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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标准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标准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标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一、履历材料:主要是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包括:1.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学生履历表》放1类,《学生登记表》放4类);2.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3.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和登记表;4.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自传材料:主要是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包括:1.自传;2.带有自传的履历表或简历表;3.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三、鉴定、考核材料:主要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包括:1.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2.毕业、结业、出国(境)、调动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3.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4.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5.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四、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的材料(一)学历学位材料: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表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第一类履历材料应归档材料:1、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工作人员、老师、医务人员、职工、学员、学生(初、高中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军人等登记表;2、属简历表性质的各种登记表;3、更改姓名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二类自传材料应归档材料:1、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2、干部革命历史活动简历材料;3、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4、有关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应归档材料:3-1鉴定3-2考察3-3考核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2、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3、作为干部调动依据及平时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形成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4、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6、干部、职工、学生毕业生、学员、军人等各种鉴定材料(包括工作、劳动的鉴定材料);7、党团员鉴定表;8、本人历次所写的属鉴定性质的材料;9、后备干部登记表;10、参加公务员考试登记表;11、干部任职后公示期间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应归档材料:1、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单)、记分册(初中、高中、技校、干部速成中学、干部业余补习学校等),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2、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小结材料;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4、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如获奖或全国报刊发表的)等目录(该材料应由有关部门配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分别摘录,并说明原件出处和形成日期,加盖组织公章后,才能归入本类);5、由组织上调查形成的纯属学历、技术专长、业务能力和贡献等内容的各种专业人员“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6、认定干部文化程度呈报(审批)表。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 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 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 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 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 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 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 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 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 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排序说明一览表资料

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排序说明一览表资料
入团材料在入党材料前;入团志愿书在其他入团材料前;入党志愿书在其他入党材料前;其余材料按时间依次排在入团或入党材料后。
类序号按6-1、6-2、6-3等,页码按1、2、3等编写。
类序号写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页码写在每页材料的右下角。
七、奖励材料
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由远到近排列。
类序号按4-1-1、4-1-2写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页码写在每页材料的右下角。需用复制件归档的,须在复制件上注明材料出处、复制时间,审核人(复制人)要签名,并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下同)。
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由远到近排列。
类序号按2-1、2-2、2-3等,页码按1、2、3等编写。
三、鉴定、考核材料
年度考核登记表;除归入四类、六类、九类以外的考察(鉴定)材料、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材料。
4-2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职(执)业(任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执)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类序号按4-2-1、4-2-2、4-2-3等,页码按1、2、3等编写。
4-3科研学术材料:当选为中科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单位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标准

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标准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一、履历材料:主要是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包括:1.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学生履历表》放1类,《学生登记表》放4类);2.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3.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和登记表;4.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自传材料:主要是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包括:1.自传;2.带有自传的履历表或简历表;3.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4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三、鉴定、考核材料:主要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包括:1.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2.毕业、结业、出国(境)、调动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3.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4.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5.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四、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的材料(一)学历学位材料: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排序及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排序及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分类参考正本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材料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第五类政审材料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第一类履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简历表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

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等;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但材料排序时,将近期《干部履历表》放在首位,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1、自传、干部自传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3〉党员鉴定(1970年整党建党阶段的"党员鉴定表"和非党干部的"干部鉴定表"不存档)、团员鉴定〈4〉毕业鉴定、结业鉴定(以此认定学历的放第四类)〈5〉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定〈6〉出国鉴定〈7〉社教工作人员鉴定表〈8〉专业人员工作鉴定意见〈9〉思想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劳动思想小结后面附有自我鉴定、小组意见、支部意见、组织鉴定的,如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等〈10〉后备干部登记表(职务提拔后放入三类,没有提拔的不存入本人档案)〈11〉年度考核表、领导干部年终总结报告表〈12〉学生品德鉴定表(有成绩)以鉴定为主〈13〉挂职干部鉴定表〈14〉专家情况鉴定表〈15〉学生社会实践表(有鉴定意见)〈16〉离任审计材料(有鉴定意见)2、考核、考察材料〈1〉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2〉干部考核登记表〈3〉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上审定盖章,草稿不归档;2、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缺点不归档,班组、科室搞的月考核材料不归档;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本正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如下:料分类履历材料第一类自传第二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三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第四类政审材料第五类加入党团材料第六类奖励材料第七类处分材料第八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第九类记表材料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第十类履历材料第一类等基本情况的经历记载干部个人归入本类的材料是(一)表格材料:表、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1表记表、简历表、履历、党员干部登2表记、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3、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4行表记表、简历政工作人员登化、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5充表补材料、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6更改姓名的材料、申请7明:材料说(二)本类定等其他、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1类、第归入第一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二类质的归传三类或其他类。

带有自性、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2鉴别归一、,分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等;二、三、五类做时录记目,要及顺、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序登3记表》登应任免登记在《职务变动职务变单好干部工作位化(上)的登记工作。

2.第二类自传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自传、干部自传1、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2(二)本类材料说明:、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1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2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正式出记表、组织人员登、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1情况材料现鉴定性的干部表具的定鉴定、个人鉴()自我1定()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2定表员鉴党年在整党建党阶段的员鉴()党定(”3“1970定、团员鉴定表不存档)鉴和非党干部的干部”“)的放第四类定(以此认定学历)(毕业鉴定、结业鉴4定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5定)出国鉴(6定表)社教工作人(员鉴73.见定意员工作鉴()专业人8后面附有结总结、工作小结、劳动思想小()思想工作9定的,如一九五一见、支部意见、组织鉴鉴定、小组意自我告等年、一九五二年思想工作总结报,没有提拔的类职务提拔后放入三备干登记表(()后10不存入本人档案)告表干部年终总结报()年度考核表、领导11主定为定表(有成绩)以鉴()学生品德鉴12定表干部鉴()挂职13定表鉴)(专家情况14)见践表(有鉴定意()学生社会实15)见鉴定意()离任审计材料(有16、考核、考察材料2合材料依据的正式考察综为干部任免、调动()作1表)干部考核登记(2合材料的综()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3明:说(二)本类材料定盖章,草稿审、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上1档;归不组、科室搞档,班归的优缺点不、从本人档案中摘录2档;归的月考核材料不顺序排列。

干部人事档案分几类

干部人事档案分几类
(四)整理档案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整理工作中,集中了大量的档案材料,只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才能保证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要求参加整理档案的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1、在整理档案时,严禁吸烟,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要挑选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好的党员干部,并具有一定的干部人事工作业务知识,文字书写工整的人员参加。
抽调人员的数量可根据整理档案数量的多少来定。
整理人员确定后,在整理前,要对他们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要学习文件、熟悉业务、掌握有关的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要求和整理工作的各道工序、步骤以及实际操作技术。
第四类 学历 学位 成绩 培训 专业性材料1、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高校招生(报考)登记表;2、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3、毕业登记表;4、学历、学位、学绩、培训材料;5、选派留学生审查登记表;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聘任表;7、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8、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目录。
第八类 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1、所犯错误结论、处分决定、甄别、复查报告;2、本人的检查、交代材料;对处分决定的意见;3、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4、通报批评材料;5、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等材料。
第九类 工资级别待遇等材料1、工资级别登记表、调资审批表;2、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3、干部任免审批表;4、公务员资格审批表、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5、学生毕业分配表、报到通知书;6、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7、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工青妇等群团代表大会、民主党派代表大会登记表。
(一)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类型1、新建档案的整理。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

第二类、自传、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材料
• 是指干部本人自传性质材料。其中包括: • (1)干部本人在各个时期所写的自传; • (2)其他由本人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 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审计材料
• 指干部工作、学习、劳动以及工作调动等,由 干部本人或组织写的主要鉴定材料和组织上做 出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情况的正式考核、 考察材料及民主评议综合材料。其中包括: • (1)个人鉴定; • (2)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 鉴定材料; • (3)毕业、结业、出国、出境、调动、疗养、 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 • (4)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干部表现情况材 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
• 主要指有关政治、历史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情况 的材料。其中包括: • (1)有关干部本人历史重要关节问题的审查材 料; • (2)更改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 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 (3)干部审查和干部基本情况更改形成的材料; • (4)带有组织上政治历史审查意见的登记表、调 查表、审批表; • (5)有关政治历史情况的个人交待材料和复议审 查材料;
3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各种称号的登记表事迹材料通报表扬嘉奖和申请授予勋章奖章报告一次性领取的高级专家享受特殊津贴第八类处分材料1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个人违纪违法案件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 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 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自 鉴 学 • 传 定 历 、 、 、 报 • 履 考 职 奖 处 其
• • • • •
• • • • 第二小类:任免材料 1、职务变动登记表; 2、职员首次套定审批表,职员晋升职级审批表; 3、录用、招聘、选举、提拔、转干等登记表、审批表; 4、干部任免、离休、辞职、退职等审批表; 5、军衔(警衔)晋升、评级登记表、审批表、评定军 衔鉴定及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 6、兵役(入伍)登记表,入伍、退伍审批表; 7、组织员、纪委委员、党支委员、武装部干部、援藏 人员、当选各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材料; 8、后备干部登记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 9、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作者: ————————————————————————————————日期: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正本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第五类政审材料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第一类履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简历表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

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一、二、三、五类等;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1、自传、干部自传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3)党员鉴定(1970年在整党建党阶段的“党员鉴定表”和非党干部的“干部鉴定表”不存档)、团员鉴定(4)毕业鉴定、结业鉴定(以此认定学历的放第四类)(5)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定(6)出国鉴定(7)社教工作人员鉴定表(8)专业人员工作鉴定意见(9)思想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劳动思想小结后面附有自我鉴定、小组意见、支部意见、组织鉴定的,如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等(10)后备干登记表(职务提拔后放入三类,没有提拔的不存入本人档案)(11)年度考核表、领导干部年终总结报告表(12)学生品德鉴定表(有成绩)以鉴定为主(13)挂职干部鉴定表(14)专家情况鉴定表(15)学生社会实践表(有鉴定意见)(16)离任审计材料(有鉴定意见)2、考核、考察材料(1)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2)干部考核登记表(3)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上审定盖章,草稿不归档;2、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缺点不归档,班组、科室搞的月考核材料不归档;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

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材料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学位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第六类入党入团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第九类工资、任免、退(离)休等材料第十类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第一类履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第二类自传材料(一)归入自传材料的内容如下:1、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包括:1、各种经组织签注意见或认定的自我鉴定材料;2、以鉴定或考察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3、组织上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单行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如下:1、第一小类:学历学位材料。

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学历材料:报考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成绩表(试卷不存档)、高校毕业生登记表,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限于大普),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教育有关材料:学员登记表,学员毕业鉴定表,学历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干部在职学历学位审批表;2、第二小类: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所有评聘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3、第三小类:科研学术材料。

4、学习培训有关材料: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培训鉴定、学员思想小结(结业);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有关政治历史等方面问题的材料:1、审查干部政治历史(党籍、被捕、参加反党团、法轮功、会道门、社会团体、在敌党、军、政、中任职等)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2、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3、入学、入党、入团、参军、出国、机要人员、飞行员等政审材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干部爱人情况登记表,高校学生思想品德考查表;4、更改民族、年龄、家庭出身、国籍和更改参加工作、加入党团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第六类入党入团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情况的材料: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和超龄离团材料;3、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4、被开除党、团籍的,其入党、团的材料仍保留在第六类,但需在入党、团志愿书封面上注明何年月日经和党委、纪委、团委开除党、团籍。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80991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80991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第一类履历材料应归档材料:1、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工作人员、老师、医务人员、职工、学员、学生(初、高中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军人等登记表;2、属简历表性质的各种登记表;3、更改姓名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二类自传材料应归档材料:1、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2、干部革命历史活动简历材料;3、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4、有关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应归档材料:3-1鉴定3-2考察3-3考核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2、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3、作为干部调动依据及平时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形成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4、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6、干部、职工、学生毕业生、学员、军人等各种鉴定材料(包括工作、劳动的鉴定材料);7、党团员鉴定表;8、本人历次所写的属鉴定性质的材料;9、后备干部登记表;10、参加公务员考试登记表;11、干部任职后公示期间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应归档材料:1、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单)、记分册(初中、高中、技校、干部速成中学、干部业余补习学校等),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2、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小结材料;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4、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如获奖或全国报刊发表的)等目录(该材料应由有关部门配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分别摘录,并说明原件出处和形成日期,加盖组织公章后,才能归入本类);5、由组织上调查形成的纯属学历、技术专长、业务能力和贡献等内容的各种专业人员“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6、认定干部文化程度呈报(审批)表。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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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基本信息类:包括干部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学历、
工作经历等。

2. 职业发展类:包括干部的任职、晋升、调动等相关材料,记录了干部在工作岗位上
的表现和成果。

3. 奖惩情况类:包括干部的奖励和处分情况,记录了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和道德品质。

4. 考核评价类:包括干部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材料,记录了干部在工作中的绩效和
能力水平。

5. 培训培养类:包括干部的培训和进修情况,记录了干部在培训和学习中的成绩和能
力提升。

6. 其他重要材料类:包括干部的重要会议、讲话、论文、专利等相关材料,记录了干
部在工作中的重要贡献或专业能力。

这些分类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的一般要求进行划分的,具体的分类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进行细化和调整。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地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地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职工)档案材料分类

干部(职工)档案材料分类

干部(职工)档案材料分类第一篇:干部(职工)档案材料分类干部(职工)档案材料的分类(人手一份)干部档案分正、副本,职工档案只需正本;正本分十类,副本分七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1、干部(职工)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等有履历性质的材料;2、带有鉴定内容但以履历内容为主的简历表、登记表等;3、干部(职工)更名的材料;4、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的《履历书》,如果可以拆分,应在保持各类材料相对完整(有落款、独立成文)的前提下,按履历、自传、鉴定、政历等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指干部(职工)本人带有成长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自述或他述均可)第三类:鉴定、考察、考核材料干部(职工)鉴定表:包括自我工作鉴定、学习鉴定、组织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果是提拔使用干部一起的形成的则同任免表一起放在第九类。

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职称、技能评定等材料。

总之,是反映本人报考各类学校、培训班、进修班等登记表、审批表、成绩单、记分册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定等材料。

(试卷、论文、著作等不归档)第五类:政审材料主要是指由组织出具的证明干部(职工)本人在入党、入团、参1军、出国等调查政审材料,包括调查其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入伍时间(批注)、曾经入伍的证明、干部爱人情况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类:加入党团的材料1、入团志愿书、申请书、退团、超龄离团、团员登记表等材料;2、入党志愿书、申请书(多份的1-2份较完整的)、转正申请书、党组织对其入党及转正的意见(未转正的由其所在支部保管,转正后及时归档);3、延长入党预备期的有关材料和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4、退党的材料;5、加入其它民主党派登记表之类的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1、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受到各种奖励的登记表、审批表、授奖决定及先进事迹材料;2、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3、在部队受到的各种嘉奖;第八类:处分材料处分决定、意见、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检查、交待材料(包括违纪党员受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2、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及个人检查,撤消处分的决定、报告;3、通报批评材料;4、法院判决书、撤消判决的通知书、劳动教养审批表;5、有结论的审计材料。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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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正本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第五类政审材料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第一类履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简历表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

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一、二、三、五类等;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1、自传、干部自传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3)党员鉴定(1970年在整党建党阶段的“党员鉴定表”和非党干部的“干部鉴定表”不存档)、团员鉴定(4)毕业鉴定、结业鉴定(以此认定学历的放第四类)(5)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定(6)出国鉴定(7)社教工作人员鉴定表(8)专业人员工作鉴定意见(9)思想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劳动思想小结后面附有自我鉴定、小组意见、支部意见、组织鉴定的,如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等(10)后备干登记表(职务提拔后放入三类,没有提拔的不存入本人档案)(11)年度考核表、领导干部年终总结报告表(12)学生品德鉴定表(有成绩)以鉴定为主(13)挂职干部鉴定表(14)专家情况鉴定表(15)学生社会实践表(有鉴定意见)(16)离任审计材料(有鉴定意见)2、考核、考察材料(1)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2)干部考核登记表(3)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上审定盖章,草稿不归档;2、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缺点不归档,班组、科室搞的月考核材料不归档;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及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1、报考高、中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试卷不存档)、学历证明材料、初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审批(呈报)表3、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4、反映干部学历才识,专业技术方面的其他材料5、学生档案袋(有高考成绩)6、正式会计证审报表7、会计师注册表8、社会科学进步奖审批表9、教师资格过渡审批表10、省拔尖人才专家登记表11、特级教师审批表1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登记表13、体育达标登记表14、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成绩表15、业务自传(二)本类材料说明: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有关政治历史等方面问题的材料:1、参加反党团、会道门、敌伪军、政、警、宪、特和被俘、被捕、叛变、脱党、脱离革命队伍及包庇反革命、有敌特嫌疑等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2、党籍问题的审查材料3、更改入党入团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4、下乡时间审定表,参加工作时间批注5、更改民族、年龄、解决国籍的审查材料6、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证明材料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干部爱人情况登记表8、有组织审查结论的“调查表”、“审查表”9、审干、肃反中被限制使用、复查后的决定及原决定材料10、因隐瞒历史问题、家庭出身等原因受处分的审查材料11、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平反改正通知、决定12、关于个人历史情况的个人交代材料13、已经查证清楚的有关干部政历问题的检举材料、查证材料,虽无组织意见也可归档14、选拔学生政审表(二)本类材料说明:1、凡审查材料,都是系列材料,一般包括批复、结论、报告、证明、本人交代或申请;2、同一案件的复查、甄别、平反材料放在原审查、处理材料前面;3、在审查过程中形成的非正式调查报告,同一证明人多次写的内容重复的证明材料可取出登记销毁;4、此类按材料的主次,如批复、结论、报告、主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问题集中排列)、检举材料、本人检查交代或主要申诉材料排列。

套与套之间按时序法。

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情况的材料:1、入团志愿、入团申请书、退团报告和上级团组织批复、团员登记表2、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4、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5、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6、整党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7、暂缓登记期满后的组织决定及有关材料8、已被吸收参加民主党派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入党申请书较多的,可选择1—2份全面系统的归档;2、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入党材料暂由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保存。

批准入党后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归六类)及政审材料(归五类)归入本人档案;3、上级党委没有批准入党的,其入党志愿书不归档;4、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其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连同上级批示材料归六类;5、凡被开除团籍、党籍的,其入团、入党材料不撤出,可在志愿书封面上注明何时由何机关开除出团、出党。

有关处分材料,按其性质(政历问题或违纪案件)分别归入五类、八类;6、此类材料技入团、入党、入民主党派材料分别排列,志愿书放在各套材料前面,其他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如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民主党派材料等,套与套之间的排列借助于时序法。

第七类奖励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县团或相当县团级以上单位批准授予的党内外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荣誉和先进事迹材料:1、好学生登记表优秀班干部登记表优秀团干部登记表2、优秀团员登记表优秀党员登记表3、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新长征突击手、五讲四美先进个人等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从事专业工作三十年人员登记表、审批表4、立功受勋、嘉奖材料5、创造发明、业务、技术奖励材料6、县团以上单位对干部个人的通报表扬材料7、个人突出贡献奖8、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登记表(单纯表彰)9、其他正式的奖励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未正式批准,也未盖公章的各种先进人物事迹材料不归档;2、班组、科室搞的一般性月奖、季奖材料不归档;3、此类材料按时间先后排列,但每次的奖励应将组织的审批材料放在前面。

第八类处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1、违纪处分材料处分(免予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个人检查各个人申诉2、刑事判决书,劳教审批材料3、“三反”、“五反”运动中受处分和复议材料4、“三反”坦白交代贪污百万元以下登记表5、整风反右派运动中受处分和改正的材料复查结论复查报告复查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原结论(或决定)注:复查不彻底,改正结论中留有“尾巴”,又进行复查,在修改后的结论中注明原改正结论的文号、日期,第二次修改结论的日期,并与本人见面后存其档案,原改正结论抽出销毁。

6、在整风反右倾运动中受处分的甄别平反材料甄别复议结论甄别结论7、四清运动中受处分和改正材料复查结论复查报告复查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原结论或处决定8、“文革”中受处分的平反材料党组织最后做出的复查结论复查报告同复查结论有关的主要证明材料本人交代材料和主要申诉材料9、“文革”中高等院校记录在案人员,记录在案的综合材料10、核查中定为“三种人”、“犯严重错误”和“一般错误”的上级批复处分决定审查结论调查报告本人检查对结论的意见申诉材料11、通报批评材料12、确属错误(如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经济等),组织上不予处分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检查材料13、离任审计有问题的各类表(二)本类材料说明:1、“文革”以前没有明确处理规定的错案材料或不属于错案材料的处理,主要依据中组部组通字[1979] 51号文件;2、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给予处分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归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的,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3、举报干部工作、思想、经济、作风等违纪问题,经查属一般问题,不归干部档案,存干部部门参考;4、此类接材料的主次关系排列,凡经复查已对原结论、决定处分撤销改正的,可将撤销改正结论或决定放在本系列材料前,原结论决定放在后;5、违纪处分的举报材料,证明材料应存处理机关的案件档案。

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由组织上整理填写、呈报、审批手续已经完备的反映干部录用、任免、聘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1、干部任免呈报(审批)表录用、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撤销突击提干材料2、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工资升级表转正定级表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补发知青工龄津贴表3、招工登记表“以工代干”转干审批材料4、兵役登记表应征入伍审查表(确认入伍时间)应征入伍批准书晋级、晋衔报告表复员军人登记表军干转业审批表荣军登记表5、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青、妇代会代表登记表,民主党派代表登记表(出席县团级以上的)6、调动、退职、辞职、退休、离休审批表、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审批表7、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8、享受政府特贴表(单独表彰的放七类)9、专家情况登记表10、公务员资格审查表11、公务员免试审查表12、上山下乡审批表13、运动员试用期协议书14、试用期干部任免审批、登记表15、大学毕业生选调登记表16、评定法官等级审批表17、评定检察官等级审批表18、劳动用工合同19、选拔领导干部推荐表(二)本类材料说明:1、任免通知不归档;2、此类材料除“工资级别登记表”列九类1号,其他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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