实践中给机会、压胆子,放到重要的技术岗位上,让他们担任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点工程或关键技术岗位的领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