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法律规定与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引言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以获取贷款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资金筹措方式。
然而,由于股权质押涉及多方利益,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本文将介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及流程。
一、法律依据1. 公司法股权质押作为一种公司资产处置行为,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的约束。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股权质押需要获得公司的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决议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2.证券法股权质押还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七条,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质押上市公司股权时,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公告质押情况。
同时,股权质押人应当向登记结算机构提交质押登记。
二、股权质押流程1. 股东与质权人达成协议首先,股东与质权人(一般为金融机构)达成股权质押协议。
该协议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质押标的、质权范围、质押期限、质押比例等重要事项,并签署法律效力的文件。
2. 质押登记质权人需要将股权质押的相关信息提交给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的要求可参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等相关法规。
质权人还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股权质押情况,并公告质押信息。
3. 公司审议并董事会决议上市公司董事会需要审议股权质押事项,并做出决议。
董事会决议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决议需确认质押标的、质押比例、质押期限等重要事项。
4. 公告质押情况公司需要及时公告股权质押情况,公告内容应包括质押的股份数额、质押期限、质权人的名称及等信息。
公告可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官方网站等媒体发布。
5. 处理质权在股权质押期间,若股东未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或履行其他质押合同约定的义务,质权人有权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处置质权。
股东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
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
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
在本文中将为您介绍股权质押的概念、法律依据、股权出质的条件以及股权取得的方式,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权质押的概念: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1、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担保法: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法律审查指引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法律审查指引一、引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
为了保障相关交易的合法性、有效性,降低法律风险,特制定本法律审查指引。
二、法律审查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审查股份质押担保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
(二)真实性原则核实质押双方的主体资格、质押股份的权属状况等信息的真实性。
(三)审慎性原则对可能影响股份质押担保效力和实现的各种因素进行充分评估和考量。
三、质押双方主体资格审查(一)出质人资格审查1、确认出质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股份是否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形。
2、审查出质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存在破产、清算等影响其履行质押义务的情形。
(二)质权人资格审查1、质权人是否为合法的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
2、质权人是否具备从事股份质押担保业务的资质和条件。
四、质押股份的审查(一)股份的权属状况1、核查出质股份是否存在争议、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2、确认出质股份是否为出质人合法所有,是否存在代持、信托等特殊情况。
(二)股份的性质1、区分限售股和流通股,不同性质的股份在质押程序和限制上可能存在差异。
2、关注国有股、外资股等特殊性质股份的质押规定。
(三)股份的价值评估1、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市场行情等,对质押股份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2、确保质押股份的价值能够覆盖质权人的债权。
五、质押合同的审查(一)合同的形式和内容1、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具备法定的条款,如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质押股份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等。
2、合同条款应当清晰、明确,避免歧义。
(二)合同的效力1、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形,如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2、关注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是否合法合理。
(三)合同的履行1、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如出质人的通知义务、质权人的监管义务等。
股权质押登记流程
股权质押登记业务流程一、质押登记a。
所须材料:①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②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③质押合同及公证书;④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⑤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⑥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⑦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⑧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⑨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⑩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b. 操作流程:质押双方持上述文件到托管部.托管部收取手续费。
办理质押冻结。
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
二、解除质押登记a.所须材料:①质押双方出具解除质押登记申请书;②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和签名);③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双方股权质押冻结证明单.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b. 操作流程:股权质押协议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
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第一条有关各方1。
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
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质押内容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质押登记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乙方是标的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股权质押程序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
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
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等借款方提供质押担保的一种方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繁荣,股权质押交易逐渐成为企业融资和投融资交易中普遍运用的手段之一。
为保护各方权益,我国法律对股权质押交易作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从股权质押合同、质押登记、质押比例等方面介绍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
一、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交易涉及到多方的合作,必须通过合同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股权质押合同应满足以下要素:1. 合同的订立:股权质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由出质人(即股东)和受让人(即债权人)签署。
2. 合同的内容:股权质押合同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双方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质押的股权类型、数量和比例;质押物的评估价值;质押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3. 合同的生效:股权质押合同应明确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通常以合同签署并经交易所认可后生效。
二、质押登记为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股权质押需要进行登记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质押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登记机构:股权质押登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或其它由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负责。
2. 登记材料:申请股权质押登记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合同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权人的身份证明等。
3. 登记费用:申请登记股权质押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具体费用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质押比例在股权质押交易中,质押比例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它标识着质权人获得的抵押物价值占股东所持股权价值的比例。
我国法律对质押比例进行了规定和限制: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将所持股份质押给公司以外的债权人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50%。
2. 法律限制:根据监管要求,股权质押交易中的质押比例一般不得超过70%。
如超过该限制,需要征得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
3. 双方协商:实际股权质押交易中,质权人和出质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质押比例,但应在合理范围内,并取得出质人同意的书面确认。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嘿,咱们来聊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这档子事儿。
咱先得搞清楚啥叫股权质押。
简单说,就是上市公司的股东把自己手里的股权押给别人,换来资金。
这就好比你有个宝贝花瓶,暂时缺钱用,就把花瓶抵押出去换钱。
那为啥要股权质押呢?比如说,公司要扩大业务,资金不够,股东就想着拿股权去质押弄点钱来。
或者股东自己有其他投资机会,手头紧,也会这么干。
不过,这里面的规定可不少。
首先,不是想质押多少就质押多少的。
有个质押比例的限制,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打折商品也不能无限制地买一样。
而且,质押来的钱也得有个明确的用途,不能随便乱花。
这就好比你跟朋友借钱,总得告诉人家你拿去干啥。
我之前碰到过这么个事儿。
有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为了自己的新项目,把大部分股权都质押出去了。
结果市场行情不好,股价跌得厉害,到了平仓线。
这可把他急坏了,到处想办法筹钱补仓,不然股权就得被强制平仓,损失可就大了。
这就好比你抵押的花瓶突然不值钱了,债主可不干,非得让你还钱或者拿别的东西补上。
还有啊,质押的信息得公开透明。
不能偷偷摸摸地就质押了,得告诉广大股民,让大家心里有数。
要不然,股民们啥都不知道,突然来个大利空,那还不炸锅啦。
另外,质权人也不是随便谁都行。
得是有资质、有能力管理好这些质押股权的机构或者个人。
不然,万一出了问题,可就乱套了。
总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这事儿,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监管部门得管得严,公司和股东也得守规矩,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的公平和稳定。
咱股民们呢,也得多留个心眼,关注公司的股权质押情况,别稀里糊涂地就亏了钱。
希望大家都能在这复杂的股市里,明明白白地投资,顺顺利利地赚钱!。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办理指引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办理指引摘要:一、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概述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办理流程1.股权质押登记2.股权质押解除登记三、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监管规定四、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风险与应对措施正文:一、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概述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又称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将自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标的物设立质押,以融资或其他为目的。
这种操作在国内外上市公司中极为常见,几乎涵盖了99%以上的公司。
质押方通常为券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出质方为上市公司股东。
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办理流程1.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方与出质方签订质押合同后,需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无论是A股还是B股,无论质押登记的目的是为了担保银行贷款债权还是其他债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业务都应全面展开。
2.股权质押解除登记:当质押融资到期,质权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双方需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
同样,无论质押类型、标的交易场所(沪或深)、合同条款等,都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登记。
三、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监管规定我国对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实施严格的监管,从质押比例、质押期限、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
例如,质押比例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质押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到期后可延期一次,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等。
四、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风险与应对措施1.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恶化:若融入方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恶化,可能导致质权人处置股票。
2.标的证券涉及的公司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行为: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或面临重大诉讼、仲裁等,可能导致质权人处置股票。
3.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处置线:待购回期间,若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处置线,且未及时追保,质权人可能处置股票。
4.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如违约情况、二级市场抛售、大宗交易、证券质押过户、司法途径等。
在办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时,各方需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遵循合规流程,防范潜在风险。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法律常识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法律常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 - 法律常识1. 引言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分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债权人质押以获取借款或者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常识。
2. 申请股权质押2.1 准备材料准备以下材料:股权质押申请书、债权协议、股权冻结证明、股分证券账户冻结通知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司章程等。
2.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拟定质权人或者质权人的授权代理人,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报股权质押。
2.3 股权冻结根据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会对相应的股东账户进行冻结,以确保股权质押的实施。
3. 股权质押合同签订3.1 商议质押条件通过商议确定证券质押的具体条件,包括质押比例、质押期限、质押物处置方式等。
3.2 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双方根据商议结果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 股权质押登记4.1 登记申请将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和相关材料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登记。
4.2 登记审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符合要求后进行登记。
4.3 登记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股权质押登记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其他厉害关系人了解相关情况。
5. 股权质押解除5.1 条件履行质权人提前通知质押人,要求其履行质押合同规定的条件。
5.2 解除登记在质权人确认条件已履行的情况下,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解除股权质押登记。
5.3 解除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解除股权质押的情况进行公告。
6. 附件列表本文所涉及的附件如下:- 股权质押申请书- 债权协议- 股权冻结证明- 股分证券账户冻结通知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公司章程7. 法律名词及注释- 股权质押: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分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质押以获取借款或者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行为。
- 质权人:股权质押的债权人,享有对股权的优先受偿权。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法律规定股票质押是指将股票作为借款的抵押物,以获取资金或信用担保的手段。
在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中,存在一些法律规定,旨在保护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安全与合规。
本文将就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股票质押的定义与要素股票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作为债务保证,标志质权人对该股票享有优先权的一种合同安排。
具体而言,股票质押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1. 质权人与质权人:质权人是放贷方,质权人是债务方。
2. 质权物:质权物即质押的股票。
3. 质权目的:质权的目的是为了借贷、担保或其他信用交易。
二、股票质押的主体权限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涉及以下主体权限:1. 股东的权限:作为股票所有人,股东有权将其持股作为质权物进行质押。
但需注意,只有经过登记的股权才能够质押,未经登记的股权是无法有效质押的。
2. 公司的权限:上市公司可以与质权人签订合同,明确质押的股票、质权金额、质权期限等相关内容。
同时,公司有义务保护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质权的顺利实现。
3. 财务机构的权限:财务机构可以作为质权人,向股东提供贷款,并以质押股票作为担保。
在质权行使过程中,财务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约定。
三、股票质押的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对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做出了一些具体规定,以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主要规定如下:1.登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股权质押需要进行登记。
质押方应将质押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质权的有效性。
2.限制规定: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在质押股票上存在一些限制。
例如,上市公司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一定比例,以防止恶意炒作。
3.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应在披露文件及相关信息中对股票质押情况进行充分披露,并向全体股东及时提示相关风险。
这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质押情况,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问题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问题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问题一、引言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借款或履行某些法律义务。
作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股权质押在上市公司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重点探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中的法律问题。
二、股权质押的法律性质1.股权质押的合同性质2.股权质押的法律约束3.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三、股权质押涉及的主体1.质押人2.质权人3.被质押人四、股权质押的法律程序1.质押登记2.股权质押通知义务3.质权转移及抵押登记手续4.股权转移的合法性要求五、股权质押的合同条款1.质物的描述和准备工作2.质押债权的数量、金额及期限3.利息和费用4.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机制六、股权质押的风险与防范1.股票价格下跌导致质押物不足2.执行风险及质押物处置的法律问题3.公司重组与质押风险七、股权质押中的法律纠纷及处理方式1.质押合同的合同纠纷处理2.侵权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3.股权质押的违法与违约处理附件:1.股权质押合同范本2.股权质押登记申请表格3.股权转让协议范本4.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质押的条款法律名词及注释:1.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债权人借款或履行某些法律义务的行为。
2.质押人:指股东或持有人将其股权作为质押物的一方。
3.质权人:指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作为借款方或债权方接受股权质押的一方。
4.被质押人:指股东或持有人将其股权作为质押物的对象,即被赋予质押的一方。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程和质押权实现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程和质押权实现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崔焕鹏上市公司股票被用作质押物作为融资担保被广为应用。
根据《物权法》第223条、《担保法》第75条第2项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股份、股票可以出质或质押。
同时,按照《物权法》第226条、《担保法》第64条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登记规则》”)第29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依法签署质押合同并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办理设立登记。
当出质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双方约定的情形时,质权人即可行使对股票的质押权。
实践中,股票的质押流程、场内实现质押权(通过司法途径实现除外)通常由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操作,对需要了解上述程序的其他专业人人士,例如投融资律师来说相对陌生。
本人在咨询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基础上,结合对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操作指引进行解读,归纳成文,仅供参考。
一、股票质押的定义股票质押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简称。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深证会〔2013〕44 号)【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办法】第2条: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简单来说就是把持有的股票进行质押获得一笔融资,到期还款解除股票质押。
尽管其全称中有“回购”字眼,但股票没有过户给质权人,没有发生所有权转移,所以从法律上判断属于典型的质押范畴。
二、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一)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定义场内质押是指资金融入方将所持有的股票或其它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登记在深圳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公司或其成立的资管计划(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场内”指的是交易所内,业务的操作主体是证券公司及其成立的资管计划,在场内进行股票交收和股票处置。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简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上市公司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获取一定额度的贷款或融资的一种操作方式。
股权质押可以帮助上市公司快速获取资金,灵活运用资金,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本文将介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相关流程。
流程概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股东选择质押银行:股东需要选择一家信誉良好、专业从事股权质押业务的银行作为质押银行。
2. 协商质押方案:股东与质押银行协商达成质押方案,包括质押的股权比例、质押期限、质押利率等内容。
3. 准备质押文件:股东需要准备相关的质押文件,包括股权证书、质押合同、授权委托书等。
4. 办理质押登记:股东将准备好的质押文件提交给登记机关进行质押登记。
5. 融资或贷款:质押登记完成后,质押银行将根据质押方案向股东提供融资或贷款。
6. 监控质押情况:质押期间,股东需要及时向质押银行报告股权变动情况,并按时履行相关还款义务。
7. 解除质押:股东在质押期限届满或符合解除质押条件时,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解除质押。
详细流程步骤一:股东选择质押银行首先,股东需要选择一家可信赖的、具备股权质押资质的银行作为质押银行。
可以通过调研、咨询、比较不同银行的质押利率、服务费用、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选择。
步骤二:协商质押方案股东与质押银行协商达成质押方案,包括质押的股权比例、质押期限、质押利率等内容。
双方应该在协商过程中明确各自权益和义务,并签订质押合同。
步骤三:准备质押文件股东需要准备相关的质押文件,包括股权证书、质押合同、授权委托书等。
这些文件应当详细记录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经过法律咨询的确认。
步骤四:办理质押登记股东将准备好的质押文件提交给登记机关进行质押登记。
登记机关会核实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进行登记记录。
质押登记完成后,股东获得相应的质押凭证。
步骤五:融资或贷款质押登记完成后,质押银行按照质押方案向股东提供融资或贷款。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质押给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作为借款的担保物。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可以帮助公司筹集资金。
然而,股权质押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流程,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一、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1. 公司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有权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质押给他人。
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股东在法律上有权进行股权质押的操作。
同时,公司法也规定了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权益,如股东大会的表决权等。
因此,在进行股权质押时,股东应注意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办法》等一系列监管指引,明确了股权质押的相关事项。
按照这些指引,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股权质押的信息,包括质押方、质押股份数量、质押起始日及到期日等。
这些披露要求旨在提供信息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进行股权质押时,股东与质权人之间需要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双方应自愿达成合意,并明确合同的内容和权利义务。
股权质押合同应明确质押股权的具体数量、质权的范围和期限等重要条款。
二、股权质押的流程1. 合作意向确认股东与质权人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双方应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洽谈,明确质押股权的具体数量、质权的范围和期限等。
一旦达成一致,可以正式开始进行股权质押的流程。
2. 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在达成合作意向后,股东与质权人应签订正式的股权质押合同。
该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慎重考虑调整合同的条款,确保对双方都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 股权登记股权质押生效前,质押人需要将质押的股权登记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人只有在质权登记后才具备对质押股权的优先权。
4. 监管披露按照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披露股权质押的信息是必要的。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程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它可以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渠道。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流程,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过程。
1. 定义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或融资方申请贷款。
质押股权可以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同时也能够快速获取融资资金。
2. 质押方与贷款方的角色在股权质押流程中,股东是质押方,贷款机构或融资方则是贷款方。
贷款方通常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他们提供贷款给股东,并以质押的股权作为还款保障。
3. 流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质押协议签署首先,质押方和贷款方需要签署一份质押协议。
该协议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质权的范围、期限、利率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2 股权质押登记接下来,质押方需要将质押股权进行登记,确保股权的所有权变更得到法律认可。
这通常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3.3 贷款发放一旦质押股权登记完成,贷款方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将贷款发放给质押方。
质款的金额通常取决于质押股权的市值和质押率。
3.4 持续监管贷款方在贷款发放后会对质押方的股权进行监管,以确保质物的安全。
当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时,贷款方可能会要求质押方补充保证金或进行追加质押。
3.5 还款与解押质押的股权在贷款偿还完成后可以进行解押。
解押时,贷款方会将质押登记注销,股权回归原股东名下。
4. 注意事项在进行股权质押时,质押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4.1 风险评估在决定进行股权质押前,质押方需要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
质押股权的市场表现和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将直接影响贷款方的信心和贷款条件。
4.2 贷款利率和期限质押方在选择贷款方时,应该对贷款利率和期限进行综合评估。
不同金融机构的条件和政策会有所不同,质押方需要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贷款方。
4.3 法律合规在股权质押过程中,质押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质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进行贷款或融资,以获取流动资金或实现投资回报。
股权质押具有灵活性高、使用范围广、融资速度快等优点,对于满足上市公司的资金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一、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规定了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保护了股东对其持有股权进行质押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股权质押给具备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定债权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规定了股权质押的一般性规则,明确了股权质押所涉及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担保法,股权质押合同应当具备形式合法性,并明确了股东和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一些特殊规定。
一方面,该法规定上市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股权质押的信息披露;另一方面,对于质权人由于质权实现需要出售股权的,应当参照《证券法》的规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二、股权质押流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步骤:1.协商与准备股东与质权人进行协商,确定股权质押的方式、条件和期限,并就质权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商议。
同时,股东需要准备相关的质押权证明文件、上市公司相关文件、质权人要求的担保文件等。
2.合同签订协商一致后,股东和质权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该合同应明确质押的股权、质押物的数量与价值、质押期限、质权人享有的权益、质押人履行的义务等。
3.办理登记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需要办理将质押的股权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手续。
在股票市场,还需要将质押信息进行披露,以确保市场参与者获得充分的信息。
4.履行质押合同义务在质押期限内,股东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押合同的义务,包括支付利息、还本、披露信息等。
同时,质权人有权进行监督并要求股东履行合同义务。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所持股份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合法担保人抵押以获取借款或融资的一种方式。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既有助于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又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股东权益。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国相关部门迅速出台了一系列的股权质押规定。
以下将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股权质押的基本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我国股权质押业务的基础性文件。
根据该办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登记管理主体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负责股权质押公开登记、流转变更登记等工作。
此外,该办法还对质押人、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的合法、合规。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主要出台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
这些规定主要从信息公开、减持限制等方面对股权质押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和规定,以避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对市场的过度冲击和误导性。
二、股权质押的限制和禁止行为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稳定,我国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设置了一定的限制和禁止行为。
首先,我国规定了具体的质押比例限制。
证监会要求,非持续盈利的上市公司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50%,而持续盈利的上市公司则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30%。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范质押比例过高对上市公司经营的风险和影响。
其次,我国规定了股权质押的信息披露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在股权质押时需及时公告相应的质押事项,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质押的比例、额度、期限等信息。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股东质押行为的透明度,方便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质押情况。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1. 引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合法主体获取贷款的一种方式。
股权质押在资本市场中是常见的融资手段之一,对于上市公司和股东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股权质押规定。
2. 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主要受到以下法律法规的约束:2.1 证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决定的法定机关的决议,并且披露给全体股东。
同时,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质押情况也需要进行及时的披露。
2.2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管理办法》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规范。
该办法明确了股权质押申报、审批、信息披露等环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的监管和控制。
3. 举报和监督机制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的监督,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国设立了举报和监督机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和监督:3.1 证券市场举报中心证券市场举报中心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受理投资者的举报并进行调查。
投资者可以将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
3.2 投资者保护基金投资者保护基金是由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立的,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基金。
如果投资者由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导致损失,可以向投资者保护基金申请赔偿,以维护自身权益。
4. 风险提示尽管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但是投资者在进行相关交易时需要注意一些风险因素:股东可能因借贷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履约,导致抵押物被处置;股权质押可能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一定影响,投资者应关注相关信息披露;股权质押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投资者应审慎评估相关风险。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
上市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项目有关流程1.股权质押合规性审查1.1 出质人如为机构,须具有如下条件:1)有固定旳经营场所;有持续经营能力,经营规范、资本构造合理,财务制度健全,有较强旳偿债能力;2)有良好旳信誉,企业及实际控制人、重要管理人员近2年无违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1.2 出质人如为自然人,须满足如下条件:1)拥有中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拥有一定个人财产;3)有良好旳个人信誉,近三年无违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1.3 质押标旳股票旳条件:1)标旳股票为限售流通股旳,信托期限至少要覆盖标旳股票旳限售期及标旳股票解禁后根据有关限售股解禁流通旳详细管理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旳时间;标旳股票为有减持限制旳流通股旳,信托期限旳设置要覆盖根据减持有关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旳时间。
2)下列股票不得作为质押标旳:i.上一年度亏损旳上市企业股票以及业绩披露预亏旳股票;ii.被交易所ST处理或ST摘帽6个月如下旳上市企业股票;iii.近来一年内因企业治理、信息披露等被交易所训斥、证监会惩罚或有任何不利于正常持续经营旳重大诉讼事项发生旳上市企业股票;iv.未完毕股改旳上市企业股票;v.其他潜在风险较大旳上市企业股票,如行业风险或政策风险较大旳个股等。
3)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质押旳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我司股份总数旳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我司股份自企业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质押。
上述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质押其所持有旳我司股份。
4)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押其所持有旳股份符合企业章程所作出旳其他限制性规定。
2.风险控制措施详细规定:2.1 目旳股权质押担保保障性局限性旳,规定交易对手追加抵押变现能力强旳资产。
2.2 标旳股票质押率规定如下:1)以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作质押旳,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50%;2)以非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作质押旳,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40%;3)集合资金信托项目原则上不接受创业板上市企业股票作为标旳股票,单一信托项目以创业板上市企业股票作质押旳,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30%。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中,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
然而,为了保障市场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以及维护金融秩序,我国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
一、股权质押的定义与基本概念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简单来说,就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借款的一种行为。
当股东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时,质权人有权处置质押的股权以实现债权。
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关键的概念需要明确。
首先是质押率,即质押股权的市值与借款金额的比率。
质押率的高低会影响到质权人的风险和股东能够获得的借款额度。
其次是警戒线和平仓线,警戒线通常是质押市值与借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当质押股权市值接近或达到警戒线时,质权人会要求股东追加担保物或提前还款;平仓线则是质权人可以强制平仓的阈值,一旦触及,质权人有权出售质押股权以收回借款。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1、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质押时,必须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这包括披露质押的股权数量、质押期限、质权人、质押目的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重要信息。
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广大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2、质押比例限制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股权过度质押导致的风险集中,监管部门对质押比例设定了一定的限制。
具体的限制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
一般来说,单一股东的质押比例不能过高,以避免其股权被全部质押,从而影响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3、质权人的资质与风险管理质权人在接受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时,也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风险管理能力。
金融机构作为常见的质权人,需要对质押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操作。
4、资金用途监管上市公司股东通过股权质押获得的资金用途也受到监管。
资金应当用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项目投资或偿还债务等,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的活动或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领域。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办理指引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办理指引【原创版】目录1.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概念与定义2.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办理流程3.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风险与防范4.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监管政策5.总结正文一、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概念与定义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也称为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将自己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设立质押。
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出质人将股票质押给质押方(券商、银行等),融入资金并定期支付利息。
当出质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押方可以依照约定将质押的股票进行处置,并就其所得优先受偿。
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办理流程1.质押双方协商并签订质押合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办理首先需要质押双方进行协商,明确质押的股票数量、质押期限、融资金额、利息等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质押合同。
2.出质人办理股票质押登记出质人需要将质押合同及有关材料提交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登)办理股票质押登记。
中登审核通过后,将为出质人办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3.质押方发放融资款项质押登记完成后,质押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出质人发放融资款项。
4.质押期间的管理与监控在股票质押期间,质押方应对质押的股票进行管理和监控,确保其市场价值稳定。
如出质人出现违约情况,质押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5.质押到期的处理当股票质押到期时,出质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如出质人未能按时还款,质押方可以依照约定将质押的股票进行处置,并就其所得优先受偿。
三、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风险与防范1.市场风险:股票价格波动可能导致质押物的价值波动,从而影响质押方的权益。
为降低市场风险,质押方应在质押时设定合理的质押率和警戒线。
2.信用风险:出质人信用状况恶化可能导致违约风险。
质押方应在质押前充分了解出质人的信用状况,并在合同中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
3.法律风险:股票质押涉及法律程序和监管政策,如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质押方的权益。
质押方应密切关注法律政策变化,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性。
四、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监管政策针对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监管政策主要包括:1.证券交易所对股票质押的披露要求2.中国证监会对股票质押的监管规定3.中登对股票质押登记、转让和解除等环节的监管五、总结本文对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概念、办理流程、风险与防范以及监管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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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1.股权质押合规性审查1.1出质人如为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持续经营能力,经营规范、资本结构合理,财务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偿债能力;2)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近 2 年无违法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1.2出质人如为自然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拥有中国国籍,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拥有一定个人财产;3)有良好的个人信誉,近三年无违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1.3质押标的股票的条件:1)标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的,信托期限至少要覆盖标的股票的限售期及标的股票解禁后根据有关限售股解禁流通的具体管理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标的股票为有减持限制的流通股的,信托期限的设置要覆盖根据减持有关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
2)下列股票不得作为质押标的:i. 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业绩披露预亏的股票;ii. 被交易所ST处理或ST摘帽 6 个月以下的上市公司股票;iii. 最近一年内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被交易所谴责、证监会处罚或有任何不利于正常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事项发生的上市公司股票;iv. 未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股票;v. 其他潜在风险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如行业风险或政策风险较大的个股等。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质押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质押。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符合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2.风险控制措施具体要求:2.1目标股权质押担保保障性不足的,要求交易对手追加抵押变现能力强的资产。
2.2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的,出质人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上市公司应当进行信息披露。
3.签署相关合同3.1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完毕相关的强制执行公证及质押登记手续。
(注意约定质押期间因出质人行使配股权所获得的股份是否质押)4.股权质押相关手续1.4股权质押所需材料1)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申请中应列明出质人姓名(全称)、出质人证券账户号码、质权人姓名(全称)、质押合同编号、拟质押证券简称、证券代码、证券数量等内容;2)经公证的质押合同原件(应对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3)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外法人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权授权的证明文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自然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境外自然人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护照或者身份证明,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和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台胞证等,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出质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5)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
1.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受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质押双方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受理日日终对证券持有数据的核查结果进行质押登记,并于下一交易日向质权人出具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质押登记的生效日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上载明的质押登记日为准。
5.到期融资方不能还款时质权实现方式如果到期融资方未能如期还款,则质权人将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将质押股票以大宗交易、委托拍卖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实现质权。
2.3大宗交易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2.4委托拍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5协议转让参照《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6.相关法律法规3.2《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担保法》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
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零四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9.《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双方应共同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向贷款人出具股票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贷款人在发放股票质押贷款前,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专门保管和处分作为质物的股票。
贷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将股票质押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第二十条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在借款人清偿贷款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终止的同时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股票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退还给借款人。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特别席位(以下简称特别席位),用于质物的存放和处分;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特别资金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户),用于相关的资金结算。
借款合同存续期间,存放在特别席位下的股票,借款人不得转让,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及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九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根据出质人及贷款人的申请将出质股票足额、及时转移至贷款人特别席位下存放。
第十四条借款人申请质押贷款时,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证);(三)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净资本计算表及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含附注);(四)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质物的权利证明文件;(五)用作质物的股票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10.《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六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6.6《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五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6.7《民事诉诉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6.8《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 年修订)大宗交易相关规定6.9《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6.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6.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6.12 《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